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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RT1:(季子白)

      我要讲的事发生在多年以前了,那时,我还是个少年。

      因为是清晨,公车上的人都昏昏入睡,无比疲惫的准备迎接新一天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我就是闲人了,整天在公车上无所事事,从这班赶到那班,然后回家。

      那是一个阴天,可我喜欢艳阳天,明媚的光顺着窗撒啊撒,将心中的阴霾撒落,自己也会变得无比温柔起来。因为身体的缘故,我不敢在阳光下站的太久,母亲也只是在阴雨天才允了我出门的念头,怕是光合作用太多,最后一命呜呼。人们称我这种人为白化病患者。

      因为鲜少出门,再加上能搬弄些文字,写几篇三流言情小说勉强能维持生计,母亲曾多次劝诫我,要我把头发染成黑色,我总是不肯,回敬她说是要张扬个性。她的话其实很无奈吧,都一把年纪了,还要照顾我这么个儿子。

      那个叫父亲的男人,在十年前还会把握抱在怀里,顺着我的发,说我是上天赐予他的儿子,所以才独一无二,可当他知道我的了不治之症的消息后便匆匆撇下我和母亲离开了。话说,在不久前我还在城的另一端遇见了他,他牵着一个小女孩,女孩的发色是乌木般的。他已经认不得我了,或许藉由我的发色会想起被他丢弃掉的那对母子吧。

      公车门开了,有人离去,有人涌进,突发奇想的感叹道车如潮水,马如龙。狠敲自己的头,埋怨又用错了词。身边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个学生族似的女孩子。车上的人都盯着我的头发看,甚至有时还听得见婆婆辈的人在叹息说,那孩子真可惜,明明那么年轻却得了这病。每次听到这些话,心中的无名火便升起,在他们灼灼的似乎要穿透我的目光下,我会产生或许看不到明天的错觉,也是母亲将我护的太好,让我如今太能站在阳光下,站个几分钟。

      在记忆中有个去的为数不多的地方叫做学校,其实也怪了我和其他孩子的不同,常常受欺负,再加上一周有那么三五天不去学校,后来连老师也开始嫌弃,不知是运气还是个人天资聪颖,总之我顺利的渡过了中学时代(其实几乎都是让家庭老师在家辅导的)。

      旁边人还在看我,让人觉得有些如坐针毡,我侧头也顾不得想些有的没的,努力的望向窗外,公车是个好地方,它可以给你时间尽情回忆。

      终是忍不住了,回过头想提醒她,不料却是个无比害羞的人。几乎在我回头的瞬间吧,她立即坐的端端正正,连手中的书掉在地上都没察觉,倒是像极了怕被老师发现上课开小差的学生。

      把书捡起来递给她,呵呵,不禁笑出声来。

      “你笑起来真好看。”双手接过,语罢,她才发现自己的失态,忙讪笑过去。

      此时我才反应过来,我似乎有很久很久没这样笑过了,想合嘴,却不料喷发出的是更加浓烈的暖意。

      “再见。”公车再次停下,她提了包向我告别。我心想,你我不过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罢了,何必这样。

      事实证明的我果然是正确的,接下来几天我依旧天天和着公车穿梭于城的每个角落,看着有顺眼的地方就会停下。可就算每日都坐上那班车也再没见过那个女生。

      同在一座人口密集的城中,相见的概率也就成了百万分之几时,不免觉得两个不知道名字的陌生人相遇实在是不知多少年修成的福分。本以为也许不会在与她遇见,可命运却偏偏喜欢和人开玩笑,似极了那句“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记得小时候问母亲为什么会下雨。那是刚刚知道我得了不治之症时,她哭了,抱着我说,那是因为神明在哭泣。我又问,为什么神明会哭。她摇头,因为神明太过仁慈,她觉得世人太苦。

      我在天桥上看着如蝼蚁般的人穿梭着,为寻着所谓的物质生活奔波着,甚至忘了可以称得上一种名为精神的东西,不禁觉得我的病或许给了我另一种解脱。

      撑着伞,一直向前走着,有的雨滴打在身上,想了想便随他去了。前面是城里唯一的教堂,我不信耶稣基督,却对此地情有独钟。齐乐说我就是个十足的文艺青年。想着也觉得奇怪,自己一向都不怎么同人外出,在学校也只是坐在角落听课,甚至活得有些公式化,可偏是有人要在你跟前儿晃,一来二去也就成了朋友。

      由于下雨,广场上人很少,我熟门熟路的进了门,坐在最后一排,感受可以称为洗礼的感觉。忽地发现前面一抹身背异常熟悉,仔细一看竟然是那个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神父高高在上,讲着上帝拯救世人。一丝阳光透过百叶窗射进了教堂里,天晴了。唱弥撒,然后散会,她也看到了我,无比惊诧的向我招手。

      “你也信基督教?”她似乎还沉浸在方才神父的讲义中。

      “不,顺道来看看。”我笑,和她一起走出去。

      阳光刺的眼睛生疼,有那么一刻我想着,如果能就这样一直走下去就好了。以前齐乐说我看似对什么都不在意,只因没找到可以让我一直活下去的理由罢了,我这种人只要有了理由就会拼命活下去吧。那她,会是我生存下去的勇气吗?

      “在想什么呢?”她拿手指戳着我的头,语气自是半带戏谑的。

      “没。”我晃晃头,舒了口气,自我催眠道方才想事儿的认准不是我。我季子白是谁啊,生来就是为了游戏人间,何时学会了伤感惆怅,“对了,你不好好在学校呆着,来教堂干什么?”

      她像看傻瓜似的瞄着我:“大哥,你不会不知道今天是周日吧。”

      我埋头道:“确实不知。”

      她不再说话,我远远的看见有开向家的公车,忙奔了过去,跳上公车,直到看着她成了小黑点儿才埋怨自己连她的名字也不知。

      PART2:(岳夏)

      我不是讨喜的人,大学一年来能记住我名字的人屈指可数,更多的则是见了面点头微笑却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抑或围在我身边评论我与他人如何如何不同,最终得出我急需回炉重造的理。遇到这种场合,我只能连连点头,然后依旧我行我素。说来也是可笑的,我总称与我不同的人为人类,然后当自己做出与他们相似的行径时深深唾弃掉自己。

      今天我又遇到了那个男人抑或唤作少年,在教堂里,我们应该还算是认识吧。初次遇见已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儿了,我想我从未见过一个人那么孤单,就坐在窗边,却比玻璃还要透明,就好像马上要消失掉一样,按前几天从某言情小说中看得的桥段来说,那少年俊俏的不可方物,像是从漫画里走出的般。

      他一如既往的坐在角落,被人注视着。人类就是这样,对与自己不同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他向我挥手,才知道原来他还记得我。心中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却没有深究。我相信,是主将他带到我身边。我不是个话多的人,没话找话是傻瓜才有的行为,几乎沉默了一路,只在最后相互道别。我没有要他的联系方式,我相信这是上帝的意愿,有朝一日他定将会把他再次带到我身边。

      我这样想着,却不知有的东西来的那么突然。是我们分开后的第三天,天气阴,我喜欢阴天,因为阳光太过明媚,我讨厌明媚的东西,会刺伤我眼睛的。曾经有人说我太没勇气了,阳光那东西看似绚烂却依旧沉重,那人说的太正确,我只不过是没有勇气罢了。

      那天我正在学校附近的某家小书店找书看,恍惚间视线捕捉到了一抹米色衣袂,定睛一看,原来是他,薄地几乎透明的嘴唇轻轻的吟诵着些什么,我渐渐入了神。把手中书本攥紧。熟悉的目光从角落投来,不知为何,我觉得那目光是带了笑的。

      “你怎么在这里?”既然被发现了,我也就没什么好羞涩的,一步一蹭地磨到他身边,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说错了话。

      “呵呵,你是这里的学生?”他应了,那话却是牛头不对马嘴。换了一脸呆滞的我连连点头。他把书放好,携了我出去才说:“我挺喜欢你们学校的,红墙绿瓦历史悠长,让人觉得连同时间也缓慢了下来,真好。所以常会来看看。”

      突然想到,前几天同宿舍的某人塞了本俗套的言情小说给我,那书上似乎有类似的话,不免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他看了笑得花枝乱颤的我,一脸迷茫。

      我将如实说出,仔细想想又道:“那作者好像叫季子白,明明没谈过恋爱,却故作老成写什么琼瑶戏,不过那种东西当消遣也算同类中不错的了。”

      “是么?”他与我在学校晃荡着,半天才冒出一句话。“对了,你的名字是?”

      “岳夏,你呢?”

      “岳夏么?真好听,小生不才,正是方才被姑娘说的一无是处的季子白。”

      我有些呆,只得瞅了他,哈哈傻笑,却无意听得一句抽风。瞬时全身僵硬。

      不知为何觉得这么一日过得快的很,睁眼闭眼便是。

      PART:3(季子白)

      昨日到家,忽听得母亲说等段时间就搬去B城,大概也就是那么两三个月之后吧。她说B城极爱下雨,对我身子好,我不能反驳什么,只得顺从她,毕竟她的良人在那儿,而我离不得她。

      在这城里晃腻了,觉得换个地方呆着也未尝不好,只是常常想起那个女孩子,好像叫岳夏来着。我想把搬家的消息告诉她,在那所高校附近溜了一次又一次,从枝繁叶茂到秋叶飘零,我终究没再次遇到她。忽然觉得天气渐冷,似乎该添置围巾了。

      走的那天,是个艳阳天,阳光明媚的秋晨,光透过云层散下,离别什么的,舍不得什么的,就这么交织着。天很高,碧落无云,了无边际,偶尔会有一两片叶子贴着脸划过,引起一阵愁思,突然觉得岳夏不该叫岳夏,明明是和秋日一般和煦的女孩却起了如此热烈的一名字。我靠着窗,耳机里是鬼束千寻的月光,忽觉得A城于我来说,似乎已成了前尘往事,遂成灰,被风带回。

      后来我在B城才发现,原来各地时间还是这么流逝着,马路上依旧川流不息,可惜的是,已经很难看到以前那么明媚的阳光了,似乎雨珠儿就这么不断,不知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神明竟会如此悲伤。街上的人踩着雨水匆匆着,我站在一旁,灰色的伞挡住令人生厌的节气。

      “哥哥,我们回家吧。”一个穿着粉色长裙的小女孩儿扯着我的衣角怯怯道。

      “为什么会觉得害怕?”又发呆了,我蹲下身,帮她理理衣角。

      “我没有害怕,只是爸爸说什么都要听哥哥的,否则哥哥会生气的。”女孩答的很认真,眸子深处一派天真。

      “那能告诉我,你今年几岁了。”我把伞往小孩那边移移。

      “十岁。”

      “呵呵,晓雯长成大姑娘了呢。”

      原来我已经在B城带了三年了,母亲终究和父亲复了婚,简单的来说就是恬不知耻的男人在人生低谷时来找过母亲,而我母亲却是太爱他,连自尊都舍弃了,但这也是他们的事,由不得我管,我需要做好的就是继续写稿码字,然后好好活下去。

      “哥哥,你又发呆了。”被小孩点指出缺点的我急速融入了人群中,却不小心撞倒了一个女孩子,她手中的文件散落一地,全都湿透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连道歉却换来她的一个白眼。

      “这可是在当红作家季子白所在的杂志社的重要文件,你说怎么办。”她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我摇头,以示不知,倒是一直念着这女孩长的好生熟悉。看着自己被染黑的头发,忽地明白了。

      “算了,这也是我岳夏的惹的,我去辞职罢,反正也没工作多久,连自己的上司也没见过。”她低头,语气闷闷的。

      “有事找我吧。”我把名帖放在她手上,牵了小孩离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文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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