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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野人?大伯! ...

  •   林加玷惊了,这个黑乎乎的家伙是要干什么?

      心儿颤颤,手儿抖抖,他那把菜刀不会是想做人肉叉烧包吧?林加玷眼神惊疑不定的看着在他斜前方憨笑的某大块头,心里一沉,这两个家伙一定是同伙!他的小命儿,危险!

      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在发抖,但他真的在发抖。这两个人,太诡异了!他看的好多小说都写了,深山中有好多野人,他们和人长得差不多,生活习性也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吃人肉!

      左看看,右看看。林加玷此时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要逃,他一定要逃!

      事实证明,林加玷的神经的确是太过于敏感了。

      那黑乎乎的人影就是林翰,对于听说侄子要来的消息,刚刚他正好在辛勤的亲自动手做晚餐中。听到曾晟的呼叫,他当然迫不及待的冲出来看看自己从未见过面的侄子咯,于是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自己手上那把刚刚杀了鸡还未来得及洗净的刀。

      啧啧,我家的侄子果然好人才!对于林加玷的长相,林翰眼里闪过一道赞赏。心里不禁埋怨,林烨那家伙,说是为了保持神秘,竟然连他家侄子的照片也不给一张的。真是小气,这么可爱的娃当然要大家一起看才好,这不,自己送上门来了。

      看着黑不溜秋的家伙越走越近,林加玷表示鸭梨山大。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把明晃晃的刀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这时候,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是怕了。林加玷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作为一个大少爷,他可是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传说中的那些大家少爷被绑架之类的事情也从未在他的身上上演过,所以,现在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碰到这么惊险的场面,作为一个刚刚成年不久的骚年一族,林加玷可耻的懵了。

      就在林加玷以为山雨欲来的时候,林翰突然露出了他白生生的牙齿,那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林加玷一怔,难道这家伙不是要拿刀砍自己吗?怎么剧情发生了变化?这孩子,已经魔化了。

      “哈哈哈!加玷吧!快来大伯看看,啧啧!都长这么大了!”林翰一把拉过林加玷,伸出左手搭在林加玷的肩上。一边拍着一边感叹着,眼里尽是怀念。

      ……大伯?我有大伯吗?林加玷有些疑惑。他家老头子可从来没有说过他有哥哥什么的啊,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大伯?他就说嘛,那老头子怎么会把他一个人丢到乡下来呢!原来还有预谋的啊!

      哼哼!看他回去怎么收拾那两个不诚实的家伙,还说让他来体验生活,原来是把他丢到乡下来认亲!

      看到从来没有见过的侄子的各种表情,林翰很是感兴趣。爪子一直在林加玷嫩嫩的脸蛋上捏来捏去,一边捏还一边叹着气,这手感多好啊!现在都这么好了,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样的?错过了真是可惜,唔,不行,一定要补回来!

      于是,林加玷的脸蛋在他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被某无良大伯吃尽了豆腐。

      脸颊被捏的红彤彤的某人终于回过神来了。

      在林加玷眼神恢复清明的那一瞬间,林翰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回了他的爪子,满脸的意犹未尽。

      怎么脸这么疼?揉了揉脸,林加玷疑惑,不过这点疑惑立马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把刀。

      “大伯?”林加玷小心翼翼的喊道,现在这人的样子可完全看不出来。至少从体型来看,是完全不像他家老头子的。此时林加玷心里猛地又起了一个不妙的感觉,这个人说是他的大伯,不会是为了降低他的防备心理然后一击致命吧?

      他也不想想,要是林翰想要一击致命的话,现在还会有林加玷这个人在这里站着吗?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娃,被保护的太好了也是一种罪过啊!

      “诶!”林翰显然并不介意那一点点的不确定,干脆的答道,本来平滑的脸上都笑出了褶子。嘿嘿,还是自己家的侄儿喊得好听,瞧这声儿,多顺耳。

      于是,虽然还是对林翰手中的菜刀心存畏惧,但在林加玷的心中,毫不客气的给林翰加了一个有爱的定义——傻大伯。

      此时的曾晟却是默默的站在一方,不急不躁的看着二人的互动。

      在天渐渐暗了下来的时候,林翰终于回过神来了。望望天色,“瞧我这记性,来,快进屋,咱们进屋再说!小晟也快进来。”

      于是,在几经波折后,林加玷终于得以进到他今后两个月要住的房子了。刚刚太过紧张没有来得及看,现在林加玷才有机会细细的观察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乡野村居。

      外面他没有来得及细看就被林翰拉进了屋子,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房屋的布置,石头砌成的房屋,上面盖的青瓦,高高的屋顶,门前有一道走廊,乡下人俗称的门槛,再里面就是所谓的客厅,不过乡里人都称他为堂屋,然后堂屋左右是卧室,后面有一道门通向厨房,厨房外不远处一个独立的小屋子是他们拿来养猪的地方,当然了,村里人为图方便,猪圈一般都是和厕所连在一起的,这样的话,粪便之类的比较容易集结在一起生成沼气。

      不过,林加玷现在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看到的是——破破烂烂的屋子,破破烂烂的家具,没有任何现代化设施,完全是原始人的生活方式的感觉。

      堂屋里有一张饭桌,原始的四四方方的那种,每一方有一张长凳随意的放着。

      林翰热情的端了一张凳子放在不断大量着周围的林加玷身边,“小玷啊,走累了吧?快坐坐,大伯的饭一会儿就好,你伯母带着小珈哥哥回娘家了,过两天就回来。来,小晟也坐。”

      曾晟显然也有些累了,把行李拿进屋放下后就很自然的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对于林翰家,他显然是非常熟悉的。

      “……这是什么?”林加玷表情嫌恶,只差没有吐出来了。在他眼里,这个有些灰兮兮的长条形物什显然很脏,而大伯竟然让他坐!简直、简直……岂有此理!

      “凳子。”曾晟语气很奇怪,这个城里人竟然连凳子都不认识?

      “我知道这个是凳子!可为什么它会这么奇怪?还这么脏!”林加玷很激动。

      看来我这侄子还真被养得很好啊。林翰一点也不奇怪林加玷的反应,只是感叹。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啊!我的鸡还没杀死!小晟你帮我招待一下你加玷弟弟,对了,今晚就在这里吃了吧,我给你爸妈说过了。”

      看着林翰匆匆进厨房的背影,林加玷有些好奇,鸡是要杀的吗?难道不是直接就可以吃的?奇怪。

      “那个,加玷弟弟……”曾晟的声音很有点犹豫。

      “得了,叫我加玷就好了。”虽然他讨厌被人叫这个称呼,有一种叫家电的感觉,但是,他更讨厌被人叫弟弟!他林加玷只能当哥哥!

      “哦,加玷。”曾晟摸了摸后脑勺,神色有些尴尬,“我想说,这个凳子不脏,每天都要洗的,而且,它本来就是这种颜色。”

      切!还真以为我嫌它脏啊?本少爷只是想要充分的表达一下自己对这个乡下生活的不满而已!

      啧,算了,看来这个榆木脑袋也不懂,反正爷也累了,就凑合一下。

      于是,我们的林大少爷皱着眉往那个长条形的凳子上英勇的一坐。

      “嘣!”在曾晟惊讶的目光中,林加玷呈现一种非常优美的姿势落地。对于这个硬板凳,还是长条形的,他习惯性的以坐自家宽大的沙发的标准来衡量这个凳子,于是,这是一个沉重的教训。

      这件事情告诉林家大少,有些事虽然是同等性质,但若是用同等标准来衡量,那么,后果就是,屁股很受伤!

      在曾晟手忙脚乱下哼哼唧唧的站了起来,揉着受伤的屁股阁下。林加玷恨恨的看着那个让他平沙落雁式的无辜凳子,狠狠地踹它一脚,“擦!敢摔你大爷!想死是吧!”

      “加玷,别生气,我,我给你拿个椅子。”曾晟憋着笑,原来城里人这么好玩。为了掩饰自己的笑意,曾晟连忙转身向房间走去,他知道林翰家是有椅子的,只是平常放在房间。

      林加玷完全没有注意到曾晟说了什么,他的视线全都放在了那个已经被他踢到了堂屋中间的歪歪扭扭的凳子上面。所以,当曾晟拿着一把椅子从房间内出来之时,林加玷的嘴皮子还没有停下来。

      “坐吧。”曾晟很厚道的把椅子放到林加玷的身后,似乎完全没有听到林加玷嘴里骂骂咧咧的各种不怎么干净的话。

      椅子并不大,但显然要比长条形的凳子好多了,最重要的是,椅子后面有靠背!

      “怎么刚才没有拿出来!”林加玷现在开始无差别攻击了,要是刚刚他们就把这个所谓的椅子拿出来给他坐,他就不会这么丢脸的坐到地上,更不会现在屁股疼!好吧,其实林大少爷是觉得他受委屈了,加上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觉得憋屈了,所以脾气不好也可以理解。

      “汪汪汪!”林加玷刚坐下三秒钟不到,突然一条黄色的大土狗从屋外冲了进来,冲着他狠狠地吠着。

      “啊啊啊啊!”咻的一下爬到了椅子上面,林加玷发誓,他绝对不是怕狗,他只是,只是……“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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