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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我坐在咖啡厅里喝着卡布奇诺,看着伯纳镇人们祥和、安静的生活,我也静静的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或许是太闲适不禁想起,如果幻影旅团到这里,会不会想要破坏这份美好。只是,身边的这只确实很聒噪。

      龙宝宝的外形本就惹眼,再加上现在如此可爱的吃相,更是惹得周围下到两岁上到八十的女性生物尖叫连连。皮肤隐隐散发着黄金般的光晕,黑豆豆般的眼睛闪烁着无辜的神情,看向你时双眼总是迷蒙者一层水雾分外惹人爱,可那不经意流露出的一丝狡黠和调皮出卖了它的真实性格。

      此时这个貌似很可爱的不具有一丝攻击性的生物正在呼扇着它的一双翅膀,挥舞着它的小爪子于它面前的食物奋战着。从它决定跟随我的那时起,我就不止一次的被他的食量打败,它的肚子根本就是一个无底洞啊无底洞!有谁能想到这个只有一只猫咪大小的小动物一次会吃掉一屋子的食物,只可惜它是一条龙,一条血统纯正的黄金圣龙。

      “龙宝宝,金那个野人大叔什么时候能到啊!”忘记了我嫌他太聒噪不准许它说话,它用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拼命的看着我,仿佛我对他做出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我回给它一个鄙视的眼神,示意他继续他的生计大事。

      今天本是和金约好一起和他去追捕据说已经消失多年的珍惜念兽御萝蜂,我对昆虫本就不感兴趣,但龙宝宝说御萝蜂的蜂蜜对美容肌肤有奇效,其味道又是人间之美味,不然我才不来凑这种热闹呢。我也知道金那个妖孽是看中了我可以和动物和植物交流的能力,不然的话,他那种独行者能和我凑在一起。话说,我要是能早点开启这项异能也不会遇到金那斯了。

      我跟金认识十年,我记得和他第一次见面时又是我犯囧的时候。那时我站在阿埃森诺尼原始森林里寻找着我人生的方向,再加上我那略显迷朦的双眼,完全就是一个迷路少年的标准表情。

      看到金时我仿佛看到了希望,那不就是猎人里面有着流浪少女收留所的金•富力士同志吗?有了他不就代表我可以走出这片森林抵达美好的人类社会了吗?可是为毛他看不到我一纯真美少女站在他面前却只看到了我肩膀上的这只伪念兽。还好我是天生乐天派,自我安慰能力超强还有求于金大叔,就容许了他的忽视。

      后来就以龙宝宝借他研究5天作为代价,金护送我安全离开森林,他甚至没问我一个貌似手无缚鸡之力的不到十岁的小孩子为何会在这片全猎人世界危险森林中排名第三的地方,当然,他问我我也不会告诉他。

      多年之后我问他对于我的突然内出现为何没有疑问,他说,当时被我那仿佛大灰狼看到小白兔的眼神吓到了,我囧了,不过后来也就看开了,当时完成家族规定的考察时已经在森林里待了7天,后来迷失在森林里半个多月,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小青青,你说金是不是又把我们忘记了。”清脆的童音从龙宝宝的嘴里轻飘飘的吐出来。这也正是我在懊恼的事,对于我这种宅女来说,迈出家门是一件多么值得表扬的事啊,可是金那个缺根弦的大叔居然放我鸽子!

      算了,他说不定又去追那只倒霉的念兽了。在这个死亡率如此之高的猎人世界,随便出门多危险那,在家里虽然说又那么一个猥琐又腹黑的老头整天和你喝喝茶品品酒,又有变态科学狂人每天发明一些奇怪又恶心的东西,时不时的弄几场小爆炸,也比出门遇到旅团、西索、揍敌客的强。

      还好还好,这只是个小镇,相比较约克郡安全,碰到主角、配角的概率都大大的降低,什么主角定律的都统统退散,在猎人世界里,远离主角,爱护生命!我要是穿到网王里我就算不要了我这张面皮也要混个经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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