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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邬霈和白澍 ...

  •   邬霈在伦敦的第三年,终于攥住了那封伦敦政经传媒研究生的录取信。
      前两年汉语志愿教学的时光,像浸透雨雾的油画,将英伦的阴郁与鲜活糅进她身体里——暮色里亮起街灯的博物馆穹顶,细雨敲打画廊玻璃的脆响,都成了她决意扎根的注脚。
      要问为何执意留下,大抵是两粒种子在心底发了芽。
      她是一个典型的文科生,算不上非常文艺,但是喜欢接触艺术,尤其喜欢看油画,在英国对她来说十分友好,尤其是伦敦,城市中美术馆星罗棋布,宛如艺术明珠点缀其间;初到海德公园便撞见街头画家挥毫,油彩混着雨丝在画布上流淌成泰晤士河的黄昏——那般猝不及防的美,让她恍然惊觉自己原是渴慕着这般自由生长的艺术土壤。
      另一个原因就是本科时尝试申请伦敦政经的研究生没有成功,留下了小小的遗憾,所以她决定再试一次,两年间利用志愿教书的空余来学习,也算是没有辜负她的努力,终于成功了。
      今天是圣诞假前的最后一天,在伦敦政经,研究生通常在圣诞假前并没有正式的期末考试。大部分课程的评估主要集中在春季学期,但有些课程可能会要求学生在此期间提交论文或进行中期考核。邬霈就是后者,此时她的课程论文刚刚完结,心情放松,一个人到国家美术馆逛逛。

      她一个人不知不觉逛到了很晚,准备走前再仔细看最后一幅,正要凑近端详透纳的《被拖往最后停泊处的战舰无畏号》,模糊的色块却在视网膜上晕成海雾。邬霈下意识眯起眼时,一对男女恰好切入她的视野。
      女生指尖缀着碎钻的美甲叩在画框边缘,吴侬软语裹着香奈儿五号的尾调飘来:"上次来看时就想着要带你见它..." 身侧的男人却像一尊被强行搬动的雕塑——他左手袖口被少女拉住,黑色卫衣袖口下露出一截冷白腕骨,皮肤白皙,指节分明修长。
      邬霈的视线掠过他耳际时怔了怔。那副入耳式耳机闪着暗蓝色冷光,竟是和她同款的索尼古董机,虽然价格并不贵,因为音质早已被更新的款式替代,但确实是二手市场都难觅的型号。
      "你站近点呀。" 女生拽他袖口的动作让邬霈想起伦敦塔桥的机械臂,精确而充满表演性。男人顺势往侧面一偏,正好站定邬霈和女生之间,黄昏的光从穹顶天窗劈下,将他侧脸切割成明暗两界。邬霈看见他垂眸瞥向画作右下角标签的瞬间,睫毛在眼下投出的阴影里藏着一粒小痣。
      "嗯。" 他回应得像个被输入固定程序的AI,话里听不出太多他的情绪,但从回复来看,似乎已经在美术馆待了很久,对画也没有太多兴趣,和很多男生一样,一句话说就是对艺术不感冒。
      邬霈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喜欢看画。她并不擅长美术,虽然有时候自己临摹一些水彩、油画打发时间,但是并没有真正系统学习过。自从来了英国,她才慢慢有了这个爱好,并且发现自己并不喜欢现代艺术,因为看不懂,更喜欢看一些具体的,好理解的画。此时她看着这幅透纳的名作,看着浅浅的笔触,颜色的过渡,海上船只飘摇的氛围,风吹拂船帆的形状,夕阳西下... 她很喜欢这些细节,心满意足,准备离开美术馆。

      暮色四合,伦敦市中心车水马龙,已经是深秋了,路上来来往往是全世界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邬霈穿着一件浅驼色中长款的风衣,戴着耳机,不紧不慢走在人行道上。
      左前方是几个游客兴奋地打着视频电话,镜头扫过烟霞绚烂的特拉法加广场,纳尔逊纪念柱的剪影刺破瑰丽云层,宛如插进天鹅绒的青铜利剑。特拉法加广场正浸在醉霞流丹的暮色里,云絮像被揉碎的金箔与紫水晶,簌簌落进特拉法加喷泉溅起的水雾中。斜阳西垂,整个天空被染成了粉紫色,天气并不暖和,却给人一种温馨的质感。邬霈也不禁露出了一个微笑,这么美的时刻,确实值得被记录、被分享。
      继续往前走,又有几个游客在路边,一人拿着一个相机,互相拍着纪念照,脸上也是露出了兴奋的笑容,看似这趟伦敦之旅应该让他们很满意。邬霈走在伦敦街头,每次看到宿舍附近的游客们就会想到自己刚来英国,也是这样兴奋,现在依旧对这个国家充满新鲜感,但也不会像第一次来的时候那么兴奋了,一切变得熟悉之后就很难再有第一次游览时的那种初见的喜悦。
      邬霈思维发散着,低头看了眼手表,已然5点过了,刚从国家美术馆简单逛了出来,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她现在准备回宿舍,又想起来今天还没聊天,刚准备拿出手机打视频,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起来,她从风衣口袋里拿出手机,笑了下,接通了视频,“喂?”她笑着打招呼。
      视频里谢云帆的脸被多伦多的雪光照得发亮,他故意捏着嗓子学台湾偶像剧腔:“邬大艺术家~又在美术馆捡男朋友啦?”
      这玩笑开过太多次,连邬霈嘴角上扬的弧度都成了肌肉记忆。
      “今天心情很好,不跟你贫,我这会儿准备去Sophie组的局,昨天跟你说过的,放假前的狂欢”。
      邬霈眼睛亮亮的,小巧的嘴巴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白皙的脖颈在秋风凉爽中终于有了一丝寒意,把风衣领子往脖子上拢了拢。
      “哦,我知道,所以打个电话趁你们还没开始多关心下你,别喝太多”谢云帆灿灿地说。邬霈和谢云帆是高中同学,高一的时候谢云帆曾经和邬霈告白,但是邬霈当时对谈恋爱没兴趣,跟拒绝其他男生一样搪塞等上大学再说,谢云帆也就没有再次提起这件事,后来邬霈在国内读本科,谢云帆去了加拿大。再后来邬霈去英国做志愿者,喜欢上了这里,于是申请了伦敦的研究生;而谢云帆则是一直在加拿大,准备继续待着,拿到枫叶卡。这么多年过去了,谢云帆在加拿大也谈过两个女朋友了,邬霈认为他们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朋友以外的关系了,但谢云帆心里其实一直有她的位置,并且周围人都总是开玩笑说她才是他女朋友。

      “放心”邬霈笑,正好走到了巴士站旁,“我这会儿坐bus回宿舍了,我要收拾下然后出发去Sophie那边,不说了啊,有什么事情留言”
      “这么快就挂啊,你要整多好看啊,差不多行了”,云帆假装不悦。
      “那当然是有多好看整多好看”,邬霈笑着挂了电话“晚点说”。
      手机没来得及放回口袋,“挂这么着急” ——微信发来了,加上一个哭的表情,邬霈笑了笑没回复,她知道云帆只是开玩笑。然后熟练的拿出公交卡,刷卡,坐下。

      到宿舍了。邬霈走到电梯口,按下15楼。
      她打开房间门,把手机放到书桌上,准备简单补个妆。这是一个非常小的studio,大概就是不到20平的一个房间,有一张小小的床,小小的浴室,小小的厕所和小小的衣柜。虽然面积小,但是学校宿舍的地理位置极佳,所以她很满意。
      房间床头悬着一个置物架,上面放了几本书,邬霈很喜欢看书,她绝对算不上安静,但是偶尔需要通过阅读让自己获取能量,本科毕业后做志愿者的时候闲来无事,读得比上大学时候还要多,不过最近学业紧张了点而且也会花时间去社交,她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之前在二手书店淘的三本书只看了一本,现在静静躺在置物架上全当装饰品了。窗台上用空颜料管压着的,是张泛黄的tate美术馆门票。
      “到哪啦!”手机又震动了,是Sophie发来的。
      “我才刚回宿舍呢..”邬霈右手拿着眼线笔,刚打开盖子,左手熟练地按下语音键,发了语音,然后马上用左边小拇指轻轻按住眼尾,勾了一个好看的微微弧线。
      “我去,我的姐,我们都到了,就差你好吗,你能不能快点,都几点了…”Sophie也发了语音无奈地催促,“我们等你到了再开始啊,你搞快点,对了今天Ray有个从美国来的朋友,临时说一起玩,提前跟你说声,不过反正你也无所谓,大e人。”
      这是真没想到,她在这边玩的好的,加她有六个人,这人数作为长期的饭友玩伴其实不多不少刚好,几个人也是比较投机,机缘巧合认识,然后一直保持着联系,平时确实会有其他同学加入他们的局,不过一般就是本地的一些朋友,最多有欧洲或者国内来旅游的朋友,这是第一次有美国这么大老远来的人加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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