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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搞很不好 清晨,天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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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天色灰蒙再加上稠密的迷雾让人不由产生一股子压抑的感觉。刚把早餐放在桌上,那熟悉的一声“啪”毫无悬念的传入耳中。紧接着“啪嗒啪嗒”的拖鞋声随之响起,不用回头看我也知道,开门用脚而从不用手的家伙,除了那个厚颜散仙还会有谁。
郎默顶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昨天刚染的,在我面前炫了半天,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再配着一身松绿广袖长袍,我眼角抽动了几下,红绿配!!
······
居然还蛮受看的。
结论就是脸蛋好,身材棒就是资本啊!
在这不得不向大家解释一下,这位大仙如今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化都市里,虽然也会穿现代的服装但他最爱的还是古装打扮,平日里大多数时间都是宽衣博带,古意盎然。原本一头及腰的长发,在他和我从那个噩梦般的山洞出来之后他就施了一个小法术变成短发,看起来倒是颇为飘逸洒脱。
除此之外他和周围环境融合的十分彻底。什么网购啊,微博了,网上交友了,有时无聊了也会跑到酒吧或夜店找乐子······但他的最爱还是打游戏跟染发!?
染发!?
你没看错,我也没码错,这位大仙的癖好就是染发。经常心血来潮跑到这个城市数一数二的发廊里消磨好几个小时,等回到家的时候一定是顶着一头“耀眼”的头发。
他喜欢尝试各种颜色,除了白色,古怪的是他从不用白色的如何东西,包括碗。
也许当了神仙之后,想法什么的就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了。比如我们认为十分BT的事情在他们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OTZ
而平日里因为他着装打扮和周围人的差异性,加上那张俊美到骨子里的脸,以及他强大的气场。每次我和他出门,这位仁兄必定是人群中的焦点。
街上很多人都以为他是哪个剧组跑出来的,一些小姑娘则以为他是玩COSPLAY的,一个个纷纷上来找他合影。
这厮刚开始还觉得十分有面子,对这些“粉丝”是来者不拒,后来大概是烦了,再不肯合作。翻脸比翻书还快,对女孩子还是十分客气的拒绝,但对方如果是男的他就直接用“毒舌”招待了。
来来回回几次他也乏了,可他依旧还是我行我素,只是出门时候他会慎重一些。我有次好奇的问他,为什么不像电视里那样施个法术隐身,这样就能很简单的解决问题。
我本以为他会醍醐灌顶一样,猛然醒悟,然后以无比膜拜的眼神看着我。可现实是他连看都不看我一眼,语气淡淡的说:“我为什么要隐身,为什么要消失?我一向如此,也打算一直这么下去。”说完后头也不回的甩袖离开,留下我呆呆的站在原地。脑袋里反复把他的话来回分析,过滤,还是不明白我到底哪里得罪他了。只是心中更加确定,这非人类的思维方式就和更年期的女人一样,难以理解。
不过每次看到他的现代装,我总忍不住发出“啧啧”的赞叹声,这家伙真是极品衣服架子啊!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那么合身。
他有好几件衣服,我都是直接在商场打折处或者路边摊直接拿的,只要价格便宜我就买。但穿着他身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米兰的设计师亲手为他设计的。
郎默表面上对现代时装的要求并不高,实则拉着我跑到大商场里一通血拼,好在他一向是量力而行,不会盲目追求名牌,对自己的财务的管理还是到位的,只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消费。
不过每次他消费后我的房租和伙食费都泡到西西里岛了。
丫的!掀桌······
我随意对他道了声早上好,他睡眼惺忪的打着哈欠,恹恹的冲着我回了声早上好。可就在他看到那一桌子早餐后,那两眼珠子跟通了电似的,强度堪比探照灯了。
失败啊!我的魅力居然连包子,油条都比不上。在进行了一系列深刻的自我反省后,我毫不留情的打掉了默伸向包子的爪子。
“哇!小芊你干嘛?”
“干嘛?我问你洗脸了没?”
郎默用爪子抓了抓头,在白了我一眼后才向浴室走去。
啊呀!什么态度,这个家到底谁做主。
我走到窗边,看外头的还是铅云密布,而且从清晨开始就浓稠的灰雾居然到现在都还未散去。
“该死,什么鬼天气。”我低咒。
锦梧街
锦梧街,这里很多房子都是海外华侨的,主人常年不在国内所以这一代的房子里大都没人住。而这其中有几幢房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房子的建筑风格是欧式的,岁月的流逝并未在它们身上留下太大的痕迹,它们看上去依旧是那么豪华浪漫。
不过这几幢房子我都不敢多看,大都瞟一眼就低头快速离开。年代越久的东西或者建筑越容易沾染阴气,所以这些地方很容易吸引一些东西。在经过那几幢楼的时候,我藏着口袋里的手握紧了出门前郎默给我的符咒。低头加快了步子,同时心中默念:莫怪,莫怪。
突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吓的我差点把包给扔了。一看来电显示是奕彤,我无力的长叹一口气,暗笑自己真是没有。
刚打开手机接听,那头劈头盖脸的一通狂轰。恍惚间我似乎还感觉到有唾沫星子从手机里飙出来。
我默默地把手机拿开,并且让它尽量离我的耳朵远点,以免再受她蹂躏。听她吼的差不多了,我才胆战心惊的解释说,你住的地方太难找了,自己快到了等等。
“好了,好了,我保证二十分钟内赶到。”长长的吁了口气,终于把这位大姐搞定了。
奕彤是我高中同学,典型的富二代。不过为人仗义,性格开朗人又长的十分漂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姐妹。从小我的生活就是在不停搬家中度过,很多时候友谊都是在还没破土就枯萎了。
一直到我到这个城市上高二的时候,爸爸告诉我要在这住下。我当时高兴坏了,心里反反复复重复一句话:我们终于有家了。
可是在这定居半年之后爸爸就过世了,在那段最艰难的日子里是奕彤,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们感情一直很好,可惜就在要高考的时候她跟父母一起移民英国。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直到一年前,她突然从英国回来。但是回来的就她一个人,见着我时笑的那样,就像阅兵的首长似地,那拽样真是欠抽。
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回来,她也就随便敷衍的回答了一下。于是我调侃她,当了几年迷途的羔羊终于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嘴脸,回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了。
她一拍我脑袋说几年不见我的脑子比小时候更加弱智了。
可我想说几年不见,她的嘴巴还是这么毒,但我还是这么高兴她能回来。(太肉麻,没敢说。)
今天我是要去参加她举行的“单身派对”,因为前天她刚刚把交往一个月的男朋友给甩了,在对我“哭诉”了一下午之后,她平复一下情绪,一边拿着粉扑补妆,一边对我说后天带上郎默到她家参加派对。
我······
大姐你情绪变化太快了吧!连个缓冲的时间也不给我。带郎默去干什么?还有,你那充满期待的眼神是又是什么意思?
不过真是可惜,最后郎默因为还要赶稿子,所以没办法去。
各位千万不要误会,以为郎默觉悟度很高,为了工作放弃出去玩。其实是这个大仙拖稿的恶习,让接手他的刘编辑忍无可忍,亲自披挂上阵监督他。说到这我免不了幸灾乐祸一下,这位大仙因为拖稿已经快两个月了,所以出版社的刘编辑此刻正在我家,像看犯人一样盯着郎默交稿。
想着出门前郎默那生无可恋的表情,还有刘编辑时乖运拙的表情,我真的感觉到那乌沉沉的天空都绽放出明媚到炫目的光彩。
可是我这种微笑的看着别人家墙倒的恶趣味,马上就遭到了现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