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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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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孟凡的相识很戏剧性,或者说,很诗意。
而所有的诗意,其实是孟凡的。在这场相识里,孟凡是主动者。直到今天我仍然感慨于她当时的不拘小节,感慨于她那种自由自在的随性。可是孟凡后来对我说,
“你以为我随随便便就那样儿了啊?那也只是对你。”
那年冬天,十二月底快到新年的时候,一个晚间,我和一干朋友在市区闲逛,在天桥上看到一个街头组合在那里边弹边唱,我反正不赶时间,又正好喜欢这些调调,于是便拉住那些朋友一起停下来。
主唱是个年轻男孩,斜背着把电吉它,边弹边唱,估摸着还是在校学生,有点学生气息,但一点不惧场,很有点摇滚的不羁范儿。键盘手是个同样年轻的女孩儿,长发,微低着头,戴一只耳麦,给男孩唱和声,一只脚微微的随着旋律打着节拍。我听着听着眼睛就看到她那双红色高帮匡威上去了。
他们正在唱许巍的专辑。很久以后孟凡才告诉我,她其实不喜欢许巍,若不是那晚有我,她肯定逗留片刻就离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她说完后我很洋洋得意的告诉她:
“哈,幸好你留下来了,要是早走一些你就看不到我啦!”
其实,我是很感动的,还很庆幸。庆幸她的没有早走,庆幸她留了下来并做出那样的决定,庆幸让我认识了她。
我和那帮朋友站在那里看了很久。
那两个人边弹边唱,从《曾经的你》到《完美生活》,再到《蓝莲花》。
说实话,其实我也不是多喜欢许巍。网上好像有人把他推崇得简直上升到了一个哲学的高度,我是不怎么以为然的。呵,我觉得他有点装了。
当然,我没敢和我身边的人说过这事儿。他们不是小资就是文艺,最不济也是个愤青,几乎找不到像我这样庸俗的。他们要是听我这样说,准得拍死我。许巍?多文艺啊!坚决不许毁谤!!
而且刚才那两个人唱的这几首快赶上口水歌了,满大街都是,听得我居然都会了。
我只是喜欢这种街头艺术,这种离现实的琐碎生活稍稍有点距离的东西。或者也可以说,我是太无聊了,无聊到我可以站在这里看这其实并不是很出色的街头组合一看很久。――反正我多的是时间。
那个男孩唱得有点累,打算歇下来。身边的朋友忽然来了兴致,大声起哄要我上去唱一首。
声音太大了,大到那个主唱的男孩也听到了。他用带着一点本省北部口音的声音对我说:
“来试试吧,反正都是玩儿。”
身边那帮朋友仍在起哄。我看到围观的人脸上的看热闹的笑意。
我笑笑,没推辞。
呵,是啊,都是玩儿。那就玩儿呗。
有时我很胆小,胆小到不敢给客户打电话。有时我又很疯,比方说现在,我可以站在陌生的街头在一群陌生人面前唱歌。
我走上前,站在那个站立的麦克风前。
吉它和键盘声起来了,昏,又是那首《蓝莲花》。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暗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的
蓝莲花
……”
我一直微低着头唱歌,没有想到什么自由和莲花,倒是想到,死亡。我想到小五的死,想到她临死前对生的渴望。
我想到小五那样一条年轻的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逝,而我,却还这样卑微苟且的继续活着。
所有这些,让我没有办法对我正在唱的歌提起一丝一毫关于自由和生命的积极。我开始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唱这样一首歌是多么的愚蠢和可笑。
我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一种腐烂的颓靡的气息。
然而,更令人可笑的是,我居然没有忘词。
一曲终了,面前那群人在给我鼓掌,以我的那帮朋友为首。
对于音乐,其实我是一向喜欢的。在学校时也曾经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比赛并拿过一些奖。我甚至一度以为我可以一直唱下去,以此为生。
当然,现实生活没有给我这种把爱好当生计的机会。我前前后后的所有工作中,没有一份和音乐有一丁点儿关系。我对音乐的那份热爱也就只剩下了KTV里的发泄和在家里偶尔擦地板时嘴里的闲哼哼。
而且,由于长期抽烟,嗓子其实比以前坏了很多。当然,你也可以认为那是一种磁性。呵,我听过N多人这样说,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男人。
我从朋友手里抓过包,匆匆离开人群。我没有办法再继续留在那叫嚣着生命的自由和欢愉的乐曲声里。它像一连串响亮的耳光,噼啪着提醒着我自己的堕落。
我无力改变一切,只能再一次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