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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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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窗外的桃树抽出了嫩绿的新芽,家里有两件事。第一件是李克的弟弟李华去给他的姨娘寻亲了,他走的时候没人知道,还是良缘事后才告诉张宪薇的。
因为张宪薇有身孕了。
“……已经走了?”她问。
良缘道:“走了,太太别管了,你现在是两个人。二爷都十五了,也该出去走走了。何况这次是去给江姨太太寻亲。听说她是小时候让爹娘卖出来了,也不知道家里还没有没人在。”
张宪薇摸着肚子,她刚怀上,大夫说让她好好在床上躺几个月,别乱动,免得胎坐不稳。
“给他带了什么?”
“老爷给了二百两银子,我替太太添了五十两,还有两个人陪他去。说不定也找不着呢?过几个月就回来了。”
李华不会回来了。他这一去,就会在那里安家落户。然后李显会把江氏也送过去。
这些事都可以先放一放,现在最重要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这个时候,李显还没有打算让她不生孩子。她记得,李显是在李克带着妻儿搬出去后,发现她对李克搬出去的事也没有怨言,对李克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是一样疼爱,这才觉得她要是没有孩子,对这个家里的人都好,才能安心对李克和他的孩子视如已出。
所以,她的‘勾引’才能这么成功。而且,李克已经娶妻了,做为一个庶出的长子,他的地位已经没办法动摇了。就算张宪薇现在生出儿子来了,等他长成,到能娶妻的年纪,李克已经三十岁了,到那时,恐怕他的儿子都快娶妻了。
李显对她的这个孩子,就像是奖赏她这么长时间的功劳,也是对婆婆的承诺。虽然这个孩子来得晚了点。
在得知有孕的那天,李显就带着张宪薇去婆婆生前住的屋子里磕了头。看着李显跪在那里,一脸激动的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说:“娘,宪薇有孩子了,你就要有孙子了!”
张宪薇流不出‘感动’的泪,只是束着双手跪下恭敬的磕了个头。凭良心说,婆婆待她,至少比李显好。至少,婆婆还是有良心的。
她既然怀了孕,就把家事交给了李克的媳妇赵氏。赵氏的性格一板一眼,她从不多说一句话,也不在家里多走动,以前她嫁进来后一直没有管过家也没有怨言,搬出去后回来对她也是一样恭敬。
赵氏就算知道朱锦儿是李克的亲娘,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亲近来,倒是每天都到张宪薇这里侍候。
这一次,张宪薇不想让李克有机会带着妻儿离开。如果他搬走,李显就有机会把李家的家产先分给他。就算她没有怀孕,也不会让他们离开。她可还盼着这个儿子日后孝顺她呢。如今怀了孩子就更不放他们走了,李显现在一定更怕李克吃亏了,让他搬走,不就光明正大的让李显分钱给他吗?
赵氏把这个家管得很好,前有张宪薇定下的规矩,她又没有一上来就大刀阔斧的改动。所以家里跟以前一样,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李克让赵氏给朱锦儿开小灶了。
朱锦儿还在生病,每天都要喝下两碗药汤。李克又怕大夫不经心,常常换大夫给她看病。换个大夫,大多都要换个药方,毕竟药店医馆也要吃饭,有钱干嘛不赚?
她的胃口不开,换谁天天换着方子的喝药汤,都不会再有好胃口吃饭。张宪薇正在养胎,管家的权利又早就交给赵氏了。李显不能吩咐正养胎的张宪薇,也不能越过她吩咐儿媳妇,只好给李克暗示。
李克得了李显的话,就像拿了尚方宝剑!赵氏是他的妻子,自然要听他的话变着法子给朱锦儿做吃的。肥的不能吃,油腻的也不能吃。鸡不能吃,鸭也不能吃,猪肉不能吃,鱼虾也不能吃。
要吃清淡的,还要吃好的,养身的。
赵氏愁得天天往厨房跑,想方设法要把白菜、青菜、萝卜、豆腐做出龙肝凤胆的味儿来。李家的家世也不能撑着朱锦儿把灵芝、燕窝当饭吃,偶尔吃一回就够显眼的了。倒是参汤能隔几天喝一碗。
但是几天后,请来的大夫就说‘虚不受补’,又说这病就靠养,不是吃人参、灵芝就能吃好的。要耐心,要长久。
良缘学给张宪薇听,把她笑得连气都喘不上来。
这才算解了赵氏的紧箍咒,可是她从操心朱锦儿吃什么好的,变成操心怎么让她多吃点儿。孝心不是那么好献的,等赵氏到张宪薇这边来时,小脸瘦了一圈,成亲时粉白红润,现在白里透青,眼窝下还有好大的黑眼圈。
张宪薇叹气,劝道:“你也要多注意自己的身体,这可不是玩的。要是凭着年轻就这么耗下去,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就该吃苦了。”又问她最近吃的如何,睡得如何,又交待她一切都可以先放一放,还是李家的子嗣要紧。
说得赵氏眼圈泛红,双目含着水光,从此跑张宪薇这里跑得更勤快了。她进门前也才十五岁,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发现张宪薇心疼她,虽然不敢在婆婆面前诉委屈,可也透出了两分亲热。
不图别的,她能在张宪薇这里听到两句暖心的话就满足了。她也知道这个婆婆进门多年没有生子,不然她也不会嫁给李克,哪怕他是良妾所出。李家风向如何,她的心里也自有一杆秤。
张宪薇要对谁好,那就是真好。她是不再盼着跟李克培养出母子情了,可赵氏是个刚到李家来的,又正处在四下无靠的时候。李克跟她再亲,日后也要纳妾,招丫头。朱锦儿就更不用提了,她又能帮赵氏什么?
她这一伸手,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赵氏给拢到身边来了。虽然朱锦儿是李克的生母,但她跟赵氏才像一对婆媳。
张宪薇跟李克不亲,不会跟儿媳妇抢丈夫。又在赵氏一进门就交了权,从不给她找麻烦。赵氏怎么会讨厌她?就是不能真的贴心贴意,赵氏也开始带着两分真心,巴结起张宪薇来。
朱锦儿的病一直不见好,李显想托人从外地寻访名医。其实大家都知道,朱锦儿是伤了身体的底子,只能慢慢养回来。想要喝两副药就立刻好的跟平常一样,那是不可能的。张宪薇也不拦着,还跟他说要是不行,就让人专门跑一趟。
“托给别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消息。”张宪薇摸着七个月大的肚子说。
“这些事你就别操心了。”李显看着她的肚子叹道,“只管顾着你自己。有什么想吃的,想用的,让人去办。”大概是良心发现?自从她怀孕后,不见李克这个‘儿子’多关心,倒是一家子都围着朱锦儿转。换一个肚量小点的太太,只怕李家能翻个底朝天。
李显让人给她抬了一箱钱,又给了她一百两银子。“如果家里人有一时顾不到的,你就让人自己去买。赵氏年轻,又是刚进门,难免有疏忽的地方。”
这是为李克让赵氏顾着朱锦儿开脱,她这个怀孕的太太,还比不上一个生病的妾能折腾。看这一家子为了她的病个个都没闲着,倒显得张宪薇没人搭理。
“老爷多心了,”张宪薇面带浅笑,嘲讽道,“难道这么多年,老爷还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轻重我自然知道,锦儿病了这么长时间,难道我就不替她悬心?好歹她还是老大的亲娘呢。就是看在老大的面子,我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跟她过不去!”
她的话里带了两分火气,李显赶紧笑着哄她:“你看,你看,我不过一句,你倒回了我这么一大串。”然后坐得离她近些,扶着她的肩说:“你我夫妻多年,我当然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边说边叹,把张宪薇给搂到了怀里。
张宪薇立刻轻轻推开他,低头拢着鬓发说:“让人看见不好。”再抬头展颜一笑,“老爷明白就好。今天,老爷还没去看过锦儿吧?正好午饭摆过去吧,有人陪着,她也能多吃点。”
有她这句话,李显当然就去陪朱锦儿吃饭了,一连陪了好几天。但是病人的饭又哪里是那么好吃的?朱锦儿不能吃油腻的,盘子里就只剩下青青白白的颜色。她又天天要喝药,从一进院子就是满院子的苦味。
这样的饭吃下去,就算天天吃鸡吃鱼也只能吃到苦药味。李显陪的这几天,吃的一天比一天少。终于他不再去了,脸上也跟着瘦了一圈。
天天喝药,就是朱锦儿自己也觉得她的病是‘重病’,心念一起,本来能好的病也好得越来越慢了。李克每天去看,说的都是一定请来‘名医’给她医治。李显去看,就说让她凡事都不要放在心上,只管先把身体养好再说。
丫头、下人和赵氏见了她,总是劝她好好休息,好好喝药,好好吃饭。
病是要养的,可这么养着,好人也要养出病来,何况原来就是个病人?朱锦儿的病转眼病了一年都不见好,到了张宪薇怀的孩子都要落地了,她的病还是不见丝毫起色,脸色也越来越坏,腊黄腊黄的,就像那药汤喝久了,颜色都快跟药汤一样了。
张宪薇记得,当年朱锦儿也是一病就没好起来。总是春天好了,夏天一热又病了。天刚凉一点,秋天见好了。冬天一下雪,风一刮又病倒了。
那时她就觉得,朱锦儿这一辈子的福气都用在李显身上了,所以身体就不好。她的身体好,福气大概都用在娘家了,所以进了李家的门才开始倒霉。
张宪薇这一胎生得辛苦,她的年纪不小了。虽然身体还不错,但年纪太大。孩子又是好不容易盼来了,她从怀上起就小心翼翼的。结果生的时候就吃苦了。
生了两天一夜才生下来,孩子生下来时,脸上的皮都已经长开了,也不皱皱巴巴的。白白嫩嫩,肥肥胖胖,足有六斤半!
这个六斤半的孩子是个女儿,但是就算是女儿,也是张宪薇盼了二十年盼来的!长得眉目清秀,集她和李显的长处于一身。孩子睁眼早,睡了一觉起来,张宪薇就看到女儿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她凑过去,孩子看过来,跟她的目光相对,半天也不动,好像在认娘。
良缘天天满脸止不住的笑,走路时脚下都轻快了几分。还对张宪薇说:“姑娘像太太,瞧这一双眼睛多亮啊!”
张宪薇的脸上长的最不满意的就是一对眉眼,她嫌自己的眉毛眼睛不像女儿家的温婉。李显的眉毛倒是长得挺好看,是正正经经的柳叶眉,看着连他这个人都显得温和得多。
她的眉毛是剑型,斜飞入鬓。一双眼睛大而有神,就是太厉害了。张家老太太都说,她的眼睛一瞪,少有人不心慌的。
现在女儿倒是把她的眉毛眼睛都长全了,张宪薇看着女儿发愁:“你的眉毛眼睛要是像你爹就好了。”
李显刚好进来,听个正着,就笑道:“我看贞儿长得挺好的,一看就是个漂亮的美人胚子!”
这话不假,女儿是鹅蛋脸,皮肤白如腻脂,浑身上下连颗痣都没有。剃过胎发后新长出来的头发乌黑油亮,这也是随了李显的。
他过来小心翼翼抱起女儿,“贞儿,爹的小宝宝。”女儿啊啊两声,口水流了一下巴。他也不见嫌弃,接过良缘手里的巾帕轻轻给她擦去。
张宪薇觉得,如果她不是知道了李显的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可真称得上是一个女人可以期许,以托终身的良人。
如果他没有遇见朱锦儿,她想他们一定会是一对人人称羡的夫妻。因为他看起来也是个疼爱孩子,稳重又有分寸的。她也不是个爱嫉妒,不顾大局的。但是就是他遇见了朱锦儿,一心爱她,把她给抛到了一边。
女儿刚生下来,他就取好了名字。李贞。女子首重贞操,这个贞字也是一种美好的愿意。张宪薇觉得比淑、娟、兰、娇一类的名字好多了。她也希望她的女儿是一个拥有坚贞的意志和忠诚的人。
她不想让女儿像李显,固然是因为李显骗了她,更是因为他的操守、德行。李显是个伪君子,这样的人可能游走在世间时能得到许多方便,但是一旦被人揭穿,就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了。他日后说什么都会有人怀疑,做什么都会被人鄙视。
就像张宪薇现在看李显,她总是在想,李显这样对她,在外面一定也是一样。他的那些朋友是不是都知道他的本来面目?他真的会有朋友吗?
她张宪薇在听到李显的话后才开始看清李显,才开始不相信他。而他真心所爱的朱锦儿,却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不再信他了,不然也不会在病床前一直纠缠着。她担心、害怕,她不相信李显能照顾李克,不管他怎么说,她就是不相信。
多可笑?明明李显为她费了那么多心神,结果反倒让她看清了他的本质。这个他真正放在心上的女子却从心底不相信这个男人对她的感情。
人一旦失了信,就再也没有立身的可能了。
她宁愿女儿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也不愿意她为了一时的顺利而失去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