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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纯爱与不忠 总之来吃一 ...
食用预警:作者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不知天地为何物。
总之来吃一口艾妹萨夹心吧
#过分狗塑造幼驯染是不正确的#
#多喜欢人,少喜欢狗,会减少复杂性三角关系的发生#
#真的是三角吗?#
#口水流水账堂堂登场#
#我都写夹心了就让让我吧#
我是喜欢艾斯的,这一点的事实证明就是——我和艾斯交往了。这段关系是健康的、纯洁的、亲昵又暧昧的,且非常稳定。
“露露?”顶着小雀斑的大男孩扬他好看的脸,在橡木制的桌上捧我的手。
艾斯总很快意识到我的出神。火拳在面对小女友时平日里似漫不经心的细心会变得更加敏锐,曾被这样开着玩笑说过,说这话的是个菠萝头,我记着那位船医调侃的眼神,那一船人都戴这种热切又调侃的眼神。现在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害臊,我的耳朵热乎乎,那时艾斯也和这时一样,黑亮亮的眼睛像是欢快的小狗湿漉漉地看我,我说不出一句不好,好像我用手心就能捂住小狗喋喋不休、呜汪呜汪的嘴巴似的,小狗不懂,小狗只会哼哧哼哧舔手心热情地、讨好地落下一手黏糊糊的水渍。
艾斯捧我的手落在他自己宽大滚烫的手心里,热热的手指捏我的手心、指头,细细地按摩,从指尖到指腹再没入我凹陷的手心,他的指头像一小团飘渺切实存在的火星在我的手心里燃烧,温暖地、好烫,烫得我手发抖,指甲差点儿戳进他的小狗眼里。
我的指尖划在他细细的睫毛上,就好像碰在狗狗男孩柔软的心上让它颤了几下,艾斯的睫轻颤。他的脸蛋说是埋在我的手心里不如说是埋在他自己手上。被男孩俊俏的红脸蛋和热乎乎的手掌夹着,我感觉双手要被火构成的少年给热化了,仿若三明治、汉堡包里头软乎乎的芝士化成一滩黏糊糊、香喷喷的什么后,粘嗒嗒沾满人家的手和脸蛋。
呜哇,光想想就好粘人。
不知道是在说自己还是艾斯,我裙下的腿不安地摆动在相触时又顿住。
真的好热。
艾斯鼻息的热浪掀刮于我的手心,痒痒的。我的指头抬抬、缩缩,总是碰上艾斯的脸蛋,他的脸好烫,对比之下我的指头冰凉,但他也不能真将我当作是降温的冰块。他亲我的手指,如夏日麦浪里的小狗亲田野中一朵雏菊,小心翼翼、急不可耐,吻落在手心和手腕,我腕子上喷的香水全都进了小狗的肚子,记得头一次时,小狗还打了个喷嚏,艾斯小狗揉着鼻子和我说香香的但是更喜欢我身上原来的味道。
非常真挚地说着让人害羞的话啊!这个家伙!
我给了艾斯几个小拳头,但是对一身腱子肉随时能冲上去掀翻几艘海军舰的火拳先生来说就和挠痒痒似的,实在太可恶了,不要笑得那么阳光问我要不要多打几下!
总之,我想,艾斯就是很好很好。我好喜欢艾斯,非常非常喜欢艾斯,喜欢像太阳小狗一样好像有太阳公公味道的艾斯,喜欢对着我笑总是抱着我、舔我脸蛋的小狗艾斯,喜欢小心翼翼和我的指头缠在一块红得鼻子痒痒忍不住打喷嚏的艾斯。喜欢艾斯,虽然他吃着饭就会睡过去,喜欢艾斯,虽然他一听到路飞就燃烧啊、傻笑啊什么的就冲了上去炫耀或为自己的弟弟打抱不平。喜欢艾斯,就算是小时候还臭屁会用下三白瞪人的超级凶凶艾斯,但是我想,我好喜欢他。
我喜欢艾斯,从小就很喜欢。
开始的时候总是没什么内涵的,我就是喜欢他酷酷帅帅的脸啦。小艾斯是一整个山头最好看、最酷炫的坏坏男孩了!光是看着就很坏的那种,我一看就喜欢上了他。
不是浪漫的一见钟情,而是完全的见色起意,我从没和艾斯说过。
情侣之间聊起那种“你为什么会喜欢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这种话题对我来说不要太致命。我只是个肤浅、庸俗的可爱小女孩而已!用这种一看就是挑拨离间的问题来问的话太坏、太坏了!
起初艾斯对我也坏。
废话,他能一拳打爆有几个坏男孩加起来那么粗的树还每天一张臭脸,能指望他对冲上来就是一顿喜欢喜欢输出的小女孩有什么超级好脸色呢?于是放很凶的狠话让我滚蛋。
我当时想起隔壁邻居的狗狗。那只黑色有很多伤口的大狗狗,因为大狗狗也是这样的。大狗狗被坏人打了让好心的邻居捡回家,但对谁都叫,连食物也不吃,看到人就呲牙咧嘴狂吠不止,可一只狗狗的时候又是蜷缩成一团伸着粉粉的舌头有一下没一下舔被黑色皮毛遮掩得不真切的伤口,好安静,安静得有些可怜。
我一开始也是这样,站得远远的,和狗狗对视,冲狗狗招手,被狗狗吼,灰溜溜地跑走。几次循环,我站得近一些,给狗狗食物,和狗狗对视,被狗狗吼,灰溜溜的跑走,又是几次循环。邻居说,要有耐心,因为小动物比人类更小,生命也更加短暂,一点点急躁的风吹草动都会让它们不安让它们害怕,但也因为这样,在它们的眼里,时间更加地漫长,孤独也更加得漫长,漫长地能够占据它们的一生而后随着生命到终点草草收场。
我其实不很懂邻居的絮絮叨叨,不过我最终如愿摸上了大狗狗的脑袋,没有想象中柔软,有些失望,可狗狗对我摇尾巴、冲我露软软的粉红色的肚皮和湿漉漉的舌头,完全判若两狗。毛毛躁躁的狗狗闯入了我小小的心,打了个毛茸茸的滚,在心上落下了毛毛的痕迹,小狗毛填满了的空隙。
和艾斯的相处就像是和邻居伤痕累累的大狗狗相处。
真的很像,我这样想,却从不敢和艾斯讲,我又不是真的傻乎乎,而且艾斯显然比邻居家的大狗狗好得多得多。
艾斯的头发软软的,从小就软软的。
我第一次摸艾斯的头发,艾斯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狗,可他到底是个实打实的男孩,涨红一张脸没吠出来。我觉得很有趣,摸摸艾斯的头发、摸摸艾斯的耳朵,捏捏他的耳垂又捏捏艾斯的脸蛋,感叹艾斯果然是一个小男孩。
艾斯瞪我,莫名其妙。
门边探头抽烟的达旦脸蛋抽了抽,烟头掉到地上,啪唧一声居然比针落地还要响,至少在艾斯的耳朵里响得震天,他马上从我的手里挣脱出去冲着门口人叠人的山贼们就是一顿输出。
他肯定骂得很脏,但我听得不真切,因为萨博捂住了我的耳朵。
小萨博笑起来,是个缺牙巴。
我第一次和萨博见面的时候也是个缺牙巴,并且和他交流了一下吃饭的时候把食物从缺牙的地方挤出来给人看的小技巧。艾斯很无语。那时我以为萨博是个和我很有共同语言的小孩,毕竟他总是笑嘻嘻,有说有笑也不打断我,后来我才发现——什么和我一样!他是和艾斯一样才对!看着人五人六的公子系金发boy其实是腹黑暴力狂!
很好,丢脸的只有我一个人。我发誓再也不在萨博面前表演吃面摇面条胡子的小技巧了,我发誓我将不再对这个欺骗小女生的家伙有任何好脸色!!!!
我对萨博有很多好脸色,因为萨博说话好听还是个人才,重要的是,他长得真好看啊。
我只是个柔弱纯真、诚实善良的颜控小女孩罢了,放过我。
萨博很聪明。
我总觉得这家伙什么都知道,毕竟他认识很多字,村子里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可认不了那么多字,也不会拿着比自己脸还要大的报纸看,更不会从垃圾堆里翻出厚厚的砖头本挑灯夜读,不要说艾斯,艾斯的认字率比我还低呢!
萨博会在和艾斯的每日活动之后捧本书看,非常安静,有时候书本的封面是帆船,有时候是没见过的地图,我想他应该是在看航海有关的书。萨博和艾斯都热衷于大海,他们想要成为海贼,在两个酷帅小男孩的伟大梦想面前我热衷于充当那只捧场撒花的小海豹啪啪为他们鼓掌助威。
我是那种说好话的时候便漫天乱吹的类型,要把人夸到天上才好,而且要说得甜滋滋的。事实证明这能为我讨着不少好处。初见时还一身山匪凶恶气息的达旦就是在我的每日夸夸问好下变成每次看见我都飘小花的热情达旦姨姨的。
我喜欢达旦姨姨,达旦姨姨和她的达旦姨姨家族都是一群初见时坏凶坏凶但是认识之后软得好过头的老好人山贼,虽然两个山贼叔叔解释其中多少有被艾斯的爷爷威胁的成分在,不过我不管啦!他们对我好好的,那我就把他们当成好人。我从小就是那么一个双标的好女孩。
我要萨博教我识字,萨博同意了还拉着艾斯和我一起学。艾斯起初有些不服气,半推半就地,但是在我问了他当海贼是不是文化程度都要求很低之后沉默了,第二天在萨博老师竖起的小黑板前我乖乖正坐,艾斯在一边叉着腿大大咧咧嘴巴里咬笔头,那做派,好像如果萨博教不好的话他们就直接快进到互博环节。
他们真的每天都要互博。
我倒是很乐意看他们打架,帮忙记分的时候,虽然是幻觉,我偶尔会带入一下他们两个是为了我打架的爽剧。我幻想自己是什么武馆小姐,而艾斯和萨博是我不知道哪里来脸上挂着某某字条的师父父亲,两个人为了我也为了继承武馆而展开一对一的比拼。艾斯嘴巴里喊着“小姐爱的是我”而萨博嘴里喊着“不,小姐是我的人”,就这样两个非常ooc的艾斯和萨博打在了一起,而我在一边用羞涩又焦急的声音喊“不要打了!你们不要打了!不要为了我打架!你们这样是打不死人的!”
非常ooc,但是非常爽,我发出傻笑,差点被手滑的艾斯打到。
但是我喜欢艾斯,原谅他好了,反正他也从来没打中过。
艾斯其实也很聪明,只是有萨博这个对照组在旁边吧,所以就好像又没那么聪明了?我绝对不是在说艾斯坏话,毕竟我从小就喜欢艾斯,就算他是一只笨狗狗我也会喜欢艾斯的!我只是,嗯,想夸夸关于萨博聪明这件事。
萨博的阅读圈是宽泛的,从他抱回来的书上可以看出一二,不仅仅是大海和星空,萨博抱回来的书很多,他会给我童话书,给艾斯画本子,他自己留几本满是晦涩用词的小说啦、诗歌啦之类的。
我对童话的兴趣不大,里头漂漂亮亮的公主又不是我的名字,我撇撇嘴,换了萨博的诗集,但是里头的华丽的辞藻堆叠堆叠还有一堆押韵啦、隐喻啦之类的东西,好看是好看,我说得好看是指视觉上的,一看就很牛逼、用词超华丽的那种让人“哇哇哇”觉得很厉害的好看。事实真要我去读、去看,我可能一首诗也读不下来。
萨博大概从未见过我这样理直气壮的文盲,至少艾斯会先死磕一会儿,而我遇到困难就会被困难打倒的!不过如果是倒在垫子上那真的很舒服了。
我于是窝倒在垫子上要求萨博为我读诗歌。
“求求你了,世界上最好最好的萨博,哥亚王国最最最厉害的缺牙巴海贼小天才!为我读诗歌吧!这是我一生的愿望!”
“露露,昨天你一生的愿望还是让艾斯当马给你骑。”
“人怎么能停留在过去呢!要一直向前看啊!所以昨天的一生所愿和今天的一生所愿肯定是不一样的啊!”
理不直气也壮,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哪儿来的底气。左思右想,可能就是被我身边的人惯出来的。他们又不懂得拒绝我,难道是我的错吗?而且人家宠我,我为什么不接受?再说了,萨博和艾斯也惯着我呀!很好,怎么想都不是我的错,那我理直气壮也是应该的,我这样没脸没皮也应该是他们的错!
我腆着一张脸在萨博的床铺子上一边晃脚一边听他读诗。
萨博,萨博,说不上来,我觉得萨博和我们不一样,和我不一样,和艾斯也不一样。他的头发是金色的,虽然是个金圆寸,但是头发也是毛茸茸的,眼睛是很深很深的蓝,虽然一身小西装破破烂烂,但是是个懂礼貌的好家伙,虽然他打人和艾斯一个样,完全不手下留情、骂人也直言不讳,还说自己是住在垃圾场……说不上来呢,我就是觉得萨博是不一样的。
萨博读诗。他似乎读过很多诗,真的很神奇,他将长长的诗歌分成一小段一小段,又将每一小段分了不同的声调、音节,他的声音会随着诗歌悠扬、婉转,随着诗歌明亮、低沉,他似乎理解了每一个诗句,他将我从未感受的情绪融进声音里,纸页里头的单词灌入声流,发芽、抽桠、开出花儿。
原谅那时我只是一个没见过世面、初次听诗朗诵的小村姑呗,我觉得,萨博不只是他金色的圆寸脑袋,他整个儿人都在闪闪发光。
从那时起,我缠着萨博给我读诗,即使大部分时候我都绕着艾斯转,但是我总会在萨博一个人捧着书的时候,叼新的诗集落在他的手上,冲他讨好地笑,或干脆戴他的高礼帽做我的人质,一边在草丛上晃腿看他。萨博好脾气,一字一句读给我听,他有时候是我最好的朋友,有时候是我最好的小小老师,他捻着根树枝划开草丛在杂草丛生中写诗句里复杂的词语。
哦,对,有时候他也会跳过一些诗歌的部分,当我递给他,某些过分激情的诗歌的时候。
“为什么不读了?萨博,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不行就是不行!对…对你来说太早了!对我来说也一样!”
我插着腰吼他,没用,我就拽着他的袖子摇,还是没用!萨博支支吾吾的脸在对上我不甘心的眼睛时红得更彻底,艾斯的苦瓜脸刚凑过来他就冲到了艾斯的耳边,和艾斯偷偷地说还拿着书本比比划划——好了,这下好了!他俩都红透了,一个也不和我说!
艾斯的眼睛似是被红色的太阳雨淋湿,黑色的帅小狗湿漉漉还是那么可爱,但是一句话也不和我说!通红的萨博更是讨厌!
我跺跺脚跑了,在丛林里化成一阵小小的微风,只留下两个湿淋淋的男孩沐浴在温暖到燥热的阳光和润润的树荫里。
我巴拉白日酗酒的达旦,捧着书要她读给我听!
好了,我们仨全都完蛋了。
等我走回去已经完全是个小红人,我也湿漉漉、红彤彤了,我们仨都一样了,没有一个人是开心的。就这样,我坐在艾斯旁边,萨博坐在我旁边,我们的视线没有交流,春天的戈尔波山鸟兽虫鸣非常热闹,阳光非常刺眼,树荫一点儿也不凉快,又热又暖。
我尴尬地抠胳膊说不出一句话,手指不小心碰到了艾斯,他烫死了好像已经熟了,我就碰了他一下,他就尖叫着冒出一大堆叽里呱啦的怪叫,红红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跑了。
萨博,萨博的脸埋在手里整个埋在自个儿的膝盖上,好不容易才从湿哒哒里抬出一点眼睛来看我。
“露露,下次,不要再自己去捡书了,求求你。”
“……对不起。”
我再也没手贱去垃圾场捡过书。
据说酒醒之后达旦爆发出了不亚于艾斯的惊人鸣叫,这都是我道听途说。真正在我面前比划的路飞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只小狗都要活泼,他的眼睛里永居着黑亮黑亮闪闪烁烁的星星,和我说原本臭屁的艾斯被达旦批得像是撞了鬼,他从没看过那样的艾斯,真是挫爆了!
已经完全不知道路飞到底是喜欢艾斯还是讨厌艾斯了呢!
路飞说,他喜欢艾斯,也喜欢我,也喜欢萨博,他都喜欢!
呜呜呜呜总之路飞是很好很好的小狗,我愿意把世界上最好狗狗男孩的称号从艾斯的头上摘下来为路飞加冕!
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准确的,萨博的确和我们都不一样。萨博是贵族。
和艾斯还有路飞比起来,我的反应大多了。
贵族哎!活得贵族哎!不是关在墙里头也不是传言里的贵族哎!我用看神奇小狗的眼神看萨博。
“那萨博可以送我水晶鞋、晚礼服、南瓜马车、永不凋落的玫瑰、金梳子、银戒指、红宝石和什么什么之类的东西吗!”我高高兴兴抓着他的手问,虽然说是不喜欢童话书,但是我把童话书上的东西说得一个不拉。
萨博的眼神和表情都格外复杂。至少我知道了即使萨博是贵族他也不可能送我水晶鞋、晚礼服、南瓜马车、永不凋落的玫瑰、金梳子、银戒指、红宝石和什么什么之类的东西。那没事了,贵族标签对我的吸引力于是止步于此。
萨博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些东西只要成为海贼都可以到手吧?露娜,和我,我们一起成为海贼就好了。”艾斯拉我的手。
我是有一点点小激动的,他拉我的手指,这好像是我们头一次那么亲密地牵手指头,而不是拎胳膊拉袖子之类的。
第一次摸到小黑狗的肉垫时我好奇地捏来捏去,粉粉的肉垫爪爪是有些粗糙的触感,其实不好摸,但我捏捏了好久。艾斯的手掌也一样。我的指头捏他的手心手背,软软的,但是手心一点不柔软,上面有还没那么硬的茧,有一些细细的疤痕,还有泥土和青草汁,糙糙的,我没有低头嗅嗅,我嗅过小狗的手掌,小狗的掌心满满的都是狗味、泥土味,艾斯呢?那艾斯呢?我想应该是戈尔波山的森林、太阳还有艾斯小狗的味道。
我依旧坚定不移地相信艾斯是一只小狗。艾斯是我最喜欢最喜欢的小狗,是默默舔伤口的小狗,是会朝我凶凶但是又会蹭我舔舔我的小狗,是火焰、阳光、伤口、大雨、海水和雀斑构成的小狗。毕竟路飞是一只小狗,艾斯和路飞是兄弟,那么艾斯肯定也是小狗,这么说的话,那萨博呢?萨博也是一只小狗。
萨博被根本看不出来是亲生父的高礼帽叔叔带回家的那天,在沉默的艾斯、路飞之间,我用我的灵魂发出疑问——
“萨博的本体其实是高礼帽吗?所以真正的贵族小孩其实是高礼帽吗?那个叔叔浑身上下能生出萨博的只有那顶高礼帽了啊?他们像吗?”
艾斯:……
路飞:所以!他只是要拉走高礼帽!但是却把萨博拉走了!啊!坏蛋!
“所以我们应该去把萨博抢回来!”
“把萨博抢回来!艾斯!艾斯!”
“适可而止啊,你们两个笨蛋!”
艾斯牌臭老头铁拳稳稳落在了我们头顶。
“……不,我真的是亲生的没错,本体也不是高礼帽。”
萨博的表情还是一惯地复杂。
“可是,你看着就长了一张会戴高礼帽戴到老的脸!”
“萨博的本体果然是高礼帽!”
“路飞你不要被露露带坏了。”
“萨博你怎么舍得说出这种话!”
“你们再不把这小子拉上来我就松手。”
“艾斯不要松手啦这里超级高啊!萨博、萨博快把手递过来啦!”
一阵兵荒马乱,最后以路飞伸长的手臂巴拉住萨博、我的腿夹住萨博的姿势,我们仨被大力出奇迹的艾斯拉了上去。
四个小孩手牵手笑得颠颠得跑在大街上的模样真别说还挺疯的,尤其是路飞和艾斯,他们身上伤痕累累,我被保护只受了些轻伤,还好我跑得快去找了达旦,正出神,说来也很神奇我们团团一排和一个男人撞在了一块儿,可能是因为没想到一次性能撞到那么多小孩,我敢肯定他大披风下头的眼睛都震缩了一下。
萨博显然是认识他的,据萨博说他之前也和这个男人撞在了一起,有过一面之缘。
那真的是很有缘分了,毕竟这个男人就是路飞的亲生父亲,海军和世界政府的通缉要犯,反逆的龙,世界最凶恶的罪犯,革命家,蒙奇·D·多拉格。
前缀非常之长,所谓缘姑且也是冥冥中注定的,萨博被这个撞过两次的男人给拐跑了,虽然四舍五入算是爹拐跑了儿子,但是我们的四人小队就这样硬生生缺了个口子。
最大的困难在于之后,因为萨博总是用书信传递信息,我和艾斯不得不赶鸭子上架,举起曾经萨博老师教导我们的小黑板自个儿成为小老师来给完全不喜欢学习的路飞小同学上课。对萨博的思念随着对路飞的教学如潮水般向我和艾斯席卷而来,这都是后话。
萨博说要离开的前夜,我捧他自制小书架上摸下来的诗集过来了,最后的最后,我想要萨博给我念诗,我拉他去了我的小房间,总觉得当着艾斯和路飞的面要他文绉绉念诗太为难他了。
我把小被子分给萨博一半,在开始读诗前我们聊了很多。
从戈尔波山山头不知名的小花聊到达旦之家,从风车村的温温柔柔的玛琪诺姐姐聊到高镇里头经常一起吃霸王餐的拉面店,我们说起路飞,可爱的小狗路飞,每天都活力满满虽然知道萨博要走了眼泪哇哇但是知道可以书信沟通未来还可以来一个酷炫的海上再会一下就不哭了,充满电地满山满村跑快活得不得了。
再然后我们说起艾斯。
我凑到萨博的耳边,他的手指翻书页,烛火把我们的影子照得黑糊糊缠在一块看不出形状,很亲昵。我和萨博说了我的小秘密,但其实、好像又大概,我觉得这对萨博来说并不能算是秘密,我想萨博那么聪明,他肯定早就知道了,他一定一早就猜到了,他知道——
“萨博萨博,我告诉你哦,我喜欢艾斯!我啊,很喜欢很喜欢艾斯,从很早之前就喜欢艾斯了,我喜欢了好久好久……萨博,我很喜欢艾斯!”
我将自己甜蜜、幼稚、有些笨拙的恋爱小秘密分享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我想我是快活的,我是快乐的,因为我在分享着使我快乐、使我快活的事情,我将我的快乐、我甜蜜的秘密告诉了我即将远走的朋友,我希望他也能为我的快乐而快乐,因我的甜蜜而觉得甜蜜,我确实是这样自大又自我中心的人。而也许,又那儿一丁点儿狡猾吧。明明我之前就可以告诉萨博我的秘密,却偏偏选在了他离开前和他说。我想是因为他马上要远走了,要去其他地方了。我确信我、我们,我、艾斯和路飞肯定会和他分开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会距离很远很远,他肯定不会将我的秘密说出去,就算说出去了,我们隔得那么远,他就算和新的朋友分享、虽然我知道萨博肯定不会说但是只要我那么想我就知道即使这不可能的可能发生了也永远不会被艾斯知道。
不会被艾斯知道。
我晃动雀跃又有点儿愚蠢的小小恋心,真的非常非常幼稚,幼稚又天真地近乎残忍。
我在萨博深蓝、近似一望无际黑色的眼睛里看到温暖的烛火、看到我闪烁的眼,烛光将萨博照成暖黄色,我也该是暖黄色。我的头挨萨博的肩,看他的手指落在载满诗歌的纸页上,听他念诗句,一句又一句。我喜欢听萨博念诗,我想未来我再不会遇到像萨博这样会念诗的人了,我想萨博是无可替代的,就像艾斯是无可替代的一样。
真好,我和无可替代的人们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我在萨博的声音里,头一点一点,逐渐迷糊,但是忍住了一点点,毕竟就这样闭上眼睛,那再醒来的时候,萨博就会不见了地,如同他递给我的童话书,主人公的美梦在醒来之后就会消失,除非世界上真的有魔法、水晶鞋、会变成马匹的老鼠和仙女教母。
我迷迷糊糊搭着萨博,问他,能不能当我的仙女教母。
萨博说,他是男的。
我说,可是我觉得如果是萨博的话什么都能做到,因为萨博很聪明,很厉害,是和艾斯完全不一样的厉害,而且萨博是蓝色的,蓝蓝的,闪闪的,就像童话书插画里头蓝色夜空里闪闪发光的仙女教母,如果是萨博的话,一定会让我的美梦成真。
美梦成真。
我絮絮叨叨、断断续续地说了那么一大段话后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头发丝蹭在萨博的脖子上,我的头快低到书上时,他扶了我一下。我不知道萨博回答了什么,我太困了,好困啊。萨博继续读诗歌,我继续听,在脑海中勾勒他尚且童稚的声音所描绘的画面。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从远处聆听我,
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如同所有的事物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
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像我的灵魂,
一只梦的蝴蝶,
你如同忧郁这个词。”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遥远而且哀伤,
仿佛你已经死了。
彼时,一个字,一个微笑,已经足够。
而我会觉得幸福,
因那不是真的而觉得幸福。”
奇怪的诗。
奇怪的萨博。
奇怪的,我就那么睡过去了。
仙女教母吹熄了蜡烛。
萨博远航了。
风车村,戈尔波山,就算少了一位叫萨博的高礼帽缺哑巴小男孩,人们也是照常生活。山里头的人也好、鸟兽也好,山头不知名的野花也还是照常随风舞动。我时而摘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将它们混在寄给萨博的书信里,在收到萨博新书信的同时将它们递给海鸥,让空中飞翔的鸟儿邮寄一点儿家乡的甜蜜给不知道在哪个儿角落旮旯里苦修准备要拯救世界、变革世界的萨博教母。
总之我单方面决定了让萨博成为我的仙女教母。
而萨博,萨博不负众望。他真的什么都知道,他真的有办法让我美梦成真。某天,萨博在寄来的书信里他告诉我,他可以帮助我,就像他能成为革命军的参谋长那样,他愿意参谋我隐秘、来不及开口的恋心,他愿意帮我,帮助我成为艾斯的恋人。
我想萨博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仙女教母,我永远喜欢萨博!
事实也证明了萨博确实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仙女教母,他真的让我愿望成真了。但到底是哪一家的仙女教母在小时候明明知道自己一直在给幼驯染读的一直是情诗却一刻都没停止过啊!甚至连提都没提过!?
“露露,你从来没质疑过那是情诗。”长大成人,金发青年依旧带着顶高礼帽,金灿灿的头发下面容似是大理石雕刻般精巧、锋利,和童话故事里英俊的王子一样一样就是看不出哪儿有温柔宽厚的仙女教母的模样。
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我没有想过,这种事。”
皮手套将我的双手窝在手里,萨博特地咬掉了其中一只,露出皮革里头白得有点儿病态骨节分明的指头附着在我的手背上,温温的,不及艾斯滚烫,却也将我的手捂成了粉红色。
“露露,你总是直言不讳这点我一直很喜欢,你从不说谎,所以我一直将你说得喜欢我、很喜欢我之类的话当作真的,我想你也不会说这是假的。况且我帮助你实现了愿望,你说更喜欢我了恨不得亲我,对吧?”
哇,我真的在信里写过这种因为兴奋激动到不理智的言论。我感觉我要死掉了。
但是在我死掉前我想会先一步被萨博的眼睛溺死。
我脸皮薄,我想跑,我想先大喊一句艾斯,但是萨博是谁?他是我的仙女教母,他会一些物理魔法。天旋地转,顷刻我坐在了教母的大腿上,他的腿好硬,搁得我屁股疼。那张好看但是脸皮很厚甚至可以说是没脸没皮的脸凑过来,皮手套当着我的面点点他自己好看的皮子,和我说。
“亲这里。”
会自己提要求,不容小觑,连艾斯都不会那么厚颜无耻!
“或者,”我溺在那双蓝到发黑的眼睛,撞进一片星空里,我是星星,要眼冒金星才能忽视被大手掐住的腰肢,那双不知廉耻的皮手套当着我的面不如说是直接蹭着我的脸在自己的脸上移动,移到了他薄薄的唇边。
“或者,露露,你想要亲这里?”
他笑得好灿烂,我腰软得好彻底。
“我不……”
男孩吻戈尔波山山野上采来的不知名的小花,寻找着女孩的香味,细微又淡淡,是不存在的,毕竟跨越了绵长的海,但花儿依旧是那么柔软,小巧,又可爱,令他感到轻松和快活,他喜欢小花,便亲吻它。
他读情诗的每一天,他读情诗的那一晚,他和她的心挨着,扑通扑通的两颗心挨得那么近。
萨博笑,胸膛里洋溢着的快活要把我颠得迷糊过去,我把口水全擦在他的衣襟前,我头一次觉得萨博那么讨厌。
我要讨厌萨博。
“不可以讨厌我。”我的仙女教母幼驯染料事如神看透人心,用手帕擦掉我嘴巴边的口水。
老天啊!他做这种事为什么可以比艾斯还要黏糊!?为什么他那么熟练?好像从小到大都在照顾我一样!我一下子都要分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我男朋友了!!!
但是回神,我的男朋友就是艾斯啊!我从小到大最最喜欢的就是艾斯啊!我甚至和艾斯在一条船上,他现在说不定就在——
“艾斯要进来了呢。”
说着轻飘飘话的仙女教母不慌不乱,手指整理我。
他倒是整理一下他自己?把胸口我的口水擦一下,被我拽得头发也理一下吧?
他似乎是想证明自己真的是仙女教母,给我表演了原地消失,但是我完全不想因为所谓的“魔法”惊讶也完全不惊喜,占据我的只有惊吓。
这可太怪了!
我几乎是拼尽了全力忍耐着发抖挂上微笑迎来艾斯的。
我最喜欢的艾斯。
他捧着我的手在我的手心里撒娇,把下巴搭在我的手上,我捧着的完全成了小狗那颗黑乎乎毛茸茸的脑袋,他用那双眼睛看我时我的心软绵绵,但我在发抖。
我亲亲艾斯的眼皮,有点想哭,我真的喜欢艾斯的,真的喜欢艾斯的没有错吧?
艾斯蹭过我的掌心,捧我的脸蛋,他亲我,很专心,就像萨博一样,我几乎要被亲得哭出来,被亲得软乎乎。
“露露,你今天有点心不在焉,你累了吗?是因为我昨天让你累了吗?”艾斯摸摸我的脸蛋、我的耳朵还有我的头发。
狗狗拱着我,到处留下自己的味道,他捏我软绵绵的手臂要向下的时候被我瞪了。
我保证我是用红眼睛瞪他的。
他那么无辜,但我还是瞪了他。
艾斯眼巴巴地看着我,手足无措。
艾斯又有什么错呢?他喜欢我,就像我喜欢艾斯一样,我没办法对他凶好久的,从小就不能。我只能把很会得寸进尺但是也很容易害羞的小狗拉到怀里揉他毛茸茸的狗头。
“我好累哦……你要不让我一个人在呆一会儿,或者你去穿件衣服?”我意有所指,攀着他脖子的指甲向下划过他背脊上凹凸起伏的结痂……
很多时候搞不懂,到底是不是因为“疤痕就是勋章”这种说法的成立,明明很容易害臊的家伙居然在欢快贴贴蹭蹭的第二天就不穿上衣顶着一身又刮又抓的痕迹抬头挺胸出去在所有人前头大摇大摆。
完全就是得瑟的狗!到头来被羞耻和害臊席卷的其实只有我一个人啊!
但是就算是这样的艾斯我也喜欢得不行。
我常常生出一种“该死的我已经被这只艾斯狗狗给叼住了!被死死拿捏了啦!”蜜罐子破摔的甜蜜和羞恼。
我把艾斯揉得晕乎乎又亲亲他的鼻子要他自己出去放风了。
我们要去找路飞玩儿,艾斯和路飞,撞在一块儿前就撒欢得不要不要,从昨天接起电话虫开始就大呼小叫没完没了!
我眼睁睁看着激动的小狗跑出去,关上门前,他冲这儿笑,冲我笑。太阳光勾勒他飞扬的轮廓,在我心上落下痕迹。
喜欢艾斯……我想。
我埋在桌上咬手指,浑身颤抖,迎接一波波涌出的水渍。
裙子下面钻出一只湿漉漉的金毛犬,笑得甜甜,似乎是吃了蜜跑出来的,他水灵灵的面庞上全是黏糊糊的蜜水,连睫毛都因为蜂蜜黏糊在意了一块,热乎乎的,我也热乎乎的,羞得想死。
金毛犬从来不是甜甜得小狗,它咬了一一口,在腿跟落下牙印。
现在他还想再咬咬其他地方。
“这根本不是魔法……”
“仙女教母偶尔也有不会魔法的,露露,比如你现在看到的这位。”
我果然应该贯彻最讨厌童话故事的定位。
诗是涅鲁达哒!
这篇文章起源于和桃桃的口嗨!但是我是纯爱苦手!我只会怪东西,于是他诞生了【竖拇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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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纯爱与不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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