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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   回去时周念没再晕车,迟则安提前给了她一颗晕车药,让她一路睡得很沉。

      大巴车开进燕都市区范围后,行驶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时间是下午四点,宽阔的主干道上车流如织,街边林立的大小商店你争我抢地释放出广告的噪音,一切都热闹而纷杂。

      周念恍惚地看着窗外,她整个人仿佛被分成两半,一半还留在挂满星辰的山村,另一半就被拉回了繁华喧嚣的都市。

      才离开三天而已,却已然恍如隔世。

      这如同后遗症一般的情况,也出现在其他人身上。车里气氛难得地有些沉闷,分别在即令相处了几天的团员们,都生出了一些不舍的情绪。

      迷彩服摸到前排跟领队商量了几句,然后宣布:“那啥,我家是开饭馆的,想说难得有缘相聚。今天就由我做东,各位一起吃个饭吧。”

      众人纷纷响应,迷彩服又说:“时间还早,大家先回去休息一下。晚上六点半来师北胡同的老门楼,怎么样?”

      一回到城市,迷彩服就来了兴致。人数确定下来之后,考虑到傍晚不好打车,他便着手安排接送的问题。

      轮到周念时,她问:“我住在友谊宾馆,离师北胡同远吗?”

      迷彩服刚要接话,迟则安的声音就从前排传来:“友谊宾馆?那我顺路载你吧。”

      ·

      周念从宾馆前台那儿拿了管晓雯留下的房卡,一回房间就进了卫生间洗澡。

      宾馆热水充足,这个澡洗得足够舒适。周念擦好身体乳,用卷发棒将短发卷出内扣的角度。

      然后她就站在床边愁了十来分钟。这回来参加工艺展,是需要出去见人的场合,因此她从家里带来的都是旗袍。

      可是像迟则安那样的人,会喜欢旗袍这么含蓄的服饰吗?

      周念思索了一会儿,觉得迟则安喜欢的类型应该和他一样,肤色健康,自信而沉稳,举手投足都带着充满力量的美感。

      这个猜测让她有些小沮丧,以至于打开行李箱拿衣服时,看见自己细细的手腕都有点说不上来的嫌弃。最终她只能无奈地叹了声气,随便选了一件款式最简洁的。

      石青色的棉麻面料上有隐约的暗纹,墨色滚边在衣襟上依次镶着蝴蝶扣。周念对着镜子一颗颗地系好盘扣,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喷香水。

      太过隆重的准备会让她自己都感到不安。

      手机震了一下,微信徒步群里有人@她,说他们马上就到宾馆楼下。周念这才惊觉自己浪费掉多少时间,她赶紧蹬上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拿上小包就匆忙下了楼。

      外面天还亮着,暑气仍然没有消退,只不过阳光不像下午那么刺眼。

      周念站在街边,默默地挺直了背,过了几秒又假装漫不经心地数地上的方砖,最后还是按捺不住关注起路过的车辆。

      迟则安的车很快就出现在了路口。

      其实周念并不知道迟则安的车牌号,但她看到的第一眼,就确认那辆车一定是他的,就像当初她在车上扫了那么一眼,就从芸芸众生中认出那个男人绝对是他们的领队一样。

      黑顶红漆的四门牧马人,凶悍而野蛮的车身和它的主人一样,硬朗得让人心跳加速。

      完全暴露在外的越野轮胎花纹粗犷,带着一股碾压的气势从路口开到她面前停下。车窗缓缓落下,迟则安那身标致性的古铜色皮肤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只剩副驾了,上来吧。”他一手搭在方向盘上,偏过头说。

      周念拉开车门,庆幸今天穿的旗袍够长,否则她都不知道要如何保证上车不走光。

      车门一合上,坐在后排的几个团员就开始嚷嚷:“我刚在车上都没敢认,周念小妹妹这身太抢眼了。”

      “像民国时候的女学生,”一个女孩儿笑着说,“之前我就想说,你怎么那么白,跟团雪似的。”

      “没错,迟队你看看人家,羞不羞愧?”

      迟则安踩下油门,很无所谓:“我羞愧什么?”

      “大家都是中国人,你比周念小妹妹黑几个色号了?”

      迟则安笑了笑,转头看她一眼。周念像是不习惯被人如此关注,她绞紧手指,脸上带着礼貌而尴尬的微笑,薄薄的皮肤里透出一点羞涩的红。

      第一回见面时,他不知道她是谁,只觉得她穿旗袍的样子很特别。今天再看见脱掉了冲锋衣的她,迟则安不得不承认,周念很适合旗袍,她眉眼秀气,很像以前那些挂历上的复古美人。

      “是挺白,”他收回目光看路,“苏城的气候好,养人。”

      最后排戴眼镜的男人突然开口:“周念是苏城人?我刚看见友谊宾馆外面立了块招牌,写着‘欢迎苏城昆剧院一行下榻’,你该不会是昆剧演员吧?”

      这个新发现引得众人一阵惊叹,周念连忙解释:“我不是。”

      来燕都参加演出的管晓雯才是唱昆剧的。周念是因为家里从外婆那一代就经常和昆剧院合作,加上这回她帮忙检查了一下演出服装,所以才会和昆剧院住一起。

      复杂的前因后果她不想特意说明,刚才夸她的那个女孩儿却因此更加好奇:“那你是做什么的?之前自我介绍你可没说呢。”

      都问到面前了,周念也不好隐瞒:“我是绣师,就是……”

      没等她说完,就有人反应过来:“苏绣是吧?我还是第一回认识做苏绣的人呢,原来你们也会参加徒步啊?”

      周念抿了抿嘴角,听见又一个人说:“对对对,我也以为你们都是那种深居简出的。哎那你平时除了刺绣还做什么?会像普通年轻人一样看电影打游戏吗?”

      “如果不想学苏绣,家里会不会反对?”

      “这可是非遗项目,不都是一代代传下去的?”

      “怪可怜的,自己想做什么都不能选。”

      周念还没回答,车上几个人就已经自由地想像了起来。无奈的情绪涌上心头,令她想起刚去大学报到的时候,寝室的同学好像也是这样,对她的来历充满了好奇与不解。

      她还记得寝室里一个女生惊讶地看她,如同看一件出土的文物:“绣师还需要念大学?”

      总是这样,一旦她说出苏绣二字,就会引来许多由于不了解而产生的猜测。就好像从事这份工作的人,都是与现实社会脱节的古代人。

      周念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从前她会试图去解释,绣师这个古老的行业,也只不过是三百六十行里的一种,社会如何发展,他们便如何适应。

      但到了现在,她或许已经麻木了,反正人的好奇心总是会过去的。

      迟则安注意到身边的沉默与后排的议论声格格不入。眼看红灯亮起,他把车停在斑马线外,看了看周念低垂的眼尾。

      他知道那些人没有恶意,他们只是不懂而已。

      但是,无知不代表不会伤人。

      “这条路有点堵,”迟则安转过身,打断他们的谈话,“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换哪条路好。”

      繁杂的喧闹一瞬间消失了。周念抬起头,看向迟则安轮廓分明的侧脸,他还在转移话题和其他人商量路线,说话时突出的喉结上下滚动,带着点不张扬的性感。

      周念捂住胸口,心脏怦怦直跳。

      他刚才,给她解围了。

      ·

      老前门是家开了几十年的老饭馆,用迷彩服的话来说,这是祖传产业。

      饭馆就在师北胡同口,做的是街坊邻居的生意,进门就看见墙上贴的白瓷砖和地上嵌的水磨石地板,十几张大方桌齐齐摆开,颇有上世纪的怀旧风情。

      六点半不到,大堂里已经坐满了人。

      迷彩服专门为徒步团留了间包房,不用服务员招待,饭菜都由他亲自送上。店里卖的都是些家常菜,摆盘自然不太讲究,偶尔一两只碗上还有豁口,但菜的份量看上去相当实诚,一份能顶外面餐厅两份还多。

      等菜上齐,迷彩服又搬了箱啤酒进来:“都能喝吧?”

      “我不行,医生说不能沾酒。”乔莎先开了口,随后看看坐在旁边的周念,跟她交换了一下眼神,“念念也不喝。”

      “没事,不能喝的咱不劝。”迷彩服把啤酒放到桌上,远远地扬了扬下巴,“迟队来点儿?”

      迟则安说:“我也不用了。”

      迷彩服很诧异:“嘿,你不像不能喝的人啊。”不过说归说,他也没有强求,按着剩下的人数一人一瓶酒发了出去。

      在野外度过的三天,让一群人的关系迅速拉近了不少。饭局上的气氛很是热闹,酒过三巡之后,话题总算从榆清山的回忆中跳出来,几个话多的先聊起了自己的工作。

      周念安安静静地吃着菜,听他们侃大山的范围从讨论经济形势跳到了痛骂拍马屁的同事,聊着聊着话题又绕回到户外徒步这件事上。

      迷彩服喝成了大舌头:“我觉得吧,爬山真有点儿意思,以后换座山爬。迟队给推荐一下?”

      迟则安还在思考,桌对面就有人打了个酒嗝,嗤笑一声:“当心他给你推荐珠峰,让你有去无回。”

      包房里猛然安静下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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