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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第一百一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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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两日,莲妃煎药的手艺突飞猛进,不用搭配蜜饯也能喝得下去。白端依然保持着每日出门买蜜饯的习惯,让回良澈很是担心。
我打着哈欠,趴在地窖简陋的桌边看地图,为接下来的逃跑做准备。王都是不能多待了,不过叶扶这个身份倒还能用。
从十破门而入的时候,我正支着腮帮子,看回良澈给莲妃缓缓地梳着头发,忍不住咳了一声,示意他们见好就收,别乱撒狗粮。从十见状,语气无奈:“滕少,公子安排你们出城。”
“他都打点好了吧。”我摆弄束着袖口的系带,对从十的突然出现见怪不怪。
从十垂下头,低低应了一声:“是。”
我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日子干嘛躲着我?”
从十果真是个人才,居然连神色都没变一下,如实答道:“怕你揪我去看人。初拂被你弄得分身乏术,在四王妃身畔时常惦记你。你总说不要心软了,可歪道理又一大堆,就像这次,如果我们都在你身边,怎会让你在宵云台腹背受敌?别忘了你可是滕家的少将军……”
我顾自望着从十,叹了口气:“你说的对。我有些着急了。”
回良澈和莲妃收拾得差不多时,从十这才拿出一粒药丸,轻手轻脚地给我顺下,又将地窖居住过人的痕迹都清理干净,迟疑了一会儿道:“滕少,傩教和王族掌权多年,非一朝一夕能瓦解的,此事还需从长计议。眼下当务之急,是将你们平安送出城。只盼你能爱惜生命,亦如公子爱惜你……”
我扑哧笑出了声,猛地听见从十说出这般感性的话,也挺不容易的:“知道了。走吧。”
白端确是实有些手段。
能将三个大活人在戒备森严的王城偷运出去。
出城后,马车在附近的农庄停顿了一会儿,有个垂翁在湖边打着瞌睡。
人生无不散的筵席,也有久别重逢的时候。虽然我没少跟他对着干,可毕竟,他也从未与我这个晚辈计较什么。
凡人应当有的生老病死,在他身上似乎无法体现,他仿佛不会老,永远精神抖擞地生活着。想起当初自己亲眼目睹他上了马车驶向王都,而如今要以崭新的面貌在这里与他告别。
余晖洒在湖面,我凑过去,看他半合着眼:“老头……”
“别打招呼了,走就走吧,小妮子到王都这么久,也不知道看望老夫。”
“看望就不好了,你好不容易安度晚年……”
“少废话,老夫怕过什么,让你为老夫担心?”
“这么凶小心没人敢伺候你,等你老得走不动路的时候,会有小鬼偷偷拔你胡子。”
“嚯,嘴巴这么毒,当心以后嫁不出去。”
“……”我握着拳头,硬生生挤出一句话:“不劳您老费心。”
尚候微微睁开眼,倏然道:“白端那小子托老夫捎几句话。”
“什么话?”
“第一句是,从十的话也是他的肺腑之言。尤其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什么来着?我闷头想,缓了片刻才想起来:只盼你能爱惜生命,亦如公子爱惜你……不由的脸红。我是不是该慎重地感动一把?
“收起你那张思春的脸,老夫不是来找恶心的。”尚候义正言辞的鄙视,旋即说道:“他的第二句,去离州吧。”
去离州?也不是不行,如今时局这么乱,又有铺天盖地的通告在捉拿我,去别的地方,只会徒增烦恼。
不如去离州,正好应了之前对莲妃的提议。
我点点头,请他继续说下去。尚候让我稍等,然后掏遍袖兜。
“放哪去了……怎会不见了呢……不是这个……啊……原来在这里……”
没想到他费劲掏了半天,拿出的是一个小锦囊。我越看越熟悉,认出好像是无上宫相遇的那一晚,我迟迟不敢开的锦囊。
其实后来行至离州荒漠,我曾在濒死之际打开过,心想要是写了什么绝情的话,正好断了我对白端的念想。
可当我看清上面什么也没写的时候,本就干涸的内心倏尔生出一股不甘心,大概这就是由死向生吧。
我在荒漠中走了许久,捏着这枚锦囊,全凭一口闷气活了下来,那种顶着烈日浑身冰冷的感觉,一看锦囊便犹如身临其境。
我忍住骨子里传递出的寒冷,满脸疑问的看着尚候支支吾吾,他并非忸怩之人,怎么话到嘴边说不出呢。
“害,老夫实话说了吧,这枚锦囊才是你该看的,你原先的那枚,是老夫派人顺手换的。”尚候把锦囊不管不顾地塞我手上,晃着略显臃肿的身子背对我,朝我挥挥手,潇洒离去。
这句话听起来,实在让人摸不清头脑。我虽然不算心胸豁达之人,可也不会平白记恨别人,这么小心眼,未免也太丢颜面了。
拆开锦囊,上面写着。
“我命换你命。”
仔细回想起那夜的情景:若是处在被前后夹击的境况,除了像当初选的那样贸然跳崖,剩下一个办法便是挟持白端。
可如果挟持白端,我所面临的全部危险,便会转移到他身上。
原来他从没有放弃过我……
我捏着锦囊,忍啊忍,忍不住内心的澎湃,朝尚候急着走远的背影,扯着嗓子喊:“你个老匹夫,害我记恨白端五年,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啊,你赔我五年!”
尚候的迎着晚霞的背影抖了抖:“你怎么也这么小心眼,不就偷换个锦囊嘛,我说了不让你看,白端那小子还非逼我翻出来,也不知道他较什么真。一对痴儿女!”
“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拔光你胡子!”
“别拔了,老伙计死了,城里头大乱,老夫还得回去主持大局呢。”尚候留下最后一句话,身影消失在阡陌小道的尽头。
看来这才是白端找他的真正目地。
有尚候回去主持大局,能让各方势力心生忌惮,毕竟以尚候的实力与背景,不是任何一方能硬碰硬的。更何况尚候德高望重,朝中老臣皆是服气他的。
看来不会等太久,这朝堂的纷争,就会有个眉目了
时辰不早了,载着我和回良澈莲妃的马车继续上路,身后的王都渐渐被一片黑暗笼罩。
回王的殡葬在三日后举行,沿途的村庄都在为他哀恸,帝王的逝去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回王留下的累累硕业和不平风波,都在影响着世人……
这一路也并非太平,君尽瞳显然留有后手,做足了赶尽杀绝的准备,在去往离州的各条关卡要塞上,危险重重。
幸好之前我仔细研究了地图,几次带着回良澈和莲妃死里逃生,磕磕绊绊的,等马车跨进离州的边界,回良澈登时松了口气,感叹这条杀机四伏西行之路,总算迎来了尽头。
我更叹道:“你高兴的还太早,离州不是你想象的……”扒拉脑海去找合适的形容词,但是脑子太疼,干脆让他自己去看吧。
在离州待过整整三年,见过这片沙漠孕育的土地,是多么……充满变数。
也许前一刻,还是漫漫黄沙下,人们将盛满水果的硕大箩筐杠在头顶,笑着赤脚走过面前的美好景象。
后一秒,便是从箩筐底下抽出利刃,转身刺向你的人间地狱。
但也不无温暖的画面,我将储备的饼分给官道上游离的孩童,他们正埋头去舔食粮车掉落的米粒,接过干瘪的饼,露出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他们跟王都里那些富贵子弟不一样,他们表情生动而有活力,会为雨露撒落面庞而感到欣喜,会为猎杀到一头鹿而手舞足蹈,更会为了活下去而竭尽全力。
渴望生,才有灵魂。
离州是一个破除腐朽的新生之地,充斥着一切危险和一切希望。
这几年伪仙主凤清和少主景却割据一方,所占城池时隔不久便会轮换个人执掌。
中间有座沙城,战事最是频繁,以旁边深入荒漠的十里沙埔闻名,我当年被匪贼驱赶进沙埔,差点没死在里面,如今奔赴沙城仍心有余悸。
景却早在城门口等着,多年未见,他长得很高了,身子如小白杨般挺拔健康,可惜皮肤晒成了小麦色,眼里眉间神似白端。
他抱着双臂看我利索地跳下马车,车厢内回良澈正照顾水土不服的莲妃,他派人把马车牵进城,自己却打量我,皱眉道:“丑八怪,你浑身沾血做什么,难不成有人找你麻烦?”
“还不是凤清这个疯婆娘。”我接过他放在颈间的手帕,里里外外将手擦干净,一想到凤清鬼魅般的追击手段,头都大了。
景却对凤清“疯婆娘”的称号感同身受:“她是真的疯。”
“听说前阵子她带兵偷袭沙城,弄得你损失惨重,我师姐忙到现在还在救治伤患。”
“是啊,得亏哥哥将如姐姐送回来,不然这几天也不会太平。”景却挠挠头:“也不知道她哪那么多精力,像疯狗一样没完没了,而且手段残忍,动辄要屠城。”
“城都屠完了,她还统治什么。”真是好笑。
“不知道,可能是狗急跳墙了吧。你在王都散布的那两句话,已经传到离州来了,李烬清是傩教推上仙主之位的,难免会受影响。”景却跟我说完现状,倏然上下打量,目光最后停在我裹紧绢布的胸口,揶揄道:“本来就不像女人,这下更不像了。”
景却就是景却,还是那个毒舌少主。一点也没变。
“说谁不像女人呢,你看你现在晒的,像颗卤蛋。”我道。
“卤蛋也总比一马平川强,爷要是跟你并排躺着睡,还能比你高出一截。”他洋洋得意,没注意我的脸色,黑了。
我真是在王都憋屈太久了,久到忘记自己的气性,有多盛。
“死崽子!”捋起袖子扑过去,在沙石里滚成一团。
最后还是师姐出面,才将我和景却分开。
师姐赏我们一人一个脑瓜崩,我在王都受尽委屈,如今见到亲人便嚎啕着爬过去:“我都想死你了。”
“想我,你还打我家少主?”师姐拽着我的头发,将我提溜起来,迫使我鼻涕眼泪的面对她,我吸溜了一声,乖乖的,也不敢吭声了。
那边景却气恼的满地打滚,我凌空踹了他一脚,让他安分点,小男孩矫情什么,师姐见我手脚还不老实,好看的眉目一横,“怎么?还不长记性?”
“长长长。”
景却瞧不上眼:“呸!猫腿子!”
我怒视他:“你皮真紧,再给你松松皮?”
“来啊。”景却一蹦三尺高,也不吵嚷哪疼了:“谁怕谁!”
战火又要一发不可收拾,师姐懒得管我们猫鼠斗,只是拿出一封信,递给景却:“喏,你家哥哥的信。”
“真的?”景却顿时笑逐颜开,我瘪嘴醋了起来,有功夫给小崽子写信,没空给我写,我怎么就这么不开心。
景却擦了擦手,接过信,看完便傻眼了:“这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师姐揉揉他的头:“让你照顾好你嫂子。”
我探头探脑的,“谁是你嫂子啊,他到底写了什么啊?”
“你啊你。”没看到白端信上写了什么,但师姐脸上写着“无药可救”四个大字,她掸掸衣服上的风沙,回去治疗伤患,不管我们了。
景却嘴巴长得大大的,而后狠狠地瞪我一眼,接过我丢在沙子里的包裹,闷声闷气地朝我喊:“咱们也回去吧,丑八怪。”
听到这话,我觉得他怕是内急了。不然怎么不跟我打起来呢。
刚进沙城,街上飘来羊肉泡馍的香味,我食欲大动,拉着景却喝了个汤足饭饱,看着这座城市百废待兴的模样,人们即便面临天灾人祸兵荒马乱,也在不停地重建自己的家园。
不由的心生感慨,如果离州真的有安宁,那会是什么样的?
我把这个感慨说给景却听,他嗤鼻我大惊小怪,说起以前的仙山和侯府,那是在荒漠中长出绿洲的地方,只是灾难来的太快,他只有年少的点点印象。
正闲谈着,有两个包裹严实的少女撞上迎面的路人,少女的黑纱被不小心扯破,露出一截藕臂。
尽管她们掩住手臂的动作十分迅敏,但我还是瞥见她的臂弯处,绘了一朵栩栩如生的三途花。
原来真有这种肤若凝脂的人啊。
这种肤白,不是不健康的苍白,而是浑然天成的白,仿似剥了皮的桃肉。
景却紧盯着少女擦身而过,我笑他莫不是春心萌动。
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别胡说,我很正经的好不好,我是在想……”
“想什么?打晕?扛回去?做媳妇儿?”我龇牙。
景却轻吟:“想她们……是不是两生族人……”
什么!我倏尔站起来,再找这两个少女,她们已然诡异地,不见了。
传说离州有种以命换命的花。
只生长在离州的万年荒漠之地,也就是沙城附近的十里沙浦。
同古祭台、虚碧崖一样,那里被称作“两生境”。也是最难找的一个。
只因它在生与死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