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修文的时候从头看了一遍前面写的东西,一方面是现在过了刚看完破晓的那个劲儿了,理智一些了,另一方面是从不同视角反思了一下自己。可能破晓的剧情也不能完全“归功”于指纹吧,一个电视剧的产出也不太可能是一个编剧全权决定的(尤其是现在国产编剧地位低下),或许指纹只是一个商人,可能他对角色没太多所谓的情感,可能对他来说这样的结局和剧情走向是最容易获得流量的——出于他自己的目的,或者资方要求,总之呈现了破晓这样一个绝大多数观众都不买账的效果。
如果我也是一个纯粹的观众,我当然会继续表达自己的不满,但是我想站在同人作者的角度过分抨击原作者可能并不道德,而同样站在一个创作者的角度,我也没有理由过度指责另一位创作者利用自己的作品赚钱,这确实是人家的自由,所以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在网络上谈论白夜系列的原作者,不过前面骂过的内容我也不准备删,就留在那当作对我当时状态的一个记录吧。
以上言论仅出于我个人道德观念,且仅用于自我约束,并不是呼吁看到这段话的人和我做一样的事,也并非限制大家在我作品下的任何评论,大家随意。以及这并不代表我认同白夜破晓这个作品的价值观,也不代表我认同创作者在其中的表达,我对这个作品的态度维持原判。
伍志民在原剧中并不存在,是我编的。
许一个愿,希望今年能完结这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