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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她,是谁 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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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认为自己是自卑才养成的低头走路的习惯,今天才察觉到,原来低头才是无比的骄傲.信心凌人.又是冷冷地望着脚边的地面,哼一声,粗鄙的城市.丑陋,不堪留恋.
她一向不喜欢这个城市的节奏,慢条条,不紊不乱.而她的名字与此相反,这或许可以作为一个她讨厌这里的理由.她喜欢紊乱的却有格调的生活,而那种生活不存于这个城市,在中国,只有上海香港广州三个城市合她的意想,手机一阵振动,她停止了思考那些现在没有能力实现的问题.
-喂,恩,是我.
-恩,我出现了.
-哦,好的,马上就回来了.
-是,会听的.
-我会采纳你们的建议,改编一下这本杂志.
-恩,再见.
简单的话语,透露了这个女子的疲惫.因为不堪力气去争夺什么,所以索性接受一切安排,我们本来就是生命舞台上的一个舞娘,紊儿一直这么想着.所有的不甘心都浮现出了泪痕,那是曾经的稚气脱不去面子的顾忌.现在不了,习惯了一个人在寂寞中打拼,习惯了一个人喝着下午茶,更加习惯了这种半工作半读书的生活.在学校没人知道她会是一家著名杂志社的文字编辑;而在工作的地方,更加没人会想到她还是十八岁的少女,总是行色匆匆,来往不多却贡献最多.因为她有才.没有办法,这个世界上的各个资本家,只不过是换了个称谓,其实还是旧时的地主,一直压榨着贫民的贫贱的劳动力,以达到最大的利润,不择手段.
还是在那条长长的路上漫行,却依然带着干练的白领风,里面着的是仿古的圆领白织衫,外面套着米白色风衣,下边穿着打底黑色丝袜,一双黑色长靴更是将紊儿的装束配合到天衣无缝.可是她又笑了,因为自己用错了词.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将任何事做到天衣无缝.
还是行走,没有刚刚那么多的杂念,而是一心一意地,走路.依旧是看着脚边的风景,一双双皮鞋.当然还有光着脚行走的生灵,他们都失去了自己的归属.他们只是拥有肉身,灵魂却已先于身体飞舞出去,或许去了天堂,也许去了地狱.谁又在意呢?每个人都只是淡漠地在忙着自己的事,尤其是忙那微乎其微的未来,那未知的前途总令人甚是担忧.所以我们必须拼尽全力去担当,尽可能地担当起一切,挑住那些责任.让家人,爱人,不再受伤.而自己呢,受伤了之后,得一个人默然地藏在房间里独自舔拭伤口.
黑暗里,远离那些拼搏的喧嚣,我们卷起衣袖,看着流血不止的自己,有的拿出医药箱,重整旗鼓,不泄气般永远不放弃,直到追求到自己想要的地位和名声;有的却拿出一把刀,让流血不止的场面更加瑰丽起来,泛起了妖艳的猩红的光色,非要自己记住这一次伤疤,刻骨铭心.愈加斗志昂扬,可是这方式尽显病态.
生活在城市里的知识女性,像紊儿这样的,大约有几十万了,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中.这就是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的独特魅力,其实到最后吸引大家蜂拥而至的仍旧是一个”钱”字,同时对于女人,还有一个词,就是”机会”.繁华的地方总是离不开致使它繁华的人。换言之,那些男人也是这些女人疯狂着奔向大城市的绝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