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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夜 米娜桑,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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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娜桑,我们同居吧】
这世上,有的人一辈子可能都成不了朋友,而有的人呢,在相互遇见的一瞬间,便成为了朋友。
或者说的玄幻点,在他们还未相识,刚从各自妈咪的肚子里蹦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命中注定了(怎么听起来好浪漫)……
所以说,交朋友这种事情,其实是很微妙的,很多情况下要看缘分。
当然,像阿沙加,菈菈,与黑蔷薇这三个人之间的友情(?),可以说是最令我弄不明白的东西,因为这三人,无论是交朋友的观念,动机,还是对此的想法,都天差地别!
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她们三个人,从前都没有交过朋友。
阿沙加有没有过朋友这种事情,我们先不予以讨论,毕竟人家是女主角(?),而身为一个合格女主角,总要有点压箱底的剧情,也就是说总要有点内涵(??),因此,一开始就玩剧透实在不是明智的行为……你明白的。
唯一可以透露的一点那就是,阿沙加这个貌似无害的平凡女孩。她对朋友的概念,与对周围普通人的概念相差不大……
朋友,是拿来利用的。
而菈菈,这个可怜单纯(??)的美丽少女,由于生长环境跟一般人相差甚远,因此导致她很难交到什么朋友,而且,更由于生活的压迫(??)以及家人师长们错误的教育结果,以至于菈菈对于朋友的概念,仅仅停留在初级实用主义阶段。
即,朋友,是拿来吃饭买单的……
至于我们的冷漠女孩,强悍的双剑士黑蔷薇同学,她更是从来没有过朋友之类的东西,可能从她记事的时候,便早已习惯了一人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并将其视为理所当然。直到她不久前,第一次来到这个正常的人类世界时,她才听说有“朋友”这种事情。
由于从来没有经历过,因此黑蔷薇对“朋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还是抱有好奇心的,毕竟她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女。如果有机会,她不介意亲身去尝试一下。
就这样,在神的指引,或者说是命运的安排下,三个性格迥异,年少聪慧的女孩子,各自在各自的心里,抱着诸如“朋友是拿来利用的”,“朋友是拿来吃饭买单的”,以及“朋友是什么,试试看就知道了……”的此类诡异心态,在魔法历2012年的自由都市中的“猪排与你”旅店里,就这么相遇,相识,相知了……
天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
……
既然三个人已经是好朋友了(??),因此阿沙加提议,以后三个人要同吃同睡,同进同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还是我的东西……
对于阿沙加这无耻至极的第二句话,菈菈听了嘴角抽搐,险些保持不了完美的淑女笑容。而黑蔷薇,则直接选择了过滤性无视。
“我们三个必须换一个住的地方,距离考试还有几天时间,需要准备一下,我知道学院附近还有一家很不错的旅店,也很安静,而且……”
被菈菈和黑蔷薇鄙视过的阿沙加,其脸皮厚得出人意料,她继续正色道:“今天闹了这么一出看点十足的武斗激情戏,已经不适合继续住下去了……菈菈,以后你的伙食费生活费大家会一起想办法,所以如果没有必要的话,别四处乱放电,会很麻烦的。”
对此提议,羞愧感激菈菈连连点头,就差没举双手双脚,而黑蔷薇对于住在哪里并没有什么要求,只要能睡觉,有饭吃就可以了。
于是结账,收拾行李,一切都很顺利。
现场激情斗中的两位男主演之一,金发少年剑士凯•里恩哈特,在还没结束战斗的时候,就被一群看上去很不好惹的人临时叫走了,似乎是有什么急事,连招呼都来不及打。
因此唯一的麻烦,来自于菈菈小姐的另一位颇有背景,同时又颇有实力的追求者。
“……菈菈小姐,您这是要去哪里?”
黑袍少年林斯特•法法罗斯经过刚才的激斗,原本那件遮着大半面孔的黑色红纹斗篷掀了起来,露出一张苍白无血色,精致完美,年少,同时充满贵气的脸庞。
发色漆黑,紫红色的眼眸如同野兽般锐利,这使得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一个身体素质不好的魔法师。
林斯特•法法罗斯说完,停顿了一下,用眼角扫过站在旁边的阿沙加和黑蔷薇,有些不悦:
“菈菈小姐,您是身份高贵之人,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结交的。”
“……法法罗斯先生,请不要这样说,阿沙加和蔷薇是我的朋友。”
菈菈一只手提着皮箱,面露难色,现在,她对这个看似正人君子,实际却滥交的下流胚子(??)极是鄙视,不过为了维持淑女风范,脸上正在努力酝酿纯真微笑。
“朋友?”
林斯特皱眉,语气却是丝毫不掩饰的怀疑。
同时,他也敏锐的发觉,菈菈对自己称呼的改变,由“林斯特先生”变为“法法罗斯先生”……尽管两者都是先生,但亲疏意味十分明显,而这,绝对不是林斯特希望看到的事情。
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年轻人,任何人都不会否认,他日后必定会拥有的辉煌成就……只要他能够活到那时候。
在蓝之星的伦泽斯大陆,像他这一辈的少年人中,能达到他这种程度的水平,实力,学识,以及见识的天之骄子,绝对不到50人。
他的父母为他骄傲,就连他那拥有极高地位和实力,身为七大魔导师之一,同时又是魔法师协会副会长的爷爷,菲利普斯•法法罗斯,都为自己能有这样一个既有天分,又肯努力忍受枯燥,钻研魔法知识的优秀孙辈,而感到自豪。
林斯特很少出门,从小到大,可以说完全是在爷爷的法师塔里度过,每天忙于学习,读书,一分钟恨不得掰成两分钟来花……
不要说什么漂亮的女孩子了,就连同龄的玩伴都没有。
对于感情,追女生之类的东西,林斯特唯一可以获取信息的渠道,就是法师塔顶层的图书厅,那仅有的几本,不知道是谁塞进去的……文艺性质的,而且有虐恋情深倾向的女性小说。
因此,出发点就错误的他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果以后遇到了喜欢的女性,抢来便是。
而这,恰恰造就了林斯特•法法罗斯,日后在感情生活中的……无限悲壮。
……
……
也正是如此,他第一次独自出远门,按照爷爷的建议,前来报考自由都市的苍空魔武学院。不过很可惜,一路上见到的同年龄女孩都无法入他的眼。
直到今天早上,他见到了平生所见,最美丽,最耀眼的女孩子。
在最初的惊艳过后,他第一个念头,便是把她抢到手!就像一个孩子见到了心仪已久的玩具熊,便要紧紧抓住,死也不放一般,
林斯特•法法罗斯尽管从未出门,也缺乏必备的与人交往的能力,更不知道正确的恋爱方式,但这并不妨碍他拥有极为有效率的行动方式,他打算把菈菈抢到手,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喂我说,这是犯罪……)
按照书上所说的,菈菈事后一定会对他死心塌地(……你确定?)……
然后,带她一起去上学……(这究竟是无耻还是纯情还是年幼无知……)
不过,他今生第一次的抢女人行动,在还没开始的时候,便遭到了阻碍—— 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黄毛小子。
什么东西最珍贵?
不是最美丽的东西,也不是最值钱的东西,更不是最稀少的东西。
争抢的人越多,就表明这件东西,最最珍贵!
林斯特•法法罗斯,他从第一眼看到凯•里恩哈特的时候,就很不喜欢他。不单单因为对方干扰自己的抢人计划,更是因为凯长得很英俊,而对于相貌英俊的同性,林斯特一向是看不惯的。
这种近乎于真理的排斥感觉,非常类似于猫天生就不喜欢狗一样。
所以,打架是无可避免的了。
好在激斗中途,来了一帮人,将那个讨厌的黄毛狮子带走,林斯特暗暗呼出一口气,庆幸抢女人的对手少了一个。不过,当他再一次转身,要执行自己原定的抢人计划时,他突然发觉美丽的菈菈小姐身边,多了两个女孩。
于是,他第一次正眼打量了菈菈身边站着的两位少女,这次正式的观察才使得他多少有点感到吃惊,要知道,美丽高贵善良纯净的菈菈天生就是超级发光体,无论她走到哪里,她身边跟随着的人,都会自动降级为……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
若身上没点一些独到之处,一个普通人与菈菈并肩而行的后果,那就会变得更加普通,更加不起眼,最后,退化到空气一般的存在!
那个灰粉色头发,身材平板,面容普通的平凡女孩也就罢了,因为她全身上下,除了一双纯粹的,几乎不像她自己所有的墨玉眼之外,几乎没有半点可取之处。
就算发育的再怎么迟缓,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也应该具有最起码的身体曲线……而眼前的这位,横看,竖看,怎么看都是块劈柴木!
林斯特甚是在心里有些讥讽嘲弄的想,这女人的三围指数,大概是传说中的神奇的60,60,60……
不过,眼前的另一位与菈菈年纪相仿的,黑色长发,双剑,面容冷漠的少女,却并不一样。
她很美。
与菈菈那阳光般,春风样,语态温婉,举手投足间具有难以直视的高贵气质不同,这个冷漠的女孩尽管不言不语,周身上下下散发着生人勿近,近者则死的冷冻气场,但任何一个见过她的人,都无法忘记她。
她长得很美,五官精致完美,但绝不是菈菈的那种美得惊心动魄,只要是男性生物见之,便必定一击必杀的惊人杀伤力,也不是阿沙加那种廉价的如同大甩卖一般的,极不值钱的大众型清秀小草。
黑蔷薇这个女孩,正如她的名字一般,是一朵静默绽放于黑夜之中的荆棘蔷薇,想要摘采它的人,必定要有流血流泪的思想觉悟。
不需要维持笑容,也不需要任何人来肯定她,因为,她本身的存在,便足可以肯定一切。
林斯特•法法罗斯活了16年,第一次看什么东西……
如此的出神(捂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