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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 ...

  •   “跟她在一起,我会有种……被拯救的感觉。”

      这是恒非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我还记得,说这话时的他,眼中有一抹——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从未见过,也从没想要见到过的——温柔。
      他爱上了她。
      那个她口中,纯洁可爱的女孩。
      我是见过她的。长发,白裙,干净清秀的脸。她站在恒非的旁边,一脸灿烂纯粹的笑。
      纯洁可爱。
      哼。
      我狠狠捏灭刚抽了几口的香烟,一口气喝尽手中的酒。像是有把火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我皱紧眉头。这该死的胃,你就不能让老娘我舒服点么?疼,疼,疼,你要疼到什么时候才罢休。
      酒吧。永远骚动的空气,糜烂的味道。灯影交替,群魔乱舞,没有一张清晰的面孔,没有一个真实的自己。又或者,这样的,才是一个个真正的自己?
      恒非……你以为她真能拯救你么?笑话,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拯救别人。你和她,永远不可能一样;和你在一个世界里的,不是她,而是我,还有翔日……

      眼前忽然出现一张妖娆艳丽的脸,半晌后我才认出它的主人:“是洋子啊。”
      “嘿,亲爱的,怎么今天是一个人啊?”
      亲爱的。
      这个女人,听说记忆力特别不好。于是,她便将所有认识的人都统称为“亲爱的”,一来省去了记名字的麻烦,二来又于表面上拉进了关系。
      我看着她,不置可否的挑眉,知道她肯定还有话要说。
      “似乎好久没看见原来老跟你在一起的那两个帅哥了,他们跑哪儿去啦?”干脆在我旁边坐下,她又招呼酒保,“帅哥,威士忌加冰。”
      我的胃似乎更疼了。
      “谁知道啊,八成和女人有关吧。”
      “啊,这样……呵呵呵呵,我原来还以为你和他们俩中的一个人是一对呢……哎,男人真不是个东西,是不是,有了情人就忘了朋友。他们真是狠心啊,把你一个人扔在这儿……”
      我抬头看她一眼。
      她继续聒噪:“干脆你也找个男朋友吧……刚才看你一个坐在这边好无趣,我那儿还有几个朋友,要不要过去一起玩儿?有帅哥哦!我介绍给你认识。”
      洋子的话语和举动究竟是若有所图,还是本性如此,就是这么热情,我都不在乎了。我只是忽然迫切地想离开。
      “不用了,我要走了。”我拿起衣服,强忍不耐,挤出笑容。
      “不要这样嘛,过去吧,别不好意思!” 她抬手一指,“你看,他们冲你招手呢!大家也都想认识你啊。走吧。”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几张面目模糊的脸,我叹口气,没有丝毫兴趣。
      “我真要走了。Bye。”
      然后不理会她,径自走出酒吧。

      “似乎好久没看见原来老跟你在一起的那两个帅哥了,他们跑哪儿去啦?”
      跑哪儿去了呢。
      我也不知道啊。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灯红酒绿。已近凌晨两点,却无人入睡。那样热闹。
      我继续走。
      走出那条,著名的酒吧街。
      “终于……安静下来了……”
      冬天的夜晚,是能冻死人的。我打了个寒颤。
      谁让你穿裙子呢。我对自己说,你个笨蛋。

      “你这丫头,这么冷还穿裙子,等着老了以后得病吧!”
      “我又老不了,我一等到四十岁就自杀。”
      “说什么呢!傻孩子……”

      记忆中,是谁在说话呢。
      对了,是妈妈。
      还有我。那时候,天真又自以为成熟,有时候会语不惊人不休。那时候,相信一切美好,相信希望与奇迹的存在。
      那时候的我,哪儿去了。
      妈妈,你又去哪儿了。
      为什么,我珍惜的人,都消失了。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谁都不在我身边。
      胃疼,头晕。我靠着墙慢慢蹲下。
      “深夜,你一个女孩在这,很危险。”
      又是谁在说话呢?
      将头靠在膝头。似乎是……恒非……是啊,是恒非。那是我第一次见他,那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没理他,他就走了。以为,只是萍水相逢罢了,却没想到日后,会成为朋友。
      朋友啊。
      不是我的一厢情愿么。

      认识恒非是两年前的事。
      高考后的暑假,我的父母离婚,我被判给父亲。一个月后,母亲遇车祸身亡。又一个月,父亲再婚。一周后,我从家里搬出来,租了一套公寓。然后,在大学开学的十几天内,我学会抽烟喝酒和泡吧。
      很俗的故事吧,我知道。但,请让我继续讲下去。
      第一次见到恒非,就是那十几天内的事。
      某个夜里,我走出酒吧,就像今夜一样,倍感孤独痛苦。蹲在墙边,什么都不想做,哪里都不想去。只想,就这样,一直一直,直到地老天荒。
      “深夜,你一个女孩在这,很危险。”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头顶上,响起这样一个声音。
      淡淡的,有些低沉,却很清澈。
      我没有抬头。
      然后,我听见离开的脚步声。
      我这才抬起头,正看见他瘦削的背影,和在夜风中微微飘扬的黑色长发。

      “长发的男人啊……真可怕……”
      收回目光,我变换姿势坐到地上,抱着双膝,看马路,看路灯,看汽车,看天空。
      又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口哨声。
      是那人口中所谓的危险来了?我满不在乎地对自己笑笑,还是动也不动。
      就像个旁观者。所发生的一切,像一场戏,不存在任何真实感。而自己,也不过是戏中的一个演员。
      “美女,一起喝一杯去吧。”
      “是啊,我们刚刚演出成功耶,帮我们庆祝吧,走啦。”
      ……
      直到有人将手搭在我的胳膊上,我才看向他们,几个年轻的男孩,差不多和我一样的年纪。背着吉他,染过的头发,在昏暗的路灯下,模糊的面孔。
      有一个男孩正蹲在我的面前,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好啊。”我说。

      那个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的男孩,就是翔日。
      知道他的名字后,我总是嘲笑他,说你怎么有这么个给人以阳光灿烂希望无穷感觉的名字,真是太不适合你了。
      “没办法,名字这种事情……”记忆中的他,无奈地耸耸肩。
      他,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了。
      就像用很柔和的线条勾勒出的肖像画,他有一张清俊而干净的脸。不同于恒非的冷漠外表,翔日笑起来时,会给人以温柔的错觉。
      但正如他的名字不适合他一样,他的长相,也是不适合他的。
      矛盾的人。

      那一天晚上,我遇见恒非和翔日。
      是和翔日还有他乐队的其他几个人喝了几杯酒的。他们只是单纯地觉得有个陌生女孩在旁边很好玩儿,并没有什么龌龊的念头。而酒量很好的我,一直到最后还很清醒,又独自回了家。
      再没有发生什么了。
      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他们也不知道我的。
      后来,我读过某篇文章,最后一句是——我们相遇,没有留下痕迹。
      是啊,我们相遇,却没有留下痕迹。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马路、公车、商店……迎面遇见,而后擦肩而过。这,未尝不是种相遇。我想,在那天晚上,恒非和翔日之于我的意义,决不会比过路人更多。而我们的相遇,也仅仅是这一种而已。
      可是,故事不是就这么完了的。

      我很冷。
      但依旧不动,也不想动。
      我知道,我不能这样下去。这不是两年前的那个夜晚,不会有人会对我说“深夜,你一个女孩在这,很危险”,亦不会有人邀我一起喝酒。
      这样下去,真的会被冻死。
      我叹了口气,扶着墙,无比困难地站起来,胃疼得仿佛已不属于自己。全身僵硬。试着迈步,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无力感支配,生理的,心理的,忽然很想放声大哭。
      可是。
      “你哭,你哭给谁看呢?哭泣,不过是撒娇的一种方式罢了。”喃喃自语,“不想死,就赶快回家吧,还哭呢……你自作自受,有什么权利哭?”
      终于迈出第一步、第二步……
      人,最后能靠的,只有自己。

      回家的路上,正好经过一家24小时营业的药店。我走进去。
      然后,手机响起来。
      凌晨一点。
      我不知道谁会在这时候打电话给我。
      看向来电显示,屏幕上那两个字忽然异常刺眼——恒非。
      我亦不知道,在完完全全消失两个月,在那样清楚地说要离开我所在的这个世界之后,他为什么会打电话给我。
      也许是头太晕了,也许是胃太疼了,我发现,这个我一直期望的电话,突然失去了令我关注的力量。
      切断。
      我开始寻找阿司匹林。
      然后,我看见某个柜台前,一个异常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的旁边,紧紧依偎着一个穿着红色大衣,高跟筒靴的女子。
      不用说,也知道他们是来买什么的。
      这不关你的事。我听见自己在心里这样说,而且,你现在神智不清,也许是认错人了。快去找止疼片吧,再不吃就要疼死了。
      死啊死,即使活得怎样疲惫与痛苦,我也不想死啊。
      我莫名其妙地笑了。
      那个身影,哦,不,是那两个身影一点点转过身来。
      他看见我。
      还有我唇边那抹还未消失的笑,渐渐从莫名其妙变成若有若无嘲讽的笑。

      在恒非离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不再是我自己。
      虽然还是频繁出入酒吧,过着和从前没什么区别的日子,但就如翔日所说,我喝着比以前多几倍的酒,抽比以前多几倍的烟,而且还下到我从前最讨厌的人多的舞池中,和陌生的男子大跳贴面舞。
      不能不承认,我喜欢恒非。
      也许,还会是爱。
      但他不会知道,在他离开之前,我也不会知道。只有当他离开后,我才渐渐明白,这,当然也逃不过翔日的眼睛。
      于是,他也不再是他。
      某一个夜晚,他把我从舞池中拖出,拉着我冲出酒吧,在如水的夜色中,狠狠地吻了我。他说,我就不行吗。
      我就不行吗。
      我在他怀中,轻轻摇了头。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一直会是。”我记得自己是这样说的。
      “我也以为我们是。但就如你对恒非超出了朋友,我对你也不是朋友那么简单……”翔日的眼睛,很温柔很温柔,“他走了,但我还在。”
      我哭了,一直在摇头。接着推开他,独自走了。
      他没有追上来。
      他受伤的表情,我现在还记得。但那时的我,无法不逃开。
      如果我知道,我逃开的后果是他的失踪,他和恒非一样的离开,那我决不会那样做。这很简单。我喜欢他,即使无关爱,我也不想失去他。
      可是,后悔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
      这两个月,我总是想起从前的时光,我们三个在一起,互相理解,一起玩闹。可是,不过两年,或者说,只是那么几天,就什么都变了。

      此刻,翔日和一个陌生的女子站在那里,我侧着头,看他,看她。
      似乎这样的场景,非常熟悉。
      我忽然想起来,在恒非离开时,也是如此。那个纯洁可爱的女孩,穿着白裙,站在他旁边。我侧着头,看他,看她。
      一种利器划过的痛。
      我很快地转回头,继续寻找我的阿司匹林。
      恒非和翔日在对待女人这点上,有很明显的不同。
      恒非可以说是相当洁身自好的,或者说是冷酷至极,唾弃爱情,克制欲望。在我认识他的两年里,没有交过一个女朋友,甚至连发生过关系的对象都没有。而翔日,有一张干净斯文的脸的翔日,却总是纠缠在糜乱的男女关系中。同样是唾弃爱情,只不过他从不压抑欲望,一个个女人在他身边来了又走,我都看在眼里。
      所以,当那句“我就不行吗”响起,而在他眼中,我看见一种从未在他那里见过的认真后,我真的害怕、无措了。
      唾弃爱情。
      这原本是我们三个人共同的信仰。
      可是,真可笑,我们三个,全都破戒了。
      但翔日……也许那晚,是夜色太暗了吧,那抹认真,是我的错觉。
      错觉。
      可……为什么我会感到难过呢。

      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自己去注册。
      没必要去住宿舍的。我租的公寓离学校很近,而且我也过不了集体生活。相信,住在同宿舍的人,也一定忍受不了我。
      我在拥挤的人群里,看见远处一个长发的男生背影,一闪而过。
      会是他么。
      我看着。
      同时困惑于,为什么那天夜里,只是看了一眼的背影,还存在于记忆中。那么鲜明。
      很乖地排队。忽然有人拍我的肩。
      翔日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
      “啊,果然是你。不会吧,你也是这学校的?大一?……天,太巧了……”笑脸在阳光下,透着某种难以言喻的眩目感,和……温柔。
      我说过,笑起来的翔日,会给人温柔的感觉。
      我想起,同样是那天夜里,把手搭在我的胳膊上,叫我一起去喝酒的那个男孩。
      “是你。”

      我是和翔日先成为朋友的。
      相似的经历,相似的家庭,让我觉得,他是和我相似的人,能够理解我的人,作为朋友的我们,是能够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对方关心和温暖的。
      为什么一开始,没有变成爱情呢。
      一切都是注定吧,是命运,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认识翔日的一个星期后,他跟我说起,和他一起在学校外面租公寓的男孩。他叫恒非,比我们大一岁,曾经是他们乐队的主唱,后来厌倦了,就退出了。他现在在酒吧里兼职做调酒师。
      “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见了恒非后,我知道他就是那个对我说“深夜,你一个女孩在这,很危险”的人。就像他的背影在我脑海中异常鲜明一样,他的声音似乎也一直铭刻在我的记忆中。
      但他显然是忘了。
      我就是那个蹲在墙边的女孩。
      他更不会记得,他曾经,对一个陌生的女孩,说过那样的话。
      毕竟,大多时间,他是个很冷漠的人。
      一张冷冷的又英俊的脸,长发,酷爱黑色,从外表看,的确是个古怪可怕的人。虽然有的人也认为这样的他,别有一番味道。在学校里,除了我和翔日,没有人接近他,追他的女人,也是大都存在于酒吧。
      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我曾很努力,很努力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是因为他冷漠之外,偶尔的关心,还是因为,在他那里,我找到了另一个相似的自己?我想啊想,没有得出任何答案,又想就算得出答案也没有任何用处,于是便放弃思考。
      可是,眼前还是会出现一幕幕画面。
      很冷的时候,他会叫热咖啡给我;我一个人回家,他会叫我到家后给他打电话……在某个寒冷的夜,我坐在路边,他会对我说:“深夜,你一个女孩在这,很危险。”
      虽然,他给我的,不多,更是无意,可……
      都是因为那句话的缘故。
      都是因为那个夜里,我最先遇见的,是他。

      两年,我们为伴,在半明半暗之前,过着还算平静的日子。
      也是快乐的,很快乐。
      我总是对自己说,不要对任何东西抱有绝对的希望。
      所以我也知道,我们三个人不可能永远都这样在一起。
      所以当其成为现实,我没有崩溃,我只是忍耐,忍耐,忍耐。
      我不会崩溃。
      不会。

      我对药店的店员说:“给我拿两盒阿司匹林。”
      店员看着我怔了一下,我知道他一定是被我惨白如鬼的脸吓到了,我按着又疼又胀的太阳穴,觉得他的动作怎么那么慢。
      身后响起脚步声。
      “叶茨……”
      我没有回头。
      手,抓住我的胳膊,翔日问:“你怎么在这里?怎么了?”
      我看他一眼,又看了眼他抓着我的手,什么话也不想说,什么话也没有力气说。
      “阿司匹林?你胃病又犯了么……”
      终于,有了动作。我甩开他的手,拿起阿司匹林,走向收款台。
      走得很快。
      真奇怪,我怎么忽然那么有精神了。想着想着,便又想笑了。是那份死死支持的自尊吧。是它让我在别人面前,不暴露哪怕一点的脆弱。
      我没有再听见脚步声。
      像两个月前一样,他没有追上来。
      走出药店,我静静地站在夜色中,眼泪,冷冷地流下来。
      “该死的,还是哭了……”我揉了揉头,自言自语,“不是早就不在乎了,不是早就麻木了吗……翔日他,只是个朋友……不,他连朋友也不是了……”
      完全是无意识的,我回了头,但当视线再次触及那两个身影时,我的理智和自尊立刻越出。然后,我迈出像刚才一样快快的步子,只是,那步子一定是很狼狈的,我知道。
      回了家。

      第二天醒来时,我看见一边沙发上,蜷缩着睡觉的翔日。
      然后就想起,昨天夜里,当我在自家门前昏倒时,有力的手臂和温暖的怀抱。
      在我最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他终于,还是在我身边。
      只有他,在我身边。
      胃,似乎已经不疼了,头,似乎也清醒许多。
      有一丝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射进屋内,灿烂得有些刺眼。床头柜上,半杯水,零零散散的药片。电子表显示着今天的日期和时间——1月21日,10:35。
      我坐起来,披着被子,喝了几口水。
      静静地看着翔日。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他的声音无措地响起:“笨蛋,哭什么啊……”
      我决定,再不放开他。

      于是,和翔日就成了情侣。
      还是过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子,在昏暗阴沉的生活中寻求各种短暂的快乐。
      翔日对我一如地好和温柔,渐渐断了和其他女人的来往。我想,他是真的爱我,珍惜我。而我,亦渐渐觉得像是爱上了他。
      像是爱上了他……这话说的……但至少,他在我心中,是无可替代,且无比重要的。
      只是偶尔,还会想起恒非。
      在那之后,他再没出现在我们面前。
      在那通我没接的电话后,我们失去了关于他的一切消息。
      像是人间蒸发一样。
      一年、两年、很多年……
      恒非,你真的获得了,所谓的救赎吗。

      后来,我去了法国读研,翔日飞往美国。
      在平和与微笑中,我们分了手。
      在法国,我遇见了我未来的丈夫,他比我大两岁,跟我在同一个学校念书。
      他不知道我的过去,说我是他所见过的最神秘却又最美好的女子。
      他究竟是笨,还是太过聪明,我不想追究。
      因为那时的我,一点点过起了正常的生活。
      年轻时候的激狂、叛逆,一天天离我而远去,二十几岁的我,有着仿佛历经沧桑后的平和宽容。
      我接受了他。
      我想,在不远的未来,也许,会幸福。
      绝望后的希望吗?电话里,翔日这样说,如果你觉得可以,就去做吧。我永远,永远,都是和你站在一起的。
      我们是朋友。
      你的存在,其实,对我来说,就已经是很大的幸福。我挂下电话,在心里说。
      有一些人,无论怎样,都是有缘无份,有一些人,感情再好,也不会成为夫妻。翔日和我,就是因为太过了解彼此,所以妨碍了彼此抛却过去的黑暗,走向未来的道路。我们,终其一生,最好的相处,不过就是遥远地守望,默默地关怀。想起对方,感到一种温暖,挥之不去。
      我相信,翔日,也是会这么想的。

      翔日参加了我的婚礼。
      算算看,从十七岁那年的相遇至今,八个春秋,已经悄悄流转。
      如果是八年前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穿着婚纱,站在教堂里,看着身边那个即将成为我丈夫的人,脸上挂着幸福而纯粹的笑容。
      而他闪亮的眼眸中,我看见微笑的自己。
      人群中,翔日挺拔的身影那么鹤立鸡群,没有女伴,远远地看着我,也在微笑。
      很好了。
      真的,很好。
      “我,很满足了。”婚礼后的宴会上,我对翔日说,“谢谢你来。”
      “满足吗……”他笑一笑,说“怎么能不来呢?旧情人的婚礼啊……”
      “神经!”
      “哈哈哈……”

      故事,该结束了。
      是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可……恒非……
      算了,那个记忆中的人,就忘了吧。我一向是个酷爱逃避的人呢。
      所以,我也会忘了,婚礼上,翔日笑容中那若有若无的哀伤,和一次又一次的欲言又止。
      我很满足,我很幸福,所以故事,就结束了。

      *********************************************

      最终,我也没有告诉她这一切,你会原谅我的吧,恒非。
      你死了,早在六年之前。
      而我,隐瞒你死亡这个事实,也已经六年之久。

      1月21日凌晨。
      他们说,在这座城市的某一个小巷里,你被抢劫,又身中数刀,生命垂危之时,你没有打110,120,却只打了两个电话。
      他们检查了你的通话记录,发现那两通电话,一个是给我,一个,便是给叶茨的。
      你的天使,最终还是没能把你救赎。当你拖着精疲力竭且伤痕累累的身躯回来,却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于是,你便放弃了,生命。
      原来,我们三个,还是不同。
      虽然总是拥有相似的绝望,但我和叶茨,却从没放弃过生的希望,而你,不知是因为那天使给你的打击太重,还是因为你始终是这样的,而我们,未曾发觉。
      总之,那时候的你,坦然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然后,你想起了我们,两个月前,你决然背弃的朋友。你后悔了。于是,你给我们打了电话,你想说,对不起,对不起……
      可天意弄人。

      被叶茨拒绝后我一直关着手机,我需要一个封闭的空间用来疗伤用来忘却。纵然后来我知道了,这丝毫没有用处。但也正因为我的关机,让我没有听到你的遗言,甚至,失去了去救你的机会。
      而叶茨,她为什么不接,我不知道,也从未过问。
      她倒是说起过你打给她。
      那时的我,已经接到了你的死讯,所以我立刻转移了话题,不着边际,你知道,这一直是我的拿手好戏。
      公安局联络了我,我说我会转告叶茨,他们便没通知她。你的葬礼我去了,你的母亲,我也看见了,她哭得很伤心,她一直叫着你的名字,她还说当你在世时她对你冷漠,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你的继父经常打她,如果她对你好一点,他便会打得更凶。
      现在,她很后悔:“我不该那么软弱的,我是怕他,但你才是我的儿子,我最亲的人啊……你会原谅我吧,小非……”
      我想,如果你能听见这话,一定会很欣慰吧。会原谅她吧。
      不过不用担心,你离开后的一年,她就和你继父离了婚,自己盘了家小店,生意不错。有时候,我也会去看看她。

      话题还是回到叶茨吧。
      为什么我隐瞒她。
      其实很简单,因为我爱她,而她爱你。
      不仅不想让她离开我,而且不想让她伤心。
      如果她知道你死了,你便会成为她心中,一个不可磨灭的印子,随着岁月的流逝,日益趋向完美。而我,将永远比不上你……我不想这样。
      所以,出于我的私心,我装作和她一样,对你离去后的种种,一无所知。
      这很辛苦。
      但我甘之如饴。

      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看着她的笑容越来越多,看着她离当初的黑暗越来越远,我隐瞒的决心便是更坚定了。就让她,这么忘了你吧,顺便忘掉从前痛苦的回忆,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快乐,才会幸福。
      不再是因为不想让她离开而隐瞒,我只是想她快乐、幸福。为了这,我愿付出一切。
      所以,我也离开了她。
      不是不爱,而是太爱。笑,真是酸到极点了吧。
      也许,是从第一眼。
      八年前的夜里,她坐在路边,一个人,孤单无助的身影。我和乐队的朋友们走上前搭讪,然后,她抬起头,苍白却美丽的面孔,明明是绝望却还留有一丝温度的双眼。
      很奇怪的,一个想法进闪过我的脑海。
      如果她笑,一定很好看。
      陷了进去。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无法自拔。

      恒非,你会怪我么,会原谅我吗?
      你死了的事,我不会只瞒这么一年、两年……八年而已,我会瞒她,一辈子。
      在婚礼上,本来想告诉她的,却一次次住了口。
      来之前想,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这个消息并不会带给她多大的影响;可是等来之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不安和恐慌,万一,万一……
      我看见她脸上那么好看的笑容。
      那么,就瞒一辈子吧。
      永远不告诉她,你已经死了。
      永远不告诉她,我还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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