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写一个内容提要:
写一下我的设想,想看情节的人直接忽略
本文分三卷
第一卷是这篇《穿越之杀局》
情节:祁昭颖(璃儿)从进入杀手营到彦之死去之间七年的事情。祁昭颖本打算放弃大仙交给的任务,和彦之只共度一世。直至目睹彦之被祁昭熙虐杀,方心入地狱。
题材:轻松诙谐略带黑暗却充满爱的自述文。
爱情:璃儿和彦之两小无猜忠犬似的爱
状态:填坑ing
第二卷
上
名字未定不打算单独挖坑
情节:祁昭颖因执行任务而进入京城怡香楼(小倌馆)成为第一倌“煜璃公子”,强迫皇帝换他皇子身份,被皇帝送去边疆送死的故事
下
《惊鸿昭颖》
链接: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958891
状态:已挖,同步更新
视角:第三人称文
情节:祁昭颖20岁终于从边疆回朝后,经历的死局,和后来得势,杀父嗜兄,推祁昭熙登上皇位。后祁昭熙因父兄之死恨其入骨,尽一切手段报复,祁昭颖甘心承受。祁昭颖将死,祁昭熙才发现爱之入骨。祁昭颖死去,祁昭熙嗜杀成狂,誓血流成河毁天灭地以祭昭颖。
题材:虐恋文,完全疯狂的单恋,血流成河,不计后果的畸形之爱
第三卷
未挖
前面,第一人称自述文。自述者:祁昭熙的天界身份:A(?)名字没想好呢
后面,第三人称。
情节:祁昭颖的记忆被封印在他穿过的异世里,祁昭熙灭世,封印自破,他恢复记忆,方知自己是天界二帝,当年便是为了A才甘愿轮回五万年。同时,A死后也恢复记忆和神仙身份,认为自己更爱天界的另一帝梵瑜,不可能背叛几万年的恩情,要和梵璃了断。煜璃要其放弃所有有关他记忆,才答应。A不知灭世要受到最严厉的天谴,后来放弃记忆。梵璃代其起受灭世之过,沦于地狱。
A在天界快活的过了一千多年,机缘巧合之下,出于好奇,依种种线索竟然找到记忆,愧对梵璃。
后来又发现,原来自己有创世之神的力量,是梵瑜和梵璃的一场赌局的筹码,只不过樊璃竟爱上自己,为了自己先是被囚禁在水镜几十年,后又入轮回。
A陷入矛盾,自觉深爱樊璃,却对离开樊瑜又痛彻心扉,后又查明,竟是梵瑜为给他服下月老的牵情丹,药力使自己只能专情于樊瑜,否则会受到类似于思念爱人的痛苦。A方知自己坚守几万年的爱是一场骗局。
而重辰时A的哥哥,当时梵瑜逼梵璃将记忆和法力都封印在异世,又命A作为异界的守护者,就是为了借灭世来让梵璃替A顶罪,最后形神俱灭。祁昭颖原来的魂魄(某位神仙B)就是梵瑜用法力传送到现世,命其逃跑的寻找梵璃,重辰时A的哥哥,自然不能看着A担待灭世之责,便私自去异世用狙神网捉拿魂魄,不了当时B刚好快要找到梵璃,阴差阳错法阵抓错了人,然而他没认出来封印了法力和记忆的梵璃,时间紧迫,迫不得已动用水镜和梵璃的转世谈条件,补上祁昭颖这个缺口,梵璃的转世表面上走完了祁昭颖的人生的大概框架,实际细节上却相差过远,导致太多事改变。。。。。
A用自己的力量救了梵璃,后来A自愿化成女子成为樊璃的帝妻。樊瑜被逐。
彦之实际上是梵璃殿中的侍卫“墨彦”,一直忠于他,他进入轮回了五万年为了找寻梵璃,在现世时,他是梵璃的亲哥哥,早死,在祁昭颖那世里,他是彦之,死后在奈何桥上等待了梵璃几十年。梵璃在地狱的时候一直寸步不离守着他的仙体。梵璃最后得胜,说出爱的一直是只是墨彦。轮回等等都是他的局,只有这样他才能得到A。
梵璃问墨彦是否愿意融合进他的灵魂,从此二人永不分离。墨彦同意。二人融合。
掌管时空的星君重辰(A的哥哥)在墨彦守护梵璃的一千年里爱上墨彦。找梵璃要墨彦。
梵璃说重辰爱上的是墨彦也是梵璃,原来墨彦是五万年前梵璃分离出来的情魄,塑成一人。梵璃其实根本不知什么是爱,他爱的是忠诚,没有其他的感情,他不爱A,对A的感情只是为了完成他的局。
梵璃也并非灭世只是才得回记忆和法力,而是在水镜之中,便找回了记忆,因为他被在水镜里囚禁了现实中的几十年,镜子里面早已过了几百万年。
他把记忆和部分法力锁在里面,从现世穿越到异世进入水镜的那次,他便得回了记忆,只是自行封印了。作为祁昭颖的时候,他没有主动回复记忆,因为他对彦之的爱促使他本能的用最残酷的方式报复祁昭熙,便是让他恨自己,伤害自己,毁了自己,才发现爱上自己,也一直错怪了自己,之后让他尝到痛失挚爱,生不如死的滋味。
墨彦是他的一魄,他若元神散尽,墨彦便会成为他,聚齐元神。若是他活着,墨彦的寿命就只有五万年。所以他将墨彦融合。
重辰心灰意冷,说要进入水镜看梵璃的过往,梵璃说他进去就会永远迷失在他的记忆里,重辰不信,入水镜,最终迷失自己,灵魂被吞噬。
梵瑜出现,笑道,我的儿子,这次还是你赢了。梵璃则说梵瑜只是盘古的一个残魂,算不上他的父亲。
原来,盘古和女娲为了消遣而传造出人类,梵璃便是第一个,又是他们最满意的作品,盘古一直将梵璃作为消遣,后来盘古创世,只留下了残魂,便生出了梵瑜,这之间的种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博弈而已。
结局,梵璃在御座上抱着A,心中确如想象他是墨彦,就如在前世在祁昭熙身下承欢时把他当做彦之。梵璃对墨彦的爱是真的。。。
风格:很显然是纠结的,我不知道会不会写和写了有没有人看,所以先放在这里,省着以后忘了,就当自娱自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