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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龙案(一) ...

  •   一
      江湖人皆言,百晓生其实并不会武。
      江湖人又言,百晓生最宝贝他的一双手。
      书生的手自然是用来做学问的。
      墨舞丹青,笔纵江山。便是成日惯于在刀光剑影里摸爬滚打,血色浸染青衫,也断不能污了一双白净净的手。
      犹记当年,百晓生一手将盛着西域美酒的夜光杯送到唇角,一边折扇轻摇,悠悠然的说道,“你倒说说,你倒说说。这文人的情怀胸襟,你能知道几分?”
      身上披着斑斑驳驳的树影,粘着的两撇小胡子微微抖动。
      月凉如洗,青衣萧索,一双修长的手都摆成了最好看的角度 。
      吴钩是没什么学问的粗人。
      面对斯言斯景,也只是扯着自己袖子抹了抹下巴上滚下来的油渍,又往嗓子里倒了一口酒,装模作样的道一声好酒,才慢悠悠的答道:“老子知道这兔子腿缺了些盐巴,还不够?”

      胭脂冷着一张脸找到百晓生的时候,他正窝在江南第一的秦楚之地烟雨楼喝花酒。
      清隽瘦嶙的脸孔,粘两撇小胡子。一如既往拙劣的易容,稍有些眼色的便能一眼看穿。阔绰地叫上了四个姑娘,却只一口一口的闷头自己喝着酒,也不抬眼去看婷婷袅袅弹着琴的女子。
      白练过,银光似水。
      凉飕飕的一道风,擦着嘴唇拂面而过,两撇小胡子眨眼间便只剩了一撇,粘在鼻子下边,摇摇欲坠。
      百晓生道:“你找我?”
      “小爷若不找你,何必累死五匹快马,追着你屁股后面跑遍大半个中原。”
      冷笑两声,吱嘎嘎的磨牙声随着话音时高时低。
      “这倒是奇怪了,你不跟着吴钩天南海北地跑,来寻我的不快活做什么?” 嘴角勾得老高,也不去扯掉那吊在唇角的半撇胡子,满眼的笑意快要漫出来,“我以为你们焦不离孟。”
      “啐,少在小爷面前疯言疯语,小爷嫌日日见他污了自己的眼。”胭脂狠狠瞪过来,冷凛的目光中立足了十分的威慑,却偏偏耳朵尖红得发亮,一寸一寸沿着耳廓往脸颊上爬,声调里甚至拖了点不自在的尾音,拐了个弯,绕回来,早已缓掉了大半杀气,“吴钩被江湖人追杀。人人都说,他杀了苏四娘。”
      “哦?”不痛不痒。
      “莫想在你小爷面前充愣,这话,根本就是你放出来的。”咬牙切齿。
      “这话当真是小生说的?”百晓生伸出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对准自己,抿了一口酒。南方的酒大多温厚绵延,还未等品出滋味来,便化在了唇齿间,徒留余香缱绻着口舌,多半会让人添几分怅然。偏百晓生却狠狠地咂巴咂巴嘴,嘶哈出声,方道,“可我每天说的话太多,忘记了啊。”
      “而且,你知道他没有杀那人。”胭脂也不理会他的话,只自顾自地接着说道。
      百晓生挑高眉,眼睛里带几分促狭的笑意,“所以,我冤枉了吴钩,而你,是想杀我?”
      “笑话,我为什么要为那货来杀你,我巴不得他早些归了西,也了却小爷多年夙愿。”胭脂的声音陡然拔高,“况且冤枉就冤枉了,纵使那娘们儿不是折在那夯货手里,他的手又比谁干净得多少不成?”
      “哦?那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吴钩的下落。”
      “寻他来污自个儿的眼珠子?”
      “寻他来祭剑!”
      原本细长的凤目被拉扯成了圆形,胭脂阴侧侧的咬紧牙齿,每一个字都像是从齿缝间挣扎着蹦出来的,凶巴巴地直要朝着百晓生的脸面上砸。
      “怪哉怪哉,你一直同他在一处,现在竟反向小生寻他的下落?你们是怎么走散的?”百晓生道,“难不成,吴钩竟也学会了知冷着暖,担心被人追杀会连累了你,不许你跟着?”
      话音方落,银白的光一闪而过,冰凉的剑尖片刻间贴紧了皮肤,直指喉间三寸。
      嗤,担心?
      伤他腕骨,封他穴道,倒吊于树冠两日。
      临走还要眨巴眨巴乌亮的眼睛,说一句:“老子手里这宝贝饿了几年了,现在去开开荤,你个毛小子莫要再跟来添乱。”
      这叫担心?
      这叫哪门子的担心!
      旁边莺莺燕燕的歌女直直的望着泛着冷光的剑尖,脸色煞白的用指甲尖扯着手里的帕子,却犹自强作镇定地不叫出声来,生怕那剑锋一个回转,便挑上自己的颈子来。
      “如斯美景,如斯佳期,如斯绝色,偏要舞刀弄枪。莫说唐突了佳人,便是小生也只觉心肝乱颤,害怕得厉害。”
      百晓生伸手环住一个兀自花容失色的女子,细长微凉的手指在滑腻腻的脸颊上逡巡一个来回,口中虽说着害怕,眼底笑意愈浓。
      剑花翻转,刷的挑碎半阙长袖。
      “若百晓生少了一双手,还能评说天下事么?”

      这世上,胭脂最讨厌的便是和尚。
      年少离家,十五岁第一次取人性命。
      剑锋切入皮肉,快得连自己都尚未来得及回神,温热的血液已然勾勒出细细的红线。然后便是从那人的喉间一点点渗出的血珠,陡然间喷洒出来。
      溅到脸上,糊了额间的一层薄汗,沿着颧骨淌下来,满脸满眼的红。在腥膻触到上下唇间的缝隙,滚进嘴巴里的刹那,终是按不下腹腔中翻江倒海的撞击。强忍着才没有丢下手中的长剑,只扶着路旁的参天古木,连胆汁都呕了出来。
      作为一个江湖人,那是最耻辱不堪的一幕,却偏偏被人瞧在了眼里。
      弓着腰身,最先看到的是一双黑色的鞋子,侧六孔。
      再往上,干净老旧的褐色袍子。
      再往上,剥落了漆的檀木钵子。
      最后,光溜溜的一颗脑袋。
      一个和尚。
      在相识的第二个年头里,胭脂曾同吴钩说起过这个故事,到了这里便打住了话头,不肯继续再讲。明明灭灭的篝火蹦跳着火星子,映在一双狭长的凤目里,满满的杀伐戾气。
      吴钩便攒起了拳头狠狠的往他脑壳子上砸下去,像是瞧不见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听不见他赌咒发愿的要杀他。脏脸绷得紧紧的,乌亮的招子扫过,却意外的带着戏谑调侃
      “你莫不是恼羞成怒杀了那出家人?不怕到那割舌头剜眼睛的地狱?”
      胭脂便边揉着头,边嫌恶的撇撇嘴,“小爷这一世已然造孽太多,总归要下地狱的。”
      杀与未杀,终是未答,只那话里头的厌烦却是遮掩不住。
      若依了胭脂的意思,他这一生一世是都不要踏足佛门古刹的,纵使山寺野庙也不要进。
      这一身血衣便是再赔上一个来生来世怕也洗不干净,谁要自讨没趣地闯进去,凭白让那些秃脑瓜瓢子嫌腌臜。
      只不过,这规矩终究是要坏了。
      百晓生说,吴钩去了天龙寺。
      说这话时,百晓生是带着促狭的笑意的,像是全然不在乎抵在腕子上的长剑,却又偏偏在那威胁之词出口后才不紧不慢的回答了。
      胭脂一直都知道百晓生与吴钩是旧识,甚至是颇有些交情的旧识。如今无端端地扣了污水盆子在那货的脑袋上,其中必定有些计较。
      却不知,那陕北的娘们儿殒了命,怎的却要去寻那蜀中的和尚。
      嗤,难不成那夯货与那女人有过什么不清白,如今顾念旧情,替他寻个超度的不成?
      狠狠地啐一口,恶声恶气也不知是骂与谁听:
      “待小爷寻见你,定亲手揭了皮,撕成一条一条,再捻作绳子,当嚼子给你勒上。”
      纵马扬鞭,卷起一路风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天龙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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