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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日记 ...

  •   吃过午饭后,塞安拒绝了莉莉想下午继续陪着她的请求,并建议她和佩妮一起看那本校史。这样,或许能缓和一下姐妹俩之间的关系。

      莉莉收下了她的建议,她一个人回到了家,继续寻找父母留下来的痕迹。目前的她对他们的身份和自己的状况可以说是几乎一无所知,得知道更多的信息,她才能更好地规划未来。

      略过上午已经探索过的一楼和音乐室,她推开了二楼走廊的第二扇门,门口是一间书房。樱桃木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同样材质的书桌上放着一个厚厚的本子。

      翻开封面,她看见了略微发黄的扉页上用黑色的墨水写着的“哈里斯·温莎”。但在后面那个单词的上面,还有一道红色的墨水,以及一个同样是红色的、用比黑色字迹更加成熟的字迹写出的另一个单词——“菲尼克斯”。

      看来,菲尼克斯这个特别的姓氏是后面改的。她这么想着,翻到了下一页:

      1951年8月31日

      父亲给了我一个新的日记本。他说,我们家的每个人在去上公学的同时都会获得一个新的本子来学会记录生活,这是家里的传统,就算我上的不是伊顿公学,而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一样。

      明明离教授上门通知我的那天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但我还是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超能力(这个单词被凌乱地划掉了)魔法!而且,我居然可以使用它!

      教授还说,霍格沃茨城堡里到处都有魔法。我也已经在《霍格沃茨,一段校史》里看到了好多,比如礼堂天花板看起来和露天的一样,城堡里有会动的盔甲和楼梯,还有幽灵、画像、禁林里的各种神奇生物……

      我真的好想亲眼看到它们,肯定还有很多是没有记在书上的。我还要试试我的宝贝收音机能不能用,虽然书上说电和雷达都会失效,但万一呢?我已经等不及明天的开学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和霍格沃茨特快我也好想体验啊!

      今晚我一定要早早上床,写完这句就去!

      1951年9月1日

      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果然很神奇!霍格沃茨城堡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更神奇、也更漂亮,就是收音机在城堡里居然真的一点都用不了。

      此外,我也拿到了这个学年的课表,上面的课程和阿尔伯特在公学学的那些一点都不一样,他是不是不能再仗着仅仅大了十九个月的年龄对我的作业指指点点了?说不定,等我学会了,还能在他的面前露一手呢!就像他轻松地解答出我的数学课后思考题一样。

      明天早上的第一节课是变形术,也是我最好奇的课程之一。虽然阿尔伯特说我对每门课都一样好奇。(这句被划掉了)

      大家都说邓布利多是变形术的天才,他教的一定很棒!他还是我们学院的院长呢!

      说到学院,我今天还在车上交了一个叫做“伊丽莎白·莱斯特兰奇”的新朋友,她也是和我一级的新生。她对我——或者说是麻瓜——的生活很感兴趣,我不仅介绍了很多,还带着她一起收听了BBC的午间广播。可惜的是,我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她却被分去了斯莱特林,我们没能被分到同一个学院。不过,我相信这不会影响我们的友谊,阿尔伯特不也有其他学校的朋友吗!

      “温莎”这个姓氏果然很不一般。塞安想。母亲的全名居然是伊丽莎白·莱斯特兰奇——虽然只写了他们交了朋友,但在她的记忆里,父亲对母亲的称呼就是“利兹”,而这是伊丽莎白的昵称。

      父亲很显然是麻瓜出身的。也就是说,他们家是个麻种和纯血、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超绝混搭家庭啊!

      差别这样大的两个人,后面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带着这样的好奇,她继续往下阅读:

      1955年12月24日

      今天,亚瑟(从前面的日记看,应该是父亲在小学交到的朋友之一)神神秘秘地带来了一张唱片,还说我一定会喜欢的。

      他说的没错。实际上,我只听了一个开头,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尤其是A面的Rock Island Line!亚瑟也最喜欢这一首,他说,这是一种叫做噪音爵士的新音乐风格,他们班上有不少同学都喜欢。要我说,不可能有人不喜欢它!

      我决定了,这就去买一张同款唱片,明天把它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伊丽莎白,她也一定会喜欢的!

      1956年1月7日

      在返校的火车上,伊丽莎白果然向我表达了自己有多么喜欢这张唱片。但她只能背着家里人偷偷欣赏,就像她之前告诉过我的那样,她家里的其他人都无法接受这种来自于麻瓜的东西。

      好吧,经过这几年的学习生活,我大概也知道所谓的高贵的纯血家族的作风了。

      在他们看来,我这类祖上没有出过巫师的麻瓜种都是肮脏的“泥巴种”,意思是会玷污他们高贵的血统,更别提像我家人这样没有魔法的麻瓜了。他们却不知道,他们的这种看法和一部分他们讨厌的麻瓜毫无差别,比如阿尔伯特的几个同班同学。

      伊丽莎白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产生对麻瓜的兴趣的呢?还能在入学的当天就和麻瓜出身的我交上朋友,甚至维持了这么长时间的友谊。

      我果然还是好想知道更多关于她的事情啊!

      1956年2月13日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我(有明显的笔尖顿了很久的痕迹)打算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向她表白。这是我第一次向某个人表白,哪怕我之前也收到过其他人的表白,不算是完全没有经验,但果然,我还是紧张得睡不着。

      室友们给我支了很多招。我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参考他们的建议,在傍晚的黑湖边陪她看一场日落,在太阳落山之后再表白。

      表白时要说的话我也已经写好稿子、背得滚瓜烂熟了。可是,她会接受我的表白吗?万一她拒绝了怎么办?不不不,我可是勇敢的格兰芬多,可不能临阵脱逃!睡觉!我要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去见她!

      1956年2月14日(字迹比上一篇的潦草了不少)

      虽然最后还是没睡着,不得不去医疗翼要了活力滋补剂。但是、但是,这种小事一点都不重要!

      因为伊丽莎白、不,我现在应该改口叫她利兹了,接受了我的表白!她现在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我们在一起了!!!(整段话都使用了大写字母)

      上帝啊,还有什么事情是比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更幸福的吗?

      身为格兰芬多的父亲先表白,真是毫不意外呢。

      跟随日记主人的视角,塞安回顾了学生时代的父母是如何成为朋友、又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最后在一起的故事。不得不说,虽然学院和出身都不同,但这两人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们有着相似的爱好、性格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互补的地方,还都很擅长学习,会互相调侃对方应该在拉文克劳……

      接下来两年的日记也都充满了恋爱的甜蜜,直到发生了一件在她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事情:

      1958年5月29日

      利兹告诉我,她被家族除名了。

      虽然在我看来,这种腐朽封建的家族没有待下去的必要,但被动的离开毕竟和主动选择的离开不一样。我想,如果能主动抛弃掉那个姓氏的话,她可能就不会这么伤心了。

      我知道结婚可以让她把姓氏改成和我一样的温莎,但我觉得这不是最好的选择。既然要作为抛弃过去的象征,一个完全由她自己选择的、崭新的而不是来自于其他任何人的姓氏才是最完美的,我也对温莎这个姓氏没什么执念。实际上,我觉得和她一起改成她选择的那个姓氏也不错。

      1958年6月8日

      我打算在明天的毕业典礼上向利兹求婚,室友们都对此表示了强烈的支持,我也久违地迎来了失眠,都和两年前一模一样。

      幸好,经过上次教训的我早有准备,写完这句就去喝生死水。

      1958年6月9日(字迹比上一篇的潦草了一些)

      她答应了!!

      我现在正一边摸着订婚戒指一边写字,一定要好好地、完完整整地把这一天记录下来。

      在惯例的集体合照后,同学们都开始了自由合照。我也以合照的借口邀请她去了黑湖边,然后在曾经表白的地方向她求了婚。她一开始没说话,只是不停地流着眼泪,我差点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等会再写。刚刚汤姆说我笑得像个巨怪,我决定先去找他算账。

      果然,母亲最后还是被莱斯特兰奇家族除名了。就算父亲是一名巫师,这种家族也接受不了麻瓜种作为成员的恋爱甚至结婚对象,而母亲对麻瓜的喜爱更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还有“菲尼克斯”这个姓氏……她的判断没错,确实是后面改的。再往后的内容也进一步印证了她的判断:

      1962年6月29日

      从大学毕业后,我就脱离了家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存在。这也意味着,家里人不会对我改姓的决定造成什么实质上的反对,虽然他们并没有表示出反对的意思。

      在几年前我提出改姓的时候,利兹就表示,她不能再支持这个摇滚的想法了。新的姓氏就是她选的,她很喜欢凤凰所象征的新生。我也很喜欢。

      因此,我们就在进行结婚登记的同时改了姓氏。反正这个登记本来就会改掉一方的姓氏,那为什么不能两方都改呢?

      1962年8月31日

      终于,明天,1962年9月1日,我和利兹认识的十一周年纪念日,也会变成结婚纪念日了。

      十一年前的我肯定想不到自己能和她走到这一步。从56年的告白那天算起,我们也已经在一起足足六年半了。这六年半的时间过得好快,仿佛只是一眨眼,我们就从十五岁到了二十二岁,从霍格沃茨到了牛津大学,从朋友到了夫妻。

      就算我们已经登记了,已经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了,但婚礼还是有着特殊的意义。明天,我们会在亲朋好友们的见证下宣誓、接吻,然后永远地属于彼此。

      明天快点到来吧,我等不及了。

      她还以为父亲和家里人关系不太好呢,都改掉自己的姓氏了,她的记忆中也几乎没有出现过温莎家的人。但现在看来,意外地还不错——或者说相当不错,毕竟不是每个家庭都能不反对成员改姓的。

      到这里为止,父亲和母亲认识了整整十一年,她也从后来者的角度认识了这十一年里的他们。而再往后,这本日记的常客就要再加一个了:

      1963年12月25日

      今天早上,利兹送给了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好的圣诞节礼物——她怀孕了!!

      梅林啊,我居然要和她有一个孩子了!这可真是个了不得的惊喜!只有上帝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功夫才抑制住了把她抱起来的想法(笔迹顿了一下)好吧,她或许也知道,从她在告诉我之前就先要求我别太激动来看。

      她已经开始为我们的宝贝着想了,我也不能落后。做完这顿午饭,我就去采购所有可能用得上的书籍,哦对,别忘了还要咨询我的母亲。为了她、也为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一定要做到最好!

      ……

      1964年8月28日

      明明孕期的各种检查都显示一切正常,明明治疗师和医生都说我们的女儿非常健康,为什么她会患有先天性的白化病?

      他们都说目前没有能够彻底治好她的方案,甚至,就算仅仅是想要她活着,也得终身用药才行。

      但是,我不愿意放弃她。现有的科学和魔法做不到,不代表永远都做不到。我和利兹在霍格沃茨和牛津里的成绩都是最优秀的,我们也都愿意为了她投身于研究。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我们能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的。

      ……

      1964年11月5日

      我们终于研制出了理论上可行的魔药。但具体的效果如何,还是要靠实验结果才能确定下来。

      小塞安已经可以对我们的动作做出一些回应了。她的病情是最严重的那一种,不仅仅是外貌上和常人有所差异,就连视力和皮肤屏障这种关键的功能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不幸中的万幸是,圣芒戈的医生在检查后说,她体内的魔力保护了她,也防止了最坏的情况出现。

      既然她都这么努力了,作为父母的我们就更不能认输!明天就开始动物实验,如果没问题的话,下一步就是人|体|实验了。我知道,在现有的条件下,和她血缘关系最近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材料。

      好伟大、真是好伟大的父母亲情……

      不知不觉间,塞安的眼泪就已经浸湿了她的脸庞。从圣诞节那篇开始,这本日记的字里行间都充满了这种她上辈子从未体验过的感情,她从来没有这么直观地感受到过父母对孩子的爱。

      这样好的两个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像是上帝给他们开了个玩笑似的荒诞死因呢?

      她把日记本暂时放到一边,在心里痛骂了十分钟的可恶的命运,又花了十分钟擦掉眼泪,平复好心情,这才拿过日记本继续翻阅。

      不过,接下来的内容,比起日记,反而更像是研究报告,上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反馈和对应的魔药的改进。

      等到完成了在各种白化动物上的实验,两人又在自己的身上进行了尝试,排除了所有可能的不良反应才最后给小塞安服下魔药。

      一切顺利。

      药效简直是立竿见影,只过了一个疗程,她身上的问题就都有了明显的好转,紫外线也不会再给她带来难以恢复的伤害了。但毕竟曾经病得很严重,日记中写道,以后她还会留有发育迟缓和身体素质弱的问题。

      可即使是这样,相比起她刚出生时的状况,已经好了太多了。更何况,小塞安还拥有相当充沛的魔力,可以保护她的身体,这也足够让她平安健康地活下去了。

      这也是在她彻底好转之后,他们敢放心把孩子交给家养小精灵照顾,自己跑去公海享受爱好的原因。日记里是这么写的:

      “虽然女儿很重要,但放下了这么久的摇滚也很重要。我和利兹都一致认为,现在,可以好好享受一下摇滚了。我们约了几个相识的朋友,准备一起去公海开一个超棒的摇滚派对。等塞安长大了,她说不定还能继承我们留下的这艘菲尼克斯号,在上面和她的朋友们举办派对呢。”

      但命运多舛,这次暂离居然也是永别。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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