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也就是说根本目的是管控风险,比如动火作业,工厂有明火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所以要定个制度,检测气体,清理附近的可燃物,放消防器材,设专人看护等等等,本质是在管控风险。
一个企业不同的风险、有害因素,都会有相应的很多的规章制度,那规章制度是哪里来的,是由标准、规程、法律法规等等演化而来的,还说动火作业,就要看看动火作业相关的标准、规范是什么,然后转化成适用企业的制度。
这个转化的过程在哪里,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过程中,安标第二大要素制度化管理中,第一个步骤就是法规标准的识别,就是从海量的法规标准中找出适用于该企业的法规标准,然后转化为企业适用的制度、操作规程,并且明确负责人,谁来负责运行这个制度。
制度是企业的“小法律”,非常重要。
安标是一个很大的框架,囊括了安全生产工作几乎所有的内容。
《安法》有规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要求全员参与。
为什么要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为什么要全员参与,因为要让他们充分理解企业的风险有哪些,相关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又是什么样子的,企业存在什么风险,相应的管控措施是什么,为日后的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但是现在企业不参与其中,企业不是组织制定,是花钱制定,所以在机制建设过程当中企业方的缺位导致规章制度难以运行,那对标准的理解不够透彻,又导致无法高质量的进行隐患排查。
双控的核心,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必然会流于形式,双控是安标核心的细化,安标流于形式,安标又囊括了几乎安全上所有的工作,安全生产流于形式。
像书中几乎所有的企业还是比较中大型的,都有安全管理部门,像一些十几个人,几十个人的小企业,又不高危,又没到需要成立安全管理部门的人数,没有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是兼管,很多兼管都不管,别说运行,就是自己企业有什么规章制度都不知道。
再加上“三管三必须”不落实,大部分企业仍然认为安全管理仅仅只是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情,排查隐患的职责和整改的职责区分不开,安全管理人员又没有那么大能力去推动安全工作——陈桑榆遇到的那些难题,本质上都是“三管三必须”不落实,推动制度运行,运行不了,发现违章,纠正不了,隐患排查出来,整改不了。导致的结果也是安全生产流于形式。
“三管三必须”是安全行业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体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负责施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三管三必须”原则在2013年7月18日召开的中央□□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由最高领导人首次提出。 2016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被写入了法律。至今十余年过去,“三管三必须”在多数企业仍未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