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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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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死了!!!我浮在空中,看着我的身体,不,正确的说,是我的尸体,久久不能平静,我到现在我还不敢相信,我是真的死了!!!
我来个自我介绍:我叫凌灵,芳龄19。家庭情况嘛——有个开武馆的未婚老妈,父亲?不明,我没问过老妈,她也没说,就这样,我们母女相依为命55555……对了,还有N名叔叔(追求老妈的男人)。老妈都这么受欢迎,我就更不用说了!!!大家都说我聪明美丽,活泼可爱(谁敢说不拳头伺候),心地善良(也就是捡些被遗弃的小猫小狗收养它们,然后转手卖掉,是我重要财源之一^o^!!)等等等等,我的优点了实在太多了,谦虚一点,就说这一点点吧……(狂笑*0*!!)
据老妈说,在我3岁的时候曾有个老头给我算过命,说我活不过20,如果想避灾的话,就给他100块钱和我妈的电话号码……还未说完,我那神武威猛、美丽无比的老妈就笑眯眯的从兜里掏出拳头给他来了个熊猫眼,外加一个回旋踢让他来个360度的空中旋转,说了声,不必找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是多了几个崇拜者而已)……每当妈妈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都露出不爽的表情,说什么丑八怪,敢打我的主意,门儿都没有。我辛辛苦苦十月怀胎就值100块,少说也得100万……(以下省略N千字)。我汗!!!!!
有点跑题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老妈熏陶和压迫下,我成功地获得了老妈的真传,成为了老妈二号,(老妈:不满吗?我委屈道:我哪敢吗。5555……)但是本小姐我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老妈说,我做过吗?我马上献媚,怎么可能,您是闭月羞花,我是路边小草……老妈满意地笑笑,危机解除!)
就今天来讲吧,我去银行存钱,很不巧的遇到有人抢劫银行,很不巧的被当作人质。由于本人一向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十分唾弃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所以当被抢匪挟持时,我发挥了中国人民抗日英勇顽强的精神,趁抢匪和警察谈条件的时候,狠狠的踩了抢匪的脚(大概以后他得和拐杖成为朋友了),咬住困住我的臭手(不知道我会不会闹肚子),抢匪松手时,我又插了他的双眼(以后他会领到残疾补助津贴的,阿门!)……我还是觉得不解气,就给他来个全套服务,折断了他的右手臂,踏断了两根肋骨……本来我这是正义之举,哪知道我这种行为使某位警官受了刺激,一不小心枪走火了,正中我的心脏……
55555……我死了,我还没有实现我的理想呢!!!你问我是什么理想?没什么,就是建个美男后宫,当只懒散的米虫!!你说我庸俗,切!你知道什么,你以为我喜欢的是空空如也的绣花枕头呀!错!大错特错。我喜欢的男人不但要事业成功还要对我温柔体贴,还要对我……嗯嗯,总之,起码要符合以上要求,当然也要符合美形这一首要条件!!哈哈哈……(某冰:狗改不了吃屎。)
我还在感叹我的人生理想时,无形中又一股力量吸住了我,紧跟着我眼前一黑,陷入无尽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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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写文,请大家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