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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萧云笙五岁时做过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置身雪山,不远处有只通体纯白的小狼。与寻常狼有很大不同,小白狼毛发蓬松,像只棉花团子,可爱至极。

      凭借多年与小动物打交道的经验,不用上手摸,仅靠眼睛观察,就知白狼的手感极好。萧云笙平日里最爱这些毛茸茸的东西,仙品小狼当然不能放过。

      小白狼看起来脾气很好,人畜无害的样子。但毕竟是狼,要谨慎对待,不能冒然上前又搂又亲。萧云笙慢慢挪动脚步,轻手轻脚向小白狼靠近。走到离小白狼五步远时,被一堵无形的墙拦住,再无法前进一步。

      难道是传说中的结界。

      结界隔绝两个世界,无论萧云笙如何叫喊,那边小狼都没法听到看到。

      从那以后,小白狼时常入梦。结界始终没有消失,无法近身,只能在一旁干看着。萧云笙调整好心态,摸不到小白狼,饱饱眼福也好。

      梦里有白狼相伴,醒来与四哥相依,真是神仙日子,越过越有盼头。小狼陪着萧云笙长大。几年时间,从小白狼变成大白狼,毛发更加蓬松。成了萧云笙的梦中情狼,只能仰望而不能触及的白月光。

      不想有一日,四哥和小白狼都离她而去。自从四哥入宫后,小白狼再也没有入梦。

      与四哥分别三月后,白狼再度入梦。萧云笙欣喜若狂,激动到躺地上打滚。

      “你还好吗?”清灵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天籁之音,似乎净化心灵。

      谁在说话?四处张望,只有一人一狼四目相对。

      白狼晃着蓬松的大尾巴。“不用找了,是我在说话。”

      萧云笙惊诧不已。半天才说出句完整的话。“你……你居然会说话。不对,你能看到我!结界消失了?”

      结界消失,再无阻隔,可以抱白狼了。面前是个会讲人话的神秘生灵,不能过于粗鲁。得先打好关系,得到白狼的许可,才能有亲近的动作。

      “你叫什么?”

      “玄宿。”

      是个好名字。不知为何,萧云笙总觉玄宿二字极为耳熟。不管了,摸到白狼最重要。“玄宿,我可以摸摸你吗?”

      白狼道:“当然可以。”

      萧云笙大喜过望,奋力向白狼奔去。即将抱到梦中情狼时。白狼竟然凭空消失,萧云笙冲的太猛,没法保持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瞬间从梦中清醒。萧云笙捶胸顿足沮丧不已。矜持什么,非要问东问西,浪费时间,现在梦醒了,白狼也没了,千载难逢的机会生生错过。

      萧云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一旁的侍女急到跳脚。“大人可算醒了。林大将军已在书房等候多时。”

      兄长来了,萧云笙顾不得沮丧,下榻穿衣,简梳洗打扮。一路小跑赶去书房。

      “大哥,都怪我贪睡,让你久等了。”

      “没事,怪我来早了,扰人清梦。今日是临时起意,所以没有让人提前告知。襄王殿下缺个伴读。太女思来想去,你是最合适的伴读人选。才学品性都是上佳,又与襄王有青梅竹马的情分。阿鸾,你可愿当襄王伴读?”

      “我竟能拒绝吗?纵然是一品国公,在皇家面前也只能俯首听令。皇家若选中谁,只用知会一声,若敢有不愿,即是抗旨。”

      “当然可以拒绝。伴读日日相见,总要你情我愿才好。若你不愿,殿下定不会勉强。”

      皇子伴读原是个美差。毕竟当上皇子伴读,有机会常出入宫廷,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对未来仕途大有好处。

      可襄王处境尴尬,他的伴读自然也不会好过。若有一日姐弟反目,伴读多半会被牵连。毕竟伴读常伴襄王左右,谁知道有没有暗中出谋划策,相互勾结。得罪了太女,下场可想而知。陈国公府说不定都会毁于一旦。若想保全自身,不去当伴读是最好的选择。

      可远离了是非,同样远离了四哥。

      分别三月,度日如年。萧云笙眼中尽是哀伤。“宫里规矩多,皇子不可随意出宫。隔着宫门,不知何日才能再见。若当了伴读,就能日日相伴,否则只能忍受思念之苦。”

      林宣城不忍萧云笙难受。“襄王殿下冷落你,是为你好,想让你卷入是非之中。绝非成了皇子,一朝富贵,忘了旧友。”

      人一生几十载,三个月不算长。可二人却从未分别过这么长时间。前路的恐惧抵不过这一刻的思念。

      “我愿意。”吐出这三个字,萧云笙忽觉极为轻松,浑身轻快。落子无悔,

      ……

      萧清和得了准确答复,找弟弟谈心。“你与阿鸾相识多年,常在一处,从未分别过三月之久。幼时几日不见阿鸾,就会闷闷不乐,茶饭不思。现如今真是长大了,能压抑住自己的感情。三月未见,还能如常生活,只是偶尔情绪低落。真是大有长进。”

      听了这话,萧清昱更加烦躁。他的处境尴尬,怕有一日牵连到阿鸾,只能尽力撇清关系。“姐姐误会了,我并未思念陈国公。既已离开裴家,自是要将过去全部割舍。”

      “你二人相生相伴,早已亲如一人。纵使忧愁未来,也不该如此自苦。”萧清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沉默应对。

      弟弟不为所动,萧清越只能换个方法劝说。“母后与萧大将军感情甚好,情同姐妹,连阿鸾这个小名都是母后起的。”

      萧清昱竖起耳朵听,结果没了下文。“姐姐怎么不说了。”

      “见你不说话,还以为你爱听。既然不爱听,我也不扰你清净。”

      “爱听的,爱听的,求姐姐多讲些小时候的事吧。”

      回忆往事,萧清和笑道:“你周岁抓周时出了件朝野震惊的大事。你是父皇登基后的第一个孩子,宫中万分重视。足足挑了上百种物件,又从中挑出寓意格外好的物件放在最边上,方便你抓取。在我看来,抓周这仪式毫无意义。刚满一岁的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不过就是随意抓住个东西。宾客就得绞尽脑汁,编出个好意头,真是无趣。”

      “宴会那日,宫里格外热闹。京中五品以上官员入宫庆贺。哪知你在众目睽睽下围着台子绕了三四圈,愣是一个物件都没拿。众臣颇为尴尬,但凡大皇子拿个东西,凭他们那双巧嘴,都能说出一箩筐好话。”

      萧清昱道:“这不能怪我,定是东西准备的不对,没一件我喜欢的。喜欢物件的视若珍宝,整日捧在手心里。不感兴趣的物件看一眼都嫌浪费时间。”

      “我本想走到你身边提醒你,让你选本书,好歹把抓周的流程走完。没想到事情出现转机。”

      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萧清昱竖起耳朵听。

      “你走向陈国公萧浣。萧大人以为你看中腰间的玉佩。忙俯下身,方便你抓取玉佩。结果你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拉起阿鸾的手。阿鸾见你过来,高兴坏了,丝毫不顾及群臣惊诧的目光,将你搂进怀里。”

      重提十年前旧事,当事人萧清昱窘迫不已。“那时年纪小,不懂事。我如今已经长大,不会再做这等惊世骇俗之事了。出了这么大变故,群臣反应如何?估计震惊到连话都说不出来。”

      萧清越笑道:“你还是低估了群臣的本事。最初的震惊过后,立刻发现这是个拍马屁的好机会。连夜想的吉祥话终于派上用场。”

      “有脑子活络的臣子忙上前奏报,说这是大喜事。大皇子定是看出陈小国公有辅国之才,才会选中小国公。大皇子刚满周岁,不喜红尘俗物,面对各色物件不为所动,只一心为国选贤任能,实乃国之大幸。”

      好家伙,太能瞎掰了。不得不说,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说出这番漂亮话,也是有大本事的人。人都爱听好话,帝后也不例外,听了这话顿时心情舒畅,刚才的窘迫荡然无存。

      萧清和感叹:“那人也算歪打正着蒙对了。萧云笙是百年难遇的奇才,若稍加雕磨,必能成一代名臣,名垂青史。官可不是那么好当,谁都得曲着性子。那孩子性情散漫,最讨厌受约束。不知能否适应官场。”

      “伴读之事,可有心仪人选?”

      “我不需伴读。在裴家时,也是一个读书学习。”

      话都说到这份上,步步引导,仍是油盐不进。萧清和彻底失去耐性,决定下一句猛药,省的浪费唇舌。

      “阿鸾才华横溢,又与你感情甚好,孤认为是最好的伴读人选。这事已定,没有更改的余地。”

      此事已成定局,萧清昱只能委屈道:“殿下怎可强人所难。”

      他心中委屈,连姐姐都不想叫。

      “阿鸾已然同意。至于你,心里有一百个乐意,不过是在嘴硬罢了。两人对这个安排都很满意,怎能说我是强人所难。阿鸾冰雪聪明,你顾虑的事情,她有怎会想不到。堵上未来,只为与你相伴。你难道真要看她失望吗?”

      萧清昱道:“我会过好当下,同阿鸾好好读书,不让姐姐费心。”

      萧清越含爱道:“想清楚就好。东宫有匹小马驹,名叫灵雪。它父母都是世间少有的宝马,血统纯正。阿鸾出身将门,骑射俱佳,与宝马正好相配。这个礼物,阿鸾定然喜欢。”

      萧清昱担忧道:“听说宝马都是烈性子,不会轻易认主。因为驯服烈马受伤的人数不胜数。阿鸾年少,万一驾驭不了灵雪,该当如何?”

      “人的性情千差万别,马也是如此。并非所有宝马都是烈性子,灵雪遗传了父母的性格特点,性情温顺,极为亲人。姐姐向你保证,阿鸾不会有任何危险。”

      萧云笙不爱打扮,平日里都是随便挽个发髻,衣裳最爱轻便舒适的款式。故友重逢是天大的喜事,萧云笙破天荒打扮了一次,衣裳和首饰都是精挑细选,又让人化了时下最流行的妆面。

      她本是名动天下的美人,精心打扮后更加明艳动人,美到令山河失色。萧清昱被美貌震撼,呆愣在原地,呼吸都快要凝滞了。

      萧云笙看了眼呆愣的四哥,有些摸不着头脑。难不成久别重逢,激动傻了。怎么好好个人成了木头桩子。伸手在四哥眼前晃了几下。“四哥醒醒。”

      木头桩子动了,萧清昱清醒过来。“阿鸾,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这反应不像久别重逢,更像昨天才见过,闲话家常,没有诉说分别数月的心酸与思念。

      萧云笙对此十分满意,叙旧必然牵动感情。万一过于激动,哭花精心化好的妆面,岂不是白费心思打扮。

      “四哥,是何礼物。”

      “一匹宝马。”

      “不亏是我的好四哥,知道我平时最喜纵马驰聘,得了好马第一个想起我。”

      萧清昱不好意思道:“送礼这事是姐姐提议的,我只是听令行事。我虽住在东宫,一直陪在姐姐身边。根本没时间在东宫闲逛,根本不知道东宫还藏着这等宝贝。”

      事涉储君,不可轻慢。一会得了空,定要亲自前去谢恩。

      骑马需穿简单装束。萧云笙换下华丽繁重的衣裙,一身束袖红衣。没了衣裳的束缚,萧云笙如同笼中猛虎放归山林,浑身轻快。

      萧云笙做好了困难准备。哪知这小马驹毫无脾气,只挣扎了几下,便安心听命,由着萧云笙摆弄。

      没有半分难度,萧云笙顿觉索然无味。

      萧清昱安慰道:“虽少了驯服的乐趣,可也省去不少麻烦。若是遇到个性子烈的马,还得花费花个十天半个月驯服。不像现在,跃马扬鞭,享受当下。”

      “四哥可真了解我。总能第一时间察觉我心中所想,说出宽慰的话。能与四哥相伴一生,是我一生之幸。”

      相伴一生四字容易让人遐想翩翩,萧清昱目光灼灼。“能得阿鸾相伴,亦是一生之幸。”

      四哥一向似水温柔,少有这般炙热的目光。萧云笙被看的不自在,忙岔开话题:“四哥,上来。我带你去骑马兜风。”

      萧清昱沮丧道:“我不会骑马。”

      “四哥不会骑没关系,我会就行。你坐前面,我后面用双臂环着你。握缰绳掌控方向的事全归我,四哥安心享受就好。”

      飞雪遗传了父母的高大身材,还未成年已经与普通马身量相仿。

      萧云笙武功高强,面对高头大马能一跃而上,动作潇洒自如。没学过一天功夫的萧清昱有自知之明,办点没有要效仿萧云笙的意思。命人拿来脚踏,踩着上马。

      一旁的萧云笙猜出他的心思,“四哥,不用麻烦。我抱你上马。”

      萧云笙搂住四哥,飞身上马。等萧清昱反应过来,人已经在马上。

      似乎跟话本里常见桥段不同,话本里都是少年抱少女上马,偏偏二人反着来。萧清昱心里并不别扭,反正二人如今都在马上,谁抱谁都不重要。

      飞雪不愧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奔跑速度惊人。

      萧清昱从前身子弱,日常出行都是坐马车,骑马是破天荒头一遭,新奇体验令他激动不已。二人紧贴在一起,他甚至能听到阿鸾的呼吸声

      虽说自幼一同长大,感情甚笃,但毕竟男女有别。十二岁算不得小孩子,这个距离过于暧昧。萧清昱挺直身子,往前靠了靠,想拉开一点距离。至少不要紧贴着。

      这么大的动作很快被察觉。“四哥,身子不用太紧绷,靠着我就行。我骑马技术很好,你不用担心,绝不可能有任何危险。”

      萧清昱苦笑,他哪是怕危险,他是怕……

      思绪被打断,灵雪的速度又快了许多。冷风在耳边呼啸而过。萧清昱手里没有缰绳,在马上很难保持平衡,只能重回阿鸾怀抱。

      两人同乘一马,搂搂抱抱,实在不成体统。为今之计只能尽快学会骑马,靠人不如靠己,等学会骑马,二人并驾齐驱就好了。想到此处,萧清昱不再纠结,安心享受骑马的乐趣。

      太阳西落,迎着夕阳纵马驰聘,如画般美好。二人心有灵犀,默默在心中许下同一个愿望。

      愿余生如此刻喜乐安宁,长伴一生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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