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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漫漫的日记(1) ...

  •   岁月将时空撕开裂缝,吹了一阵沾染暑气和童真的风进来。13年的我们正在明媚的阳光下彼此陪伴,朦胧着萌发的少年心事和少女心事交缠碰撞,眼睛里都是澄澈又明亮的真挚。

      在一个冬夜的凌晨,我更新完新文后打开了□□,它更新了版本,竟然奇迹一般,找回了很多年前删掉的聊天记录。安静的聊天列表里,出现了一个极其熟悉的头像和昵称,但又很陌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看见过这个头像了。

      翻开聊天记录,最后一条是,

      “晚安”

      聊天气泡里的我们,青涩又认真,克制又热烈。你给我讲题,我向你诉说学校里发生的细碎琐事。

      我全程带着自嘲的笑意简单地翻阅,与以往不同,我心里没有那种,被波涛汹涌的爱意与怨你离开的恨意所夹杂的复杂情感。

      就只是看着,像看别人的故事。

      ———

      我们的故事是一个转瞬即逝的夏天。

      2013年冬天开始,在2024年夏天戛然而止。

      最后一次见面,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喝醉了酒,在他的车上大笑,我笑着笑着笑出了眼泪,他也笑了,他没有哭,只是对我说了一句再见。

      后来我们也不曾再见。

      2013年,我们住在北方迎街的门脸房里,那天冬天好冷,我第一次认识他,经过我的生命,并且在我的生命里留下重重一笔的小男孩。

      他是一个脸很白的小男孩,瘦弱,胆小,总是在手里抓着一本书,我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我们都爱看书。彼时我11岁,他13岁。在最无知的年纪,我遇见了刻进我一生的名字。

      他姓谢,单名一个客字。楚臣伤江风,谢客拾海月。

      “我叫陈漫漫。”

      我主动和他打招呼,是作为社区在为自己“招兵买马”,当时并未想到眼前这个不起眼的男孩,会和自己有那么深的纠缠。

      毕淑敏在散文《今生的五百次回眸》中写过,“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之间的机缘太深。

      千万人海里,我把你挑出来,你刚好热情回应了我。

      也许是前世相欠太多,今生我们要遇见彼此,还前世的债,债还完了,我们就各自归入人海里。

      我热情地邀请你加入社区帮派,还给它取了个俗气的名字,叫艺术之家。加入这个小团体的孩子们,都认为自己未来能成为艺术家,我作为帮主,坚信我能成为一个作家,以后坐在家里敲两下键盘,就有出版商争先恐后地来堵我。

      若说我为什么能称霸这个社区,制霸十几个孩子。凭靠的无非就是那过于早熟的心智。我那时11岁,却很懂得“操纵人心”,我告诉那些没有爸爸,或者只有后妈的孩子们,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们就是一个家,有什么困难来找你漫漫姐,漫漫姐会认真倾听,也会用心地安慰你们的。

      然后他们便顶着一个没发育完全的小脑瓜子,有的还留着大鼻涕,心甘情愿“臣服”于我的管辖,也有大孩子们嗤之以鼻,我那个时候很羡慕初高中的大孩子们,她们在最好的年纪,个子比我高,总有那么多高深的想法。

      我作为“一帮之主”也并非永远有耐心,去倾听谁家难念的经。只是为了稳固自己的“领导”地位,耐着性子去听,站在对方的角度表示共情,然后讲道理,规规矩矩,遵守着儒家纲常的道理,直到很久之后,我才发现自己那么小的时候竟然就会共情了,很多大人都不会,他们只会用拳脚解决,对待孩子无非就一个耳光,一句“说话!”“不许哭!”“懂没懂”罢了。

      父母,在孩子的世界里是神,弱小的幼崽依靠自己的父母存活,就算他们做错了,孩子也只会怀疑自己做的不够好,不会怀疑是父母的傲慢让他们做错了事情。

      也是直到很久之后,我才发现,我当初年幼时讲的很多大道理,都太大了,大到在现实世界里根本找不大落脚点,残酷的现实世界没有入侵我幼年,我那时狂野的很,上天的心都有,但那些充斥着大脑的大道理却入侵了我的精神世界。

      我坚决拒绝早恋,尊师重道,尊老爱幼,我是扶老奶奶过马路的标准模范生,是以德报怨的楷模,别人推我一下我会问他你手疼不疼。

      我们坐在水泥灌注的台阶上,一整个夏天靠在一起,肩膀靠肩膀,一起读书,更多的是一起写诗,写短篇小说,短小到一篇只有八百字一共只有上中下三篇。我们是彼此唯一的读者。

      我的小说总是没有大纲,随风飘扬,我认为笔下的故事会生出翅膀,自己飞行,我只是一个将它写出来的载体,我让故事里的人物带我走到任何地方。

      我写了萤火虫在经过科研研究后被残酷狠毒的手段改造成了路灯,科学家美其名曰,“环保”。可是萤火虫的翅膀被带着口罩,拿着冰冷的剪刀钳子的工作人员生生割下来,留下来蓝色的血液,故事里的主人公是那个科学家的儿子,他年仅14,开着一辆大卡车,横冲直撞,穿越森林,沙漠,和狐狸兔子成为朋友,最终成功抵达实验室解决剩余萤火虫,却说服了萤火虫在夜里自愿飞到灯泡里照明。

      谢客嘲笑我毫无逻辑,怎么人就跟动物说起话来了,萤火虫还自愿去做苦工。我气急败坏,让他写一篇更好的,逻辑通顺的。

      他果真给了我他的手稿,他的字很蠢,丑丑的,歪歪扭扭,全然不像一个六年级的孩子的该写出的水平。我看了他的小说,被诅咒的村庄遇见一个蛇仙,救了全村人性命,又去逍遥江湖。故事精彩得让我一口气读完了全文。我从那时候开始,转而成为他的崇拜者,我喜欢他的才华。

      谢客是一个温柔的小男孩,或者说,是一个软弱的小男孩,碰巧他遇见了我,一个很强势的小姑娘,我们俩在一起读书写作,他听我号令,但他彬彬有礼,界限感过于强,让我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我一向习惯了遇见问题和对方大吵一架,看证明自己的厉害,但他只会站在旁边,好像一个呆傻的表情包,说,“好吧,既然这样,那就依你来。”。

      我反而手足无措起来,一拳打进一团棉花里,也熄灭火焰,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快,我就被他改变了,从他身上,我窥见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可以不用暴力,只是温和地说一句“既然这样,那就依你来。”,就能解决问题的世界。我不改变主意,只是不再与人争执。

      我很喜欢这种操纵的感觉,我觉得我操纵了他,他依着我来。

      其实可能是他操纵了我,他无形之中灭掉了我燃烧的烈焰,然后带我走进一个温和的世界,我们两个相处得很融洽,彼此尊重,界限感极强,——我们都是早熟的小孩子。

      有一天,家里没有人,我弄坏妈妈珍藏了许久的玉,匆忙之下我问了一圈帮派里的孩子们,“该怎么办。”,他们都刚好不在,或者不想理我,这种无聊的问题,只有谢客,只有谢客很有耐心地和我说,“你就说是我去你家玩,一起看书,不小心打碎了。”。

      他帮我承担了自己闯的祸。从那个时刻起,这个人不再是一个软弱的小男孩了,他开始成为我生命里最特殊的那个人了。

      也许朦胧的情感,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不久之后,社区里来了一个比我们两个都大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她有一个很文雅的笔名,叫松声薄暮,在我们的艺术之家里大放异彩,孩子们都喜欢她,但她不屑于和我们这群小屁孩玩,倒是很喜欢和谢客玩。

      我小时候擅长磕cp,当即磕起了两个人的cp,这两人年纪差的不是很多,只是松声薄暮比谢客稍微高一点,他们站在夏天里,站在微风蝉鸣里,我却发现自己不能像往常一样磕cp了,我想做那个女主角,我不希望站在谢客旁边的人是别的人。

      心里泛起酸酸的感觉。但我仍没有做什么,只是渐渐减少了和谢客相处的时间。那时候的我只是一个不懂爱情的小孩,不懂心里酸意叫吃醋,只是觉得既然有比我更适合站在他身边的人,那我也不想去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陈漫漫的日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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