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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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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绸轻幔帐,雕栏绮罗香。偌大的锦玉充斥的屋子里,被书册点缀的风雅细致。
这是凤阳,明洪武十一年春的中都。丝毫没有战争后的惨烈景象,也没有经济的萧条与稠弊。达官显贵没依旧住着金堆的前朝的院落,继续着奢侈的生活。
而我,独自躺在床上发呆,整理着一个问题,就像十天前一样。
我叫丁一,已经结束了高考,分数也出来了,不错,够我上一所重点的大学了。2006年的暑假,我和几个同学去了南方旅游,那是夏神所眷顾着的地方啊,景色是北方的我不常见的,似乎美得像梦一般的不真实,可是血腥又告诉了我这又是多么的真实。我不清楚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只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的汽车就已经翻转了过来,撞向了一边。车顶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噪响,我听见自己在尖叫,和其他的还清醒着的乘客一起。紧随着一声剧响,火就燃起来了,眼睛被炙烤着,灼痛又无力。
一切就这么发生了,一场简单不过的车祸,葬送了一切,26个人的生命,在还未准备前,就轰轰烈烈的发生了,没有一丝抗拒的可能性……
我没想到自己还有醒过来的一天,还能再呼吸着空气,躺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屋子里,享受着所以我可以享受或是我想享受的东西。
上天给了我重生,让我再在六百多年前的大明朝活下去,我本是该庆幸的,只是他同样忘给了我一样东西,那就是时间。
我现在的名字叫胡悦然,多好的名字啊,天天喜悦的样子,还有着五岁的年纪,可以供我任意的挥霍时间,可是她却有着一个快要葬送这一切的父亲,不曾想,他竟是胡惟庸,于洪武十三年造反,而导致胡氏九族灭门的大明左丞相。
于我一生的时间被裁减的只剩下两年,这同样意味着在两年后我还得和现代一样,再死一次!
死亡是恐惧的,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不怕死的,可其实我是如此的畏惧恐慌,我忘不了当火熊熊的点着了汽车油箱的时候,自己的防线就一下破灭了,我——怕得要死,可最后我始终是没活下来。
我不要再死一次了!即使死,也不要只活两年!
手开始不自主的用力,扯紧了被单,我不断的告诉自己:
丁一,你是丁一!现代的人,你不仅仅只是一个胡家的幼童,你拥有着先知的能力,即使对明处的历史不是很熟识,却知道了大概的脉络。就算是一个人出逃在外,你也是有法子让自己活下去的,何况还有两年,整整两年!
次日的凌晨,我醒得特别早,我知道自己不能在像这先前的胡悦然一样玩耍度日,我要变强,强到足够自己活下去!
独自披了件衣服在身上,走到铜镜前端照,这是一张稚气的脸,还有些婴儿肥,但肌肤细腻,柳眉弯而直挺,鼻梁粉颊双唇无一不显示着假若好好的保护,这会是一副俏丽的容貌。拿着梳子的手在头上轻轻一划,乌黑的青丝就垂落了下来,发质也很不错,柔却带刚,只有顺着梳才听话。
我放下梳子,起身向窗口踱去,心里却盘算着。
好的模样固然是一件有利的武器,却也是致命的要害,这全要看运用的人如何。只要得当,这劫难不但我可躲过,说不准还能救出些人来,尽管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却可以将伤害降到最低。
窗口正微启着,我的房间是在二楼,从这个方向看出去正可以望见院外的香樟树,现在的天气还很冷,却可听见鸟声了。
手抚上琴弦,倚着椅背站着,在现代的时候,有学过几年的古筝,自觉对于音律也还算知晓,这也该算是一张牌吧,在胡家倒台后,我引以自救的一点资本,虽是渺小,但不可忽记,只有一点点的积累资本,我才能为以后多做准备。
“崩!”
或许是我太用力了,琴现被我震出的声音很响。
吱——
门被人推开了,进来一个红衫婢女,双手正交在身前,谦卑的低着头道,“小姐,有什么吩咐吗?”
她是红袖,胡悦然的贴身婢女,大约十四五的年景,模样周正,在古时本是个待嫁的闺女,却进了胡府做下人。从我近些天的观察,她为人老实,受本分,又是看着胡悦然长大的,知道的事情必是不少,若能拉其为己用,我也可不用在着两年里过的提心吊胆的。
“也没什么,就是觉得好玩。”我露齿笑着,走向她,“红袖姐姐,你一直都在外面守着吗?”
她微微点头,然后将头低的更低些,才道,“这是奴婢的职责。”
“是许麽麽要你守的吧!”我撅起嘴,顺利地拉上她毫无防备的手,多脚道,“她总是不通情理,苛刻的老古董。”我故意娇爹的说着,看到红袖眼中一闪而逝的笑意但她却恭谨到,“麽麽也是为了小姐好。”
我笑了笑,拉开她紧放身前的手,直直的看进她的眼睛,“可是她对红袖‘姐姐’你不好啊!”我故意加重了‘姐姐’二字,然后如愿的看见她惊恐起来,“小姐!红袖受不起。”她急得想跪下。
我突然放开她的手,转过身去,“我就知道,你们都怕我,所以故意将主仆之分说的那么清楚,可是……可是你们为什么不为我想想,我……我一个朋友也没有……”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颤动起来,适时的用手搓眼睛,把它搓的红了,也假意擦泪之举。
“小姐!”红袖的声音也激动了点,却还是隐藏的很好。
“好了,我知道了,”我失意的说,“去叫许麽麽进来吧,我现在就想开始一天的课程了。”
我让红袖出了去,又走到了古筝前,触碰了一下弦。许多事是不能操之过急的,做小主人的姐妹,这是何等的好事,她是不会拒绝的,就让她在考虑考虑,也先冷她几天,毕竟她太老实了……
老实本分的人有个好处,一是容易结交,二是愿意牺牲。但也有患处,就是太会被人所用了,而我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收下这个心腹,还要在她对我死心塌地的时候,努力让她懂得不轻易相信别人,这样才会不被人所用。
又坐在铜镜前,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就是铜镜看到的景象远没有玻璃镜来的好,但毕竟是左丞相的老家里,这镜子已经被打磨的很好了。
许麽麽正在帮我梳发髻,她是个精明的老太婆,胡悦然的一半自由把在她的手里,而同时她又是个十足的奴才,知道什么时候巴结小主人,什么时候准嘱老爷的吩咐,叫师傅们教我琴棋书画诗书礼仪。
“小姐的头发真是好看,梳起来那么顺,将来顶是个大美人……”这不,她又在那里聒噪了。
我向来讨厌话多的人,对她的拍马只有厌恶,便不去理睬她独自想东想西。
现在既然是明洪武年间,那就该是朱元璋当的皇帝。对于这位乞丐皇帝史书上一直说其貌丑,流传下来的画像也是有两副的,我这番有幸回到了明朝,若不是为见证此事的?
瞎想着,不觉一笑,我是什么人,那能见到他,且见到了对于我来说也不是好事,定是这些日子无聊出病了,才有这个蠢想法。
许麽麽见我突然笑了,先是一怔,却有马上笑问道,“小姐,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
我微垂下头,看见梳妆桌上的一只珠叉,拿起来交给她道,“帮我把这个插上。”
“是。”或许她也是自觉的无趣,亦或是别的什么,她突然不说话了,小心的将叉子帮我插上。
我内心却突然闪过什么,咯噔了一下。
梳好了头我便去了湖亭练琴,琴师正在为我上油膏,末了就教我习琴。
说实在的,弹琴并不难,我又有些底子,但弹出的却是简单不过的调子,一来,这胡悦然是个孩子,手指稚嫩,用起来多有不便,但更重要的是,我不能表现得太出色,总不好让一个孩子表现的太成熟太天才吧,这毕竟不是好事。
于是同样的调子弹来弹去磨蹭了半天。琴弦上擦的油膏,触感很好,久了,微热便有一股倾人的香味,很清爽,像被水浸过了的空气。
许麽麽就站在边上,看我弹琴进步,也显得很高兴。
我正决定弹下一首稍长的调子,围廊上却有一个军士打扮的人急急向这跑来,一声“报”字刚落,人便已经在湖亭了。
“什么事?这么急噪!”许麽麽受起了笑脸,冷声道。
我心里暗笑,好一条变色龙。也停下了弹琴,拿起一旁案上的茶杯饮茶,静观其变。
“许麽麽,小人马虎,是相爷府上的一名骑卫兵。”来着自报着,害我一口茶差点喷出,这人好叫不叫叫“马虎”,真是没前途,他爹娘一定更前途,单知道虎很威猛,却忘了自家姓马了,呵呵,还真是够马虎的!
“相爷可有什么吩咐吗?”许麽麽问着。
“丞相要小人带来一封家书。” 说着,马虎自怀中取出了一封信口处封上了红腊的信交给了许麽麽,就很安分的借有其他事离开了。
许麽麽拆了信,细细的看了起来,而我的心也揪了起来,这胡惟庸,哦不,是我现在的“父亲”,现在寄这信来究竟有和意图?人不住的紧张起来,莫不是他想提前造反?但又一想,又觉得自己多心了,倘若真是要提前造反,他也是不会往老家寄信的,一来万一信被人偷看了,那后果可是不可设想的,而且若真是想造反,告诉家人反倒害了女眷,我想胡惟庸也不是这么不知小节的人,不然在朱元璋身边他也不会呆得这么安稳,须知伴君如伴虎,谁知道皇帝一个不高兴能做出什么来!
果然,信里只是普通的问话,大多集中在我的“学业”上,但还是有一件比较特别的事,那便是他要我去应天住了!
应天!便是明朝时的南京城,也是北京故宫的原形,听说明成祖在建宫殿时,基本是复制了这时的南京城的!
我有些兴奋了,能见到一座已经从历史上消失的名城最繁华的一面,这该是一件多么激动人心的事啊。我想着,却又不由的矛盾起来,但是应天的危险似乎远远大于风阳,因为一般来说,天子脚下总是最龙蛇混杂,波涛暗涌的,而且,我还得去面对胡惟庸,想想这又是一件棘手的事了。
当晚,我没有睡好,我告诉自己看来得加紧使红袖成为我的后盾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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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写文,没有底稿,对历史只局限于《穿越时空的爱恋》,纯属YY历史,但后面该会做一些“历史研究工作”。
因为是一边写一边想的,所以改动会很大,朋友们若有什么意见也可以直说。
因为放假,这三天时间更新会比较快,读书后大概一星期一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