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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穿成了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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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平安小县。
天色刚亮,青石小巷便有骡车碾过青石板发出咯吱声,以及骡子挂脖摇晃的铃铛声。
上工的人带着倦意从家门走了出来。
家中婆婆数落儿媳。
妇人骂孩童的叫骂音。
孩童高声吵闹或哭闹声。
沈清音被嘈杂声吵醒,睁开眼望到的是泛黄的帐顶,顿时叹了一口气。
昨晚入睡前,她还妄想真一觉醒来就能回到现代。
结果还是想多了。
这是沈清音穿到古代的第五日。
五日前。
沈清音还是一名社畜。
穿越前那一日发生的事,她都不记得了。
这几天,沈清音都在消化穿越的信息,也在整理原主残缺不全的记忆。
原主沈英,二十有一的年纪,是个守寡三年的寡妇。
五年前被继母以高彩礼嫁给了一个病秧子,没两年就守了寡。
一家子老人也不在了,就只剩下一个不到九岁的小叔子。
因着嫁来的这两年,丈夫待她极好,她念着丈夫的好,也一直没改嫁,而是开了个面摊,继续供养小叔子念书。
前些日子原主为了凑够小叔子的束脩钱,白日不仅摆摊,早间天不亮就去给人浆洗衣服,晚间还会做些针线活。
束脩一凑够,咬牙撑着的那一口气顿时泄了,整个人昏迷不醒。
许是人没了,沈清音就穿来了,但身体依旧虚弱。
她穿来的前三日都是浑浑噩噩的,烧退了又复烧,反复了几日,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她咬着牙运用了现代退热的知识,才让她从鬼门关踏出来。
恢复了精神气后,她也慢慢接受穿越了的事实。
沈清音掀开被衾,一股寒意侵入,让她一哆嗦。
四月的清晨寒凉,还需添衣。
她迅速下床穿上衣裳,再套上诃子才走到梳妆台坐下。
她望着铜镜中的妇人,还是很不习惯。
妇人长相明艳,一双眼睛微微往上翘,不用特意描绘眼妆也自带风情,唇色水润偏艳。
其实早年间原主不长这样,那时营养没跟上,虽然有两分姿色,但被继母苛刻,长期吃不饱,身体也干瘪,所以才避免了被卖去做妾。
沈清音望着镜子中的妇人,恍惚了好半晌才拿起梳篦梳头。
她虽然有些许原主的记忆,但梳头这样的手艺活,脑子会了,手却生疏,所以她挽的发髻也很简单。
头发及臀,编两股辫子,用布条缠住,再盘起来,用木簪固定住。
盘好头发,她才起身出屋子。
原主夫家姓陆。
陆家祖上是读书人,所以家中有些积蓄,陆家宅子也不算小,三间屋子,一间堂屋,院子里还并排搭了三间小屋。
分别是厨房、澡间、杂物房。
因陆家有积蓄,陆母在临死前才给儿子娶上了一门亲。
原主丈夫虽一直在病中,也能在病榻上抄书挣钱补贴家用,也能挣些买药钱。
一家子都是病人,沈清音都怀疑他们是不是有什么遗传病。
这个怀疑,她也验证不了,只能是日常多观察现在名义上的小叔子,看他有没有症状,有就及早治疗。
沈清音正要去盥洗,就听见厨房里传来声响。
没一会儿,一个十一二岁,身形消瘦,身穿藏青色短袍的少年从厨房走了出来。
这就是原主的小叔子,陆锦佑。
陆锦佑:“大嫂,你身体好些了吗?”
沈清音点头应:“已经全好了。”
依着原主对他的态度,继而道:“我已经病好了,你不用再请假在家照看我了,吃了朝食就去学堂吧。”
原主为了完成丈夫没能继续科考的遗憾,没日没夜地想多赚一些,就是为了供小叔子念书,能考个举人,到了最后,也成了原主执念。
陆锦佑:“我有在温书,不去几日也没事。”
主要也不放心嫂子一个人在家。
他几日前放散学回到家中,走进堂屋,就见嫂子的屋子没关紧,他去阖上门时候,透过微敞的缝隙,就见倒在地上的嫂子。
他惊惶地推门入内。
只见嫂子的脸上没有半点血色,他颤颤巍巍地伸手到鼻翼下方。
没有呼吸。
他浑身的血液都好似在一瞬间冷却了。
还未从震惊、悲伤中缓过神来,地上的“尸体”忽然就有了动静,似乎还有一口气在。
大夫说凶险得很,他也提心吊胆了好几日。
沈清音也不与他多说什么,就非常坚定:“去学堂。”
陆锦佑张了张口,想说明日再去,可见嫂子那严肃的表情,只得咽下去,应:“我收拾收拾就去。”
沈清音虽然与他不熟悉,但这几日得这小孩照顾,也念着他的好,就说:“吃了朝食再去。”
“对了,束脩钱交了没?”
一说到这,陆锦佑低下头,抿唇不说话。
沈清音想到陆家的情况,而这些天她也是汤药不断,顿时明白了过来。
“束脩给我治病了?”
陆锦佑声音闷闷的:“嫂子的命比我念书重要。”
这话倒是没说错。
沈清音想了想,问他:“花了多少?”
她脑子里关于沈英最近的记忆,很清晰,也知道束脩要多少。
陆锦佑:“花了四百余文。”
“我去的时候,收束脩的夫子不在,就带回来了。”
他很庆幸夫子不在,才有银钱请大夫。
沈清音仔细回想了一下。
城里的私塾是三个月缴一次束脩,一次是一贯五百钱。
这一病就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束脩,沈清音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要是因凑不够束脩而休学,只怕原主沈英就是化为厉鬼都要回来质问她。
且不算原主,就说她自醒来后,这银钱是花在了她的身上,是有责任在的。
再说古代不好混。
陆锦佑念书有天赋,他要真能考到功名,日子就好过多了。
就只是秀才,也能去镇上的私塾当先生了。
若是考上举人,还能减免固定的亩地的田税呢,而且她这嫂子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挣钱也能容易些。
要是原主的记忆没有差错,她全身上下就五十文钱,还是为了做买卖给留的。
她与陆锦佑说:“你今日先带一贯钱去,与夫子仔细说原因,说下个月前一定会补齐剩下的束脩。若是夫子不同意,你回来告诉我,我去与你们夫子说。”
陆锦佑的课业素来都是优,夫子若惜才,很大可能会同意的。
陆锦佑点头应了声“好。”
“我朝食也快做好了,嫂子你先盥洗,一会就能吃了。”
沈清音点头,去削了一小截的杨柳枝,敲打顶端成了纤维状,就当成牙刷使劲刷牙。
对于骤变的环境,她适应得也算好,不好又不能换。
条件就这样了,现在只想着弄钱,也没空闲自哀自怜。
她盥洗后,走进了厨房,对陆锦佑说:“我来做,你赶紧去收拾收拾,上学堂莫要迟了。”
毕竟以前家中也有这个年纪的堂弟堂妹,沈清音和陆锦佑相处了几日,倒也适应了。
陆锦佑起身出了厨房,回屋收拾。
朝食就是寻常的糙米粥与菜干。
古代盐金贵,可没有那么多的咸菜吃。
吃了朝食,陆锦佑挎上了布包,看着嫂子几番欲言又止,最终只说:“嫂子,你若是觉着不舒服,别再强撑了,该歇就歇。”
沈清音:“晓得了,快去。”
等刚认识不久的小叔子出门后,沈清音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她还是怕露馅,怕被当成妖怪,所以即便在这小孩面前,也不敢掉以轻心。
呼了一口气,她想起这两日换下来的衣服,心道得洗了,不然可没衣服换洗了。
沈清音这几日昏昏沉沉的,都是隔壁婶子帮忙擦的身子,换的衣服。
而换下的衣服也没洗,反复高热出汗,衣服沾湿,现在都快馊了。
她这身体大病了一场后,不仅没有虚弱,反而像是如获新生一般,浑身轻快,且都是干劲。
她把衣服都放到盆里,拿上皂角和洗衣棒,她站在院子门口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打开院门迈了出去。
这是她穿来这么些天,第一回踏出院子。
走在古代小巷的青石板上,看者孩童嬉闹追逐,妇人坐在门口择菜唠嗑,一派生活的气息。
很奇怪的感觉。
她遇上巷子里的邻里,他们都好奇地打量着她。
“沈娘子,你这病好了?”忽然有妇人问。
沈清音在脑海对应了这人的身份后,笑应:“昨日就好了。”
一路问一路答,终于走出了巷子。
巷口有河流分流,从岸边石阶走下去有一处平台。平日里,大家伙都是在这洗衣。
她来前,已经有两个妇人在洗着了,她们边洗边唠嗑着闲话。
“老周家大儿子,我昨日见了,可吓人了。”
“不该呀,我记得这周大郎离家时,还是个长得挺英俊的一小伙,现在怎的长歪了?”
“不是长相的问题,现在比以前更英俊了,就是那气场吓人得紧。”
“你也不仔细想想,在军营里待了整整十年,还上过战场,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我都觉着他身上带着一股血腥味。”
“浑身煞气,那双眼睛像刀子一样,一看过来好像杀人,可吓人了。”
“以后见了,可躲远些,万一他杀人杀习惯了,把咱们也当敌人杀了。”
她们说别人也没压声,沈清音没有特意偷听,也听得一清二楚。
她心说军人以性命来保家卫国,也该是被人尊重的,而不是被人当作什么可怕的妖魔鬼怪。
到底是初来乍到,为了不引人注目,沈清音也就没有把心里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