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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回顾星爷的九品芝麻官 昨天再 ...

  •   昨天再次回看了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小时候看,只觉得是个乐呵的爽剧——主角虽然前期惨了点,但只要他心怀正义、公正断案,就终会有个好结局。那时候的欢喜,是建立在一种朴素的信念上的:善恶有报,清官必胜。

      如今再看,满眼都是不一样的东西。里面对状师的描写,真真切切是当今律师界的缩影。

      状师,在剧里,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请得起名状师。那些名状师拿着丰厚的酬劳,利用文字的缝隙和律法的漏洞,帮官宦人家减轻刑罚,甚至让他们完全不担刑责。那个年代,就已经有“我爸是李刚”这种典型论调的官二代了。面对自己犯下的重大案件,他们没有丝毫悔过之心,反而一心只求父母亲朋动用关系把自己捞出去。状师们一夜之间,靠钱权操作,策反了一堆证人,瞒天过海,把黑的说成白的,让真相沉入水底。

      里面对清朝皇帝的描写,更多是偏向好色的戏谑,最后甚至得了花柳病而死。这个设定,竟恰好对应上了我小时候看清代剧时,对选秀女场景那种难以言说的不适与难过——那些被当作“恩赐”送入宫廷的女子,背后是多少家庭的无奈与牺牲。但直到现在,某些现代男性,受清宫剧影响太深,依然喜欢把“后宫三千”挂在嘴边,仿佛那是雄性魅力的证明。甚至在女性主角的剧集里,明明设定是无CP或者和男主无关的强者角色,他们依然恨不得给她硬配一个男性或者贴给男主,恨不得自己亲自“送上去”,评论或者弹幕上各种可惜和想要左拥右抱的言语。在此,我只想淡淡地吐槽一句:你那不是雄性的魅力,那是兽性的本能而已——是个雄性都有的生物冲动,看给你能的。为什么他们不能花点心思包装一下自己的大脑,展示一下德艺双馨与多才多艺?明明大脑长在身体的最上方,却偏偏喜欢用下半截身子来彰显自己的“魅力”。这是困扰我多年的问题,至今无解。

      回到状师这个角色。我昨天的案件复盘,正好与这个主题严丝合缝地对应上了。

      我那个破公司,是有委托律师的。所有涉及法律的事情,我那搞资源重组的老板,直接全权交由律师建议、律师咨询、律师包办来操作。我的案件,也不例外。他有自己的专属律师,而我没有。所以,我只能跨行研究劳动仲裁法律,一点一点自己啃。但即便如此,我也没能避免掉进坑里,因为对于一个门外人来说,专业术语和盲目的信任,都是致命的陷阱——所有东西都需要现学。网上说需要这个材料,我就去复印;网上说需要那个证明,我就去做。那个阶段里,我买了刻录机,学会了光盘刻录,认识了什么叫“一次性只读光盘”。我开始录屏,保存每一份工作记录,因为我知道,图片作为证据的权重远没有视频大。我从头开始,一字一句地学劳动法,看他到底犯了哪几条,我又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保护自己的权利。学习的东西,终究是被用上了。所有的证据,我准备得相当充分,充分到仲裁委只拿了一次我的复印件,之后再也没要求补充过任何材料,甚至很多证据最后都没用上。

      但因为我没有律师,而律师是需要钱的——通常是按赔偿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当时的我觉得,这点事情,还需要请律师吗?于是自己扛了下来。结果被坑了,说到底,还是学得不够多、想得不够深。

      但公司和法人是有专门律师的。上个月,我在朋友圈刷到一个员工被非法裁掉的案件,那是曾经关注过的一个律师。一开始因为破产清算的问题,我也加过一两个律师,但那天我看到了她分享的那个判决。员工被违法辞退,要求补偿N+1以及加班费,总金额大概十几万元。而她代表公司方,最终法院判决只支持了部分加班费,金额缩水到一万多元——从“非法被裁”到“主动离职”,这两个定性之间的差距,打过工的人应该都懂。而那一边,员工同样没有请律师,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面对整个流程。

      为什么呢?因为律师费是按比例收的。很多人其实很在乎那10%甚至30%的费用,而且这笔钱需要优先垫付。也就是说,在工资都拿不到的情况下,你还得先掏一笔钱给律师,才能启动诉讼程序。如果赔偿金额是十万元,你就得先付给律师一到三万元,而这还不保证最终能拿到多少。像我这个案子,即便给了律师费,最后钱也拿不出来——因为公司账户上没钱,公司赔不起,但你的律师费已经付了,退不回来。

      所以,律师费成了一道坎,一道横亘在普通人与法律之间的门槛。

      有律师的人,自然能钻研证据的漏洞、法律的漏洞,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就像剧里的状师一样,为权贵所用。而包龙星没有律师,他也不会判案,但他有一颗相对正义的心。所以落魄的时候,他无意间在市井中看到泼皮吵架,便用心观察、反复练习,直到练得游刃有余,才能在公堂上与状师轮番对峙,以一己之力力压众权贵。一个堂堂举人,熟读大清律法的状师,最后竟然和市井泼皮一样吵架、卖弄文字游戏——现在看到这一幕,真的觉得很讽刺。多少案件里,犯人就是利用这种文字游戏逃脱法律的制裁,而他们背后,大多都有律师。

      幸运的是,国内对底层人员有保护机制,可以免费申请法律援助。但这个免费,只针对2万到3万元以下收入的农民或困难户。金额以上的,就不在保护范围内了。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又不请律师的话,就只能自己硬扛。而3万以上的案子,光是前期的律师费,就得三千元起步——对很多人来说,这根本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而法院呢?我小时候一直以为,法院和古时候审案一样,法官会主动去查资料、找证据,会像包青天那样明察秋毫。直到自己亲身经历了一回,才知道两者完全不同。当前的法律体系,更多只执行一个功能:审核——审核双方提交上来的证据,看哪一方更符合律法的条文,哪一方就赢。否则,即便你受尽了委屈,只要证据不全,你的诉求就不会被受理。这就是现代法院的残酷之处:它更像一个法律政策的审核平台,而不是一个主持正义的地方。

      就像包龙星,他能够翻案,靠的不仅仅是正义感,更是他机缘巧合下学会的那一套“市井逻辑”——用对手的方式打败对手。可现实中没有那么多“机缘巧合”,普通人面对律师、面对公司、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往往只能像当年的我一样,一个人买刻录机、学录屏、啃法条,一步步踩坑、跌倒了再爬起。

      正义从来不是自动降临的。它需要证据,需要策略,需要钱,或者需要你把自己变成一个能跟专业律师对簿公堂的“包龙星”。而大多数时候,我们既没有足够的钱,也没有足够的时间把自己训练成那样的人。

      所以,当我再次看到《九品芝麻官》里包龙星在公堂上咬牙硬撑、据理力争的样子,我心里不再只有儿时的热血和快意,更多的是一种复杂的共鸣。他站在那儿的孤独,我懂;他必须用尽一切笨办法去对抗精密的制度机器,我也懂。

      只是电影里,他最后赢了。而现实中,很多人连上公堂的机会,都未必能争取到。

      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我依然记得自己刻录第一张光盘时的那种郑重,记得逐条翻看劳动法条文时的专注,记得录屏时每一帧都小心翼翼保存的谨慎。那些笨拙的努力,也许没有换来胜诉,但它换来了一个更重要的东西——我不再是那个“什么都需要现学”的门外人了。我知道证据该怎么留,知道流程该怎么走,知道律师的收费结构是怎么回事,也知道法院的门朝哪边开。

      这些,都是代价换来的经验。而经验,是钱买不到的护身符。

      下一次,如果再遇到类似的事,我不会再天真地以为“正义会自动站在我这边”。我会准备好所有能准备的,把每一步都走到位。也许我请不起最好的律师,但至少,我不会再因为无知而掉进同一个坑里。但我更希望,未来的环境能更好一些,人能更轻松一些,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其他的自有正义为你解决。当然这是理想主义的蓝图,哈哈哈哈哈哈。

      说到底,《九品芝麻官》里包龙星最打动我的,不是他最后翻案的那场胜利,而是他在最落魄的时候,蹲在街头看泼妇骂街、学吵架技巧的那股韧劲。他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都愿意学。

      而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没有专属律师,没有雄厚财力,没有权贵人脉——但我们还有学习的力气,还有一点点不肯服输的脾气。

      那就够了。哪怕最后只是像包龙星一样,站在公堂上,用最笨的方式,说最真的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9章 回顾星爷的九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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