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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典当 ...

  •   晚食时分,曾如意仍是煮一锅粟米粥。
      粥盛出来后,又把掐断成小节的旱芹菜丢进去,加点盐炒了炒。

      芹菜是这会儿最常见的菜蔬,一枚铜钱能换一把,叶子单独扯下来还能拌一碟子小菜。
      算下来,这点芹菜他们能吃好几顿,再划算不过了。

      清粥小菜吃进嘴,油水和盐分都不丰,实则没多少味道。
      常霄盼着早日能吃上肉,对进货赚钱的事愈发热切。

      “我打算明天进城,你可要一起去?或是有什么东西需要捎带?”

      小哥儿咬着筷子抬起眼,反应过来又飞快松了嘴。
      思索一会儿,扯起袖口布料抖了抖,做了个用线缝布的姿势。

      对了,他们还需扯些布。
      手里的衣服典当后,收来的旧衣仅两身,至少需要各一套换洗的,贴身的小衣换得更勤。
      现在都是换了后放在火上烤,烤干了第二天继续穿。
      再这么洗下去,估计离洗破也不远了。

      且贴身衣物没法收旧的穿,不如还是一并做新的。

      常霄记下,微微颔首。
      “我尽量早去早回。”

      两人安静地用罢一顿饭,饭后常霄收了碗筷去刷洗。
      他做饭手艺不佳,只能包揽点其余力所能及的家务。

      干完活回到屋内,曾如意正坐在床边整理刚从院里收回的衣裳。
      这就是那两身他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麻料衣裤,样式就是村户人常穿的短打,尺寸都有些大了,他一一加固原有的补丁,改小后洗干净,索性天热,干得也快。

      裁下来的布料也没丢,拼一拼做成了块包袱布。

      明天常霄就要带走过去的旧衣,现在身上的穿不得了。
      他见人进来,抖开其中一件,站起来递给对方。

      常霄了然,这是让他试衣服的意思。
      最开始他还担心和曾如意交流不便,后来证明靠着简单的手势及笔谈,并不耽误什么。

      他脱下身上书生式样的圆领襕衫,套上褐色短衣,顺势原地转了一圈,问道:“瞧着如何?”

      曾如意连看数眼。

      年轻的郎君模样俊俏,穿绸衫挥折扇时,若赶着甚么上元灯会去街上走一圈,怕是能收着不少香帕、荷包。
      而今到了乡下,弃了幞头,发丝仅用布带束起,再配上这短褐衣衫,看打扮全然和过去那个书生郎没了关系。

      但不得不承认,好看的人无论穿什么,都像是那么回事。

      他小幅度地点了点下巴,掩去眸中情绪,上前细看改过针的几处,见全都妥当,又把裤子拎起来,放在常霄手上,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方向,直接避了出去。

      常霄看了看关上门的屋门,又看了看手里的裤子,不由无奈地扯起嘴角。

      他和曾如意在这方面的相处着实尴尬,因屋里只一张土床,两人不得不头朝两边,脚对着脚睡。
      更别提洗漱、更衣,都要各自回避。

      三两下换好,古代的衣服放量大,不似现代的那等贴身裁剪,宁大勿小,只要不是差得离谱,都能穿上。
      细看针脚,细密平整,可见曾如意的针线活很不错。

      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之际,能有个人在身边陪伴,在吃穿上帮衬,是他的幸运。
      等到做了生意,手上宽绰些,不单要再买份像样谢礼给里正一家送去,也该给小哥儿买点东西。

      ——

      翌日。
      鸡叫三遍,天光渐亮。
      常霄打着哈欠起了床,洗漱后匆匆吃过早食,跟曾如意打了个招呼后便出门。

      他在心里回忆了一遍里正告知的路线,从寨子村去草市将近二十里路,要步行一个时辰。
      趁早间凉爽,快些赶路,到时在码头坐上船,之后就好说了。

      真正走起来,速度比他设想得还要慢。
      原主这体格着实不怎么样,加上几日前才病了一场,本该个把时辰走完的路,生生多走了一炷香。
      远远瞧见人来人往的草市时,简直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口中也焦渴难耐。

      索性先打听了码头的方位,沿路朝那处走的时候,拦下一个肩挑架子卖葫芦的小子,讨价还价后,花十文钱买了个能当水囊的大葫芦。
      这东西早晚都要买,出门卖货时用得上。

      接着去茶摊,劳人家先灌点茶水进去涮两下,而后打满一壶。
      他站在原地,气也不喘地喝了一半下去,方觉得活过来了。

      老妇袖手坐回杌子上,看他道:“这是赶了远路?后生出门没点章程,怎也不晓得带水嘞。”

      常霄笑了笑,随口道:“走得急,这不忘了个干净,看来今日合该来照顾您老生意的。”

      老妇教他说得乐呵。
      “一把年纪咯,赚点辛苦钱罢了。”

      略歇半晌,常霄抱着还剩一半水的葫芦赶去码头,正遇上一艘船扬帆将行。
      得知他要去莘县县城,又无占地方的货物,单收了十文船资。

      船舱里挤挤挨挨,常霄上来得晚,只分到个角落,真正是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禽毛味、汗水味掺上脚臭味,熏得他睁不开眼。
      等船稍微速度快些,风灌进来后才好起来。

      他扶着窗框,遥望起沿岸景色。
      流经莘县的河叫金堤河,其下又分出好些支流水路,譬如船正行驶的这条,便叫马桥河。
      金堤河向西汇入大运河,直通府城。

      水路远胜于陆路,古代行商多赖水路出行,因而只要是临河的地方,再穷也穷不到哪里去。

      即便商路如何通达,都和现在的常霄没什么关系,但他还是细心记下了船行的方向,时而听一耳朵舱里本地人的闲谈。

      除却家长里短,大都是在说近来的粮价、盐价、肉价等,太平年景,物价起伏不大,一两文的变动就足够普通老百姓说上好半天。

      听了全程,下船时他已是心中有数,不再是两眼一抹黑。

      “这有两身绸子衣裳,一柄扇子,您瞧瞧能换几个钱。”

      担心生面孔进质库被压价太狠,常霄还是循着原主的记忆,寻到了熟悉的铺面。

      伙计一边暗中打量他,一边从柜台后伸出手,将东西接进去翻来覆去地看。
      那柄扇子估计不值什么,被他撇到一边,两身衣裳则挂起展开,仔细检查。

      人进了质库,可就只能由着人家挑拣。
      做一件全新的绸料袍衫,连料带工需至少三贯钱,单买一匹绸子也要两贯。
      但变卖折现时全都是毛病,先说洗旧褪色了,又言这处勾丝,那处明瑕,原价六贯往上的东西,只肯给两千两百个钱,还说是看在老主顾的面子上。
      且言扇子收不了,让常霄原样拿回。

      常霄自是不肯,按理说衣裳这等东西,只要不是太旧的,半价绝对是有的。
      更别提两身衣裳了,曾如意那件一共不曾穿几回,说句九五新都不为过。

      “哥儿式样那件,总值个一千五百个钱,我这件是旧了些不假,也不至于连一千钱都不值。”
      他让伙计加价,来回磨了好半晌,说定在两贯余五百文。
      同他写了条子,当场钱货两讫。

      常霄收起扇子,用包袱皮卷起沉甸甸的铜钱系在胸前。
      心道以后不出意外,当是不会再踏入质库大门了。

      站在街上看了看日头,他差不多是卯时过半出的门,辰时到达草市集,船又行了一个时辰,方至县城。
      现在搭船往回走的话,算上进货的时间,勉强能赶在天黑前到家。

      如此常霄更不敢耽搁,他护着包袱向码头赶路。
      走出不多远,忽而听见有人唤自己的名字。

      原主自幼长于县城,旧相识肯定不少,他实在不愿去应对,以免被人看出端倪。
      不愿在县城久留,也有这个原因在。

      故而常霄脚步不停,佯装没听见,不想后面那人也执着得很,且离得近了后,听声音还好像上了些年纪。

      常霄没了法子,停下回头看,随即愣住了。
      来人居然是个头戴儒巾的中年文士,正是原主所在学塾的盛夫子。

      “常霄,果然是你,我就知不曾认错!”
      盛夫子也是个实心眼,紧赶慢赶的,停下时还直喘气。
      常霄有些不好意思,上前作势搀扶了一下,却被盛夫子甩开。

      “我且问你,你是怎么回事,为何接连几日不来学堂,也不曾托人告假!”
      又观常霄打扮,大为吃惊。
      “你这穿了些什么,与那贩夫走卒无异!简直有辱斯文!”

      常霄的嘴角抖了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三言两语解释罢,本不欲再和老夫子多言。
      回程路远,可还有一堆事等着他去做。

      哪知盛夫子不肯放他走,唉声叹气好半晌,非要他跟着再回一趟学塾。

      常霄几番拒绝,甚至搬出曾如意当借口。
      “夫子,学生现今住在僻远乡村,若赶不及在天黑前回去,内子恐要担忧。”

      “学塾离这里不过几步路,你随我回去,能耽误你多少工夫!”
      盛夫子蓄须,生一副横眉,说话时的神态像极了常霄高中时的那个教导主任。
      出于对老师的天然畏惧,常霄最终还是低了头,乖乖跟着去了。

      他本以为到了地方,少不得要听盛夫子讲一堆又臭又长的大道理,劝他不要放弃学业。
      意外的是,盛夫子只是打发了一个书院杂役,去原主上课的课室取回几本书,又在自己的桌上和后面的架子上一顿翻找,凑齐笔墨纸砚四样文房,装进一方木匣子,交给了常霄。

      常霄接过,一时喉头微涩。

      “这几册书,是你先前存在课室不曾拿回家的,上面有你素日习学的笔记,最是珍贵,岂能舍弃。”

      他坐回圈椅中,面对这个往昔在学塾中称不上多出挑的学生,露出几分惋惜。

      “今年秋闱,你怕是无心下场,把这几样东西带回去吧,若还有心,记得每天抽出三两时间温书习字,以待来日。万不可因一时困顿,舍了从前的志向。”

      说罢,他似乎言尽于此,挥挥手示意常霄离开。
      常霄怀抱木匣,心绪起伏,面对夫子深深一揖,方才转身出门。

      迈过木槛,走下石阶,再度回望头顶学塾的木匾,常霄猛然觉得眼眶泛热。
      他使手背一蹭,赫然蹭下几抹水色。

      按理说他与学塾和夫子其人之间全无感情,犯不上这般动容,思来想去,或许是原主意志的残存也未可知。

      拍拍木匣,常霄轻叹一声,默然走入不远处喧嚷的人群中。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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