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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任初恋手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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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会记录与爱人的日记,我为什么不可以呢?近日无事,天气尚好,我便跟从大众的脚步也记录一下我的爱人们——手机。
我的第一任手机,她通体粉色,还没我手掌大,上面有按键,我姑且叫她粉莲。
她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换句话说,她是我初恋般的存在,如她的颜色一样,初恋是令人想起就会冒粉红泡泡的。
从小到大,我便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部手机,开始只是想要有一部手机,后面我发现,我对手机的感觉并非寻常的感情。
(这个就待到后面再慢慢阐述,对了,我现在是用手机码字发的,她是我的新任。)
手机,自她诞生以来,便受到了全球的热烈欢迎,无论大人老人、有钱人穷人统统都离不开手机,可见她有多受欢迎。
我作为一个最普通的人类,同样对手机有着渴望与需求,就连梦里都是我有了手机,然后疯狂玩1弄她。
这种感觉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急切,如吸血鬼渴望鲜血;如身无分文的穷人渴望金钱;如我……想要手机。
放学的路上,我跟从在人群里,睁眼闭眼,抬头低头,大家都在玩手机,我感受到了沮丧,为什么每个人都有手机!
为什么!
偏偏就我没有!
我也想,我也想要手机。
我乘坐公交车回到家里,一进屋,就愤怒的踢掉了鞋子,我赌气般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母亲在厨房里喊了自己好几声起来去盛饭,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后面她嫌弃我动作太墨迹了,自己去干完了所有事儿。
我一口饭没干,闷着不说话,她也不多问,自顾自快吃完了我最爱的卤鸡腿,我赶紧拦阻,那是最后一个了。
“妈,你都不问问我怎么了么?”我问她。
母亲哎哟一声,“我不知道你?想玩手机呗。”
她接着说:“待会儿把碗洗了,地拖了……”
我知道她这是快要答应的节奏,急切问:“还有呢……”
母亲看着我笑:“还有衣服也洗了,我就勉强给你玩个半小时。”
“不行,最少一个小时。”我态度强硬。
最后,经过你你我我的来回,以四十五分钟成交。
我干着许多家务,往常我觉得累的要命,一点都打不起精神,但偏偏这时,我觉得十分有干劲儿,仿佛才喝完了一杯蜂蜜水,太甜了。
当我干完一切准备去拿手机时,母亲还插了句风凉话,干得那么晚。
我没空理她,我现在心心念念都是手机啊,触碰到的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是真真切切开心的,我把她小心拿在手上反复摩挲。
光滑细腻,黑色的屏幕上,我看见了自己的脸,自己的眼睛,所以,我在看你,你也在看我,对么?
时间不多,可不能就这么浪费掉,我狠狠一按。
开机了。
那刻,我就像罗密欧见到了许久未见的朱丽叶,屏幕亮起的那瞬间,我的快乐源泉来了,咕噜咕噜冒着泡。
接下来的时间,是独属于我俩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会令人无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