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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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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晚晴的姥爷是个教书匠,在那个年代家境还算不错,姥爷为人乐善好施经常把吃不饱饭的学生叫到家里来。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姥爷退休,桃李满天下。
恰逢姥爷七十大寿,一家老小齐聚一堂。
姥爷聊起自己的一个学生,满眼得意之色:“这些学生里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席卓云,脑子聪明谦虚好学,先前在政府单位干过几年,后来放弃铁饭碗下海经商,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不比你们几个差。”
几个儿女纷纷点头附和,只有莫晚晴的母亲向书妤脸色不好,她嫁的一般,老公做生意不见起色,家里虽然没到揭不开锅的程度,但是远远比不上如日中天的兄弟姐妹。
聊到教育问题,向书妤的哥哥向书衡忍不住嘚瑟起来:“爸说得对,教育得从娃娃抓起,这不为了这小子上初中,我们正打算换一套学区房——对了,晴晴学习怎么样啊?”
彼时莫晚晴十岁,刚上小学三年级,寒假考试考了个倒数第三名。
闻言,向书妤的表情僵在脸上。
莫晚晴这孩子从小看着就不机灵,几个表兄弟妹都聚在院子里堆雪人,就她喜欢抱着那只大黑狗自言自语。
这只黑狗是莫晚晴在路上捡的,那会儿向书妤生了弟弟,死活不肯让她弄回家,于是就放在姥爷家寄养,一养就两三年。
向书衡还在继续他的教育的话题:“我是觉得实验比中心初中好,上了实验就等于上了市一中。晚晴成绩这么好,姐,初中你可一定得让她去实验啊。”
向书妤羞得满脸通红,冲着莫晚晴大喊大叫:“晴晴,你怎么还在和狗玩呢,脏不脏啊,咬你一口还得去打狂犬疫苗!”
话题终于被扯到无辜的大黑狗身上,向书妤说:“爸年纪也大了,马上要搬到城里养老,养条这么老大的狗在家里也不安全,我看送走算了。”
“送哪儿去?谁家要养?”几个兄弟姐妹七嘴八舌地议论。
“那么多流浪狗不照样活的好好的,实在不行来年春天再送走,冻不死的。”
大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黑狗的去留,莫晚晴抱着黑狗哇的一声哭出来:“不许你们把大毛送走,不许你们把大毛送走……”
莫晚晴哭的越来越大声,姥爷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并非是他不疼爱外孙女,而是这种日子哭得跟号丧似的,实在不吉利。
“席卓云他们一家马上就要来了,这像什么样子。”
姥爷发了话,向书妤马上捂住莫晚晴的嘴,连拖带拽将她拖进了堆杂物的客房:“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哭什么哭!妈妈的脸都要被你丢光了。什么时候不哭了什么时候再出来,真是气死我了!”
十一点多,姥爷口中的席卓云带着妻子和儿子姗姗来迟,一家人站在小院门口迎接。人刚从黑色轿车上下来,向书衡一个箭步冲上去握住席卓云的手:“卓云,好久不见啊。”
向书妤和另外两个兄妹也不停地跟席家三口搭话。
“这是小枫吧,几岁了,看着跟我家晴晴一样大。”
席夫人说:“十岁了。”
“哎呦还真是一样大,上三年级了吧,长得真可爱。”
其他的话可能是阿谀奉承,但是席枫长得可爱毫不掺假,十岁的小男孩浓眉大眼,一脸明星相,笑的时候会露出带缺的牙,被人夸得害羞忙躲在妈妈身后。
饭吃到一半,大人们又聊到孩子的事儿,莫晚晴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向书妤只好聊起自己的小儿子莫晚哲,左一个哲哲多么可爱,又一个哲哲多么听话。幸亏儿子还小没有参加过任何考试,要不然真的无话可说。
也不知道这样的笨蛋基因是遗传的谁。
不知道谁巡视一周发现了端倪:“晴晴呢,怎么没见来吃饭?”
“糟了!”向书妤推开椅子往杂物间跑,这时的莫晚晴已经被关在这里一个小时十五分钟。
杂物间没通暖气,莫晚晴冻得瑟瑟发抖,随便找了条落灰的毯子裹在身上,依偎在大黑狗身边,活像一个小乞丐。
跟着向书妤一起跑出来的还有几个看热闹的孩子,见同龄人都一股脑跟出去,席枫也放下碗筷跟在队伍后面。
杂物间的门打开,一束光打在莫晚晴脸上,她的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鼻子嘴巴冻得通红,张嘴还是那句话:“不要把大毛送走,不要把大毛送走。”大黑狗也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向书妤。
向书妤忍不住打了她两下,莫晚晴咧开嘴大哭。
也许是哭声太大,也许是发现儿子不见了,席夫人从饭桌寻到杂物间,看见席枫正站在门口朝里张望:“哎呀,你怎么在这儿呢?”话没说完顺着儿子看的方向往里面一看,恰好看见正在打人的向书妤:“呀,书妤姐这是怎么了?”
向书妤好不尴尬:“刚才这孩子闹脾气,谁知道自己跑到这里来了。”
莫晚晴:“是妈妈把我关进来的!”
“……”
向书妤只好把莫晚晴的嘴捂起来,洗了把脸硬塞到小孩那桌。
看着吃剩下一半的宴席,莫晚晴毫不嫌弃地大快朵颐,因为她真的好饿。
而席枫呢,从小就展现出处女座的典型特征,他有一点点——洁癖。
莫晚晴上桌后席枫便不再动筷,时不时戳几口米饭放到嘴里慢慢咀嚼,筷子一次都没再往饭桌上伸过,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这女孩刚才和狗抱在一起,还躺在地上的画面。
莫晚晴吃的满嘴流油,还傻愣愣地问:“你怎么不吃啊?”
席枫支吾:“我、我在吃啊……”目光落在她流油的双手上时,却不由自主带上嫌弃之色。
那时的莫晚晴还小,注意力全放在男孩那双黑水晶般的大眼睛上,她忍不住凑近去看他,他的眼睛又大又圆,睫毛也好长,连拿筷子的姿势都那么好看。
莫晚晴笑嘻嘻地夹给席枫一块红烧肉:“你长得真好看。”
席枫礼貌道谢。
然而那块肉就这样放在他的碗里,直到寿宴结束。
十七岁之前的莫晚晴关于席枫的最后一幕记忆是,他在众人瞩目下跟着父母上了一辆黑色的轿车,然后黑色轿车踏着冬雪扬长而去。
所有人挥手送行,真是好不风光。
回到自己家里,向书妤忍不住吐槽起来:“他大舅就知道瞎嘚瑟,买什么学区房,倒是买啊。席卓云他老婆吃一口饭能嚼两分钟,想当年席卓云家里穷的连口咸菜都吃不起,还不是靠我们家给他一口饭吃……”
莫晚晴问爸爸,妈妈为什么那么生气。莫又川说,那是因为吃饭的时候向书妤讨好般给席夫人夹了一筷子菜,席夫人一口都没吃。
莫晚晴恍然想起自己给席枫夹的那块红烧肉。
原来是这个意思。
小小的莫晚晴自尊心碎了一地。
她那时对席枫并没有别样的感情,只不过觉得自己很愚蠢。自此之后大大咧咧的莫晚晴转了性子,开始逼着自己学淑女。
后来她对席枫的印象逐渐淡化,慢慢地只剩下两个词汇:漂亮和矜贵。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又川摸索了几年终于在行业里站稳脚跟,再加上政策扶持,生意渐渐有了起色。
除了物质条件的变化,对于莫晚晴而言,她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向书妤给她报的辅导班和兴趣课呈指数式暴增。从小到大向书妤教训她的话一成不变,仿佛成绩不好,不懂才艺就是家族之耻。
可是她真的好笨,学不会弹琴,成绩也总是在中游徘徊。
上初中的时候莫晚晴认识了一个女生,叫姜予薇。姜予微上课不认真听讲,喜欢在老师讲课的时候扣指甲,下课跟同学讨论王者荣耀,可是她每次都是断层第一。
人和人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不过她竟然和姜予薇成为了朋友。
中考那次,不知道是考神眷顾,祖坟冒烟;还是各种辅导班加在一起产生质变,莫晚晴破天荒地考进了当地最好的高中,市一中。
莫晚晴和姜予微幸运地分在同一个班里,可是姜予微是第三名,她排在倒数。
莫晚晴的目光在教室门口那张入学成绩单上逡巡,竟然看到了一个阔别已久的名字——席枫。
没错就是席枫。
九月的热气充斥在高一五班的教室中,莫晚晴的脑海中却清晰地浮现出五六年前的那个冬天,粉琢玉砌的小少爷钻进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里,还有那块他嫌弃的红烧肉。
莫晚晴回头往座位了找了一圈,正打算再找一圈的时候与席枫四目相对,他的变化不算太大,仍旧跟小时候一样漂亮,更准确地说是帅气。
少年眉眼如画,五官轮廓轮廓更加清晰锋利,不过眉眼间竟隐着淡淡的愁绪,这应该是他跟小时候最大的不同。
看来小少爷也遭不住九年义务教育的摧残。
此时,座位席上的席枫看了莫晚晴一眼迅速收回目光。
从他淡然的表情来看,莫晚晴断定他一定没有认出自己,都说女大十八变,看来是真的。
莫晚晴肆无忌惮地地盯着席枫看,看着他抿起嘴唇,迅速整理起面前那堆刚发的教材,紧接着抽出一叠资料——埋头写了起来。
“靠,这么卷!”
姜予微问:“谁啊?”
“快上课了,回头跟你细说。”莫晚晴实在不愿意把这件事草草讲完,所以要找一个完整的时间好好倾诉一番。
一直憋到吃中饭,挤在去食堂的人流中,莫晚晴拉过姜予微,迫不及待讲起来:“我竟然在班里发现了我小时候认识的一个人,暂且称他少爷吧。少爷跟小时候一样好看,完全没变,刚才看见他我都惊呆了!”
姜予微眼睛一转:“那我知道是谁了。”
莫晚晴惊讶:“怎么知道的?”
“从你的审美判断的,况且咱们班长得还行的也就那么几个。”
莫晚晴的审美一直很稳定,从喜欢的明星来看,一直都是浓眉大眼,少年感十足的那一挂。
“别说出来,我怕人听见,”莫晚晴捂住姜予微的嘴,“毕竟是背后议论。”
姜予微扒开她的手:“好的,您请继续议论别人。”
“我记得少爷小时候家里嘎嘎有钱,好多年前就开轿车,在我姥爷的寿宴上,我还给少爷夹过一块红烧肉,少爷理都没理我,我后来想了想可能是嫌我脏,人家可真是矜贵死了呢……”
莫晚晴说完自己逗乐了自己,笑的没心没肺。
她此时可以毫无负担地说出她和席枫的往事,缘于她以为他只是她生命中一个毫无轻重的过客。
莫晚晴太过于沉浸在跟姜予微的聊天中,全然没有发觉席枫正站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