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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遇 ...

  •   不觉已是立春,刺骨的寒风不断从脸上拂过,用鹅毛衣紧紧裹住自己,尽量使身体保持温暖,但裸露的双手早已僵硬。不经意掠过手表,快12点了。周围的店铺已经打烊了,小路上只有亮着的路灯为我照明,要不是家里刚好缺止痛药,又刚好碰上经期,自己才不会冒着寒冷的天气去药店,平时的自己早躲在温暖、舒服的被窝里沉沉睡去。寂静的夜里,皎洁的月亮,没有微弱渺小的星星,心里不禁升起一丝的悲哀。手不断地互搓着,渐渐感受到一丝的暖气。

      “小姐,这么晚?”
      眼前不知何时出现两位民工。
      “想泡妞这方法也太土了吧?”我微侧头轻笑着望着他们,但心里少不了担心。
      “我们可不是什么□□犯,快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一个民工口气不爽,直接告诉我他们的目的。
      呵!果然有骨气。早听说最近小区一带治安不太好,多了不少抢劫事件。既然人不犯我,我也不必反抗,手伸入口袋,刚想把钱包拿出来,却飘进了一股低沉而性感的声音。

      “还真是世风日下啊?!”一名身穿白色毛衣的青年男子向我这边走来,从微暗的灯光勉强看清他的样貌。帅气的脸庞,微卷而略长的头发,年纪应该和自己相近,只有24岁左右,但从衣着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一股酒气随他的出现扑鼻而来,再加上他走路那歪斜的样子,便知道他喝醉了,真想不到,竟然会有一个喝醉酒的人来解救自己。

      “小伙子,你走开点,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一位民工不客气地从裤袋中拿出一把刀,我不禁皱紧了眉头,自己可不想节外生枝。

      “......”青年不语,隐约的轻笑,轻蔑的眼神,喝醉酒的人胆子果然不低。

      转眼间,他便首先冲到民工旁边,一拳挥过去,民工倒下。

      我不禁吃惊,他竟然一拳就能把一个人打倒。

      我走到一旁,认真当起“观众”。

      另一个民工见状,也慌张地从裤袋中拿出刀,向他冲去。无论他怎么厉害,一双肉手能和一把刀拼,而能完整无缺吗?就在一瞬间,刀滑过他的手臂,鲜红的血猛然流出。
      ......
      结果,两人倒下。
      民工是因为被打倒而倒下,而他究竟是因为受伤倒下还是因为酒精而倒下,我茫然。

      轻步走到他旁边,望着倒在地上的他,血不断地从他的手臂流出,雪白的毛衣早已鲜红一片,是那样的触目惊心,但对于自己来说却又是那样的熟悉。毕竟他算救了我,自己总不能忘恩负义。送他去医院?现在几点了,在这偏僻的小区,想拦车并不容易,自己尝试从他身上搜出手机联络他的朋友,却没有找到。总不能丢下他一个人。看来只有这样了......自己用力使他尽量与地面拉开距离,很重。听说喝醉酒的人会变重,今天可算是见识得到。使他勉强站起来,已经过了不少时间,自己也微喘着气,这是才发现他比自己要高一个头多,应该有185左右,轻叹了一口气,便扛着他回家。

      如果说,灾难从来都没有离开自己,那么我相信这次相遇只是把我的人生渲染得更加绚丽夺目。
      如果说,灾难从来都没有降临到自己身上,那么我只好承认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回到家,已经过12点了。打开灯,让他靠在椅子,手臂上的血还是不断地流。把毛衣从他身上脱下来,才发现他里面才穿了一件衣服。把衣袖卷起来,他的皮肤竟然比天天呆在家里的自己还要好,不禁自嘲。在光亮的灯下总算可以看清楚他的脸,但令自己感到意外的竟然是他的身份。

      茂丰集团总裁——伊蕴寒。
      一个差不多天天上杂志的名人竟然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禁有点惊讶。茂丰是国际集团,涉及商业很广泛。茂丰集团前总裁——李东孝半年前心脏病发作,而他的一切也由他唯一的养子接手。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有能力把茂丰搞得有声有色,茂丰集团没有因总裁是一个20岁的小伙子而衰落。

      微呆了一会儿,才发现他手臂上的血还在流,连忙从柜子中拿出绷带和一些药酒,幸好他的毛衣够“结实”,并没有伤到动脉,但也好不了哪里去,至少他现在的脸色是苍白的。帮他绑扎好,扶他到自己的床上,才松了一口气。望着自己的被染红的衣服,还有一丝血腥味,今晚会很难熬。

      ————————————————————————————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明显的黑眼圈,整个人显得很憔悴。再望望正在床上熟睡的他,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洒在他身上,再加上英俊的脸,仿佛让人有置身于梦境中一般。手摸着不断发出“咕噜”声音的肚子,再看看闹钟,已经8点了,于是走进厨房开始煮早餐。望着锅上的蛋,金黄色,很诱人。
      突然感到背后有一道目光紧盯着自己,他醒了。

      把早餐从厨房拿出,他正背对着我望着窗外,我轻声道:“吃早餐吧。”

      把早餐放到桌上,自己便先开动。
      他慢慢转过身,看到我,眼神露出了惊讶。我扯动一下嘴角,望着自己的身子,我瘦得太厉害了,自从三年前,身体益显消瘦,再加上自己偏爱穿素色的衣服,未免会让人诧异而再观察一番。
      “是你把我带到这里的?”注视我良久,他终于开口。
      他的声音很性感,很诱惑人,我不语,继续吃自己的早餐。
      “你叫什么名字?”
      今天的煎蛋弄得不太好。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连你的名字都不能知道?”他走到我旁边坐下,看来他并没有因为喝醉酒而忘记昨晚发生的一切。
      我放下手中的筷子,望着他,他依靠在椅背上,并没有因为我的沉默而生气,依然是一脸灿烂嘴还带着微笑。
      “上官若昔。”
      我坦然地望了他一眼,便收拾自己的早餐向厨房走去。

      客厅里。
      自己正读着朱自清的散文集。朱自清是自己最喜欢的一个散文家,每次看到他的文章,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字句之间弥漫着忧伤的气息,是自己喜欢的味道。

      但一旁的目光总令自己感到不舒服,我回头望了他一眼,只见他用被子裹着自己,毛衣昨晚洗了还没有干,但总不能让他一直呆在这里,毕竟这样的天气要一件毛衣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通知你的朋友吗?”我合上手中的书。
      “我还以为你是哑的。”他无力地笑着,不禁令我产生罪恶感,毕竟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我手机丢了。你这里好象.....没有电话。”他向周围望了望。

      我笑了笑,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住,没有亲戚朋友,根本不需要电话,而手上的小灵通,也是为了以后找工作的方便,把小灵通抛给他,他轻易地抓住。

      “你真奇怪,家里没有电话,只有一支小灵通?”
      他笑着问我,手指不忘拿着手机拨号码。
      “coffee,是我。昨天喝醉酒,车撞坏了,你来接我吧。这里是.....”
      他向我飘了一眼。
      “XX路51号。”

      我继续看书,他继续用被子裹着自己,沉默的气氛弥漫在整个屋子里。
      早已习惯冷清的我,此刻却期盼着温暖,真是可笑。
      打开窗,把椅子挪到窗户前,闭着眼,让寒风不断地吹向自己,很舒服,告诉自己这是现实。

      突然感到一阵温暖覆盖冰冷的我,我睁开眼,是被子,里面存在着不属于我的气息。我抬头望着他,他正在低头微笑着望着我。
      “这样很容易着凉。”
      “习惯了。”我拿起被子,重新为他盖上。
      “你一向都是这么沉默寡言吗?”

      自己刚想回答他的问题,肚子里传来一阵隐痛。
      我用手捂着肚子,连忙从柜子拿出昨晚买回来的止痛药。吃完药,痛渐渐远去,但从镜子中可以看出自己苍白的脸。

      “你.....没事吧?”他的脸露出惊讶。
      我摇头,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关心自己。

      房间突然响起小灵通的铃声。
      “你朋友来了。”看着手机屏幕上陌生的号码,我对他说。
      “恩,我先走了,昨晚……谢谢你。”
      他笑着用手指了指受伤的手臂。
      我不语。
      走到门口他突然停下来,回头注视着我良久,面带微笑,最终才离去。

      望着他渐远的身影,忽然感觉到自己以后日子不会再像这样宁静。

      ————————————————————————————————————

      也许是自己太多心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依然过着独来独往的日子。
      “叮咚。”
      床上的我望了一下枕边的闹钟,才7点多,勉强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便穿着睡衣去开门。
      “上官小姐,早啊!”打开门,便见到李阿姨。
      “是李阿姨啊,你先进来。”
      “真是对不起,这么早打扰你了。”
      李阿姨一脸歉意。
      “没什么,我刚想起床。下个月的房租我立刻拿给你。”
      “啊,不用了。”
      什么?我停下脚步,不解地望着她。
      “是这样,我们这里的地皮要拍卖出去,不久以后这里会变成一个新的商业区,所以.....”
      望着李阿姨无奈的脸色,我沉默。
      “恩.....我先走了,因为还要通知其他的房客。”说毕,李阿姨已经走出门,空荡的房子只有我一人。站在地板上微呆了一会儿,自从3年前自己就一直住在这里,喜欢这里的宁静,喜欢这里人的和蔼,喜欢这里的一草一木,如今.....回忆起这三年宁静的生活,不禁叹了一口气,自己真是太多愁善感。

      “叮咚。”又一阵门铃声打断自己的回忆。
      我连忙开门。却想不到是他——伊蕴寒。
      “早啊,上官小姐。”
      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想拿回自己的毛衣。”
      也许看到我疑惑的表情他有所回答,但——只不过对于他来说一件“不值钱”的毛衣值得他回来拿吗?
      自己只好从柜子里拿出早已叠好的毛衣,放到他手上。
      “不请我进来吗?”
      这刻,我认真打量起他来,今天的他穿着浅兰色的高领毛衣,白色的毛裤,整个人显得高挑帅气,望着他似若非若的笑容,我只有淡然。
      “贵人事忙,不必了。”
      给了他一个浅淡的笑容,便迅速关上门。

      接下来几天,都在忙找新屋的事,却没有找到称心的房子,不禁有点泄气,毕竟这样安静、舒适的环境在市里并不多。

      傍晚,由于不少家庭从上个星期就开始搬走,小区已经比平时要冷清多。天气还是一样的冷,冷风不断向自己袭来,紧紧用风衣裹住自己,但脸已经麻木了,只好低着头走路。夕阳西下,周围的一切都洒上一片金黄,地面上的影子显得特别怪异。

      “小姐,等一下。”
      我随声望去,想不到竟然是一个星期前想打劫我的民工。
      我嗤笑道:“又怎么了?”
      “哼!当日我本来只想打劫,谁知道突然出现一个伙子,还把我们打伤,你说这该怎么办。”
      民工口气依然不爽,那怀恨的表情令自己想发笑。
      看来我高估他们了,原本以为他们很有骨气,谁知道.....
      “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我向他陈述事实。
      “没有任何关系?你骗谁,不然一个陌生人会救你?”
      “我......啊。”自己刚想再解释,脖子突然传来一阵痛楚,仿佛被人用力一捶,身子慢慢向下滑,眼前景象开始变模糊,最后看到的是民工露出狡猾的笑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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