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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痴梦10 ...

  •   暮春时节,芳草连天。

      一副亦真亦幻的画卷在翁笛眼前展开。蒙蒙细雨中,远处黛色的青山如大师信手涂沫,不经意中显出沉稳。近处,几间草庐摇摇欲坠,瘦骨嶙峋的牛懒洋洋卧在屋后,还有两只鸡四下啄食。

      “当家的,屋里快没吃的了,你还要去甚省城?”一名憔悴妇人站在门口,粗布衣衫,挽着乱糟糟的发,头上连木钗也没一根,满面风霜,瘦弱身躯半倚在锄头上。才说一句话,她便咳起来,半晌方缓过些,大口喘着气,愁眉苦脸地对屋中人道:“这功名哪是那么好求得的?孩儿还小,等两年他大些了,能帮衬我做些杂事,你再去省城不迟啊。”

      “妇道人家,懂得什么?”屋内传来一个男人声气,高声道:“我不求功名,还整日读什么书?我不读书,你就只晓得孩儿叫二狗,连翁笛这大名都起不出来。”

      “叫甚名……也没那么要紧。”妇人道:“我们穷苦人家,糊住这张嘴才是第一等大事。你要读书,我心甘情愿伺候你,但如今家里实在艰难……”

      “艰难又怎的?!”屋内人咆哮起来:“再艰难,官府便会为你改掉科考的日子不成?!”他叹口气,语调变得温存,笑道:“娘子,你莫要糊涂,为夫早一日考得功名,也早一日让你们母子过上好日子么。”

      “好日子……”妇人嘴里喃着这三个字,低头盯住地下的泥土。泥地上正有几只蚂蚁来来去去,身上隐约可见负着残渣碎屑,忙忙碌碌搬运着。似从亘古之初,它们便开始这般没有尽头的劳碌,顺着同样的路子,终日低着头,直到遥不可见的未来。她看着泥土和蚂蚁,似有些恍惚,低声道:“自嫁与你,便是好日子。有口饭吃,有粗布衣穿,每日耕作,侍奉夫君,养育孩儿,皆是奴家的好日子。只不过,夫君你想要的好日子却并非这样,我原先竟是不知的……”

      “娘子。”屋内人走出来。这青年一身簇新的干净长衫,头上扎着葛巾,长得浓眉大眼,颇为英伟,看起来竟比那妇人还青春几分。他伸手握住妇人的手,两双手叠在一起,越发显出他的白净修长,不沾尘土。妇人默默凝视着相握的两只手,缩了缩肩头,眼里浮起一层水雾,似想说些什么,终究还是忍下了。这青年似乎都没看见,只朝妇人柔声道:“娘子,这几年辛苦你了,此趟去省城,为夫必定博得功名回来,接你们母子过好日子。”

      妇人闻言再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又点点头,嗓子里似哽咽了两声。

      翁笛看着面前这一切,眼睛渐渐湿润起来,鼻孔里喷出热气,浑身止不住地颤抖,似一匹即将脱缰而去的马。他知这是梦,自己又陷入了那个诡异的痴梦中,可是……何人造得这般栩栩如生的梦?连他自己都不愿再回想的过去,竟在梦中重演了。他不敢去探寻,亦不敢深思,这究竟是梦,还是来自过去的幻影?是老头子阴魂不散,抑或是谁人的阴谋?但无论如何,此刻情景再现眼前,他绝不能再只是看看。

      翁笛蹒跚走上去,走入这幅亦真亦幻的画卷,成为画中另一个摇曳的符号。他站在相依的两人身旁,指着那妇人,对青年一字一句地说道:“她要死了。”

      娘要死了,爹。

      青年看不见他,也听不见他说话,在妇人耳边安抚了两句便抽身而去,妇人看他逐渐走远,眼里的水雾终于落下来。草庐旁,一个小小身影探出头,目送青年的背影渐行渐远,融入青灰色雨雾,成为远处一个小小黑点,最后终于看不见了,方才收回目光,怯生生问道:“娘,爹又去哪里?”

      “爹去省城考功名。”妇人擦干眼泪,回身对孩子勉力一笑:“二狗啊,爹考了功名,就接我们去省城过日子。”

      “省城……”孩子咬着手指,似不明白这个词代表的意义。

      翁笛茫然站在一旁,看着眼前种种。四周的景色似乎流动起来,仿佛有一只大手轻轻拨动平静的水面,振荡的水纹渐次荡漾开,搅动静默的时光。草庐上的茅草变得稀疏,瘦弱的耕牛更不易驾驭,鸡生了仔儿,又产些蛋。妇人小心翼翼地捡起蛋,抚摸许久,看看门边拔高了个头的孩儿,将蛋揣在怀里,想了又想,终于还是又拿出来,一个个收到床下的篮子里,拿干草细细盖好,自言自语道:“还是莫吃了,拿去给村头的私塾先生,秋后让二狗也跟着去识字吧。”

      一切都还能看出它们当初的模样,只有那妇人,只有她以飞快的速度苍老憔悴下去,脸上残留的秀色变得灰暗,嘴里呼出混了咳嗽声的浊气,背似乎永远也打不直。她渐渐连拄着锄头站立的气力也快没有了。

      “娘,你歇歇吧,不要等他了。”

      翁笛悄声劝她,她却浑然不知,每日劳作过后,总捧着一点糟烂的吃食坐在门口,对着那青年离去的方向边吃边看,直到太阳落山,四周完全黑下去,才摸索着回屋。

      在她眼中,门前这条崎岖的道路连接着两个世界,一个在现实,一个在幻境。她并不盼望幻境能带来富贵,只盼这幻境早日将她的丈夫放回来。

      苦夏将尽,这日夕阳红得似血,妇人又在门前眺望,落日在山道尽头投下一片变幻莫测的黯红。突然间,山道尽头遥遥出现一人,蹒跚着进入她的视野,她顿时呆住了,站起身来,定定瞪着那方细看,半晌,她猛地丢开锄头,疯一般奔上去,眼里涌出泪水,嘶喊着:“当家的,当家的你怎的了?!”

      她早已干涸流逝的青春活力似乎在这一刻全数回归,平时站都站不直的身躯变得矫健舒展,如原野上四散的野兔般灵活。她跳跃起来,飞快越过了两个土坑,朝那人的方向奔去。翁笛看她远去,先是一愣,接着忽然明白过来——是那个时刻到了。他头皮发紧,嘴里泛起阵阵苦涩,肺里似乎架了一具风箱,鼓得霍霍作响,浑身上下却一片僵硬,连手腕都动弹不得。深吸口气,翁笛压下心里沸腾的恐惧与悲哀,拔腿紧随妇人向前飞奔。他边跑,边忍不住哭喊起来:“娘,不要跑,不要跑!”

      妇人听不到,她满面潮红,往那人的方向奔去,眼里满盈希望与痛楚。她奔跑着,那人却依旧慢慢挪动步子,等离得近了,方才看清,他已不复离去时的白净潇洒,此刻浑身污迹,满面灰败,衣衫破落成缕,拖着条腿,一瘸一拐地走。妇人奔至他面前,呜咽着将他搂住,颤声问道:“怎弄成这样?”

      青年轻轻挣了两下,那妇人却抱得很紧,只能由她搂着,扭头道:“没能考到功名,还被人打伤了腿。”

      “给我看看。”妇人扶他在路旁坐下,轻轻撩开衣衫,见他腿上条条伤痕,好些都叠在一起,可想见当时人下手之重,还有几处伤已开始烂了,红红紫紫,肿胀流脓,发出难闻的气味。她看着这些伤处流泪,点头道:“罢了罢了,那省城人岂是好相与的?万幸都是皮肉伤,不曾折了腿骨,我们回家去慢慢养,两三月便好了。”她顿了顿,鼓起勇气抬头道:“从今往后,便都罢了吧,我再给你生个孩儿,咱们一家就在村里过活,莫想什么功名了。”

      “嗯,都罢了。”青年点点头,第一次如此顺从她的意思,低声道:“听娘子的,都罢了。”

      “他在骗你!”翁笛一直在旁冷眼看着,虽知无法同二人交流,但此刻心头伤痛愤怒难抑,忍不住指着那青年,朝妇人咆哮道:“他都在骗你!待到你们回去,他洗净吃饱,你问他为何弄成这样,他会说是赶考途中路遇贼匪,抢走了盘缠,考场上又遇考官不公,将他的名圈给了别人,他不服气,想去理论,结果给人打成这样,只能慢慢挪回家来。其实是他文章比不过别人,没有考中,又不甘就此回家,于是动了歪心。仗着自己皮相白净英伟,自称未曾婚娶,妄图攀附省城豪门,娶人家的女儿,不想被人告发,言他在家已有妻儿,人家老爷大怒,将他狠打了一顿扔出去,这便是我们今日见他这般模样的因果!而你……你……”翁笛满面泪水,嘶声裂肺地哭喊起来:“你因劳累过度,早已重病缠身,今日又过于激动,伤了心脉,奔跑一阵,风热侵肺腑,过不到两月便去了……这些事,皆是他在你坟头上哭诉与我知道的!”

      妇人扶着青年慢慢走在山道上,长日将尽,最后的霞光落在她肩头,为她镀上一层蒙昧的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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