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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狗屎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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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拿着名牌蹲到了那家伙面前。
啧,这裤子不仅看上去粗糙,穿上去也不舒服。我感觉我的膝盖已经被磨红了,脚踝处也不甚舒适。
看着他一身黑我有点眼馋,这衣服一看就比我身上的舒服多了。
“儿子,把衣服脱了……”他瞬间一个鲤鱼打挺,像一头饿极了的野狼,一把将上衣扯掉扔到一边,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仿佛要把眼前人一口吞入腹中。很好,他血肉模糊的手恢复的不错,现在已经愈合了,甚至还能撕开自己的上衣。
“……跟我换着穿。”
“……”
沉默也并不能掩盖这该死的现实
我无奈的看着地上已经被他撕成两半的上衣。这还能穿吗?感觉穿了胸前会凉飕飕的。
作为一个助人为乐的新时代好青年,我一向自认为是个非常乐于助人的人,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爆衣不管。所以我在将白大褂口袋里所有的东西都搜罗一空之后,非常讲义气地把白大褂盖在了他的身上。
噗……怎么看都像是太平间里的尸体。安详,非常安详,就好像陷入了睡眠一般的死亡。
这样下去可不行,上衣没了还有裤子,裤子总能跟我换着穿了吧?我得好好想想办法来敲醒这颗沉睡的心灵,至少让我不用再穿着身上这条裤子。
我大义凛然地掀开盖在他身上的白大褂,却看到他如同婴儿恬适的笑容,仿佛找到了最舒适的安抚方式。他的眼睛紧闭,睫毛微微颤动,手指颤抖着。
沉默,极致的沉默。
尴尬,尴尬使我不想出声。
这着实有些挑战我了,但我还是艰难地试图接受。好吧,就当作这衣服是他的安抚奶嘴吧,反正接下来都是他穿……我就这样催眠着自己。
……接受个鬼啊!?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为什么一个正常男人会在同性的衣服下面酣睡!?我把白大褂扔开,气急败坏地给了他一脚。
“缺爱是吗?那就让你感受下充沛的父爱!”
也许指虎就是为此而存在的吧——在遇到变态的时候,给他们狠狠的一击。
很好,指虎上的凸起完全能够将那脆弱的腹部揍出瘀伤和血肿。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闭上双眼,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今天已经失态太多次了。于是在这家伙被我揍了一拳后,我成功得到了他身上更舒适的长裤。
手中的长裤面料顺滑,摸起来比我身上的那条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我只能感慨:父爱如山,我只能穿粗布裤子,这死孩子还能穿这么好的布料,啧啧啧。
既然都是男性,我也没什么要避讳的。于是我直接解开皮带换了起来。
……
不对劲,这非常不对劲。
很好,该有的都有,但不该有的怎么也在啊?
我飞快把脱到一半的裤子穿了上去,然后给我自己一个耳光。嗯,打之前先把指虎拿下来,我怕自己的脸被打伤。
“啪!”声音很清脆,好听吗?好听就是好耳光。火辣辣的痛感也从脸颊蔓延开来。
痛的,很痛。
我又给了旁边被我扒掉裤子的那家伙一耳光。用了十分力气,这下证明了,我的手现在也很疼。
我痛苦地四十五度斜角仰望天空。太可怕了,为什么要让我这个当了二十年男性的人遭遇这种不测,实在是比石油滋生霉菌还要可怕。
还有那个该死的破太阳,你为什么还不落下去?我颤颤巍巍把名牌挂在脖子上,仔细查看性别一栏。不得不说,照片上的我简直酷毙了,整个就是一性冷淡。看上去就很会养狗的样子。
好,性别那里写着“男”。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我要重申一遍,昏迷前的我不仅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个十恶不赦罄竹难书五毒俱全的变态大反派。
就算是昏迷前的我,我也要辱骂一番。这简直有违人伦,我真想掐着自己的脖子破口大骂:“好好的身体被你搞成什么样子了?喜欢去花市看看就好了,为什么要在自己身上做实验?”
我要冷静,冷静,呼……冲动是魔鬼。
我真想把昏迷前的自己大卸八块,但是木已成舟,我现在也没什么办法能够解决。
好吧,该死的乐观主义因子起了作用,我只能接受这份大惊喜。
肩膀上似乎搭了一只手,我不耐烦的拍开:“忙着呢,自己玩去吧。”等等,这触感很奇怪,像是什么粘腻的沥青,又像是黑泥。
………
我略带点悲催得想着:无所谓了,毁灭吧,还有什么比昏迷醒来变个性更恐怖的事情吗?
于是我抓住这个暂且称之为触手的东西打了个中国结。嗨,你别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手艺一点没变差,除了颜色不太对其他简直完美。
我一抬头,就看到对面这家伙的脸。他正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给他的触手打结。儿子挺乖,既然这样……
“来,把你的这玩意给我弄长点,连在一起,懂不懂?”我诱哄道。
呜呼!可以翻花绳了!
看着他依旧懵懂的表情,我一脸罪恶地开始教他翻花绳。
“会不会?第一个手指绕过去,然后小拇指出来……”
“大拇指!大拇指放开啊!你勾着绳子干什么!?”
“………我或许不该指望你能听懂我说的话。”
我收回我前面的话,我并没有一脸罪恶,都是他的错,都是他看上去很快就能教会的样子。
翻花绳也玩不下去了,我干脆把触手打了个结让他自己去一边解开了。
好吧好吧,轻松愉快的游戏时间结束了。
接下来我该思考主线任务是什么了。
目前已知我是个是个喜欢古典音乐的男大……喜欢古典音乐的不详性别大学生,兼职杀手,身上的初始服装像是研究院的制服,专业可能是医学与生物领域。身体强健,拳脚功夫很不错,肌肉记忆也惊人的熟练,因此口袋里会有指虎;脚上是军靴,
看来在军队里待过一段时间,可能有军衔;裤子像是随便买的,估计现在是在绝赞逃亡中……
不错,不错的开局,简直像是游戏里抽到了ssr一样的好运气。
身边这个不知名智障好大儿估计知道点什么,可能精神不太正常,或者间歇性神志清醒。
真希望他能回到我刚睁开眼睛时的状态,至少能够正常交流,而不是现在这个痴傻的状态。
我伸了个懒腰。“儿子,解开了吗?”
希望我没有分析错,毕竟我这种既没有智力又没有武力的家伙可是很容易被打爆的,实在是太可怜了呜呜呜,我都要为自己的处境痛苦一下了呢……
哦,裤兜里有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看看吧。
一个皮夹。
里面是几张大面额的纸钞,透明夹层里夹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我和一个金色眼睛的小屁孩,那小屁孩看上去臭屁的要死,一副恨不得把人踩在脚下的模样。而我就有意思了,竟然还在笑。
我拿出名牌。很奇怪,这两件东西上我的样子没有丝毫区别,名牌上的我看上去不苟言笑,可照片上的我却笑意盈盈。
不,这不可能是两个人,但不管怎么想都不对。一个人的模样怎么可能一直不变呢?
那张照片明显年代久远,已经泛黄,上面留下了被粗粝的指纹千百次摩挲过的刮痕,可名牌上的照片却不像是很久之前照的,反而很新。
脑子又要痛了,动脑果然不应该过度啊……
既然这样,我扯起正专注解开触手的他,第一次认真地注视着他的眼睛:“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他愣了一下,金黄色的眼睛仿佛漾起了甜腻的蜜糖。
“父亲,我的名字—何塞·阿尔卡蒂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