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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校园日常2 知了声在耳 ...

  •   (一)蒲蕤熹
      知了声在耳朵边环绕,夏天白日里,事物无一例外让人开怀,哪怕只是一习风。我习惯在这样的日子里,只是懒洋洋的拿着一本书,窝在某个地方,要不然盖着脸睡去,要不然读完这一本。总之能看下去,不管什么类型的书。

      比如此刻。

      上学的日子里却不能这般倦懒,尤其是高中的时候。

      我一直以为文字有直抵人心的力量,它们记录痛苦与真挚,从文字里,会见前人。

      即使是半期考试过后,我还是有许多刺激的故事没有看完。那时可不是为了看前人排遣文字的快感,只是单纯的被那些血腥的故事吸引了。我手里更多的是《梦游症》这个系列的,然后看完再与另外几个喜欢看这类书的同学们交换。故事里的场面一字字扫进我的脑子里面时,被瞬间假想复现,画面夸张恐怖。

      我以此寻找快感。

      大脑刺激,至少可以让我生出恐惧的感觉。

      深夜,大部分人入睡的时候,我便在被窝里,点好台灯,有滋有味的看着,直到恐惧从背部往上蔓延,我才会抵着床板睡去。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天赵星晗格外用功,虽然只是表面看起来,但她竟然少见的熬夜了。甚至会和杜鸣悠同一时间才睡。
      天知道打了什么牌子的鸡血。我猜是半期考试失利?毕竟换我我也会这么做。

      只是暂时我还处在一个还好的地段,多少就有些放纵自己了。资本是鼓舞?好吧。

      很多时候晚自习也会被我拿来追鬼逐怪。这种时候便需要时刻谨慎小心,我害怕被抓个现行。这样的话也太丢脸了。

      所以我串通了杜鸣悠给我做眼线,一旦有情况立马告诉我。我讲了很久并最终以给她讲物理题的条件成交下来。

      杜鸣悠!感情我平时不乐于助人似的。

      杨亦彬经常在每个大课间都急匆匆地冲去食堂,随之而去的是一大群男生们,他们大多肩负着给周围要好同学买东西的重任。

      这个时候,杨亦彬总免不了问我们一声,杜鸣悠照例什么都不要,我照例只要辣条。至于赵星晗,估摸他们是在上课就商量好的,他不再问一遍,每次都是一颗卤蛋和一包饼干。

      真是一群拥有固定习惯的好学生。

      分食,大概是每个人高中时代都会做的一件事。也只有在这些时刻,周围的人才在我眼里真正清晰可见起来。

      辣条香味远播,大老远就会有人跑过来,很快就被饥渴的学子们抢光,场面也总是很热闹。

      虽然上课之后老师们闻着味儿少不了要挨顿骂。

      但我们总是在每次找饭卡去小卖部的时候积极选择辣条。

      啧,的确是,人间至味啊。

      赵星晗的饼干在那么一大圈人里是不够分的,所以她只是前后分一圈,我也会拿到。

      杜鸣悠总是不要,每每这时,她和赵星晗就有场拉锯战要打。

      每次都是赵星晗胜出。

      所以我每次都能获得两份饼干,虽然我并不喜欢甜食,我还是会坦然接受杜鸣悠递过来的那一份。

      这样的时候,我们才真正的像不成熟的小孩。

      人真的适合群居。

      (二)赵星晗
      昨晚是下了雨的,她应该会很喜欢。

      社交软件上还是会经常出现她的影子,班主任的很多话还是由她来转达。那样一个人,她肯定会一边吐槽胡老师有多让人窝火,一边一条一条核对老师的要求。

      其实我都知道,她害怕出错,也并不是真的讨厌胡老师。

      和周庚白的聊天记录停留在上上个月,和她是她说:真的再也别见面了吧。

      能够想见这个“真的”加重了她本来的语气。

      她以前经常开玩笑跟很多人说这句话。比如每次杨亦彬去食堂“疯抢”的时候。

      他们的对话很有意思,而且一成不变 :

      “丑狗,今天吃点什么?”

      “吃寂寞吃!来包辣条。”

      “承认自己是丑狗了吧?哈哈哈哈....杜鸣悠呢?”

      “我不用了,谢谢。”

      “哎,那我走了哈,别太想我,赵星晗。”

      总是莫名被cue的我习以为常。懒得理他。

      热衷于夺他人食的学生时期里,总有那么一两个人领头。

      蒲蕤熹是分食的代表,周庚白是抢食的代表。

      她打开包装的时候,一窝蜂的人涌上来,瞬间消灭。我总感觉那味道还没传到教室门口发散源就已经被吃入腹中。我没有要去抢的负担,杨亦彬会代劳。

      然而没有人会来抢我的,对他们而言,辣条才是顶级诱惑。

      又或者,是零食的主人不同。只有周庚白会注意到我。

      暗戳戳的找到我,一敲桌面,手一摊,一副不给不走的架势。架不住他直勾勾的眼神,我往往给的很痛快。得手了他就神经兮兮的笑起来找下一个目标,所以其实我并不特使,他只是习惯“浏览”到每一个人。

      蒲蕤熹的英语很好,碾压我们这里所有选手,独占鳌头。

      她念英语的时候有种独特的吸引力,就像她这个人,让所有人都想来一探究竟。

      似乎还有一种斥力,让人不敢太过靠近。

      新的一周班会胡老师想举办一个班级小型诗歌朗诵比赛。

      有些忐忑。

      我的普通话实在不标准,这与让我在台上表演一个胸口碎大石没有什么区别。我只能寄希望于队友。大家你推我我推你,最终还是决定随便在课本上找首长诗一人一句读完就算完成任务。

      为了不出丑,也为了——获得周庚白的目光,我们开始在课间练习。还有,让那个一心只有蒲蕤熹的同桌看着,我也很耀眼。

      我还是享受被注目的感觉。

      而现在,这些关注度远远不够。

      我太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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