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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荒漠萧 ...

  •   时值初春,气候在干燥中颇有几分苍茫。但这全然掩不住来往人潮汹涌的热情。长安的市集永远喧闹而繁华,是好一幅五光十色的盛世图景。车水马龙喧嚣地从她身边流过,她却有点迷茫地站在路的正中。肚子在咕咕地叫了,她捏了捏腰间的钱袋,还有几块碎银,几顿饭食倒是不愁。可是,几顿之后呢?

      苦笑一下,她把手中牵的疲惫白马拴到酒店门口,吩咐了迎出来的小二加些草料。入店,坐定,拿了油渍斑斑的厚重菜谱端详许久,最终还是点了最便宜的素面。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她苦笑,没想到她堂堂的飞燕女侠也会沦落至这种潦倒境地。想当年她一双短剑纵横大唐境内境外,神采飞扬轻灵如燕的时候……唉,还是不想那许多的好。此刻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把乱叫的肚子填饱。

      小二端上了素面,她迫不及待地举起筷子。那小二却不忙走,立在桌边端详她半晌,忽然诡谲一笑。

      “敢问客官,瞧您的打扮,可是江湖中人罢?”

      她看了他一眼,满身油腻的小二脸上满是油滑习气。

      “那您可听没听过最近大唐国境里面强盗横行的消息啊?”小二神秘兮兮地靠近她。

      “什么?”她有点意外地挑起形状优雅的眉。

      “呦,看来您还没听说哪。据说有那么几个强盗,搅得国境里面鸡犬不宁的,官府出了重金悬赏那些强盗呢,还据说,那些强盗抢了好些宝贝藏起来,谁要是挖出来那些宝贝,可就发啦!”

      ……赏银?

      ……宝贝?

      她摸了摸自己瘪得可怜的钱袋。

      她知道小二告诉她这些消息明摆着是讨赏钱,便掏了块碎银赏他,小二千恩万谢地走了。她一口口吃着淡而无味的面,却忍不住,低头看了眼腰间光华依旧的短剑。

      与长安的繁华迷乱仿佛已不是一个世界。踏出富丽的城门,尘土的气息便扑面而来。她微蹙了眉,极力让眼睛习惯这片茫茫黄沙。

      才刚出了长安城门,也算大唐境内。论时候已是三月,想来邻国傲来该是烟花明媚,这片北方荒漠却是苍茫得一派萧索。身后的马儿不满地嘶鸣一声,她苦笑,拍了拍它的脖子以示慰藉。“凌尘,凌尘。”她轻唤它的名字,“好马儿,又苦了你啦。”

      马儿又是嘶鸣一声,似是听懂了她的话,顺从地用脖颈对她挨挨擦擦。

      最后的散碎银两变成了几囊清水和一些冷硬干粮。她已在官府打听了消息,可是捕头们口若悬河的只是让人心动的丰厚奖赏,对于盗匪的所在却是语焉不详,想是那些强盗狡诈得紧,行动难有踪迹可寻。问了半天,也只知道前不久长风镖局的一趟大镖在普陀山脚下出了岔子,几样宝贝被蒙面的强盗抢了去,让那镖师赔了个倾家荡产。见再问不出什么别的,她便带了凌尘向普陀山的方向缓缓行去。一路风餐露宿,沙子又软得陷着马蹄,虽说凌尘是匹万里挑一的好马,没过了几天已是疲倦不堪。风沙粗砺,她原本如花的丽颜也多了几分憔悴衰颓。

      这些风沙苦楚,她是早已预计到的,倒也不怎么放在心上。真正乱了她心神的,是北方春季的沙暴。

      没有人知道那阵狂风是从何而来,就仿佛遥远处生长出一片土黄的山丘。然后,土黄的颜色缓缓地,却是不容情地漫天遍野肆虐。细的土粒与粗的沙砾啪啪地在空中舞动,相击,碎裂,纷扬成更苍茫的泥土颜色。这是荒漠一年中最疯狂而快乐的时节,是迎接不久而来的春季的欢歌。
      苦了的,是荒漠中穿行的旅客。

      凌尘哀嘶着,狂风大作中它几乎立不住身体,雪白长鬃被染成了黄色,无力地随着风舞着。它几乎迈不动步子,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是麻木地随着她挪动着身体。她更好不到哪里去,根本无法骑马,她牵着凌尘步行,纤细身形佝偻地几乎贴了地面,每踏一步都要费好大的力气。因而在她隐约地看见几间形若房屋的黑影时,她欣喜得无以言表,只希望这不是自己濒临崩溃时脑里出现的幻影。
      果然不是幻影。

      一步步挨近时便看得清了,果然是几间残破石屋。也亏得建屋人想得周到,亏得是石头的材质才禁得起这风沙暴虐。她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扑到了门上。本以为还要拼命地擂开这两扇敝旧门板,却没想到,随着她一扑之力,门竟吱呀一声开了,她就随着一团风沙扑进了屋里。

      “小心些啊。”

      她浑身无力地趴在地上,耳边却隐约地响起了一个温煦男声。转过头去,看到一个瘦削的身影正把凌尘拉进屋子,随即用力与风沙抗衡着推动门扇。她咬了咬干裂的唇,拼命爬起来用全身力量顶着门扇。门终于吱嘎作响地关紧了,破旧的石屋霎时间成为一个与外界毫不相干的独立所在,外面风沙再响,也无法干扰这屋子里的无边宁静。她这才觉得浑身力气都被抽空了,软软地倒了下来。

      “还好吧?”

      那男子在她身前蹲下,她看清了他,那是张俊秀苍白的脸庞,憔悴疲惫,但只有一双眼睛烁烁地亮着。她勉力在唇边扯出一丝笑容作为对他问题的回答。

      后来他对她说,见到这个苍白纤细的女孩子倒下,他确实吓了一跳。但看到她的眼睛时放心了——这张憔悴而秀美的面容上,只有一双眼,烁烁地亮着。

      她支撑起身体,从水囊中喝了几口清水润了润喉咙,心神总算宁定下来。环顾四周,敝旧石屋想是已搁置许久,空空荡荡。屋里的男子想来也是躲避风沙的行旅,一身白衣已经被风沙染成了土黄。屋角还有一匹褐马,此刻已和凌尘亲近起来。

      她看着那白衣的男子,刚想说些什么,他却安静地微笑起来。

      “桃花,快要开了。”他轻轻说。

      桃花。

      她迷茫地望着眼前的他,忽然轻轻笑了。一抹清丽若桃花的笑容在她唇边安静绽放。

      “是啊,是三月呢。”

      时间如指间的沙,无声地逝去。

      风沙肆虐,屋外回旋吼叫着肆虐的沙的声音,大块的石子啪啪地击打着屋壁。窗子早被堵紧了,缝隙里漏进的光是暗的黄色。

      她掂量着行囊里剩的干粮,叹了一口气。当初,并没有想到会被风沙阻隔这许久的。凌尘的食料也不够了,只余了几块破碎豆饼,不知还可以坚持几天。而他那里更是凄惨,干粮饮水都接近枯竭,亏得她的接济才勉强度日。褐色马儿就没有办法顾全了,每每深夜里,听见它饥饿悲凉的长嘶声。
      但,令她惊讶的,是他脸上常带的笑意。

      她很不能想象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笑得出来的,但是他竟可以。等待风沙过去的时间漫长得难以打发,他就常与她聊天,说着自己的经历——他是个商人,怀里揣了要去大唐境外置办货物的银票。他常提到自己之前的跑商经历,洪州的茂密丛林,狮陀岭下的粗砾砂石,长寿的海滨……她偏着头听着,不时打量着他瘦削的身材,难以想象这般纤瘦的男子竟把足迹留过那么多的地方。

      “为了钱啊钱啊。”他笑,笑容里有些孩子气。“而且我喜欢看这些不同的景色……比如这次沙暴,就很难得啊。”

      “难得……”她苦笑,“这么说也没错。”

      “对啊,”他仍是孩子气地笑着,“这样的话回去就可以对大家吹嘘了啊,他们一定没见识过北方春季的沙暴呢。”

      她眨了眨眼,禁不住微笑起来。

      “再说……看着钱一点点变多的感觉其实是不错的。”他的笑容里终于有了点商人的狡狯,却偏偏非常可爱。“不觉得么?”

      “我好久没体验过那些感觉了……”她苦笑起来,拎了可怜的钱囊给他看,“你知道的,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穷人……”

      时间,在两人的谈笑间缓缓流过。

      沙暴没有要停的迹象。后几天,他们的食物是那匹棕色马儿的尸体。

      他们两个人都知道,这样的沙暴肆虐下去,两个人和两匹马全部保全的可能太小。对于那匹棕色马儿一直的饥饿,他们在心痛的同时只保持了听之任之的态度。在它终于哀嘶着倒下时,他挥剑结束了它的生命。剑芒利落,而他的眼睛里是深深的悲悯。

      他只埋葬了它的头颅。

      很简单的坟墓,墓碑只是根削光的木条。他安静地立在墓前,眼神安静。

      “尘归尘,土归土。”他轻声说。

      接着,他缓缓地开口,一串经文从他口中流泻出来。

      “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磐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他的声音无比清澈,安静悲悯,如高山上流泻的一缕清泉。她静静听着,虽是不懂佛经中的内容,但心中,却隐隐是一片空明的悲伤。茫茫地看着他白衣的瘦削身影,隐约是大雄宝殿,金琉碧瓦,四下里弥漫清幽檀香。她静静看着,似已痴了——眼前的白衣商旅,是化生寺的俗家弟子么。

      一段经文念罢,他转过头来看她,轻声说,“所谓超度,其实,超度的是活着的人。”

      她轻轻颌首,走上前去,对那简陋的坟墓,盈盈三拜。

      屋里燃了一堆柴火,无盐的粗糙马肉滋味粗砺,但比起日前的干硬面饼已是好了许多。面饼成了凌尘的食物,而风沙,已缓缓小了下去。再肆虐的风沙,也总会止歇。

      他们终于走出石屋,是五日以后。

      她仰起脸,感受着荒漠中干涩的风,微凉而清爽。凌尘喜悦地长嘶着,四蹄不安分地敲打着地面。他遥遥地望着远方,忽然笑道:“看,桃花。”

      她一怔,依言望去,竟果然是一片夭夭的桃林,清浅的娇嫩粉色,染遍了半天云霞。

      果然是三月呢,好一片明媚春光。

      她微笑着看他,“要分别了呢。”

      “嗯,”他点头,“我们还会再见的。”

      他不是在询问,而是,以不容置疑的语气陈述事实。

      她微笑,跨马扬鞭,绝尘而去。

      还会再见么?

      她与他,相见相处,只有五天。而这五天,偏偏长得好似五年。她知道,也许她一生也再忘不掉这荒漠石屋中的五日光阴,他白衣的纤瘦身影,他诵经的清澈声音,都将是她生命里,沉重而美丽的烙印。

      会再见的吧。

      普陀山脚就在眼前,而隐约地,树林里有盗匪的身影忽隐忽现。她轻笑,按住了腰间短剑。

      一日后。

      荒漠里多的是踽踽独行的旅者,他也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背后延展出长长的脚印,他知道自己还要走上许久。

      忽然,耳边响起了马蹄的嗒嗒声。回首,便是那张清新的丽颜。——她纵马前来,风尘仆仆,而笑容,明媚如花朵。

      “果然再见了。”他微笑。

      “当然。”她也笑,把一匹健壮的黑色马儿拉到他身前。“从强盗手里抢来的,送你了。”

      他打量着马儿,身高腿长,果然是难得的良驹。

      “多谢了。”

      “没什么啦,”她笑着摆手,“对了,还有这个。”

      一张羊皮卷丢在他面前。

      “强盗身上搜出来的宝图,”她咯咯地笑,“你不是说喜欢看着钱慢慢变多的感觉么,就去碰碰运气吧,我可没有半夜三更拿着锄头翻地的兴致。——不过要小心哟,可别捅漏了妖怪家的房子……”话音未落。凌尘的马头已调转。笑语未歇,人马已在几丈开外。

      他拾起宝图,破烂的羊皮上,炭笔绘了粗陋的河流山川。而羊皮的右下角,却是深碧草木汁液描就的两个小字,清丽娟细,想是不久前刚刚写就的女子手笔。

      潇月。

      他静静望着那两个字,忽地微笑了。抬头望去,她身影早已模糊,一行蹄印,蜿蜒伸展入那片夭夭的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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