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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陆铭知,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无论如何, ...


  •   “我......”

      陆铭知一向机灵、活跃的脑子突然宕机,这一切都太突然,他没有想过黎曼露会记起那段回忆,他以为她会一辈子都记不起来了。

      记不起就算了,他没有关系,所以他从未想过她记起来他该怎么回她。

      从未。

      他躺下,黎曼露伸手抱住他的细腰,将头埋进他结实宽阔的胸膛里。

      陆铭知立刻抱住她,将头抵在她的头上,两人肌肤相/贴,感受着彼此的心跳。

      “我之所以从未提起这段回忆,是因为我知道姐姐忘了,如果你忘记这段回忆,就忘记吧,毕竟它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你因为我被卷进了一件绑架事件,还差点连累到你被坏人发现,那两天我们都在逃跑、惶恐中度过,黑暗摇晃的后车厢、危险的夜晚、差点被坏人发现的山洞。”

      “它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可这样我也忘记你了啊。”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认识。”

      黎曼露鼻子一酸,咬了一口陆铭知的胸膛,冷白的皮肤留下一个红印,因为很白,咬得很轻也显得很明显。

      陆铭知假装疼痛“嘶”了一声,黎曼露被逗笑,又想哭又笑的,黎曼露觉得自己现在很糗,就伸手去捏他的鼻子。

      “所以在A大的那次相遇,你就用男大乖乖小奶狗的形象、身份和我见面?”

      “嗯。”

      “因为想讨我喜欢,就隐瞒真实身份?”

      “嗯,我想以姐姐喜欢的样子出现,你可能就会喜欢我。”陆铭知诚实说道。

      “你怎么就认为我不会喜欢真实身份的你?你显赫的家世、Leo的身份,这些都是加分项。”

      陆铭知垂下眼眸:“我以为姐姐不喜欢我这款的。”

      黎曼露皱眉,不解地问:“为什么这么认为?”

      “其实两年前,我已经找到你了,我们还见过一次。”

      这一切都要倒回到8年前说起。

      那天,他追着黎曼露坐的轿车跑,两人道别,直到轿车离他越来越远,他再也追不上了,他才气喘吁吁地停在原地,目送着轿车远去,直到消失在视线里。

      那晚,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少女的脸。

      她说话的样子,她夸机器人可爱的样子,她开解他的样子,她笑的样子,她睡着的样子,她和他道别时,说“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样子。

      每一帧都在脑子里重映。

      完蛋。

      分开不到一天,他就开始想她了。

      完了,完了,他要完了。

      忽然想到什么,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

      糟糕,他连女孩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以后怎么再见到她?

      他立刻走到书桌前,将女孩的脸画下来,虽然他是个天才,学什么都比别人快,是大家口中的天之骄子,但他的艺术细胞不完美,甚至是欠缺。

      人无完人,他甚至连自行车都不会,天生平衡感差到极致,说出去丢死了。

      当然他的哥哥陆铭承也不会,两个外人眼中优秀到不行的两兄弟被亲戚拿来开玩笑说不会骑自行车。

      陆铭承就拿他当挡箭牌:“这有什么,铭之也不会,他还是天才呢,跳了那么多级也没学会自行车。”

      他当然也会拿哥哥做挡箭牌,不用白不用:“这有什么,我哥也不会,他那么优秀,什么都第一,也不会骑,他还比我大呢。”

      两兄弟拿彼此做护盾才在亲戚前保持勉强的尊严和面子。

      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在他的笔下始终还原不了,他画了一张又一张,那个晚上他将所有时间都用在画画上,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他才画了张勉强过关的。

      至此,他凭着这张画、以及女孩的年龄开始寻找她,动用了陆家人脉,一直找。

      这过程中,他去打了耳洞,戴上耳钉,并开始学习格斗,因为这次绑架的事件,他觉得自己太弱了,如果他足够强壮、足够厉害,他就不用让女孩跟着他狼狈地逃跑,躲在山洞里担惊受怕。

      所以,他要变强,各个方面都是。

      他去了B大,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他用心学习,在热爱的领域耕耘,变得越来越优秀。

      他开始获得很多奖项,个子长到了一米九,身上有结实的肌肉,格斗学得一流。

      然而,他还是没有找到女孩,他本就做好不会很快找到她的心理准备,但他觉得也不会太久,毕竟陆家在整个京市都是人脉,坏就坏在,他们找遍了京市,都没找到。

      他才知道女孩不是京市的,可能是在别的省,他们寻找的范围从京市扩大到了全国。

      难度蹭蹭上涨,但他没有气馁过。

      会找到的,只是过程很难,但一定会找到的,他绝不会放弃。

      春之昼,秋之夕,夏之荷,冬之雪,四季轮回,日月更迭。

      他在成长的同时一直在找她。

      皇天不负有心人,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她了。

      原来她叫黎曼露,黎曼露,曼露,真好听的名字,很衬她的气质和长相。

      她是南方姚城人,家里是开服装集团的,是一个千金小姐。

      那时候她22岁,大学毕业了,在自家分公司工作。

      他深深地看着照片里的女孩,6年了,她长大了,亭亭玉立,像朵傲然绽放的玫瑰花。

      他很开心,整晚没睡,第二天就飞去姚城见她。

      那日傍晚,夕阳西下,天空被染成一片橘红色。

      他坐在她公司门外的咖啡厅,隔着落地窗,终于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女孩。

      她踩着高跟鞋,乌黑浓厚的波浪卷随着她的走动一晃一晃的,明媚漂亮。

      他的心砰砰直跳,心里像有一片浪潮在翻涌。

      他终于再见到她了,他放下手中的咖啡,想立刻上去打招呼,对她说。

      “嗨,姐姐,你还记得我吗?”

      但他不敢贸然上去,这样会不会吓到她?

      他想他应该以自己最好的状态出现在她面前,他必须西装革履、必须做了发型、必须是他最英俊的时候。

      于是他在姚城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黎家的人参加,还特意交代下属,务必让她收到邀请函,务必要她参加。

      他已经提前调查、收集了她喜欢的宴会元素和形式,她应该会感兴趣,她应该会来的。

      于是那天,他盛装打扮,请了造型团队,做了发型和穿上面料、做工最好的西装,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她的目光没有在他身上流转,而是提着裙摆走了。

      他眼里的光瞬间暗了下去。

      她不记得他了,她也对他的外貌不感兴趣。

      他没能吸引住她的目光。

      所以,她不喜欢他这样的。

      很失落,内心的世界由晴天转为灰蒙蒙的阴天。

      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

      但那又如何呢?

      感情这回事,从来没有义务你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就必须喜欢你。

      他依旧很喜欢她,所以,他没有放弃,既然她不记得他了,那么他会用另一种方式和她相遇。

      19岁的他,本硕博连读,已经毕业一年了,在京市开创了异世界科技公司,公司发展和运营都不错,所以他有了想在姚城开分公司的打算,这样就能离她更近了。

      于是后来的两年,他除了研发各种智能机器、管理京市的总部公司外,还在姚城建立分公司,在分公司正式成立的时候,他就有了扎根在姚城的想法了。

      21岁那年,他正式在姚城定居,空闲之余,他会去看她,看她清晨开着法拉利风风火火地出门。

      看她穿着高跟鞋,各种火辣的裙子,在阳光下摇曳生姿。

      她还是一样,没有变过。

      笑容依旧那么璀璨,耀眼。

      直到有一天,她和朋友在甜品店聊天,和她说起交往男大、年下男友的好处,她似乎动心了。

      她说:“如果有机会遇到,我会试试。”

      原来,她喜欢这款么?

      于是他搜索各种帅气男大的穿搭,截图给傅冠霖去买,并交代他不能买价格贵的,买便宜的,他要扮成她喜欢的样子出现。

      这样,她也许会把目光放到他的身上,她也许会喜欢上他。

      他将梳起一侧的刘海放下,换了很多身穿搭,直到满意,他才去A大,以男大乖乖小奶狗的身份与她相遇。

      但他很没用,做什么都被夸,都很成功的他,偏偏要面对她的时候像个缩头乌龟。

      心里的开场白已经滚瓜烂熟了,只要稍微勇敢一点就能和她搭讪了。

      但他却很紧张,心怦怦乱跳,他该不会耳朵红了吧,红了就不帅了,所有穿搭和氛围感都要功亏一篑了。

      他在原地红着脸,嘀嘀咕咕骂自己踌躇着。

      直到那个从操场上飞来的篮球即将要砸到她的脸时,他才快速过去,接住那个球。

      那一次,她才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他表现得很好,演得真的像个男大乖乖小奶狗,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在演戏方面天赋异禀。

      所以,戴着墨镜的她,不会看见,他垂在身侧紧张到微微颤抖的手指,也不会听到那乱了节拍心跳。

      ......

      黎曼露听完,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又夺眶而出:“陆铭知,你个傻瓜,傻瓜蛋。”

      她边哭边胡乱捶打他紧实的胸肌,女孩的手握成拳头,捶打下来的力气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任由她打,说道:“我傻,我是傻瓜好不好?姐姐别哭了好吗?”

      他拿来纸巾把她脸上的泪水擦掉,黎曼露拿过他的纸巾,擤了个鼻涕,一哭鼻涕就会流,烦死了。

      她擤鼻涕的声音和样子,让陆铭知发出了笑声,他伸手捏捏她的脸:“姐姐,你可真是太可爱了。”

      “救命,我真的好喜欢你,这辈子就栽你这了。”

      黎曼露擦干眼泪和鼻涕,说得她好像就没栽在他那里一样,她这辈子也就栽他那了。

      他们谁都别喊救命,因为是自己自愿栽的,能怎么着,就继续栽着呗。

      想到什么她说道:“说起两年前的那次宴会,我记起来了,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你举办的,我看宴会有我喜欢的元素我就去了。”

      “我也不是目光不放在你身上,而是因为那次我去到的时候就看见黎绍辉举着酒杯和人闲聊,他身边带的是陈语娇,他还和人撒谎说我妈妈生病了来不了,陈语娇只是他的女伴。两人以这样的形式在大庭广众下招摇过市,眉来眼去,我很生气,所以周围的一切我都没去细看,我内心盛满了愤怒,只想过去和黎绍辉大吵一架。”

      当时,陈语娇看见她来了,还做了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眼里全是挑衅。

      她气不过走到黎绍辉面前,黎绍辉愣了一下,怕她生事,还去了一个没人的角落,让她回家。

      她自然是不会听他的,陈语娇一旁不语,在黎绍辉面前一副柔弱怕被欺负样子,黎绍辉没看她,她眼里一秒就变成挑衅,她没忍住拿过黎绍辉手上的酒泼了她一身,顺带送了她一个响亮的巴掌,黎绍辉把她护在身后。

      她气笑了,真讽刺,真可笑,她说道:“你叫我回去,我偏不,出轨见不得光的人是你!凭什么让我走!你今天还把这个女人带来了,你还要不要脸!集团还要不要脸!”

      黎绍辉当场就想和她争吵起来,想要教训教训她,但他们的声音已经引来不少目光,他不想生事,最后带陈语娇走了。

      那晚回到家她买醉了。

      “所以,我不是故意没把目光落在你身上,对不起,让你有这样的误会,很抱歉。你那么优秀,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我怎么会没看到你呢--”

      “还有8年前的事,我也不是故意要忘记你的,偏偏那天,我们分别后的那天,是我撞见黎绍辉出轨的同一天,我不是故意的,他给我带来太大的打击和伤害了,16岁以前我以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是最爱我妈妈的男人,可他却……对不起,我家里乱七八糟的事让我在无意中把你推开一次又一次……”

      “不,姐姐,我理解你,你别这样认为。”陆铭知去吻黎曼露落下的泪水:“这一切都和你没有关系。”

      “你要知道,不管你记不记得我,我都会爱你,不管你把我推开多少次,我都会爱你。”

      黎曼露泣不成声,所以她说啊,陆铭知是傻瓜。

      她再次主动吻上陆铭知,这又是一个含有泪水、温热、湿漉漉的吻。

      她用力去含陆铭知的舌/头,似要把他镶嵌进自己的肉/体里、精神里。

      陆铭知回应她,身体的火瞬间燃起,两人在床上吻得火热。

      最后是黎曼露结束这个湿热的吻,四道唇瓣分离,连着一条晶莹的丝线。

      黎曼露的泪水止住,泛红的眼睛看着陆铭知,被吻得红肿莹润的嘴唇张开。

      “陆铭知,我想要吃你,吃它。”

      陆铭知目光晃动:“真的吗?”

      “嗯,我想,现在,立刻,马上。”

      陆铭知性感的薄唇弯起一道漂亮的弧度,露出两颗梨涡,左耳上的星芒白钻耳钉被女孩吮/吸过,缀着情/欲的光。

      陆铭知感受自己被心爱的女孩从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再到百分百分吃掉,宽肩窄腰的性感躯体止不住颤栗。

      当黎曼露身上被浇上薄而透明的液体时,陆铭知再次吻住她,边吻边说。

      “姐姐,我幸福死了。”

      话音落下,抬起白皙娇嫩的腿。

      这回换他了。

      窗外,桂花树开得漂亮,有风进来,卷起窗帘,带着外面浓郁的桂花香。

      不知过了多久,风停了,窗帘不再飘动,卧室里的床单湿漉且混乱一片,被子掉落在地,枕头被撞在了一角。

      陆铭知抱着浑身湿漉的黎曼露去卧室,当温热的花洒浇在女孩身上时,他听到她柔软、带点事后嘶哑的声音。

      “陆铭知,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0章 陆铭知,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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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下本写《真心[追妻火葬场]》男主哥哥和嫂子的婚后爱情故事,求收藏~ 已完结甜文《春潮涌动[先婚后爱]》《影帝前任突然空降后》都是很甜的文文,欢迎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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