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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物 天命靡常, ...
“我的故乡吗?梧州。”
“我娘刚怀上我的时候是在春天。阳春三月,父亲和她绕着河边走,看见春光洒在水面上,那条河像一条碎玉缀成的带子,听说有许多文人墨客都会坐在河堤的亭子里写诗题字。”
“天借琳琅镇上流——”
“下一句是,春风作意送行舟。”
林琅侧卧在榻上,病入膏肓,神色疲惫,但这也拦不住她喋喋不休的嘴:“哎呀,忘了,忘了,已经过去那么久了,我全都忘光了,反正八九不离十,那年的诗魁就是这么写的。”
手一直被她紧紧握着,沈济棠哪怕想抽身离去也根本动弹不得,被迫听她讲故事。
沈济棠了然:“所以你叫‘林琅’。”
林琅点头:“那你呢?”
“我?”
“以前听你讲过的,你说从小到大都是师娘把你养大的,那你的名字也是她取的?”
林琅心想,这恐怕是弥留人世的最后一个夜晚了。过去沈济棠收留自己的那段日子,哪怕二人朝夕相处,也未曾说过太多关于过去的琐事,今夜无法安眠,如果可以,全当补上那些没能讲完的话吧。
“我不知道。”
沈济棠摇摇头,答得干脆。
不过,她还是认真回想了一下脑中那些模糊的往事:“刚有记忆的时候我就已经待在她身边了,至于名字的事,我没问过。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况且她也不愿让院里的门生过问自己的来历,也不怎么提过山下。”
林琅听着沈济棠的话,忽然忍不住眯眼笑了起来。
沈济棠:“你笑什么?”
林琅面如纸色,但是唇边笑意盎然,调笑说道:“我还以为你才不会愿意跟我讲这些话呢,是不是因为看我就要死了,可怜我,想哄哄我?”
沈济棠只是低头盯着床栏边的布幔,一时无话可说。
林琅拉起她的手,轻轻握住:“所以我想,其实你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不近人情吧。你也是人,所有的人剖开之后都是一团血肉,只是你从未审视过这样的自己,你可能是在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待得太久了,还没学会与别人相处?”
沈济棠眨了眨眼睛。
“是吗。”
沈济棠依旧摇头:“我不觉得。”
话虽如此,两手相握,十根冰凉的长指纠缠在一起,还是渐渐沾染上了温度。
林琅没有放弃,像是一定要为她找出来一个借口似的:“无论如何,昨夜你拼了命地带我从京城跑出来,是因为想活下去,是吧?”
“也许吧。”
沈济棠说:“我只是想到自己从未做错任何事,所以自然不能不明不白地葬送在那个地方。”
林琅点头,终于恍然大悟。
她语气坚定地说:“那就堂堂正正地活下去,阿棠。”
沈济棠若无其事地看了林琅一眼,可惜,只能有负所望了,如今的她就差人头悬赏令被朝廷贴在大街小巷,人被逮住,脑袋被砍下来,再挂在城墙上示众,如果不想等死,半点儿“堂堂正正”都做不到。
不过,哪怕如此,她还是十分理所当然地说:“当然。”
说得像是朝廷欠她的。
林琅笑笑,真是意料之内的回答呀。
五脏六腑都疼得厉害,剧烈难忍的痛感让她的意识逐渐变得模糊了,冷汗顺着颊边滑下,落在榻上,密密麻麻地洇湿了褥子。
“其实,现在能有你在这里陪我,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她一边说,一边用颤抖的手拔下自己头上的玉簪,不容置疑地塞进沈济棠手中:“我原以为自己会一个人孤零零地离开,哪怕不是今天,也一定会有那么一天,死在车水马龙的街头,也可能是在荒无人烟的草垛,虽然你不在乎,但是,如果可以,我还真想再跟你一起走走后面的路,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呢。”
“但是我病得太重了。”
林琅苦笑:“我也真的太累了,心里好像没有活命的力气。”
用山下的话来讲,这种东西应该是被称之为遗物的。烛火之下,那支青色的簪子玉色剔透,簪尾雕着一座精巧的小琼楼,沈济棠怔怔地望着它,胸口突然泛起一阵莫名的心绪。无比陌生的感觉,像是在炉子上煎熬了很久的苦汤药,浅尝一口,那种又酸又涩的味道马上就能将舌头全包裹住,然后像现在一样在脾胃里荡开。
沈济棠奇怪地问:“为什么给我?”
林琅:“你曾经救过我的命,我却从没还过你什么,现在好了,浑身上下就这么一件值钱的东西。我可不想死到临头还要欠你一份人情账。”
沈济棠:“……”
“阿棠。”
林琅继续笑道:“我还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沈济棠了瞥她一眼,半信半疑。
林琅小声跟她说了几句话,听完,沈济棠忍不住一愣:“你看到了什么?”
“可惜,什么也没有看到。”
林琅摇头,又故作轻松地说道:“那夜不巧阴雨绵绵,没有月亮,而且没过多久府邸就被烧了,我从家里逃出来,后来又与阿骁走散,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了。所以,如何?留着它吧,说不定有朝一日你还能替我去看看那样我没能见过的东西,记得写在纸上烧给我啊。”
而后,她的神色忽然变得认真起来,像是察觉到马上要来临的无边长夜。
“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一次,沈济棠没有再做出任何回答。
天命靡常,世事难料。
她无需在他人面前为自己的生死做出承诺,也无法决定自己的命数。沈济棠轻轻地用帕子帮林琅拭着头上的冷汗,一声声虚弱的低语一直在耳边环绕:“阿棠,其实这个地方,说好也不好,说不好也好。”
“……”
“我好想让你再多去看看,看看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山和海,这个地方,还有好多的——”
能听到的声音渐渐弱了。
床上那张苍白的面容竟然也变得模糊起来,沈济棠伸手去碰,然而血肉一触即碎,只捉到一团虚无。
她动作一僵。
环顾四周,自己已经再一次置身于那个夜雨瓢泼的山道上了,脚下躺着几具玄衣尸骸,鸦鸟纹时隐时现。
“沈济棠,你难道真的听不见那些被你残害之人的哭声?”
远方不知从何处又传来乌衣卫一派胡言的质问,语气肃杀,自编自演,问得滑稽。沈济棠没有说话,她可没有在梦里陪鬼演戏的兴趣,只是闭上眼睛,任凭天地之间的冷雨打在身上,等到再次睁开双眼,现世击碎了眼前的一切。
……
晨光透进薄薄的窗纸。
街上车马往来,嘈杂的人声不绝于耳,屋内桌椅寂静,粗陶茶具全都静置在桌子上,一切尚在将醒未醒之间。
她假借林琅的姓氏,来到梧州旅居已经一个月有余,然而关于自己逃离京城那夜的往事仍然如同一捧看不见的黑烟,偶尔化鬼化梦,缭绕缠身。扶灵香一案未平,朝廷又折损了几个追来送死的乌衣卫,真不知道京城现在会是怎样的光景。
多想无益。
沈济棠坐起来,下榻,穿衣,梳洗,等到一切收拾妥当,便迎着太阳初升的天光骑马去往城中了。
与此同时,庆云酒楼阁楼一间狭小的卧房里,某个店小二刚睁开眼,睡眼惺忪。忽然听见窗外传来飞鸟振翅的声响,陆骁眸色一暗,只着寝衣,径直过去将窗锁打开了,果然,一只遍身乌羽的渡鸦飞落掌上。他将渡鸦拎进屋子里,熟练解下缠在鸟腿上的信纸,展开放在烛火上。
在火烤之下,不一会儿,空白的信纸上就渐渐浮出了字迹。
“京城南巷缴获毒香三十斤,香气浓烈为上等品,又名焕春,专供于烟花之地,朱门绣户。余烬残香谓之扶灵,经黑市暗坊私渠流向平民,货源或是走自漕渠,严查细究。”
落款和字迹都是霍亦。
除此之外,此人还讲了许多鸡毛蒜皮的小事——
说的就是刘明昌。刘成瑾下葬后,兵部侍郎刘明昌大闹乌衣署,最后亲眼见着皇上给宝贝儿子追封了“武勇”二字之后才肯消停,商量几位友臣联名上书,定要将那沈妖师处以火刑,焚身祭天,安抚民情。
人都还没捞进天牢里,就想着怎么送下去陪他那缺脑筋的好大儿了?
陆骁被逗乐了,嗤笑一声,结果刚一眨眼就看见那只乌漆嘛黑的鸟在榻上蹦得正欢,让人眼花缭乱,他顺手把鸟提起来,往笼子里一扔,又善良地在碗里撒了一把小黄米。
小鸟发现自己如今竟然被关了起来,从来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连忙扯着嗓子嚎叫几声,呕哑嘲哳难为听。
“叫?”
陆骁站在笼前,修长的手指往铁丝上重重一弹,“嘘”了一声,出言威胁:“想用刷锅水洗澡了?再叫就把你扔给楼下后厨,让你跟土豆和蘑菇当兄弟。”
渡鸦垂头丧气。
威胁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鸟是吗,你很可恶。
陆骁心里也有抱怨,霍亦不在,现在连养鸟这种小事都得亲力亲为了。
不过,并非坏事。
朝廷水深火热,纷争不定,乌衣署里面除了刘成瑾那种别有心思的少爷,都是一群亡命之徒罢了,带着这些人做事时时刻刻都像是踩在刀尖上。这段日子,他以追捕毒香案罪首沈济棠的名义一路南下来到梧州,虽说过得悠闲,但是也让人怠惰了不少。
忽然,一阵马蹄声从长街上传来,又渐渐消失在不远处的镇口,打算了陆骁的思绪。
踏地之音比镇上的马都要清亮,他早已听惯了,不必多想就知道是沈济棠的那匹青骢。昨日在孙府偷偷听见她跟孙家少爷说要进城,看来并非说谎推辞,只是那个女人心思缜密,昨日酒楼,自己一时兴起出言试探,说不定她现在已经心有猜疑了?
以备不虞,今日也还是跟过去为好。
毕竟,若是让她趁此机会逃之夭夭,别说留在梧州干点儿私活了,皇上那边的差事,恐怕只能用他和霍亦的脑袋顶上。
……
桐花镇富庶,但是地界相对偏僻。
去往城中最近的路是一条商道,因为孙员外每年都会带镇上的工匠按期修整,经年累月之下,这条路不仅没变得坎坷,反而愈发平坦宽阔起来。南下的商客们纷纷行路至此,路边的一间茶肆也因此生意兴隆。
老板正在给来店里歇脚的客人们备茶。
梧州的早晨有雾,尤其冬天,如同一片白茫茫的江潮将四下山林笼罩。
老板把陶壶里的茶沫子倒进门口的旧水桶里,忽闻身后一阵跫跫琅琅的马蹄声,那声音蹄疾步稳,跑得轻快,不像是载着货品过路的行商。循声看去,果然远远望见一道白衣身影踏马而行,身姿轻逸,一扯缰绳,勒马停在茶肆门前。
直到马上的人翻身跳下来,他才看清楚她的模样——
原来是个覆面的女子,身着霜白交领长衫和骑袴,披风落肩。
“啊呀。”
老板:“姑娘是一个人过来的?”
沈济棠点点头,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马槽,见槽头里挤满了驮运货品的马匹:“今日店里来了这么多商客吗?”
“那是当然。”
老板乐呵呵地说道:“年初四迎灶神,等到今夜梧州城的商会还要接五路财神,凡是正经八百做生意的,哪个不是早早赶去城里布置货品。”
“哦。”
“姑娘你呢,也是要进城吗?”
老板见沈济棠的马背上没有货品,好奇问道:“瞧你的样子不像是生意人,怎么也赶着今日过去?”
沈济棠对此并无隐瞒:“我是住在桐花镇的大夫,进城采买药材。”
听见这话,老板恍然大悟,看向面前女子腰间的青囊,终于想到刚才鼻息之间淡淡的药草香是从何处而来的了。
沈济棠将马拴好:“碧螺春。”
老板应下,手脚麻利地跑去沏茶。
走进茶肆,沈济棠不假思索,径直走到了屋里的西北角,在背对门口的位置落座,解下披风搭在条凳上。
隔壁一桌坐着三个行商,看起来已经赶了很久的路,其中一位身着前襟交叉大袄的男人看上去最为年长,约莫四十多岁,头戴栽绒狐皮暖额,眉毛上还挂了点儿已经融化的冰绡,身边坐着约莫同龄的一男一女,也许是一家人。沈济棠用余光瞥向那位商人,见他端起茶碗,然而卡在碗边的食指关节青紫肿胀,还撕出了一倒瘆人的血口。
“寒疮。”
沈济棠轻声开口。
商人愣了一下,面色疑惑地看了一眼沈济棠,又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伤口,反应过来,无奈笑道:“是啊,前段日子冻到的,我们几人从兖州过来,那边可冷得很,来之前还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呢。”
沈济棠问:“为何不上药?”
“这一点儿伤算什么,不碍事。”
商人摆摆手,笑起来,无所谓地笑道:“反正已经回到梧州城了,这儿可要比兖州暖和多了!等过了正月,天气回暖,伤口想必自己慢慢就长好了。”
沈济棠摇头:“并非如此。”
“嗯?”
“疮口已经发黑化脓了,如果一直拖下去的话只会淤血堆积,血肉溃烂。”沈济棠语气一变:“若是再晚一些,你这根手指怕是保不住的。”
商人愣住:“你当真?”
他不是兖州人,以前在南方过惯了暖冬,从未长过什么冻疮,没有经验,况且这么多年一直在外经商,摸爬滚打,谁还没点儿小痛小病呢,对于这种小伤自然不太在乎,还以为只是风冷天干导致的皮肤皲裂。
“这位姑娘是从附近镇子过来的大夫,多听她的话总是好的!”
热心肠的老板走过来送茶,刚好听到二人的谈话,忍不住插嘴道。
“啊。”
听到这话,商人终于对自己的寒疮忧心起来,连忙向沈济棠问道:“大夫,那我手上的寒疮可还有治愈的办法?实不相瞒,我们是做绣品生意的,倘若真的如你所说,今后少了一根指头,实在是不方便。”
“办法当然有。”
沈济棠拿起茶盏,不慌不忙地说:“顺着这条商道继续往前走,西南处有一座山林,梧州气候温凉,我应该可以在那里找到雷公藤,以你伤口如今溃烂的程度来看,那可真是一剂良药。”
得知自己的手指还有救,商人惊喜起来:“敢问姑娘诊金几何?若能医好,你尽管说便是。”
然而沈济棠摇头:“我不要诊金。”
天光放亮,清晨的商道十分寂静,路上的一切声响都尤为入耳,只有这间茶肆声音喧嚣,在灶上陶壶的蜂鸣之中,她仔细分辨出在远方的雾色里响起了一阵逐渐朝这里逼近的马蹄声。
商人听到这个回答,不禁面色犹疑起来。
“一面之缘,举手之劳罢了。”
只见沈济棠轻晃茶盏,她在白纱之下笑得风轻云淡,眼中却闪过一丝不为人知的狡黠,语气从容:“所以,我也只想你来帮我一个小小的忙,如何?”
算是某种真正意义上的正文开始?
本章节诗词引用/化用如下:
“天借琳琅镇上流,春风作意送行舟”化用自许及之的《送吴待制安抚襄阳·其一》,原句为“西风作意送行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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