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演员:
是指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职称的评价。正式文件规定的职务名称中,除“国家级教练”这一名称含有“国家”二字外,其余职称均不含有“国家”二字。二级演员可申报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
国家二级演员的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在大、中型剧(节)目演出中担任主角(或主要配角)3部以上,且有1部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此外,获全国性文艺评奖或全省性评奖一等奖,或有2次以上获全省性文艺评奖二等奖,且在剧目中担任专家评审场主角(或主要配角);或有1部以上作品参加国家级大型艺术活动或国家级艺术展演,或2部以上作品参加省级大型艺术活动,或3部以上作品参加市级大型艺术活动,且在剧目中担任主角(或主要配角),产生较大影响;或担任专业文艺团体首席演员3年以上,且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或在专业文艺团体从事表演工作10年以上,对文艺团体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界认可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