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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 不是亲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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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里。
江予安披散着一头长发,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垂泪,用精湛的演技表演什么叫做“柔弱”。
在警察姐姐的再三安慰下,她啜泣道:“比起遭遇这样的事情,我更伤心的是……我的家人……我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对我……呜呜呜!姐姐,这件事情不只是刚刚那个老板参与了,我的父母和弟弟也参与其中。”
那个老板已经跑不掉了,为今之计,首先要把家里那摊子人解决好。
还有这回事?警察姐姐严肃道:“你仔细说说他们都做了些什么。”
江予安抽噎着说完,不忘拿出录音佐证:“我本来是想录下爸爸妈妈的声音,在学校里睡不着想他们的时候听,没想到……”
“呜呜呜,我真的没想到,爸爸妈妈和弟弟会这样对我。我就说这回妈妈怎么会特意叫我回家吃饭,还做了我喜欢的菜,原来是为了把我迷晕,然后……呜呜呜!”
“我实在是没想到,他们为了钱,会这样对我……”
“他们之前还只是抢走我打工兼职赚的钱,现在居然想把我毁掉……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我不懂,我真的不懂!我好难过啊呜呜呜!”
江予安语无伦次地说着,像极了一个被家人伤透心的年轻女孩子,末了,不忘强调:“姐姐,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我家看看,我爸手机上可能有买迷药的记录、那个老板给我爸转账的记录……对了,还有酒店的监控应该也能看到些什么……”
至于她这个被父母和弟弟拿来交易的女儿/姐姐,能有什么错呢?
顶多是个被家人伤害的小可怜,被逼急了才透露他们过分的行为。
“我本来不想把他们说出来的,但是我思来想去,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口。我实在是不想他们误入歧途,以后犯下更大的错误……呜呜呜!”
她都这么可怜了,还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顶多是看在家人一场的份上,准备把他们仨都送进去,享受锦(警)衣玉(狱)食的稳定生活啊~
片刻后,一家三口被警察“请”来喝茶。
江予安达到目的,也懒得再用出十分力装清纯柔弱的小百合花了,顶多拿出三分力这样子。
——能演这么久已经算不错了,估计下辈子还能去演艺圈混个配角当当,比如女主的狗腿子、嘲讽女主被打脸的反派什么的,想想就觉得有趣。
江予安在桌下翘着二郎腿,目光微微低垂,看似伤心,实则淡定地看着面前的一家三口破大防,对她破口大骂。
江耀宗恶狠狠地指着她,凶神恶煞地说:“江予安,我警告你,你赶紧告诉警察,说我们这是家庭纠纷,我们没有要卖掉你!不然的话,小心我neng死你!”
“哎哟哎哟,我好怕哟!可是弟弟你要不要抬头看看这是在哪里呢?这可是在警局!弟弟,你当着警察的面这么威胁我,你不要命啦?还是说——你想再多踩几年缝纫机?”江予安装出一副哭腔,一口一个弟弟的,把江耀宗恶心的够呛。
江耀宗发狠地道:“警察也管不了我们的家务事!”
“都牵扯到刑事犯罪了你还说是家务事?”江予安啧啧摇头,“你可真是个大法盲呀!”
法盲就该被普法,废物就该被回收利用。
江予安声音洪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已经构成□□罪的共同犯罪了,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普法系统:【恭喜宿主正确普法,普法值+3!获取生命值3小时!】
江予安不满:“为什么只有3个普法值?”
普法系统:【在场只有江川国一家三口不懂法。】
江予安:“……”
很好,很强大的理由,我无可辩驳。
薅的羊毛太少,不开心:)
那……再吓吓他们?
江予安面色认真:“另外嘛,你们为了几十万要把我卖给钱老板。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共有八项,江予安故意只背了第(五)项,并且在“麻醉方法”这四个字上加重了音。
江耀宗听完法条,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旁边的警察,见警察叔叔正赞许地对着那死丫头片子点头,他神色讪讪地坐下来,一双眼睛还是死死地瞪向了江予安。
就在这时,一束金光忽然照耀在江予安身上,她整个人好像在闪闪发光。
什么鬼?
妈呀!!!
这可是在大白天!这可是在警局啊!!
青天白日的,连阳气最足的警局都压不住,这死丫头片子该不会是什么千年厉鬼上身了吧?
江耀宗脸色刷的变白了,像个弹簧一样蹦起来,大叫道:“鬼啊!鬼啊!!”
“哪来的鬼?”警察叔叔厉声喝道,“给我安静点!这可是在警局!”
江耀宗嘴巴闭上,心里毛毛的,他赶紧揉了揉眼睛,再次睁开眼,发现金光不见了,这才松了口气。
刚刚应该是看错了,看错了。
想到这儿,他又瞪向江予安。都怪她,把他吓到了。
江予安一点不惯着他:“你这牛眼睛睁这么大干什么?吓我一跳,赶紧闭上!”
能吓到江耀宗,她还挺开心。
就当做是帮原主报仇的利息了。
江妈的头发乱糟糟的,一个劲儿地哭,边哭边数落江予安:“你说说你,我们把你养这么大,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学的,哪一点对不起你了?你可真是个白眼狼呀,为什么就要这样报复我们?一家人不就是要好好的在一起,互相扶持吗?你这样对待亲爸亲妈亲弟弟,会被天打雷劈的!”
她会被天打雷劈?
失去底线、实施犯罪的人才会被天打雷劈吧!
江予安想,如果是她是原身,听到这些话,不知道会有多难过。
还好她不是。
所以她才能在这时回忆起原身的日记,条理清晰地一条条反驳。
“依照法律的规定,你们作为父母,对我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你们做到了几分?”
“小时候是乡下的奶奶养我,她去世以后,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享受的是国家提供的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提供教科书,生活费是我课余时间发传单、捡瓶子、帮同学跑腿赚取的。到了高中,你们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是凭借自己的努力赚到了奖学金,足以覆盖学费和生活费。”
“到了大学就更不用说了,我办的是助学贷款,业余时间兼职打工赚取的生活费还都被你们抢走。”
“是不是在你们眼里,亲生孩子只有江耀宗一个?”
“我只是想保护自己,我有错吗?我现在不报警,难道要等到我下半辈子都被你们毁了才去报警吗?血缘关系不是你们有恃无恐欺负我,踩住我底线蹦跶的正当理由,更不是困住我,让我事事都按照你们的想法去做,让我连报警的权利都失去的枷锁!”
一旁英姿飒爽的警察姐姐欣赏地看向江予安。
多少受害人囿于道德伦理、血缘关系、周围人的评价等等,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勇气,不敢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最后的结果是,她的正当权益一步一步被侵蚀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法律是普通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但前提是,自己有勇气拿起这把武器。
江妈听不进去,只一味哭嚎:“你把我们害到这个地步,对你有什么好处,啊?”
江予安耸了耸肩膀:“对我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处,可对我也没有坏处呀!”
“不对,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的,最起码你们蹲在里边儿,我可以不用担心自己哪天再被人卖掉。”江予安反过来数落他们,“谁家好人家的父母在女儿还没大学毕业之前,就迫不及待地把她送上肥头大耳还离过婚的老男人的床啊?”
江予安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惹怒了一向情绪最稳定的“一家之主”江爸:“早知道你是个六亲不认的狠心白眼狼,我们就应该在你生出来那天把你掐死!”
说这话时他咬牙切齿,指向江予安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着,眼底更是布满了阴郁、后悔、愤怒等情绪。
江予安还真的差点儿被他唬住,旋即反应过来,这可是警察局!
于是嘤嘤嘤地在那里抹着脸上并不存在的眼泪,对警察姐姐哭诉。
“警察姐姐,我爸他威胁要杀了我!我好害怕啊,他从小就殴打我,家暴我,我会不会真的被他打死?我好害怕,好害怕呜呜呜……”
英姿飒爽的警察姐姐立即对江爸等人严肃地说:“这里是警局,都安静点!”
江爸立刻安分了,但他充满恶意的眼神还是让江予安感到很不舒服。
家人难道是这样的吗?
一个两个三个的压榨她不说,甚至恨不得卖掉她的血肉来滋养自身。
这三个所谓的家人——恨不得在她出生时就把她掐死的爸,就因为她稍稍反抗了一下就怒骂她是白眼狼的妈,还有个看她像看仇人一样的弟弟。
这还真是一些小说里所描写的:
冷漠无情坑人的爸,痛哭着推波助澜的妈,想把姐姐称斤按两卖掉的弟弟。
还有可怜的她。
不!正常的家人不应该是这样子的。江予安虽然没吃过猪肉,但还是见过猪跑的。大学舍友的父母和哥哥那样无条件支持她、时刻惦记她、关怀她的家人才是真正为她好,懂她的家人。
莫非——
江予安看了看对面那三张脸,再从口袋里掏出小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
不像!
除了拥有普通人的共同点,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之外,简直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莫非真的……?
她悟了!
是时候演一波大的了。
演技不够怎么办?
技术来凑!
江予安脑子里播电影一般回放起她前二十年过的辛苦日子。
回想她穿越前的手机在警局里,估计要被公开处刑。
回想她在奶茶店打工,奶茶店的老板还有三千块工资没有给她发。
回想她千方百计挤时间学习、参加各种比赛,推免近在咫尺,却在最后一步倒下。
回想她体验了一把穿越人生,却不像别的穿越者那样穿成富二代、公主、修仙界宗门大弟子。而是开局差点被霸总嘎了腰子,还遇到了一对渣父母和吸血鬼弟弟,就连读法学本科的资格都丧失了(她在手机上看到了置顶的202x级哲学6班微信群)。
一时间,江予安真情实感地伤心了。
她怎么这么倒霉啊?
她难过,她伤心,她痛苦,她该哭啊!
这都不哭,何时再哭?
江予安的大颗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般,顺着脸颊滚落下来。一时之间,这演技竟然堪比娱乐圈哭戏最好的女明星。
“我是你们亲生的吗?你们居然这么对待我!”
说这话时,她仔细观察对面三个人的反应。她重点关注的自然是江妈和臭弟弟,毕竟这两个人的心理素质和情绪控制能力最差。
果不其然,这两人慌乱了。
一个呆愣住,拍大腿干嚎:“你怎么可能不是我亲生的?我可是十月怀胎把你生出来养大的啊!”
一个瞪大眼睛,被噎住,然后转了转眼珠子,伸出食指指着她,提高说话的音调来掩盖心虚:“江、江予安,你怎么这么不孝顺不顾念亲情?连亲爹亲妈和亲弟弟都你都不认了?”
江予安心里已经有80%确认,她并非这家人亲生的。就是不知道是买回来的,还是故意调包换回来的。
你问有没有可能是江爸江妈大发善心,把生病被遗弃的她从垃圾桶里捡回来养着?
这不开地狱玩笑呢吗?
他们是那么善良热心的人吗!
此刻,江予安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刻要求做亲子鉴定!
紧接着她眉头一皱,如果江爸江妈是从拐卖团伙手里买的她,或者按照常见小说套路真假千金的梗,故意将她和他们的亲生女儿进行调换,那必然不会承认,也不会同意做亲子鉴定。她提出来要求反而会打草惊蛇。
将她的怀疑告诉警察,让警察强制做亲子鉴定可行吗?
好像也不行,在江予安的印象当中,除非涉及到重大刑事犯罪,否则警察也没有办法强制采样做亲子鉴定。
那要不她回家后找到他们的毛发,私底下偷偷去做亲子鉴定,然后凭借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向法院起诉?
好像也不太行,这不是官方的司法鉴定,在没有其他证据补强的情况下,证明力会比较弱。
离开警局后,江予安一直在拼命转动她的脑袋。
聪明脑袋,你给我快想啊!
之前上家事法课的时候,老师似乎讲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似乎可以提出确认亲子关系之诉或者是否认亲子关系之诉?
当时怎么讲的来着?
江予安立刻回忆。
呃,当时她好像觉得这块儿不是很重要,没有认真听讲。
……那些年没有认真听的课,终于还是以回旋镖的方式给了她痛心一击。
江予安赶紧掏出手机检索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诶?有权请求否认亲子关系的只有父或母吗?
江予安不死心,再次检索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所以——
根据法条的规定,只有江爸或者江妈向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作为成年子女的她本人,只能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
这么一想,这条路很难啊。
而且在实践中,法院为了避免一些成年子女试图通过否认亲子关系来达到逃避赡养父母的目的,或许也不会乐于受理这样的案子?
退一万步来讲,她要是真想提出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也应当有正当理由,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悬着的心终究还是死掉了。
江予安脑袋都大了一圈,突然想起普法系统奖励的盲盒还没有开,抱着一丝希望呼叫系统,“系统,我要开盲盒。”
这次没有三选一了,空中悬浮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宝盒,江予安伸手去触碰,盲盒瞬间消失不见,随即眼前出现熟悉的楷体字:
【叮——恭喜宿主解锁身世支线,抽中一次珍贵的证据指引。】
【珍贵的证据指引——现在,你想知道什么?凡是与你有关的事情,凡是在这世间留下过痕迹,你都可以通过本系统出品的、珍贵的证据指引寻找到答案。】
普法系统欢快的电子音响起,如同天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