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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二章 番外之莫歆言(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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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番外之莫歆言(三)谁言别后终无悔?
是在到了香港之后,我才渐渐发现,习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开始无法控制地想念那个人清俊的面容,挺拔的身子,还有那独属于我的,宠溺的眉眼。半夜迷迷糊糊地醒来,下意识地想寻找那个人温暖的怀抱,却在一次又一次冰冷的事实里,忍不住就模糊了双眼,易夕,你现在又在哪里?
在这期间,晓和她的前女友因为生意的往来见了一次面,她们的见面很平静,彼此也都有了新的生活,晓也颇为大度地说:“不是爱人了还是朋友嘛。”那晚的月色很美,像极了那个人在香港对我告白的那一天,于是我的心就忍不住地想起易夕那个混蛋,彼时,她眉眼温和地对我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墨色的眼眸里,没有平时的淡漠,一波一波荡漾开的,皆是深深的爱意,将我的心牢牢得锁住,于是,心甘情愿地沉沦下去,不管是缘是劫。脑子里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她爱上了另一个人,我们再相遇,我又应该何以自处?我是不是也可以像晓一样好风度地说一句:“不是爱人,还是朋友。”还是会不管不顾的落荒而逃,只因为,她依然是我心里的那个人?想想,其实应该是后者的,因为只要想想,她温润的墨色眼眸情意绵绵地看着另一个人,她的心里,原本属于我的位置被他人占据,心,就止不住地疼,几乎疼到骨子里去了。
淡淡的月光,心里一片凄凉。
上海和香港无一例外都成了令我伤春悲秋的场所,晓建议我出国散散心,我思考良久。还是婉拒了她的好意,我知道,这一切其实与地点无关,是我的生活失去了重心。
我开始把自己埋在无休无止的工作里,因为心里一旦闲了下来,那个人的身影就会浮现在我心里,易夕,你果然是一个混蛋,连走都走得那么不彻底。心中忍不住泛起一股恨意,明明说好的,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你怎么就这么轻易地食言了。
这样的想念持续了近一个月,有增无减。直到我在香港一场大型的慈善会上偶遇了她的母亲,那个面容美丽,气质高雅的女士有着和易夕一样狭长的眼睛,我就忍不住又想起那个人的墨色瞳孔。她对待商业伙伴眼眸清冷礼貌;而面对动辄上亿的案子,眼睛里却有着一种天塌下来也不在乎的镇定;她极少对我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看着我的时候,墨色的眼睛柔软得可以揉出水,让我就那么轻易地动了心。
“你就是莫歆言?”易夕的母亲语调温和,和易夕一贯的淡漠完全不同。
“我是。”
“她很喜欢你啊。我还是第一次她这么在乎一个人。”她在对面笑得云淡风轻
“。。。。。。”只因为这一句话,让我的心忍不住就狂跳了起来,像是溺水的人终于呼吸到了空气,易夕,原来,我是这么想念你啊。那天,我从她母亲的口中,看见了那个人的另一个剪影,她在音乐方面的天赋实在令她母亲无语,但是她却颇有画画的天分,她学过1年的素描,然后改学了油画,而理由和如今的她的性格简直差了十个时区:我觉得油画比较好看,可以涂颜色。我简直可以想象,那时,只有8岁的她是用一种多么任性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定和现在的那块冰山判若两人。
因为那次会面,我在心底相信,她一定会回来找我,至少,她还欠我一个解释,不是吗?可是这一等,又是两个星期,把宽容等成了怒意,把信任等成了怀疑,把爱意等成了怨恨。不久,我从EAC财务总监Tom口中得知了她在普华永道的卑劣事迹,几乎是下意识地,我选择了相信Tom。爱,就是这样,盲目得失去了理智,不再像平常一样考虑到,这个捏造的故事明明证据不足,漏洞百出,仅仅,是出于对那个人的怨怼,而已。
当她真正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已经是我离开上海一个多月之后的事情了,她穿着一贯的雪白色衬衫,静静地站在我面前,高贵的眉眼,清冷的气质,仿佛时光倒流,回到了我们初遇的那一瞬间。只是,我们谁也回不到从前了,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这个念头一旦在我的思维中成型,心,就止不住地疼了起来。
与生俱来的骄傲和连日来积累的怨怼,终于在压抑许久之后爆发了出来,我几乎用尽了全力,不管心中的悸动,对她冷言冷语,暗嘲讥讽,丝毫不顾这些锋利的言辞明明是一把把双刃剑,伤人伤己。我们就这样不受控制地吵了起来,像两只刺猬,彼此都被刺得伤痕累累。却谁也不服输。直到她因为愤怒而开始口不择言,虽然心里知道不是她的本意,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我弟弟的火上浇油。但是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受到如此巨大的侮辱,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打了一巴掌,只是刚刚打完,我就后悔了,她和我同样是那么骄傲的人啊!
是看到她一贯淡漠的眼眸里流露出受伤的表情,我的心就狠狠地疼了起来,好像柔软得心间被撒了一把碎玻璃,满目疮痍。最后,她让乔冉解释我们之间的误会,徒留给了我一个落寞的背影,看着她渐行渐远,关上门,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办公室里,我终于忍不住抽噎了起来,“好不容易把她盼来了,怎么就这样把她赶走了?”
之后的几天,我觉得自己简直不像自己了,我害怕她这一走就不会再出现我的世界里;可是,我又觉得她依然是爱我的,不然何须要乔冉和我解释那么多?我下意识地躲着她,害怕面对的真相我无法承受。
其实,那天晚上,她看着我走进别墅,在外面凝望着我家的窗户很久才离开,我是知道的。不是我的眼睛尖,只怪她带的手表,那块我送给她的限量版劳力士,表盘的指针带着荧光,这才暴露了她的位置。一路上,我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灼灼的目光一直都落在我的身上,虽然我表面上一脸平静,心中却如何都无法视而不见,易夕,我中的你的毒,从看见你的第一眼开始。看着她缓缓离去的背影,我几乎忍不住想拦住她,问她:“易夕,你到底还爱不爱我?”
那晚的月色很美,我摘下她送我的玉佩,仔细端详,突然想起她的母亲和我说说:“我把这块玉佩交给小夕的时候,她说,这块玉佩,她只会送给住在她心里的那个人。”
易夕,我无法停止,对你的爱意和想念,你呢?是不是,和我一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