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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怦然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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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的秋天来的很晚,虽然已经快十一月了,但温度却还停留在二十多度。江睿脱下外套,抬头看了看天空,很温柔的暮色,一点不似北方的澄澈和清冷。已经来了南方两个月,蔡照却依旧无法习惯南方空气里的暧昧不清。但他无法分清,到底是因为不习惯南方的气候,还是因为身边已经没有了那个人。
快步走进和朋友约定的餐厅,朋友却还没有到,江睿选了靠窗的座位。作为一名摄影师,他总会习惯性地去寻找最佳的拍摄位置以便随时记录身边的光影和心情。
隔着墨镜看着窗外行人在最后一抹夕阳里行色匆匆,江睿不停的变换角度按着快门,记录着一道道轨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习惯了无论何时几乎都要带着墨镜,好像有了一层镜片就能把所有的不安全都藏起来,再也没人能够看到自己的软肋。
当余晖终于消失在天际,朋友姗姗来迟。
顾清歌生在南方,但他骨子里却没有南方男人在大家传统印象里的精打细算,虽然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吧,但对于经济方面完全是看心情,要不是有两个弟弟的帮衬,恐怕在他豪爽的管理下酒吧早就倒闭不知多少次了。
“要约你可真不容易啊哥们儿,我可是千里迢迢飞过来,这都一个礼拜了才约到你吃个晚饭。怎么,终于学会重色轻友了啊?”江睿玩笑地打趣,边站起身和顾清歌对撞了下肩膀。
“可不是,还一下五……不对现在是四个了。”顾清歌顺着他的话玩笑道。“之前跟你提过,以前认识的几个朋友,搞乐队的,最近打算重新把乐队做起来,想在我酒吧先试试,我当然义不容辞啦。”
“你能看得上的乐队看起来应该有点还不错,有空也让我也认识认识呗。”
“必须的丫,等等酒带你去认识认识,而且还有个新来的小朋友,BASS弹得是真不错,你肯定喜欢!”
“哟,你是还在婚介所兼职呢?”
“成人之美,何乐不为?”
江睿见他眼底淡淡的落寞,便并没有继续跟感情相关的话题,“嗯哼。”
许久不见,两人都聊得很畅快,一如当年一起在盘山公路上飙车喝酒,肆意挥洒年轻的生命里过剩的激情和勇气的日子。
“一会儿有安排吗?跟我走,让你见见我的四个小宝贝,你见了肯定喜欢。”结了账,顾清歌直接把江睿塞进了车,完全没有征求他意见的意思。
“别啊!我可专一了,一个就够了。”江睿笑着接口,笑容却在话音未落时凝结在了嘴角。
“是是是,你最专一了!走吧”顾清歌发动了车子。
江睿象征性地翘了翘嘴角,却没在说什么。
半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到了顾清歌的酒吧。
一条并不起眼的小巷,一扇略显破旧的小门上方有两个一看便知是手写的小字——夜歌。
半夜高歌。
虽然从外面看起来这里很不起眼,过路的人绝对不会往里面走。但推开门就会发现,里面是一个和外面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里不仅是一家酒吧,还是当地地下摇滚圈一个小有名气的livehouse。
玄关处破旧的架子经过改装挂满了各种画了奇奇怪怪logo的面具,过道的墙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照片,都是每个乐队第一次来这里演出的时候拍的。过道的另一侧则是一个沿街的天井,里面种满了各种玫瑰,也算是老板怪异的品味吧。
正对门的是长长的曲线形吧台,零散坐了些客人。看到顾清歌进来热络的打招呼,看得出来都是熟人,顾清歌走到吧台里自己倒了杯加了冰块的伏特加给江睿,江睿在吧台边坐了下来,却没有喝。
“我本来以为你会让你那些宝贝们站在门口一字排开来迎接我的呢,”
“那么急色?还有半小时演出就要开始了,看完演出再认识也不迟,我们先喝一杯。”
“刚才还没喝够?”
“啤酒能算酒?”
江睿但笑不语,举起酒杯和顾清歌碰了碰杯,一饮而尽。
吧台右侧时不时传来乐队排练的声音,但由于隔音不错加之越来越多的人,江睿听不清接下来他们究竟是个什么风格的乐队。
半个小时过的很快,等酒吧和livehouse的隔门拉开,演出前的彩排已经结束,随着观众入场,所有灯光都开始变的昏暗。顾清歌等大部分人都入场了才带江睿进去。
进门之前江睿留意到涂鸦墙上的“今日演出乐队”一栏只写了一个名字——KAAMOS。
江睿知道一般livehouse的演出都会以几个乐队拼盘的形式完成,一方面可以吸引各个乐队的粉丝,同时也可以平坦收入和风险。
顾清歌好像注意到了江睿的疑惑,“你可不要小看他们,才重组了不久,成员也换了大半,但他们的人气现在高着呢。”
如果说外面的装修还有些许酒吧的精致和格调,那里面就完全只剩一个字——糙。
所有的墙都是全黑的,四面都是夸张的涂鸦。一头是宽大的舞台,另一头有部分从外延伸进来的吧台,除此以外就是一大块空地。
当然,此刻并不是空空如也,今天来的观众人数超出了江睿的想象,几乎快把场地全部塞满了。
他们走到后方的吧台边,顾清歌靠在吧台边,手里还端着刚才的酒杯,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江睿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
终于,舞台上的灯光完全暗了下来,从舞台后方,五个身影依次走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原本十分喧闹的观众们突然安静了下来。除了背景单色的射光灯,舞台上的灯光完全暗了下来。
第一首是快歌,飞快的鼓点很容易就调起了大家的情绪,全场都沸腾了起来。
江睿本来以为这应该是个民谣乐队,结果居然是个摇滚乐队,这让江睿这个只听民谣的“老人家”突然有点受不了。但他很快就适应了这震耳欲聋、心跳和鼓点一起狂飙的音乐。
“KAAMOS其实很早就成立了,嗯…… 到今年应该有七八年了吧。本来就只是几个高中生小打小闹,没想到就红了起来。”顾清歌慢慢喝着酒,“可惜,后来大家各奔东西,就这么散了。”
顾清歌的声音并不大,江睿并没有听得太清楚,但江睿却知道他又想起了那个人。
一共七首歌,但除了前半首两人是一起坐在吧台听的,后六首半江睿就忍不住抄起相机挤进人堆里盯着台上的人猛拍了起来,连音响的鼓动都忽略了。
台上光影交错,虽然四个人都各有看点,但面前的这个少年却让自己久违的,怦然心动,热血沸腾。
少年的化了浓妆,在强光的照射下看不仔细眉眼,但偶尔抬头,略微上挑的清亮眼神里透着遮掩不住的自信和张扬。光线把手臂肌肉勾勒得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诱惑和爆发力。
江睿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让自己忍不住拍到停不下来的对象了!
七首歌说多不多,加上cm和encore接近一个小时。直到演出结束台上的依次下台,江睿才意犹未尽放下了相机。
顾清歌依旧坐在吧台,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江睿拍照入迷,但却是他第一次看到江睿拍人像拍得那么入迷。顾清歌还记得多年前初识的旅途中,江睿就说过自己并不擅长拍摄人像,因为拍人像需要投入的感情太多了,那么用力的事情,自己做不来。
看江睿那么入神,顾清歌不由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眼角也带上了一些狡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