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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戈云翰咽下常晴的……然后舔了舔嘴唇,回味了下滋味,眯着眼道:“我说晚上怎么没做饭呢,原来宝贝准备用这个招待我。味道倒是很好,就是有点少,我还没吃饱,怎么办呢?”

      戈云翰说完帮常晴整理好裤子,起身后又道:“我去做饭啦,你忙着,饭好了我叫你。”

      望着戈云翰走向厨房的背影,常晴懵懵的,他不禁怀疑,晴涩大师真的可以在这个状态下创作吗?也许这就是大师之所以是大师的原因吧……

      两人对坐在餐桌前,吃着戈云翰刚做好的饭。

      戈云翰厨艺实在平平,让他忍不住自嘲道:“我对自己的能力一向有信心,不论学习还是经商,只要我想,都不在话下,可这小小的做饭,为什么我就弄不好呢?”

      常晴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他吃得很香。他早上随便吃了几片面包,中午没吃饭,晚上饭一端上来,他才感觉到饿,虽然只是简单的炒蔬菜和煎鱼,常晴也食指大动。

      戈云翰则担忧地说:“不好吃就别吃这么多,不用给我面子。”

      常晴咽下口中的食物,抬头看着戈云翰,认真地说:“好吃的。”

      听到此戈云翰心里还是很高兴的,但还是暗暗决心再努努力。

      当初刚和仝若同居时,家里本来有阿姨,但仝若说自己想做家务,当时戈云翰怕仝若太闲,做做家务也算一种放松,于是就辞了阿姨。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就没再请过阿姨。除了每年请专业团队做几次深层保洁,家里家务主要仝若做,戈云翰也跟着帮帮忙。

      眼见仝若迎来了事业上升期,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忙,看来他真的要好好练练厨艺了。

      “噢对了,”戈云翰想起一件事,“老秦给了我两张票,周末珠珠有演出,要去看吗?”

      常晴想起订婚典礼那天的表演,立即点头道:“嗯。”

      晚上常晴画完了那幅画,他没像往常一样发给小编或者自己发微博,而是放进了文档中。这幅画并不是完结作品里的人物,所以他不打算发表,而是私藏了起来。

      今天一口气画了四幅19禁,常晴略感疲惫,他伸了伸腰,上楼后去好好洗了个澡。

      他从浴室出来后,戈云翰正倚在床上看邮件。

      常晴缓缓走到床前,然后上床,趴伏到了戈云翰面前。

      戈云翰移开手机,看着常晴,挑眉问他:“怎么了?”

      常晴则淡然开口说:“可以做和你一样的事吗?”

      戈云翰以最快的速度结束手里的邮件,然后关机,扔了手机,诚恳地回答常晴:“当然。”

      常晴扒开戈云翰的睡裤,学着戈云翰的动作,开始……

      戈云翰头靠着床头,一脸餍足。

      常晴不疾不徐地……

      他无师自通般……

      ……

      常晴一学到底,最后也像戈云翰那样全部喝掉。

      温热的液体顺着常晴的喉咙滚下,他皱起眉,眨着眼睛说:“不好喝。”

      戈云翰伸手抹掉蹭在常晴脸上残余的__,他道:“我说过的,我厨艺不好,没你的好吃。”

      戈云翰忽然抱住常晴,然后两人瞬间颠倒了位置。戈云翰低声说:“换一种吃法试试?也许会好吃。”

      常晴目光盈盈地回视着戈云翰,“嗯。”他点头。

      常晴已暗下决定,在他死前,要为自己的感情画上一个句号。

      也许单恋不能算爱情,像仝若和戈云翰那样双向奔赴才是爱情。戈云翰根本不知道常晴是谁,更何谈爱他?

      如果计划顺利,他的精神力会慢慢减弱,直到被仝若的精神力完全吞没,届时世界上便再没有常晴这个人,戈云翰也将永远不会知道世界上有过常晴这个人。

      他与戈云翰唯一的交集,便是床头的那幅《向日葵》。

      或许未来的某天,戈云翰偶然看到那幅画,会顺势瞄到右下角的署名,他们的关系也就仅止于此了吧。

      想到这些,常晴并不觉得悲哀。

      他没想过要得到回应,他甚至不理解什么是爱情,他只是听由内心去感受、去喜欢,他们就一直保持这样纯粹的关系就好了。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想短暂地抓住眼前的戈云翰。

      他想注视他,亲吻他,和他交换呼吸,和他……

      戈云翰的手抚上常晴的脸,不悦的声音自他口里传出:“嗯?……敢走神?”

      戈云翰看着这具纤瘦的、柔软的、近乎透明的身体,他不敢像初识仝若时那样,那时候他还不爱仝若,但现在不同了,身下的人皱一下眉头他都跟着心颤。

      可身下人竟然走神!

      戈云翰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老虎蛰伏着不发威,就被看做是猫了吗?

      戈云翰将用接下来……证明给仝若看,在他身下绝无可能走神。

      而常晴也确实没法再想别的了,他……只最后在心中念道:就在他离开世界之前,满足他最后的愿望吧。

      ++++++++++

      戈云翰最近多了个甜蜜的小烦恼,他的宝贝每晚都缠着他做个不停。

      他当然很开心,他还年轻,这方面的需求也很旺盛,身体也负担得了,但……但仝若行吗?

      仝若身体不差,早年走南闯北自然是需要副好身体,但仝若太瘦了。起先戈云翰以为仝若吃太少了,就要求他多吃,但仝若就是吃不胖,这么多年他那纤腰还是不盈一握。

      戈云翰不禁想到他昨晚两手掐住仝若的细腰,仝若弓着背,他在他__进出的样子……

      新来的王秘书注视着老板蹙眉沉思的表情,心中认定老板肯定是在思考刚才会议上某经理提出的尖锐问题。

      而追随戈云翰近十年的李秘书却了然于心,老板的这个表情……心中想的必然是仝若,猜错了他把桌上那叠文件吃了。

      戈云翰的手机响了一下,打开后是秦仁问他今晚想在前排看还是VIP区看。

      戈云翰想了想,回道:前排吧,VIP是二楼,我感觉不如一楼看得清楚。

      戈云翰也没想到仝若喜欢看歌舞,仝若那天看歌舞比看他还高兴,就让他在前排看个够吧。

      戈云翰又拿起放下的手机,把最近仝若每晚缠着他的事告诉了秦仁。

      秦仁则先是回了一行省略号,然后又回道:虽然你看起来像在秀恩爱,但我对你的行为还是予以肯定。突然的变化是最应该被重视的,除了这点,他还有其他不同吗?

      戈云翰仔细想过后,回道:看我的眼神特别深情算吗?

      秦仁:……
      秦仁:有多深情?
      戈云翰:爱我爱到不得了那种深情。
      秦仁:……
      秦仁:还是继续观察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告诉我。
      秦仁:晚上见面时,我也会注意观察他的变化。

      ++++++++++

      戈云翰和常晴坐好后,演出随即开始。

      这是一场主题演出,背景是夜上海。所有演员都做了复古打扮,尤其是女演员,红唇、烫发、旗袍、珍珠项链、毛绒羽扇,完美地复刻了百年前的场景。

      而最惹眼的是舞台的色彩运用,大面积的红与粉耀眼夺目,令台下的观众眼花缭乱。

      这些颜色让常晴隐约想起了什么。那是他很小的时候,也是类似的舞台,爸爸批评舞台的色彩运用过于浮夸,毫无艺术性可言。

      以前他会同意爸爸的说法,但如今,他的观念大不相同。

      就今日的舞台而言,浮夸的颜色正契合了当时光怪陆离、纸醉金迷的时代。

      一边是鲸吞蚕食,豆剖瓜分的危局,一边是十里洋场,灯红酒绿。女孩子们朝不保夕,于是换上艳丽的旗袍,脱下素净的布衣。有多少女孩起先只求五斗米,但时间久了,却纷纷忘掉了最初的目的,沉迷在推杯换盏与恭维之语。

      这并不是某个女孩子的“错误”,而是时代洪流下逃不开的命运。

      “命运”既沉重又刺眼,那浮夸的红与粉,分明是在讽刺这份沉重。那些“莺歌燕舞”、婉转娇笑不知何时就会转变成一声声涕泣,所以女孩子们唱得更大声了,舞得更起劲了,便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所以这何尝不是一种艺术?

      常晴的心不禁砰砰直跳。

      借由仝若的头脑,他解开了爸爸一直给他带着的思想枷锁。

      他顿觉无比轻松。

      用自己的头脑去看世界的感觉真好。

      常晴露出了一抹微笑,他由衷感到快乐。

      这一幕看在了戈云翰眼里,他很开心仝若这样喜欢歌舞表演,今天这趟来得太值得了。

      舞台上,袁珠珠身着一袭暗紫色旗袍登场,左右伴舞齐齐晃动白色的羽毛扇。袁珠珠以扇子掩面,一双眼灵动非凡。

      音乐响起,她忽然扔掉羽扇,放声高歌。她本擅长飙高音,与旧时低回婉转的唱法完全不同。仔细听歌词,她唱的不仅是一个为生计下海的歌女,还是一个真正喜爱音乐的歌者。歌舞厅在她眼里不仅是供人取乐的去所,更是她一展歌喉的舞台。

      她高声唱出对音乐、对艺术的热爱,她不卑不亢,昂首而立。

      一曲结束,掌声顿起。

      常晴也跟着鼓掌,他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舞台,骤然又想起了一些往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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