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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一枕扬州梦 扬州夜晚繁 ...

  •   扬州夜晚繁华,比之都城,更添一分迤逦。

      众人一番游玩后便回沈府歇息了。

      这个房间沈枫骞有四五年未住,里面的陈设摆件如旧,就连香气都不曾改变。

      以往他从不觉得这里是他的家,天天都想着逃离。

      可这次回来,却有种说不出的感情,就像在他情感的茧房里抽出一根细丝,在这间屋里子无限延伸。

      或许和房子无关,而是人。

      那个曾经冰冷疏离,一副家长做派的大哥,却愿意为了他怒发冲冠,短短几日重创了世家多地的生意。

      他可以解释说沈宪昀是为了沈家面子,但他那样冷静果决,就像一棵从不会迎风而东的巨树,断不会意气用事,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只换取那一堆短时间不可能盈利的生意。

      可自己又很难相信,沈宪昀真的愿意为了这么一个不听话的弟弟而失控...

      门外的敲门声打断了沈枫骞的思绪。

      开门一看是沈昌平。

      今日在船上匆匆寒暄,晚上陪周衍他们出去,还没来得及和沈昌平说话。

      “二公子还没歇下吧?以前二公子都是巳时睡觉,也不知道这些年变没变。”屋内的灯很亮,比之白天,沈昌平脸上的皱纹更加明显,压下黑发下的白发如雨后春笋,不知何时全部冒出。

      “想改变习惯并不容易,平伯请进吧。”沈枫骞拉开门,沈昌平慢慢走进来,手里还拎着一个食盒。

      沈昌平打开盖子,拿出一个白瓷碗,粥色温润如玉。

      沈枫骞嗅了嗅,那是属于这个时节春笋的清鲜,他捧着碗,挖了一小勺放入口中,眉毛微微上挑,嘴角像炸开的小火花,“春笋燕窝鸭肉粥,清而不淡,润而不腻,乃是暮春最鲜美的食物,平伯亲自熬的吧?”

      这春笋燕窝鸭肉粥是当地人最爱的粥品,取当年新收的粳米,用老鸡与鸭骨慢火吊汤,撇尽浮油,只留清鲜底味,待粳米入汤熬再投进切得细匀的嫩春笋丁与酥烂鸭肉粒。

      每到这个时节,沈昌平处理完事情,便会抽空到厨房,亲自选粳米,挑春笋,拆鸭骨,直至出锅才会离开。

      “这笋燕窝鸭肉粥的食材与火候很重要,我母亲熬的最好,耳濡目染,自来到沈家也煮了三十多年了,就算闭着眼睛,鼻子闻到的气味也不会出错。”沈昌平日常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对人对事章法极明,下人见他无不小心翼翼,生怕挑错被罚,可在沈枫骞这里,他总是不吝慈爱。

      “也给二殿下和公子的其他好友送去了,只是这份鸭骨炖的酥软。”有一年沈枫骞差点被一根卡住的鸭骨头噎死,自此沈昌平特意把鸭骨炖软。

      沈枫骞静静听着,吃进肚子里的粥暖的如春雨润物。

      “大公子小时候也同二公子这般喜欢吃,只是自承袭家主之位后,每到这个季节他都不在,没有口福了。他是我看着长大的,以前心中也有鸿鹄之志,想考取功名报效国家,可作为嫡子,沈家家主只有责任,没有理想。他与你不是不亲近,而是想把你从沈家摘出去,做一个能只按自己想法去过活的人。”

      记忆中关于沈宪昀的印象不算多,幼时同母亲在一起,稍一大点才被接到沈家,在沈家没待几年又去了承天阁,再回到家就是去书院上课,那时沈宪昀已经在慢慢接手家中事务,忙得不可开交,他常常只能看见这个大哥的背影。

      等到父亲去世,沈宪昀对他愈发冷淡,总是不断送他去拜访各地名师,短则半年,长则两年,沈府对他而言更像个旅馆,短暂停留后便又是一场旅途。

      “他是想把摘出去的,最好沈家没有我,省的还得一趟趟送出去。”沈枫骞低着头,鼻子有些发酸,他放下勺子,两手端着碗,大拇指在碗边一圈一圈的摩挲。

      一双大手放到了他的背上,“二公子常年不在沈家,但我看你与二殿下关系不错,又在都城待了这些时日,当知沈家是个什么境遇。外人看沈家为天下财富之首,但走的并非正路,沈家不过是皇权要去掉世家的一个工具而已,顺便还能为朝廷办很多不便出面的事,一旦哪日沈家不被需要,只会跌的粉身碎骨。大公子将二公子推出去,是想让你远离沈家,天地广阔,可以只做自己想做的。”

      沈枫骞慢慢抬起头迎上那双眼睛,因衰老已由深黑色已褪成浅褐色,但依旧迎明亮温暖。

      “我知道。”

      沈昌平有些意外,问道:“二公子知道?”

      沈枫骞将碗放到桌子上,勉强挤出一丝笑,“这之前我是不知道的,可我有个朋友跟我说好人肯定是个好哥哥。在都城经历过那么多,我好似也能明白了。只不过还是怪他手段刚硬,有那么点生气。”沈枫骞用手比划起来,惹得沈昌平也跟着笑了。

      “只是,他还是想来让你提醒我,不想让我去查越州那桩案子吧?”沈昌平对他很好,但能在这里坐这么久,绝不可能只是叙旧,想来也有沈宪昀的嘱咐。

      “二公子聪慧,所料不错。大公子前几日传书,告知你南下之事,他并不阻拦你查案子,只让我跟你说一句话,‘心之所向,无问西东’。”

      从这个角度透过窗户能看到半个月亮,像一张笑脸,贴在黑色的夜空,对人间心存希望的人们展露笑颜。

      第二日吃过饭后,沈昌平让人带上准备好的东西搬到船上。

      于佩芳和程观也早早到了码头,就算有什么想阻拦的心思,让一个皇子,尤其是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皇子等自己,那后面即使有什么也无福消受了。

      周衍不愿与他们同行,还是坐原来的船,于程二人摸不透周衍的心思,只得奉承几句回了自己的船。

      “不愧是天下首富啊,这是搬来了一整个商铺啊!”端方第一个上船,进入视野中的礼品从东到西排满了半船。

      “殿下,二公子,各位贵人们,这些东西是沈管家特意准备的。此处越州尚需几日,再从越州返回都城更是归途慢慢,多些东西有备无患。这红色的大箱子是衣物,绿色的箱子是冰封的水果,可放二十天,灰色的箱子里是酒,清甜微冽琼华露,醉卧千里红尘醉,淡香如水兰舟梦,沈管家说少年最爱月下言欢,有美酒当不负美月当空。剩下的紫色小盒都是新摘的春茶,还有些常备的药物。”船上留的这两个侍从,面目清秀,口齿伶俐,就是沈枫骞这种不喜服侍的人,也觉得眼缘甚好。

      侍从介绍完不知何时已退下,进退有度,方见沈昌平训导有方。

      这半船东西莫说回都城,就是把大裕国玩个遍,也是绰绰有余。

      湘君走到绿色的盒子前,虽密封得当,但好酒的香气是瞒不住的,从各个箱子飘出的气味往鼻子里钻,“先不说别的,单单是备的这些酒就下了番功夫,琼华露乃宫中宴饮之酒,最合二殿下口味,红尘醉乃江湖烈酒,最合端方兄口味,至于这兰舟梦,乃是文人雅士及女子所爱,当然适合我们剩下的三人。富贵人家一掷千金不足为奇,但心思巧妙面面俱到真是难得,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我算是见识过了。”

      “东榆先生能洞察此种真意,也让我开了眼界。”沈枫骞的心情格外好,平日就算笑也像被什么拉着,不能尽兴,今日却多了些洒脱,皎洁的牙齿整齐如贝。

      他着了件浅绿色的长衫,站在绿箱子旁边,像是卖酒的老板故意配的颜色,他停到一个箱子前,敲了敲,说道:“这坛定是兰舟梦,我赌十文钱。”

      众人彼此相看,哈哈大笑,“你个有钱的吝啬鬼,才十文?”随即轰然而散,只留下江水滑过的风,充盈绿袖,好似长在春天里雏鸟。

      十五的月亮格外圆。

      这几日孙大蒙回来的很晚,只有今日早些,报了一大堆东西,饭也顾不上吃,此刻正在院中精心的摆弄起来。

      一张桌子,上面薄酒一壶,空杯一只,香炉里插着三根线香,都是最简单的祭拜物什。

      半年前孙大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每月十五都在院子里摆上这么一遭,背向房间,面对着月亮,焚香倒酒,嘴里还不停念叨着。

      良芸并不去打扰他,只是坐在窗边一边缝衣一边看着,直至丈夫回来才放下手里的活,熄灯睡觉。

      月亮像白日的太阳,照的屋里亮堂堂的。

      “今日周大娘送了些枇杷过来,感谢你前几日帮她写信,她一直夸你的字写的漂亮,没想到一个武人的字也能写那么好。”

      夜晚宁静,连眨眼的声音都听的清楚,良芸知道丈夫未睡,才聊起家常。

      “我的字不算好的,不如...他写的。”

      孙大蒙语气温柔,完全没有白日横眉瞪眼的样子,仿佛是夜晚脱下了另一层外衣,此时才是真正的自己。

      “你以前那么喜欢读书,现在非得装出胸无点墨气势凌人的样子,我这几年刺绣攒了不少钱,要不你还是重新读书...”

      “不读了,”孙大蒙打断的语气依旧温柔,只是多了些坚定,“我现在这个样子就算读了也无法科考,而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

      良芸没有再说话,闭上眼睛,听着一旁的呼吸有节奏的运动。

      明日定又是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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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new】纪念2026.3.31第一本书收官,感谢几位小友一直默默关注,我会再接再厉,披肝沥胆的继续我的第二本拙作~ 新书第一本,双日更,偶尔勤奋日更,晚上九点发布,喜欢可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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