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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还是见色起 ...

  •   她想说,魔尊有孕了,就在肚子里。

      你作为大夫,知不知道?

      魔尊闭关到底是不是打胎?

      一个人打胎危不危险?

      关于这件事,她好像有没有发言立场啊。

      只有怀孕的人,才能决定孩子的去留。

      孩子没了也行,毕竟生孩子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孩子留下来也行。

      有朝一日,她真的两腿一蹬了,有孩子在,魔尊还有活着的动力。

      这孩子,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没人能拒绝活着的遗物。

      花不朔应该会守着孩子吧。

      卧槽,这样想想,对他好残忍啊。

      沈逢雪哼哧哼哧,然后问道:“他有没有什么隐疾?”

      “隐疾?不应该吧,你们两在房事上一向和谐啊,”鹤勿想了想又否定了,“确实有点问题,你经常找我要阳痿药,说是时间长了也是病,需要治一治。”

      “啊?”

      沈逢雪双目发直,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还有啊,你说他那里——”

      “啊!”沈逢雪尖叫着打断,“我不听。”

      耳朵脏了。

      “你就不怕你说了这些,花不朔会把你灭口?”

      鹤勿又笑了,“魔界民风彪悍,此事又是繁衍大事,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若是出去说一圈,大家不知道该有多开心,都期盼着有小主子降生呢。”

      “就是不知道你的肚子,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动静。”

      呵呵。修真界也催生啊?

      你主子的肚子有动静了,你开不开心?

      主子生小主子,夺高贵啊!

      此黑魔仙是个满嘴跑火车的。

      这个不能信。

      “不说这个了,继续说修炼的事。”

      “啧啧啧,”鹤勿笑道:“我以为你会更想知道你们的爱情故事,谁曾想到你竟然更在乎修为。”

      “这事若是被花不朔知道了,也不知道他该有多伤心。”

      “估计要举身赴清池,要么就是自挂东南枝。”

      “喂,怎么在你嘴里,花不朔一直要死要活的。他没有那么脆弱吧。”

      即便是现在怀着孕,也是一脸高贵冷艳呢。

      不像是恋爱脑上头的人。

      “呦呦呦,”鹤勿抿嘴一笑,“不是失忆了,这就维护起来了?难道一见钟情了?”

      沈逢雪木然:……

      “还是见色起意?他确实有几分姿色,这我承认,”鹤勿摸着下巴,“其实我原本模样也不错,只是那花不朔非要我易容。”

      “你走吧,”沈逢雪万分沧桑,“咱能不能正经说事?”

      这人怎么回事啊!!!

      有没有人能管管?

      鹤勿稍微收敛了一下表情,话题陡转,“话又说回来,造一个假灵根出来也不难,只是需要诸多天材地宝而已。”

      “不过,这个不需要你担心,魔宫仓库都很齐全,”鹤勿道:“你只需要配合吃药就好。”

      ……暂定,还有疑惑。

      这个大夫不能让她信服,入口的东西也不敢吃。

      沈逢雪略微纠结,轻声道:“你知道我和花不朔是怎么回事?”

      “当然了,”鹤勿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你是不是已经听了飞花口中的版本?”

      沈逢雪点头,但飞花说的着实离谱。

      这小家伙一直夹带私货呢!

      鹤勿了然,“不怪他,那个时候他还小呢,还未开智。”

      “我可以告诉你更完整的版本。”

      鹤勿等这一天应该是已经很久了,抿了一口茶,就娓娓道来。

      那是二十年前,花不朔刚过化神期。

      未至百岁的化神期,前途无量。是魔界最有希望飞升的人。

      沈逢雪点头,懂了,全村的希望。

      不过……

      “没到百岁?”

      “当然了,”鹤勿轻声道:“那个时候的魔尊稍显稚嫩,对人类也不设防。”

      啊?

      你们怕不是都是花不朔的粉丝,在你们口中的花不朔跟仙子也没什么区别了。

      百岁?

      书中明明说的是五百岁。

      五百也是百,没毛病。

      堪堪度过雷劫的花不朔,被劈得够呛,躺在山上等待修为恢复。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被一个山上采草药的女人捡走了。

      那是个凡人。

      凡人沈逢雪绕着焦黑的人转了转,然后做了个简易的竹筏将人拖下了山。

      别误会,她是个现代女人,但凡看过一些文学作品,就知道路边的男人不能捡,更不能带回家。

      有风险。

      轻则李某鄞,重则傅某行。

      所以,她直接将“尸体”拖到了医馆,卖给了需要尸体的大夫。

      这个大夫就是隐姓埋名,藏于市井之中的鹤勿。

      鹤勿得意洋洋,“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们的爱情!”

      “我,”他双指弯曲比了比自己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你们,一直。”

      沈逢雪:……有点恐怖了。

      被卖了二两银子的花不朔,气笑了,把鹤勿打了一顿。

      凡人看不出他的身份,但鹤勿是修仙之人,怎么会不知道他还活着?

      只是故意揶揄而已。

      果不其然,之后鹤勿时不时提起二两银子。

      嘲笑了花不朔足足十年。

      十年的时间,他也是真够无聊的。

      而花不朔呢,也对这二两银子耿耿于怀。

      他,魔界至尊。

      他,世间难有的天才。

      他,化神期大能。

      就卖了二两?

      呵呵,没眼光。

      于是,他和鹤勿一拍即合。

      一个想看好戏,一个想找回场子。

      找到了“苦主”沈逢雪。

      鹤勿:“还钱,二两。”

      沈逢雪:“凭什么?银货两讫,鹤大夫你不讲武德。”

      鹤勿:“我要的是尸体,这人还有气。”

      沈逢雪:“不可能!我看着他被雷劈的,劈焦了,没气了,死透透的。”肉都熟了,香香的呢!

      “你进来看,”鹤勿将人引进医馆。

      那焦黑的人,已经被清洗干净。

      肤白胜雪,黑发白袍,依靠在床上,虚虚看过来,眉眼微垂,低声道:“姑娘,听鹤大夫说,是你救了我。在下不胜感激,想要报恩。”

      沈逢雪倒吸一口凉气,实话实说,“我没救你,应该是鹤大夫医者仁心救了你,你要报恩就报他吧。”

      报恩两个字,在沈逢雪这里跟报仇差不多。

      那叫一个抗拒,恨不得把这个麻烦甩远点。

      谁让她知道这个世界是本小说呢。

      捡人很危险。

      挟恩相报也很危险。

      早知道就不贪那二两银子了。

      可叹!

      贪心害人啊!

      之后,花不朔就像鬼一样缠上了沈逢雪。

      天知道,沈逢雪只是想过自己的日子而已。

      她在京城坊市开了间自己的小铺子,有一搭没一搭的开着。

      心情不好就关门休息。

      碰她心情好的时候,小铺子里会上些新奇玩意:混了花香的肥皂,殷红的口脂,有时候还会鼓捣些吃的。

      什么绝对好吃的卤味啦,什么浇辣汤的豆腐脑啦。

      有时候还会花上几天的时间,发一盆绿豆芽。

      又掐了园子里的小青菜,加上鸡蛋、粗面,做一锅炒面来。

      医馆就在附近,所以鹤勿和花不朔时常前去蹭饭。

      鹤大夫自认为自己蹭饭只是借口,他好歹也是修士,辟谷是常态。

      只是想看戏而已。

      花不朔不讨厌普通人类,却从未有对人类这么感兴趣过。

      “好奇就是沦陷的开始。”鹤勿说。

      从那时开始,花不朔不再沉迷修炼,而是围着沈逢雪转。

      用法术可以轻松做到的事情,他却和她一起亲力亲为。

      帮她看店,和她一起上山采药,会故意打到兔子,让她做红烧兔头。皮毛则给她做暖呼呼的围脖。

      也会一起翻地,在适当的时节种上合适的菜。

      春来夏长。

      秋收冬藏。

      不知不觉,他就在人间过了一年。

      修真人士,修炼起来,往往会忘记年月。

      过去,他沉浸式修炼,动辄闭关几十年。

      从未体验过这样的生活。

      也不知道,活着竟是一件如此多姿多彩的事情。

      也不知道,明天竟是值得期盼的。

      年关将近,到处张灯结彩。

      他有些不想走了。

      “回家也是一个人,父母远游。”

      他没有说谎,只是忽略了一些细节,比如魔宫中多的是侍奉的人。

      但真的不一样。

      和家人在一起,才有年味。

      那一年,两人在一起跨年。

      屋子里的火炉上,烘着香甜的红薯。

      两人的面前摆着卤味、点心、瓜子等等。

      鹤勿温着酒,说着做大夫时候听到的八卦。

      什么那刘秀才乃是天阉,跟夫人恩爱不改,都是他定制角先生的功劳。

      什么那张屠夫是个笨蛋,明明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却信了朋友挑拨,非要搞出滴血认亲来。血不相容,夫人怒而和离,没多久就带着孩子改嫁,嫁了个更好的。

      什么将军打仗回来,带了个农妇回来,扬言说是救命恩人,非她不娶。跟他有娃娃亲的小姐没说什么,退婚后重新相看。结果,没过两日,他又嫌农妇粗鄙……农妇也不惯着他,卷了铺盖就回了老家。皇帝听说了此事,定他品行不端,让人彻查,倒是真查到了些东西。不过几日,将军铃铛入狱。

      可叹可叹……

      沈逢雪说:“多是负心汉,男人哪有什么好东西。”

      花不朔不语。

      鹤勿倒是一个劲的助攻:“那他呢?他也是男人。”

      “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呢?

      她没说出口,却悄然红了脸。

      花不朔不语,只是一个劲赶走鹤勿。

      那年过后,春花开了满山,两人开始了恋爱。

      怎么都好,就是旁人勿近。

      这段时间,鹤勿极其没有存在感,甚至戏都看不了多少。

      魔尊的占有欲初见端倪,恨不得将人藏起来。

      “谈得开心的嘞,”鹤勿说:“一年后就结婚了。”

      “就像你说的那样是闪婚!”

      按照鹤勿的话来说,那花不朔就是失了智了。

      竟然要跟一个凡人做道侣,起盟誓。

      至于盟誓是什么,就不说了。

      这种事情,还是听当事人说比较好。

      “成亲那日,你说了句怪话,”鹤勿眯着眼睛,“你说‘卧槽,你是花不朔?’像是听过他的名字。”

      鹤勿称之为二两。

      魔尊自称在下。

      相处多日,沈逢雪竟然从未问过他的名字,一直以为他叫二梁,以为上面还有个哥哥叫大梁,于是称之为梁公子。

      花不朔也没有解释,每次都应了。

      误会就这样发生了。

      两人拜了天地,结了盟誓,掀了盖头,然后才对齐颗粒度。

      这可坏了。

      凡人不是凡人,乃是天云宗内门弟子。

      夫君也不是夫君,乃是魔尊花不朔,还是阴鸷反派。

      两人面面相觑,属实都觉得人生无常。

      至亲夫妻,一眨眼就成了对立方。

      花不朔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倒是沈逢雪抓耳挠腮,上蹿下跳。

      见她这样,花不朔心里又好受多了,“和我成亲,委屈你了?”

      “那倒是没有,魔尊殿下,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花不朔道:“呵,想得美。”

      沈逢雪不解,不知道反悔怎么是自己想得美了。

      然后,花不朔又说:“我们已是夫妻,你不许反悔。”

      “也行。”

      “不许得了便宜还卖乖。”

      “……唔。”

      对此,现在的沈逢雪表示,“怎么连对话都有,你是不是驴我呢?”

      “怎么会,”鹤勿老神在在,“我花了半年时间炼制的假死药,吃下去无声无息,犹如泥土草芥一般,就算是魔尊也别想发现。”

      沈逢雪:“就为了听墙角?”

      “你不懂……还听不听了?!”

      “听听听。”

      还怪甜的嘞,像是看了本小甜文,想发评论大喊:卧槽,磕到了。

      新婚夫妻甜如蜜。

      老夫老妻那就是腻死人了。

      鹤勿不知道吃了多少狗粮,导致他对恋爱产生了阴影。

      这种天天腻歪在一起,没有个人时间的生活。

      他过不了。

      他更喜欢和药材泡在一起。

      婚后第二年,沈逢雪捡到了一只小猫。

      那是正值春日,落英缤纷。

      小小的猫咪,饿得吃花,可怜极了。

      “所以起名飞花?”

      “那倒不是,你觉得它废话太多,乃是谐音。”

      小小的猫儿不知道哪来的大嗓门,一天到晚叫个不停。

      一天内,魔尊想把它扔出去无数次。

      但是沈逢雪喜欢,还怕它死了,天天小心照顾。

      魔尊沦落到要跟一只猫儿抢关注。

      心里不满,从鹤勿这里要了药,强行将一只普普通通的猫咪喂成了精,可以开始修行。

      不知怎的,听到这里,沈逢雪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

      仿佛看到了那猫飞狗跳的热闹日子。

      这在凡间的日子,怎么听起来这么有意思?

      孤单的两个人,选择了彼此作为亲人。

      然后,就再也不孤单了。

      还养了只猫呢,那是她儿时的梦想。

      飞花很活泼,是可爱的。

      不知道原形长什么样子。

      有点羡慕是怎么回事呢?

      “后来呢?”沈逢雪问。

      鹤勿:“后来啊,人间起了战乱,修真人士不能碰人间因果,花不朔便想带着你离开。”

      “你们两大吵一架,花不朔强行带你回了魔宫。”

      “没过多久,你就逃跑了,回了天云宗。”

      “他那时才知道你是天云宗的弟子,心中苦不堪言。”

      “又没过多久,从天云宗传来你受刑的消息。花不朔大恸,吐出一口血来,便匆匆前往天云宗。然后就是现在了。”

      二十年的时间,说起来也不过寥寥数句。

      可身处其中的人,是一天一天过来的。

      花不朔用情至深,不顾自己安危,怀着孕也要去天云宗将人救出来。

      沈逢雪心里沉甸甸的。

      “明白了?”

      鹤勿道:“花不朔对你用情至深,你在他心中的地位,怕是连老魔尊都比不上。”

      “你不必拘谨,便把魔宫当自己家,这本来就是你自己家。”

      她刚到一天,这拘谨就被人看出来了?

      她觉得自己隐藏的还不错呢。

      “是花不朔让你来当说客?”

      “呦,”鹤勿大惊,“这就误会了,他可没有那个脑子。不是,是没有那个心眼。”

      “那人最是执拗,在关于你的事情上,执拗到有些偏执了。你知道的,偏执总归是不太好的。”

      “魔界也不是很太平,下面的人虎视眈眈,”鹤勿缓声道:“他活的很难。”

      沈逢雪心里一沉。

      现在怀孕了,更难了。

      听鹤勿的意思,想来是不知道他怀孕的事情的。

      没有大夫照顾,他一个孕夫……这也太艰难了吧。

      沈逢雪良心隐隐作痛。

      怎么办呢?

      要不干脆说出来算了。

      她不喜欢说谎啊!

      这压力太大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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