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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 71 章 自己出来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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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一背对着风大仙,摆摆手,径自回了屋。
墙角摆了一个多月的木雕,已然交了货。许是习惯了墙角有一个大物件,此刻没了,居然有点空落落的。
吃饱了,又闲着无事。
安一便将柜子挪了过去,又将桌子移了移。
想着好久没打扫卫生了。
出门拿了扫帚将房间清扫了一遍,床下,柜子底下,桌子底下,门后,一个角落都没放过。
又打了一盆水,把柜子,桌子,椅子,统统擦拭了一番。
看着日头又好,和刘婶说了一声,将晾衣服的架子挪了挪,腾出一块空地。
安一搬了两把椅子出来,将被子搭在椅子上面,像是搭了一个凉棚,晒晒太阳去去潮气。枕头也拿了出来,放在凳子上晒着。
做完这些。
身上出了一身薄汗。
里衣贴着皮肉,有些黏糊。
干脆,又烧了一锅水,给自己擦个身子。
安一和风大仙在茅房旁边单独给搭了一间,当做是洗澡用的。毕竟院里还住着刘婶,几个男子站在院子里面袒胸洗澡,也不大合适。
这间小隔间,夏天还好,打一桶水,站着冲一冲,也就完事儿了。
等夏天一过,温度一降。洗澡多少都要做点心理准备工作,凉飕飕的。
所以,安一也只让安乐夏天在这儿冲澡。其他时候,就在自家房间里。一个大水盆,旁边再生一个炭火盆。
也不会冷着了安乐。
待水烧好了,安一肩上搭了一块帕子,拿了一身干净的里衣,放进了洗澡间。
提着半桶刚出锅的热水,走到水井旁,打了一些冷水上来。倒进热水桶,倒一些冷水,就用手试试温,要是还烫,就再倒一些冷水进去。
试了两次,觉得差不多了。
安一便提着一桶水,进了洗澡间。
简易的门板们吱呀一声,就给关上了。洗澡间上方还开了一个小窗户,开的不大,就一个脸盆的宽度。
就算是晚上洗,也能漏点月光进来,也不至于摸着黑洗澡了。
现在又是正午时分,外头日头大。
门一关,也敞亮得很。
安一脱了衣服,将帕子打湿,又拧干水。帕子在水里过了一道,温温的。
擦在身上很是舒服。
帕子擦拭过的皮肤,一阵舒爽。
本就白皙的皮肤,被温热的帕子温过,泛起了一片片桃粉。而桃粉中又有一道道暗红的痕迹,一条条,像是蛇一般的线条趴在他的背上胸前。
洗澡间在南边的方位,又是正午时分。
日头明目张胆就由小窗户,射了进来。直接印在安一赤果果的身体上。
他的皮肤散着微光,而暗红的痕迹也越发明显。
似是皑皑白雪上的一道道血痕。
安一微微低头,看着胸前那几道痕迹,平静又淡漠。
伤痕太多,他甚至都忘了伤痕是怎么伤的了。
是被树枝刮伤的?还是被人用鞭子抽的?还是用木棍砸的?用绳子捆的?
好像都有。
不过,这都是陈年旧伤了。
安一小时候很调皮,上山爬树,猴一样漫山遍野撒欢。有点小伤小痛,是家常便饭。他也没当回事儿,磕破了皮,就回家和他娘撒一下娇。他娘也就硬不下心肠骂他,只得认命拿着药轻轻给他在伤口上涂药,温柔地嘱咐他,下次不能这样了啊。
小孩子,哪有这么好的记性。
记玩不记痛。
隔天,照旧和同村的玩伴又疯玩。
又弄得一身泥巴,灰头土脸回家。
安一记得,他娘的药很有效果。涂了之后就不痛了,而且也不会留疤。
后来,后来,他弄伤之后,就开始有疤留着了。
依稀记得,好像是十一岁开始的。
而且,一直一直在身上留着。
也就是从那时起,只要身上受了伤,那伤口就像刻进皮肤一样,永远留下了。
安一周身都擦了一遍,最后干脆将桶子举到锁骨处,直接将剩下的水,一股脑倒了下去。
水声哗啦汹涌一小阵,就彻底归于平静。
安一将桶子放下,水珠顺着他的皮肤往下滑,像是荷叶上的小水珠,蹦跶蹦跶,最后,吧嗒一下,落在地面上。
安一拿起帕子,手脚麻利将自己擦干净,换上了干净的里衣。
而后,套了一件外袍,便推开了洗澡间的门。
木桶里塞着要洗的衣物,他走到水井边,打了一桶水,打算把衣服先泡泡,过会儿再洗。
安一回到房间,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抬起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拿了一条擦脚的帕子,把脚给擦了两遍,就复又干爽起来。
刚才擦完一只脚。
屋外就传来一阵阵唰唰声,是衣服摩擦的声音。
安一将擦干的脚踩进鞋子,另外一只脚勾着,一跳一跳蹦到了门口。他趴在门口,勾着脑袋瞅了一眼,就见着刘婶将他的衣服,倒进了洗衣盆中。
捣衣杵一下一下,捶打在衣物上。
安一喊了一声,“刘婶,衣服我自己来洗就行了。”
刘婶手没停,头也没抬,回了一句:“就两件衣服,我顺手的事儿。你闲着吧,我来就行。”
刘婶手脚麻利将衣物捶打了一番,又在水里来回搓洗一遍。
才几句话的功夫,就将衣服过了一遍。
安一也没再说啥,又一蹦一跳,坐在了凳子上,把没擦干净水的脚,用擦脚帕子擦干净。
末了,换上干净的外袍。
整整一下午,他都无所事事。
许是洗完澡不想弄脏衣服,又或者定制的钱,够他休息半个来月。
偷得浮生半日闲。
安一百无聊赖坐在安乐的书桌旁,随手翻开了安乐的书本。
书本上的字,他都认识了,只是不大会写。
安一想着闲着也是闲着,便抽出一张安乐练过字的纸。加了点水在砚台里,拿起笔,照着安乐的字迹,一笔一划,描摹着写了起来。
许是太久没握过笔,生疏了。
安一写的歪歪扭扭的,像是蚯蚓在爬。
写了好一会儿,空隙都被他用狗啃过的字体,塞满了。
安一举着,和安乐的字体一对比,一个天上,一个都不能说是地上,应该说是地下,且是地下十八层。
忽的,他想起沐清风带他过去他的书房。
又大又明亮。
一张比他们床还要大的书桌,上面摆放了两个笔架,笔架上一只只紫毫笔、鼠须笔、诸葛笔。笔杆用料都是象牙、紫檀、乌木,好些名贵材料。
桌上摊开了一幅字,落笔稳健,章法浑然天成,气韵生动。和他本人一样,字里行间锐气十足,笔锋游走间肆意张狂。
似是将军舞剑,虽静止在纸上,却似乎能听见金戈铁马之声。
如果,安乐能在那样一间书房练字,或许应该会写的更好吧。
而且,有沐清风的教导,进步也应该更快。
因为安乐现在练字,都只是按照字帖练习。安一帮不上任何的忙,一切只能安乐自己摸索。
可,沐清风要成亲了。
那,白家小姐,会接受安乐么?
听着那两个看门小厮的话里头,白家小姐应该是一位性情中人,爱憎分明。她可能不会过于苛待安乐,但估计也不会对他多加照顾。
毕竟,不管是谁,自己的夫君突然领回一个私生子,任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至于,沐清风。
安一又觉得心里头一阵憋闷。
他知道这些富家公子哥都喜欢逢场作戏。大把大把的金钱砸下去,又甜言蜜语温柔体贴。经不住诱惑,动点心绪,也在所难免。
安一不会觉得自己对沐清风有点动心,但心里的憋闷是真的。
有些堵堵的,像是肺管塞了一坨棉花。
不至于喘不过气,但就是不顺畅。
窗外的日头很亮,安一靠在椅子背上,愣愣看着窗户纸。窗户纸被照得惨白,上面还有一些没有被彻底碾碎的树皮草根。
安一觉得自己是一根野草,哪里都可以扎根,哪里都能活。实在不行,死半道也行。
可是安乐,他应有更好的生活。
他本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无论沐清风记不记得,他有这么一个孩子。
浑浑噩噩想了一下午,安一觉得脑子都要炸了。
待日头渐渐昏黄,安一便起了身。
去接安乐的时候到了。
安一就此把脑子里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就此封存。
抬脚便出了门。
接了安乐,直接到了不思蜀。
一切照旧。
吃完饭,换衣服,而后就到了吧台收拾,等着客人上门。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沐清风翩翩而来。
安一诧异了一下。
白家小姐才到沐府,他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出来寻欢作乐了?
但随即也就和平常一般,拿着酒水单到了二楼,等着沐清风点单。
沐清风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轻车熟路点了一份套餐,只是酒水换了名贵一些的。
这似乎成了他的习惯。
知道沐清风每晚都会点贵的酒水。
肖知行对此犯了懒,直接将酒窖的钥匙给了安一。让他自己去里间拿酒水,他也懒得天天下酒窖。
安一从酒窖取了酒水,端着酒水上了二楼。
走到沐清风专属雅间,抬手正准备敲门,就听着从里面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声音不大但带着怒意:“这就是你说的有事儿不能陪我?我把一个人丢在府里,自己出来喝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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