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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高墙 “那当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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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看来陆从霄错失了吃醋的机会了,”宋星摆出一副可惜的样子,“哎呀,本来我都想好他来追你的样子了。”
纪厌迟气笑了,给宋星丢过去一个抱枕,“你少看点那些小说吧,真能脑补的。”
“不过陆从霄这次的状态特别出乎我意料,我本来以为他会怒气大发直接追过来的,居然真的放手了。”宋星啧啧称奇。
纪厌迟瘫在沙发上,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轻声说:“其实陆从霄这个人,他挺怂的。”
“骗了我和我告了白,又不敢真的强迫我,顶多嘴上逞能两句,可能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吧。”
宋星应和,“是啊,他其实真的舍不得伤害你,你打他一顿出过气了吧,他也不敢怎么样,一个是他理亏还有一个就是他怎么舍得对你咋样,而且也没有真的说强迫你一定要和他在一起,不过时间过得还挺快,距离你想起来,已经快过去两个月了。”
F国这个季节夜晚的温度其实很适合散步,但纪厌迟犯懒,只想在沙发上躺着和宋星聊聊天,再抬头看一眼窗外的星星点点。
“上城现在……应该挺热的。”一阵凉风从窗边吹进,吹拂过纪厌迟的脸颊,在他的耳朵旁兜了个圈散去。
“F国现在凉快不就行了,”宋星意味深长地看了纪厌迟一眼,“你担心谁热啊。”
“担心我室友行了吧。”纪厌迟无语地锤了下沙发。
“哎纪厌迟,你……打算提前回去吗?”宋星想到了什么,有点迟疑。
纪厌迟有些疑惑,他不知道为什么宋星突然这么问。
“就……今天沈玉麒和我说,她去慰问了一下陆从霄,发现陆从霄的情绪有点低落。”
宋星说到这,纪厌迟地手无意识攥紧,他的呼吸变慢了,神色带上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紧张。
“本来她也有点疑惑,直到她无意间翻看了一下日历,又对了一下和你的聊天记录,发现再过几天,就是陆从霄父母去世的日子。”宋星说出这段话的心情并不轻松。
他是在高二下半学期才知道陆从霄寄住在纪厌迟家是因为父母车祸双亡。
没什么狗血的剧情,真的是只是命运的玩笑。
在那个时候他很佩服陆从霄,能在这种情况下还坚强的挺过来,不过性格确实有些沉默寡言和冷淡,除了面对纪厌迟的时候。
现在想来,这样的经历,让他因为对纪厌迟的爱而产生偏执的想法,倒也有迹可循。
很显然,纪厌迟也想到了这里,宋星在他的眼里,捕捉到一丝水光,转瞬即逝。
“其实……”纪厌迟抠了抠手指,“我本来就打算在那天之前回去陪他。”
宋星恍然大悟,“喔,所以你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
纪厌迟的耳朵有点红,但连喜欢这件事都坦白了,这点小事算什么。
“我答应过他父母,会好好照顾他的,会把他当作自己的家人,以后也会和他每年都去墓前看望他们,我不会食言的。”
*
实验室。
陆从霄拿起桌前凌乱摆放着的几叠文件,没有犹豫地放进了碎纸机。
“咔嚓咔嚓咔嚓——”
一阵嘈杂的声音过后,原本写着密密麻麻字体的一张张纸,全都被销毁了个干干净净。
“嗡嗡嗡——”
陆从霄扫了眼振动的手机,屏幕来电显示是他的导师。
“喂,老师。”陆从霄毕恭毕敬地接起电话。
“从霄,这两天有进展吗?”导师的声音隔着电话有些失真。
陆从霄实话实说,“没什么进展,之前的那种突发的排异情况暂时没有办法很好的解决,虽然经过这几天我的实验,手术成功率回升了一些,但现在手术的失败率还有百分之五十五。”
百分之五十五的失败率,除了腺体问题危及到生命,其他情况下,不会有人愿意选择这么高失败率的手术。
一半的存活概率,基本上没有人会为了更换性别而做这样的手术,毕竟丢了命可是得不偿失。
导师在那头有些沉默:“我刚刚从C国回来,和那边的专家讨论了一下,这种排异情况其实可以解决,但需要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这个战线会拉很长,起码还需要半年时间。”
“我明白。”陆从霄握着手机的手不自觉攥紧,过了片刻后松开。
导师的声音变柔和:“这段时间也辛苦你了,你好好休息。”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
陆从霄挂断了电话,他看着最后一叠没有被粉碎的文件,摸索着那个文件上的标题。
“纪厌迟”三个字被刻意临摹过很多遍,比别的字都要粗。
百分之五十的成功率,让他这半年以来做的所有决定都像一场笑话。
陆从霄勾起嘴角自嘲地笑了一下,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空。
还是一场毫无意义、一文不值的空。
*
“迟,今天是第五天了,你想到有关他的源头了吗?”Lior趴在自习室地桌子上,看向对面的纪厌迟。
纪厌迟敲键盘的手顿了一下,他歪了下头,看向Lior,“坦白说,没有,这几天晚上我一直绞尽脑汁在思考这件事,可我总觉得并没有什么这样的时刻,毕竟我之前对于谈恋爱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啊——”
“等等。”
纪厌迟说完这句话,自己愣了一下。
Lior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些信息,语气有些激动:“所以!你是不是什么时候说自己感兴趣了!”
纪厌迟浑身一麻,陷入了半年前的回忆。
*
“陆从霄,问你个事呗。”
纪厌迟听见门开锁的清脆声响,火速翻了个身,将手机随意甩在自己胸口贴着,伸出一只穿着短裤的白腿,用脚趾蹭了蹭从浴室里刚走出来还湿着头发男人的腹部。
陆从霄擦拭头发的手停顿了一秒,敏锐地发觉贴在自己腹部那只脚的脚背被他发丝坠落的水珠亲吻。
于是他一边加快了一些擦拭头发的速度,一边空出一只手熟练地握住纪厌迟的脚踝,将它从自己腹部的皮肉上移开。
纪厌迟的脚趾甲长长了一点点,陆从霄回味着片刻的痒意想。
对方显然感觉到了自己的脚背上被滴了水珠子,又无意识地把脚凑近陆从霄围在腰间的浴巾,蹭了蹭,把水珠给蹭了个干净。
“什么事?”陆从霄淡淡地观察着纪厌迟的神情,并不难得从对方的脸上有一次看出好奇。
纪厌迟总是对各种事情好奇,从小好奇到大,也喜欢问他各种问题,尽管有时候纪厌迟心知肚明他也不清楚问题的答案,依旧要先问他一遍,把他当百度百科使。
当然,今天也如此,固定流程。
陆从霄最后快速地用浴巾收尾,头发不再滴水,然后将浴巾挂在了自己左肩上,转身打开床边的衣柜。
等到陆从霄回过头靠在衣柜上,纪厌迟依旧盯着手机黑屏发呆。
“不是说有事情要问吗?”陆从霄打破了沉默,将纪厌迟拉回神。
终于,纪厌迟盯着陆从霄修长的脖颈三秒,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口:“陆从霄,你真的没有背着我谈过恋爱吗?”
听到这个问题的陆从霄下意识拧了下眉,几乎是脱口而出,“我为什么要背着你谈恋爱?”
“难道你有空背着我谈恋爱了吗?”
“当然没有,”纪厌迟没留任何余地思考,火速反驳,被堵住了话头,又哽了一下,嘟囔了两声,莫名有点心虚,“这不是怕你不信任兄弟我,偷偷谈不告诉我嘛……”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除了在上课的时间,其余时间基本上都和你在一起。”陆从霄语调平平,有些无语地看着纪厌迟。
“好啦,我开玩笑……”纪厌迟讪讪地摆摆手。
他真的是好奇而已,虽然早知道答案,但今天还是没忍住“明知故问”了一下。
这会儿纪厌迟没有再打哑谜,而是托着腮,直截了当地说了:“其实是周立诚这人一周前谈上了omega女朋友,和我炫耀一周了,每天都给我发他和女朋友聊天记录秀恩爱,好像永远不会腻似的,谈恋爱真有这么爽吗……”
周立诚是纪厌迟的大学室友,当时选寝室的时候纪厌迟运气好,抢到了个二人寝,也就只有一个B级Alpha室友。
“如果一直要和一个人分享东西,包括不限于吃喝玩乐甚至私人用品,不会很麻烦吗?”
“算了,你也没谈过,肯定也不知道爽不爽。”纪厌迟补了一句。
陆从霄刚开口想说点什么,听到这句话把微张着的嘴闭了回去。
“所以,你好奇的就是这个?”他淡淡地问道,走到桌边,倒了杯凉水。
纪厌迟十分坦诚,“是啊,我是真的很好奇谈恋爱真的这么爽吗,搞得我也想谈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一声咳嗽,陆从霄呛了口水,用手臂擦了擦嘴唇溢出的水。
“怎么喝水还呛到啦?”纪厌迟笑了一下,语气带着点责备,“不过我觉得谈恋爱肯定还是很爽的,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在谈呢,我还没试过,等开学了我也试试。”
陆从霄捏着玻璃杯的杯口微垂下头,被额前碎发挡住的眼神晦暗不明。
过了一会,陆从霄开口:“你刚刚不是还嫌麻烦?”
“哎呀,没试过的武断回答,等我试试再告诉你麻烦不麻烦吧!”纪厌迟一脸向往,仿佛脑海里已经构思出自己和别人甜蜜谈恋爱约会的场景。
“其实我还是喜欢长头发温柔的女omega,不用太高,五官可爱一些的就行。”纪厌迟絮絮叨叨地接着说,他的择偶标准从未改变,从他父母第一次问他开始,他就是这么回答的。
“符合你取向的人,F大有不少,之前追你的人当中,也有这样的女生。”
“是吗?”纪厌迟闻言挑眉,撩了把额前银紫色碎发,露出的桃花眼在此刻显得有丝薄情,他显然是认真回忆了几秒,“我不太记得了,可能吧,不如你记性好。”
陆从霄说的那些追他的人里,纪厌迟发觉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就像是擦肩而过的任何人,反正没有给他留下什么记忆。
“不过陆从霄,你呢?”纪厌迟看向站在床对面的男人,“你有改变取向标准吗?”
身高要高、学历要好、长相偏好浓颜、情绪稳定,纪厌迟对陆从霄的择偶标准已经烂熟于心。
“有,”陆从霄扯了下嘴角,“最近准备喜欢beta。”
纪厌迟一听这话愣了,beta?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陆从霄之前的标准也是喜欢omega来着,介于陆从霄是个不怎么开玩笑的人,纪厌迟不由得发问:“真假?”
“怎么?”陆从霄单手刷起手机,“女beta和omega也没有相差很多吧?”
那倒也是。
纪厌迟心想,毕竟他妈妈林曦就是beta,和爸爸是Alpha,男a女b的搭配,在如今的社会上也不少见。
“喔也是。”他脑子里已经全自动忘记男beta这个可能性。
陆从霄随便刷了两下,回复了几条微信消息,走到床头柜边上蹲下,熟练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指甲钳。
纪厌迟从看到对方打开抽屉的那个动作开始就乖乖找了个方便陆从霄把住他脚踝的姿势,把脚伸出了床外。
“其实也没有长长很多,只有一点点。”他晃了晃脚。
陆从霄一把握住纪厌迟细细的脚踝,像握住了一块玉,“刚刚扎到我皮肤了。”
听到对方这么说,纪厌迟的脚也不晃了,就这样等着陆从霄给他剪脚趾甲。
剪脚趾甲这件事得追溯到十几年前,那会儿陆从霄刚进他家没多久,被他缠着要一块儿睡,结果他长长的脚趾甲不小心第不知道多少次地刮到了陆从霄的小腿,陆从霄终于忍无可忍地将还在睡梦中他的脚趾甲给剪了,再后来两人就都养成习惯了。
纪厌迟看到陆从霄拉开第二层抽屉,就知道对方要做什么,自己就把姿势摆好了。
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只有“咔嚓”“咔嚓”清脆的钳子声,利落又迅速,很快一只脚就处理好了。
陆从霄的眼睛全神贯注,对待纪厌迟的脚也像对待自己的实验那样集中注意力,非常细心。
而纪厌迟早已习惯了,没有分眼神给自己的脚,而是打开手机玩单机小游戏,连什么时候陆从霄换了一只脚握都不知道。
又过了半分钟,耳边传来高跟鞋与木质地板亲吻声,虚掩着的房门被敲了两下,随即传来一道女声:“小迟小霄,我给你俩买了新衣服,我进来了?”
是林曦从外面回来了。
“妈你进来呗。”纪厌迟把手机放下,撑起身体。
林曦一推门进来,就见陆从霄半蹲在纪厌迟腿边给人剪脚趾甲后收尾的场景。
她立马朝纪厌迟嗔了一眼:“你看看你,我是只给你生了脚没给你生手吗,又让小霄干这些。”
没等纪厌迟反驳什么,陆从霄先站了起来,朝林曦轻轻笑了一下,“林姨没事,我习惯了。”
确实习惯了,这件场景在这个房间里,已经重复出现过了成百上千次。
“就是就是,妈,他都说他习惯了。”纪厌迟顺着陆从霄的话头说。
林曦知道他俩关系好得能穿一条裤子。
她一边将手头上的袋子拆开,一边又开玩笑道:“那你以后谈女朋友结婚怎么办,让人女生给你剪脚趾甲啊?”
“那当然是我给未来老婆剪了。”
纪厌迟从床下蹦哒下来,看向林曦笑着脱口而出。
随即他感觉到有些痒,是陆从霄的手指摩挲过他的脚踝。
*
“迟、迟?”Lior喊了两声出神的纪厌迟,顺便打了个响指。
纪厌迟猛然从回忆里抽身,眼神有些失焦的看向远处。
喃喃自语道:“原来源头,是在这里……”
纪厌迟的脑海又闪过当初陆从霄在他滑雪出事故之后说的话,但是当时他根本没有深入想这件事。
所以,他当时所说的理由,居然是真的。
只是因为他似乎对谈恋爱这件事产生了兴趣,所以戳破了陆从霄经年筑起的高墙。
也正因此,陆从霄选择了,取代那个他试图寻找、暂时空缺的位置。
纪厌迟:破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