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中的一些引用说明:
「1」相关表述改写来自长江商报文章《32家上市公司造假被罚均未超60万违法成本低引质疑》“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书为统计依据,长江商报记者发现,2015年涉财务造假上市公司达10家,2014年更是多达14家,2013年亦有11家上市公司或因年报等遗漏、虚假记载而被卷入财务造假中,三年累计财务涉假上市公司达35家,其范围之广,仅次于内幕交易违法行为。”
「2」该段有关钢铁行业分析大致内容参考百度各种文章,其中“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引用自2022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