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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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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居宁一直盯着她,甄繁被他看毛了,便把眼睛去捕捉天花板上的吊液。
“你以后尽量少喝酒,毕竟你的肾……”
甄繁马上说道:“我的肾好得很。”
“我只是说,喝酒对肾脏不好,你最好住院观察一下。”他看了她的肾脏CT,这几年,她过得并没他想象中的好。毕竟一个人只有一个肾实在不能说过得好。
“好像这不关您的事儿吧。不过谢谢关心。”甄繁的眼睛一直没离开她的吊液。
“无论如何,我希望你能过得好。”
“我过得很好。”
他什么都不说,就那么看着她,他的眼窝很深,眼神严肃起来有一种悲悯天下的感觉,不过这悲悯中带着一股居高临下。
对甄繁来说,怜悯是最高层次的侮辱,地位甚至高于看不起。
甄繁被他看毛了。她几乎想飙脏话了,他哪只眼睛看见她过得不好?她好得很!
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笑笑,然后用右手理了理自己鬓后的碎发,确保耳后蒂芙尼的红宝石镶钻耳环能准确露出,她有点儿后悔她没把那个布灵布灵的钻戒戴在手上,不过她手腕上的全金镶钻的迪通拿却露了个十足十。这些都是她过得好的证明,她过得很好,不需要同情,不需要怜悯。
长时间的沉默,甄繁能听到吊液滴答的声音。
一滴一滴,仿佛心里来了一场雨。
有人敲门,来人提着一个食盒,并不是外卖。
简居宁打开食盒,然后用湿纸巾擦了擦手,他的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块朗格红十二的陀飞轮版。
她现在跟当年不一样了,几乎能辨认出每个品牌的手表以及对应的价钱,这给她增添了一些底气,她顿了顿说:“我当年挺喜欢你的。”说到喜欢这俩字的时候,她的心脏感到了一阵牵痛,但她很快调整了过来,继续用一种云淡风轻的语气说道:“但是怎么说呢,那种喜欢是基于不了解,就跟粉丝对偶像似的,我喜欢的不是真正的你,是我幻想出来的你。”
趁她张嘴的功夫,简居宁把一勺小米粥送到了她的嘴里。
她犹疑一下还是把粥咽了下去,继续说道:“说句你不爱听的,我觉得你这人吧,远看特别好,离近了,真挺没劲的,特容易让人产生厌倦。其实在你主动跟我提分手之前,我就早不想和你在一起了,我甚至后悔跟你谈恋爱,距离产生美,谈着谈着,你就让我产生了幻灭感,我想,简居宁,怎么是这样一个人啊。至于我为什么没先提,本质上是由于我的虚荣心,我就是觉得你条件挺好的,当男朋友挺拿得出手的,分了有点儿可惜,但我对你本人真没什么留恋。你主动提,我正好也解脱了。”
这么一大串废话,总结成一句,也不过是“是我先不喜欢你的。”
她宁愿自己是为了虚荣心和他在一起,而不是因为爱。爱比任何贬义词都让她感到难堪。
简居宁又把一口粥送到甄繁嘴里。某一刻他都要信以为真了,但他随即发现了甄繁话中的漏洞,她如果真这么想,她就不会说出来。
甄繁觉得他对自己的话毫无反应:“你不会认为我在骗你吧。你知道,我没必要……”
她说完就后悔了,这个解释实在蹩脚,说出来徒增笑柄。可她实在受够了他的怜悯了。
“当然没有。”简居宁又喂了她一口粥,然后把碗放到桌上,背过身去,“我早看出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同你分手。我这人近看确实毛病挺多的。”
甄繁决定相信他的话,那会让她心里稍稍好受一点儿,她故作轻松地说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你和索钰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们只是朋友。”
简居宁并没说谎,他和索钰确实只是朋友。
甄繁哦了一声,她相信简居宁说的话,可这也没让她更好受一点儿。当年她多想成为他的朋友啊,那比恋人两个字更具有吸引力。
当年身处小城的甄繁为了追求学杂费全免上了一所普通高中,那所中学本一上线率只有百分之五,建校五十年来没有一个人考入N大。在没遇到简居宁之前,她的理想大学是师大,因为学杂费全免,职业理想是毕业后回到小城当一名中学教师,可以就近照顾父母。
高三那年,她每天都要凌晨一点才睡觉,那些高考真题她做了一遍又一遍。她以为,只要她多做一遍题,就会离N大更近一点。只要她考上N大,就会离简居宁更近一点。只要她足够努力,就会离简居宁越来越近,总有一天,她能够格成为他的朋友。
可到现在,她从来没成为过他的朋友。
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甄繁最终还是和简居宁成了朋友,朋友圈里的那种“朋友”,是简居宁提出来的,在她坚持给他钱的时候,他说“朋友之间何必这样客气。”
她加了他的微信,然后给他微信转了账。
在加简居宁为微信好友之前,甄繁单手火速清理了自己的朋友圈,只保留了自己形象最为鲜亮的那一部分。她要向他证明,她昨天的狼狈只是一个意外,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她都过得很好,非常好。
甄繁并没有住院观察,打完点滴她就办了出院手续。她拒绝了简居宁送她回家的好意,原因之一是她住的小区并不算多么好,小区里大多都是租户,当然这并不是个说得出口的理由。前两年她买了一套二手商住的Loft,随便装修了一下就开始住。回家的路上,甄繁想她要不要去高档小区租一套房子,然后把她在住的房子租出去。
晚上八点,甄繁对着简居宁空白的朋友圈发呆,心想他不会是把自己屏蔽了吧。
已经是盛夏,正经还在叫春。正经,土猫,大名甄正经,芳龄八岁。正经有心脏病,不宜做绝育手术,甄繁只能忍受它日复一日的风骚声音。为了表示对芳邻的歉意,她特意送了邻居五副耳塞。
正经落户甄家,是命运和甄繁开的玩笑。甄繁虽然嘴上嚷着人人平等,对待猫上却有些双标。晒猫是网红标配,她最开始准备买一只暹罗或者英短,遇到看起来时日无多的正经时,她本只想把它捡回家临终关怀几天,不料这猫自从跟她到了家里,就不肯死了,一直苟延残喘。甄繁只好把它送到宠物医院,花了一大笔钱给它做了心脏和眼部手术。
甄繁的手指在手机上快速滑动,不知怎的她在胡桃木茶几上使劲拍了一下:“甄正经,咱能不能别叫了!”这一下拍得她手疼,正经抬头看了她一眼,喵了一声后一跃跳到她腿上准备去舔甄繁的手。甄繁摸了一把正经的头毛:“跟你没关系。”
跟正经确实没关系,她只是刚才刷微信时看到了一篇文章,题目名叫《甄繁和索钰:论女孩为什么要富养?》
这篇从标题到内容都狗屁不通的文字在短短十几分钟内,阅读量便已上万。
*
开车回父亲家的路上,简居宁回忆起了第一次见甄繁的情景。
在甄母到简家做住家保姆的第三年,简居宁第一次看见甄繁。那年的夏天格外的热,甄繁在简家门口等她母亲。
简家那会儿住四合院。简居宁从一辆国产黑色轿车上下来,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长裤短袖梳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站在门口,肩上的书包白得泛黄,细长的脖子上满是晶莹的汗珠儿。许是太热的缘故,她前额的一缕头发都差点儿湿了。
他走到她面前问她找谁,甄繁抬起眼来直勾勾地望着他,但随即就低下了头,她并未直接回答,而是说我再站一会儿就走。
有些往事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可总是会在某个时刻自行爬到他的脑子里。
简居宁平均半月和他父亲简总吃一次饭。
饭桌上,继母苏女士殷勤地为他布菜,殷勤得有些过了头。家里虽然有厨子,但这满桌的菜都是苏女士亲自下厨的。苏女士是“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征服男人的胃”的坚定贯彻者。
苏女士是江南人士,最拿手的就是淮扬菜。
简居宁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大意是“妈妈做的饭是最好吃的饭。”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谬论,即使有情感加成,他也并不觉得他妈做的饭比继母做得好。母亲只给他煎过一次蛋,那天的煎蛋还是糊的,他忍着恶心就着自己烤的面包吃完了那只蛋,饭桌上同他一起吃饭的还有母亲的男朋友,一个鼻子很大的法国人。
简居宁七岁时,父母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后来简居宁发现他俩岂止是性格不合,这俩人当初能结婚绝对能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他俩能在一起,只能说明荷尔蒙的力量实在强大。
他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认为财富是一个人能力的象征;而他的母亲,则坚持信奉“资本来到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都带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尽管简母对财富的看法如此偏激,并不妨碍她离婚时管前夫要高额的赡养费。
相对于简居宁的母亲,他的继母和父亲性格更合一些,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简居宁感激了继母的好意,并及时对她的大煮干丝进行了称道。
这是苏女士在行使和彰显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简居宁认为自己不该阻止她。
倒是简总先发了话:“不用管他,让他自己来,又不是外人。”
相对苏启铭,简居宁更像这个家的外来者,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
苏启铭随母姓,九岁时随母亲来到这个家,此后一直住在这里。倒是简居宁幼时随祖父生活,十二岁又去了英国,每年只回两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