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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沿着星光大 ...

  •   沿着星光大道走着。
      踮着脚看着别人正在打卡的栏杆上的掌印。
      出发的地方没有人物的掌印,是头像加名字还有介绍。
      有些名字没听过,但能感觉到是很厉害的人。不过大部分不认识,就很容易兴致缺缺了。
      “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明星。”Gordon问我。
      “有啊,但他可能还不在这里。”我回答。
      他无奈地笑了一下,“那有没有可能在这里的,喜欢的香港明星,比如刘德华,梁朝伟,刘青云,吴镇宇......”
      “有一个欸。”想到这里我快步走起来,用目光搜寻着。
      “谁?我帮你找。”他跟上来。
      “古天乐。”
      “他?为什么?”
      我轻快地转过身,“Gordon叔叔,你这个语气好像认识他欸。”
      他摊开手,“在香港,谁会不认识他。”
      “说的也是。”我继续看着栏杆上的掌印,脚步比刚刚快了不少,“他的在哪里,在这附近吗?”
      “在靠近艺术馆的那边,金像奖女神像附近。”他指着我们正在前进的方向说。
      我看着他指着的楼,目测着,快走过去两分钟左右。
      “这里还有很多其他人的,可以慢慢看。”
      可是他们不是古天乐啊。
      不过看到他闲庭信步的样子,我也只能跟着放慢脚步,一步一步地朝金像奖女神像走去。

      两个人吹着海风散着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
      “这里,古天乐的!”我兴奋地将手张开盖在凹陷的掌印上,手只有掌印的一半大。
      “他的手有这么大吗?”我惊讶。
      他看了一眼,“应该有吧,男人的手都很大。”
      “Gordon叔叔,你的手也很大吗?”
      他看了眼自己的手,并不十分确定,“应该。”
      “要不要试一下?”我让出位置。
      他将手盖在掌印上,跟古天乐的手没相差多少。
      “男生的手大的好奇怪。”那么大的手,可以直接盖住我的脸了。
      Gordon无奈笑起来,“需不需要帮你照相留念。”
      “好啊,不过只拍手就可以了。”我拿出手机交给他。
      他接过手机,不解,“只拍手怎么会知道是你?”
      “我的手,当然我看一眼就知道是我啦。”而且还保存在自己的手机里,怎么可能会认不出。
      “好。”他拿着我的手机帮我拍了张照。
      “谢谢Gordon叔叔。”我看着照片说。
      他听到后没有说‘没关系’,反而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一直被人叫做叔叔,一直不停提醒我年纪不小了的事。”
      听到这话我直接笑出了声。

      顺着星光大道走完后,顺便进入了香港艺术馆参观。
      艺术馆内有一位法国画家的展览,除了画,还有他的艺术创作品。
      画大部分是红蓝黄的配色,我不懂绘画,不过能感觉到画家是个很有童趣的人。看到他的画就忍不住想笑,像是进入了他的恶作剧,看到了他捉弄别人成功了一样。

      原来展览可以这样,投放不同角度的灯光,让三维的作品变成二维的影子,很有趣。
      “你好像很喜欢这个。”GORDON见我一直在一个作品前站立着走过来问。
      “很明显吗?”
      “眼睛都笑起来了。”他说着学着我的样子笑了一下,“在学校的时候心情不好。”
      “……没接到电话,被妈妈说了。”
      在车上的时候我们没说过话,但能感觉到他有在关注我的状态。
      “联系不到孩子,父母都会担心的。大人会想,一个电话没接,可能是偶然间错过,两个没接,是巧合。三个都没接到,就开始担心是不是出事了。”
      “你是在第几个我没接的时候,给我妈妈打电话的。”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语气有些怨念。
      “第一个。”
      “嗯?”
      “我没有你的电话,是想找你才找你妈妈要电话的。”
      “原来是这样。”
      想起自己还没存他的号码,于是拿起手机新建联系人——GORDON叔叔。

      他回过头来看我,“中午想吃什么?这附近有很多好吃的。”
      “都可以……Gordon叔叔,你是不是不做饭的啊,厨房好干净。”
      “额,一个人没什么好吃的。”
      “是吗?”
      好吃的东西不是有很多吗?怎么会没什么好吃的。

      午餐还是跟早上一样,拼桌——牛杂面,非常典型的香港美食。
      不过这次我习惯了(坐在陌生人旁边这件事),还抓住了差点又要倒下的酱油瓶。
      “好险。”我捏着瓶子对他说。
      他抽了两张纸给我,让我擦手。
      “吃吧。”
      “嗯。”
      早上不敢抬头,现在面对他已经自在很多了。
      看到他慢条斯理地吃着牛杂面,怎么说呢,感觉他的那份很好吃的样子。
      “不好吃吗?”他见我一直看着他抬头问我。
      “好吃的。”我用筷子戳了戳碗底,掩饰被发现偷看的尴尬,“Gordon叔叔,我们晚上吃什么啊?”
      他撑着筷子思考了一会儿,“可能需要给你找个餐厅订饭吃了。”

      晚上洗漱完,回到房间跟妈妈打电话,说了一下吃饭的事情。
      “你就不能自己做饭吗?”妈妈说。
      “我不会啊。”最多就会煮个泡面,或者弄个自热火锅,煮个饺子。
      “不会可以学啊。”又出现了,理所当然的语气。
      “人家的厨房,我去做饭,不太好吧。”万一弄脏弄乱了怎么办。
      “我跟Gordon说一声,我看他们家厨房的东西挺齐全的,他不用你用啊。”
      “妈,你跟他关系那么好的吗?”她是借住在这里,她不是人家的小孩啊。
      “没有很好,但是现在不是没办法嘛,你要是能自己做饭,生活费又可以省下一点来了。”
      “你怎么就指着我省钱啊,那我干脆不读好了,更省。”
      “欸!我可没这么说,让你留在香港是有道理的。读书的钱是肯定不会让你省的,但是这种吃喝玩乐的钱,现在能省就省嘛。我去跟Gordon说一声。做饭很简单的,热锅烧油,菜一放,搅合两下,熟了就好了,多做几次,这种事情就是熟能生巧嘛。而且现在网上那么多教程,你学一学就好了。”
      不是学的事情。
      “我不想做饭——!”我在房间里哀嚎出声。
      也不管这里隔音好不好,会不会被听到,但这个就是我的心声。
      我不想学做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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