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8、一个约定(6) ...
-
孙倩今年十七岁,高中都没有读完,辍学到外地打工。她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家里还有一个妹妹。
孙倩见周围的小姐妹到城市里打工,一个月能有3000块。她羡慕她们这种生活,闹着出去打工赚钱。
她和小姐妹们一起到饭店当服务员。某天一位客人喝醉了,嫌孙倩上菜的速度太慢训了她一顿。孙倩觉得委屈,一气之下就辞职不干了。
孙倩在外寻找工作,有个“热心肠”的大姐告诉她,附近有家纺织厂在招年轻人,待遇很是不错。孙倩听着心动,向大姐询问关于纺织厂的事情。大姐很是热情,见孙倩一副人生地不熟的模样,主动带路领她过去看看。
孙倩喜出望外,她没有多想,跟着大姐朝“纺织厂”的方向走去。大概过了半个钟头,大姐把她带到了荒僻的城郊,那里的杂草都长到了半人来高。她没有看到什么纺织厂,不远处只有一辆白色的旧面包车。
孙倩意识到情况不对的事后已经晚了。她心里害怕,想要逃,但四五个壮年男子很快从面包车上下来,将她按倒在地上,拿早已准备好的绳子捆了个结实。
她开始哭,开始哀求:“你们放了我吧...我,我给你们钱......!”
“八万块,你拿的出来吗?”其中一个男人目光放肆地打量她,笑得不怀好意,“放了你?放了你我吃什么?”
原来畜生也是会笑的啊,她想。
孙倩还想说什么,可是嘴巴被一大团碎布条捂住了,别说一个字,就连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这些人满意孙倩这种被迫的、不能反抗的安静,将她带上了车子。期间他们又强行喂她吃了点类似于安眠药的白色药片,她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车在往哪个方向走,等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到了一间小屋子里。
屋子里有一扇窗户,开在靠近房顶的位置,几缕光从中漏出来,小得像是个换气孔。
孙倩活动了下发麻的手脚,发现没有被绑着。她站起来,试着拉了两下门把手,无论怎么用力,刷红漆的铁门就是纹丝不动。
她慌得不知道如何是好,很难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理智,只想制造出什么响动来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孙倩使劲拍了几下铁门,高声问:“有人吗!”
紧接着门外就响起一句谩骂:“贱货!你□□吗?”
孙倩被吓得一个哆嗦,她靠着铁门慢慢坐在了地上。无助、恐惧、愤恨......诸多情感一齐涌上心头,孙倩难过地哭了起来。然而她哭也不敢大声的哭出来,捂着自己的嘴巴,偶尔有一两声微小的呜咽从指缝间漏出来。
孙倩隐约听到外面的人在打电话,笑得很大声,说什么“货很好、出价多少多少......”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明码标价的小白鼠。
可能连小白鼠都不如。
孙倩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处境,小时候妈妈就老是吓唬她:“再乱跑!再乱跑人贩子就把你抓到山里给傻子做媳妇!”
现在她真的被抓了,甚至还想像出了那个“傻子”的模样。他会笑呵呵地说:“嫁谁不是嫁,给谁生儿子不是生?我买只狗给它两口吃的还会讨好我。我买了你,给你吃、给你喝,你这辈子就是跟我的命,装什么贞洁烈女!”
她记起前几年有一则新闻,一名被拐卖的妇女因为成为山村教师,成为了当地的感动人物。那位山村教师也接受了自己的家庭,自愿留了下来。
在愚昧的土壤上歌颂苦难,缔造出一场自欺欺人的繁荣景象。
未得见光荣,只见可怜。
孙倩曲着腿,把头埋在膝盖里,指甲用力扣着粗糙的水泥地。这时候她心里害怕极了,害怕自己像头母牛一样被贩卖到哪个不知名小山村,遭受非人的虐待、害怕自己习惯那样子的生活,丧失作为“孙倩”的意志,再也逃离不了。
孙倩正胡思乱想之际,猛然间,铁门外传来“噼里啪啦”地乱响。她听到几个人贩子惊慌失措的声音,他们大声喊叫着,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渐渐地,外头安静下来。
铁门“哐”地朝外打开了。
孙倩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转头看去,但见几个人贩子都东倒西歪地躺在了地上,鼻青脸肿,其中一个人贩子头上还扣着个平底锅。
一部手机忽然掉在了孙倩的脚边。
“快报警呀!”一名女生焦急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孙倩如梦初醒,赶紧捡起了那只手机。她没看到说话的女生,只闻到了一阵仿佛桃花开时的暖香。
————
夜间八点。
顾淮之安排好捐赠的事情后,看到了摆在书架上出售的速写本。他学了几年美术,水彩学得如同色盲,素描人像上调子后秒变黑鬼,只有速写非常不错,当年省内美术联考考到了98分。
可惜其余两科都没过50,总分更尴尬地连及格线都没过。
顾淮之拿起速写本看了眼价格,给赵素衣的账户转了二十,拆开它的包装。他找了根铅笔简单地勾出福利院的轮廓,在中央位置画出一个抱着脏兮兮小熊玩偶的女孩,女孩咧着嘴笑,样子十分的傻气。
顾淮之看了一会儿,女孩呆板的表情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找了块橡皮擦掉了女孩僵硬的脸,擦掉玩偶熊上的污渍,重新给女孩画了张微笑的脸,以及补全了小熊缺失的半边耳朵。他想了想,又在女孩的左右两边分别画了一位年轻的女教师和一位长裙子的少女。
女教师有条金项链,少女左手上戴了条小发绳。
她们挽着女孩子的手,一起站在温暖的阳光下。
顾淮之这才觉得画面顺眼了些。
他合上速写本,把它放在柜台下方的抽屉里。顺便给王向前的身体盖上了件衣服。
这时候,王向前提着纸灯笼来到了书店里,回到自己的身体,站起来活动几下手脚。
顾淮之抬头看了王向前一眼,发现纸灯笼旁边贴的一圈凤凰羽毛都不见了:“路上有东西来抢返魂香?”
“没有。”王向前解释,“我遇见了个朋友,我和她出去办了点事情,为了方便,她就先待在了灯笼里面。有那圈羽毛在,她进不去。”
顾淮之明白王向前所说的朋友不是活人,鬼类在阳间行事多有不便,找个东西寄身也是常有的事情。他好奇地问:“你们去哪了?”
“惩恶扬善去来着。”王向前说,“我那位朋友之前是被人贩子拐卖到山里的一个女生。她记得那些人贩子们的长相和他们藏身、交易的几个地方,我们去找那些人贩子了。”
“找到之后呢?”
“先打了一顿,然后让一个小姑娘报了警。”王向前语气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这是我那位朋友的意思。她说,把他们都抓起来,最好是被判无期,一辈子关在监狱里面才好。死对他们而言太痛快了,她不想让他们痛快。他们是人,她是鬼,那么就用人的方式来让他们得到惩罚。人贩子把那么多女孩子当赚钱的工具,毁了那么多家庭,必须付出代价!”
“别说,揍那些个坏胚的感觉还真爽。先锁门,再上手,他们还看不见我们,打得他们嗷嗷叫。”
顾淮之头一次听到如此“理智复仇”的鬼,心下动容:“你的朋友在哪?”
“在灯笼里面。”王向前轻轻拍了下纸灯笼,“出来吧,我们到了,安全啦。”
没有回应。
“咦?不应该啊?我跟她说先来这里坐坐了。”王向前大觉奇怪,他稍微掀开纸灯笼,向里面看。
哪有什么女生的魂魄,纸灯笼里面只有一个粉红色的发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