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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顺酒肆2-客官吃饭吗? 槛外人各怀 ...

  •   没过多久,秦思悦就跟着指引符七拐八拐的来到了另一个地方。
      那指引符越接近目的地就越发的兴奋,连带着散射出的红光也越来越强烈。
      当它到了一家小院门口的时候,已经兴奋到了极点,像是生害怕她看不见一样,铆足了劲儿的将它的红光散发到极致。
      它此时的行为很像一条猎犬,在搜寻到目标之后,使劲儿的朝着主人狂吠,它的狂吠是一种兴奋中夹杂着傲娇的使命感,像是在说:“主人,这里!这里!我找到的!在这里!快来快来!帮我开门!我要抓她!我来抓她!”。
      秦思悦他们跑上前,查看了一下四周环境。依然寂静无声,杂草丛生。
      看来他们还在小镇里。
      只是现在虽然不是夏季,但是在这废地上连虫鸣都没有,安静得也太古怪四溢。
      为了安全起见,秦思悦先是上前在门上扣了三声响,感觉院子里没有反响之后,她这才将那个小院的大门打开。
      那小院门刚打开,那指引符就嗖的一声飞进了楼房里,紧接着就彻底消失不见了,随之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家阁楼后院。
      这个阁楼一共三层,每一层都有一盏灯笼。
      秦思悦抬眼看去,只见灯笼上写着“永顺酒肆”四个字。
      秦思悦正要上前将阁楼的后门打开,一个清脆的男声制止了她:“姑娘,等一下!”
      秦思悦转身看向了出声的紫衣男子,光线昏暗,看不清他的模样,只依稀觉得他态度十分诚恳:“姑娘,恐有危险,还是我来吧。”
      思忖片刻,秦思悦退让到了一边,道:“好。”
      本来这个事情她是习惯了一个人做的,这么多年了,也确实都是她一个人在做。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人站出来跟她说危险,一时间她还真的很不习惯,身体都下意识的起了鸡皮疙瘩。
      但是对方毕竟也是一片好心,她也不想辜负了。
      原本谁先谁后也不重要,他既然愿意冲在前面,那就让给他吧。
      俗话说得好:不要驳了见义勇为的热血。
      看吧,就在秦思悦刚退后一步,那紫衣男子就昂首挺胸的走上前,那脸上的表情,颇有一种浩然正气:“姑娘,擅自偷借他人法术是不对的,触犯了规矩,虽然你没有将法力用于自身,而是用在符纸上自保,但下次可不许这样了。”
      蓝衣人倒是与紫衣人看法不同,挺大度的说了一句:“在这样妖魔鬼怪横行的世道,想来她也是无奈之举,只要不伤人根基,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一个修炼法术的人,法术即使再低微使用符纸也是得心应手才对,可是秦思悦甩出符纸来抵挡攻击的时候,手臂伸直,身体前倾,面部扭曲,就好像她得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将符纸甩出去一样。
      这不是法术,而是蛮力,是那种五官都跟着一起努力的蛮狠之力。
      怪不得刚才紫衣人一招就看出她不是妖怪!
      在修仙的法则里,有一种修炼行径是最为修仙者所不齿的,那就是借法力的最下限——偷法力。
      所谓借法力,就是在双方都知晓并且自愿的情况下,一方将自身的法力分割给另一方,以助对方修炼更上一层。而偷法力,就是在有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另一方从他身上强行分割法力来提升自己。
      不过偷法力的行为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据为己有,这种就已经上升到了抢,是修仙界最痛恨的。另外一种是只偷一点点,不会对别人造成什么伤害。
      但是……
      擅自偷借其他修仙者的法术,就好比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一亩玉米,你去偷了四五个。虽然不会对农民带了什么损失,但那也是别人挥洒汗水辛苦种出来的。
      所以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都是触犯修仙界规矩的禁术。
      用世俗的话语来讲,秦思悦就是小偷,这倒让她有些做贼心虚,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只能讪讪地转移话题:“刚才你们三个人去哪里了?怎么只有你们两个人回来,那个女子怎么不见了?”
      蓝衣人道:“我只记得当时符纸没贴上人就晕了过去,等醒来人已经不见了。我们折返回来刚好看到你们两个,便以为你们和妖怪是一伙的。刚才太着急了还没来得及问,姑娘,你怎么知道我们当时是三个人在一起,难道你也在?”
      哦!忘了,秦思悦当时是贴了隐身符的,所以在他们看来她是不存在的。
      从两人和那个男子的打斗就不难看出,二人法力不高,且有正义感。所以秦思悦对他们放下戒备,她看向男子,道:“我是在,但你们消失可跟我没有关系,你们也看到了,我不会法术。”
      蓝衣人顺着秦思悦目光也看向了男子,心里立刻明白。他拔剑相向,眉峰一挑,瞳孔缩成针尖直刺锦衣男子:“是你把人带走的,你一定知道她去哪儿了!”
      男子原本双手环抱在前,气定神闲的站在所有人身后吃瓜,没想到吃着吃着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自己身上。闻言,他低头抿嘴一笑,语气温和道:“我如果说这是个意外,你们信吗?”
      男子的烟嗓音非常的低沉而有磁性,明明语气温文尔雅,却还是给人一种魅惑和不怒自威的感觉。他抬手轻轻拨开剑尖,继续道:“小朋友,动不动就拿剑指着别人可是不礼貌哦。再说了,何必这么剑拔弩张的,我要是妖怪,你们早就没命了。我的传送门只是把你们送到人多的地方,并不会伤害你们,至于后面你们发生了什么事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你们终究是因为我发生了意外,所以我现在才跟着你们一起救人的。”
      蓝衣人虽然不相信男子的话,但细想又觉得别人没必要骗他们,只能把剑收起来不屑地道:“你闯的祸当然得跟着我们一起救人了,还小朋友!我看你这细皮嫩肉的还没我大呢!”
      男子无奈苦笑:“我的外貌确实常常引起误会。”
      蓝衣人被这句话逗乐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凝固的气氛瞬间缓和:“初次见面,还不知两位尊姓大名,不知可否告知?我叫林案珩”然后指着走向门口的紫衣人:“他叫孟远,是我的表哥。”
      秦思悦顺着他的手将目光移到紫衣男子的方向,还未等秦思悦开口,孟远就已经呵呵地憨笑着对秦思悦施了一礼。
      秦思悦回礼:“我叫秦思悦。”
      众人望向男子。
      “我叫莫简。”
      “莫简?”林案珩将这个名字重新念了一遍。
      孟远见他神色不对,便问道:“怎么了?”
      “没,只是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莫简笑道:“或许我的名字太大众了,所以你在哪里听到过吧。”
      林案珩不好意思地笑着摇摇头:“……呵呵,或许吧。”
      说话间,孟远已经来到门口,他将手放在门把上之后,面色也凝重了起来,静默了半刻,才小心翼翼地将门打开。
      门开之后,孟远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就率先走了进去。
      林案珩紧随其后。
      秦思悦第三个,莫简最后。
      众人入门三四步,再掀开一个挂着布帘的小窄门,眼前竟豁然开朗。
      “来来来,喝喝喝!”
      “小二的!再拿些酒来!”
      “今天这菜不错呀!”
      “好兄弟,你我多年未见,今日我请客,你可不要客气,一定吃好喝好呀!”
      “好好好,我的好哥哥。”
      ……
      与刚才门外的景象相比,此门似是一道结界,门外孤寂冷清,而门内却热闹非凡。
      金碗佳肴满店香,精坛美酒怡客情。
      满屋子的客人围桌而坐,谈天说地,以佳肴为伴,饮酒为乐。
      小二忙碌地携着酒壶,服侍好每一桌的客人。
      老板在柜台扒拉着算盘,记着账本。
      老板娘在酒柜的后面悠闲的带着一个一岁的小男孩儿嬉笑玩耍。
      秦思悦瞧见柜台后面的那个小孩儿,虽然只有一岁左右,但是十分的乖巧可爱。
      他的母亲在很耐心的教他走路,他也很认真的在学习。
      见到几个陌生的人也只是望着然后乐呵呵的笑。
      莫名地,秦思悦觉得这个笑容很治愈人心,让她也情不自禁地跟着笑了。
      小二刚为那一桌要酒的客人斟满酒杯,抬眼就瞅见了秦思悦他们四个,见其中三位衣着不凡,立刻笑盈盈的迎上前来:“哟!四位客官,怎么绕了远路走小店的后门了呀!可没累着吧,来来来,快里面请。”
      林案珩怪嗔道:“可不是嘛!”说着就里面走去,边走边叨叨:“你们这酒肆外面的街道到底是哪一条,竟这么不好找!……你怎么走路呢!也不看着点!”
      林案珩中途撞到了一个醉汉,不知道是醉汉撞人太疼还是他身子太过较弱,他立刻“哎呀”一声捂住被撞的肩膀,然后像只被拔毛的尖叫鸡一样一顿乱叫。
      可惜,醉汉没理他,视若无睹地离开了。
      林案珩简直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看着醉汉离开的身影,瞬间愣在了原地。
      小二赶忙出来一脸赔笑道:“抱歉抱歉,他喝醉了,客官消消气,消消气。”
      “那不是老周吗?”林案珩正欲发火,突然听到孟远惊呼了一声。
      老周?
      秦思悦顺眼瞧去,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坐在一张饭桌前,手里端着饭碗,眼睛盯着菜碗,嘴在不停的嚼动,吃完了又继续去夹着菜放进嘴里嚼动。
      林案珩也瞧见了,只不过他不动声色用眼神示意了孟远不要声张。
      孟远意识到自己可能打草惊蛇了,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一下子像一个犯错小孩儿一样漏出无辜的面色,警惕的环视了一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之后,才放松下来。
      虽然周围人没有注意到,但是耳聪目明的店小二可不会让客人的任何话掉地上的,立刻接话道:“客官跟他认识?那可是要与他拼桌呀?”
      孟远觉得刚才说错了话,此刻也不敢接话了,只是望向林案珩。
      林案珩展眉一笑,道:“正有此意。”
      店小二赶紧笑嘻嘻的领着他们走向老周的那一桌。
      店小二笑着向老周询问道:“这位客官,这刚来的三位客官说跟您相熟,想要与您拼桌,您看可不可以呀?”
      老周眼皮都不曾抬一下,就像感受不到任何人的打扰一样,只自顾自的吃着饭菜。
      见坐着的客人没有反应,一时间气氛尴尬了起来,让店小二不免有些手足无措。
      正当他想继续询问那位锦衣男子的时候,林案珩直接上去挨着老周一屁股坐在了长凳上“老周,好久不见呀。”
      那语气,真的像是遇到了许久未见的好友。
      只是他的这位“好友”依旧未给他任何反应。
      他也像是见怪不怪,直接转头对着小二笑呵呵的道:“第一次来你们店里,也不知什么好吃,就拿你们店里的招牌菜都上上来吧。对了!最好的酒也来两壶。”
      桌子是四方桌,林案珩挨着老周坐了一方,其余三人就各坐一方。
      店小二见人也都陆续坐下,而那位“老周”和锦衣男子也没有反对行为,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服务理念,他连忙答应着:“好嘞!您几位稍等片刻。”
      说完就屁颠屁颠的跑去忙活了。
      方才在小巷,因为昏暗,再加上事发突然,秦思悦都还没来得及好好打量这三位陌生人。
      此刻借着这店里烛火的光,围着桌子一坐,她开始仔细打量了眼前的人。
      看他们面相,年龄应该都在二十岁左右。
      她右手边的孟远,身高八尺,五官娇俏俊朗,体格健硕,身着一件绣满金丝兰草的罗兰紫束袖锦衣长袍,腰间挂着一个秀有栀子花的锦囊袋和一个环形玉佩,他的头顶梳着一个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他手中拿着一柄白色镶玉宝剑,倒是彰显了他习武修行之人的身份。
      她左手边是林案珩,仔细一看之下,到让秦思悦眼前一亮。
      俊俏的脸庞倒是与孟远有着三分的相似,身高八尺,身着一件云水蓝的广袖长袍,头顶梳着一个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木冠之中。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配饰,相较孟远,他的穿着倒是简单随意一些。
      秦思悦瞧着林案珩的嘴角总是挂着懒洋洋的微笑,泛起两边脸颊深深的梨涡。虽然林案珩也有一柄镶嵌这红宝石的宝剑,不过他身体的肤色要比孟远白一点,体格也要瘦弱一点,一点也不想练武修行的道士,而且身上时不时散发出药材的清香味,想来应该是个专攻药理的。
      她的正前面是莫简,他身着一件樱草色的广袖长袍,手中握着一根玉萧,腰间挂着一块流苏玉佩,额头上戴有一条两指宽的藕荷色抹额,抹额上还镶嵌着一颗绿色宝石。他的发色是茶青色,额头有两缕卷发,两耳边还各编有一根细长的辫子,其余犹如海藻般弯卷的头发随意的披散在后背。
      面如冠玉,眉宇之间尽显英朗帅气。
      相较孟远和林案珩,他的穿着就显得格格不入,更加随性洒脱一些,很有一种异域风格。
      确实是个人间尤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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