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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第 145 章 “我是就她 ...
“我是就她的人性而言。人性可悲,再加上生活际遇可悲,那这个人就实足的可悲了。幸而她只有前者,没有后者。她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最没有水平的人,我当时认为她狡诈、阴险、势利、自私,言而无信,毫无道德可言,精力过剩,最会跟你寻死觅活、胡搅蛮缠,总之,她是世界上最不配做人的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最适合她了。不过,我也理解她,她不这样,她怎能管束好她的老公和儿子,他们怎会乖乖地听她的话呢?要所有的女人都能有她那种功夫,这个世界就只有调过个儿来了,哪里会有男人对不起女人的事存在呢?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勤劳节俭,吃苦耐劳,这让人无法挑剔她。作为一个没有文化的家庭主妇,你能要求她有多高的修养、多高的见识呢?她确实也就是这么一个苦里巴叽的人。买菜、做饭、洗衣服,家里一楼一底两百多个平米的卫生全是她一个人干,再富有也不会请保姆,或者钟点工。一个大白天还不够她做家务,晚上大家都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聊天的时候,她还拿着扫帚或者抹布在你面前晃来晃去。大家都睡觉了,她还在拖地。半夜三更,你还听得见她在厕所里洗衣服,洗得哗啦哗啦地响。她不轻易动用洗衣机,她说洗衣机费水费电又洗不干净。因为这个原因,我也不敢动用洗衣机了,就连铺盖被单也是用手洗。她好像有洁癖,看不得地上有头发,每次拖地她都要指桑骂槐地骂她的女亲戚。我一直留长头发,虽然我总在自己的房间里梳头,但说不定就有几根头发掉在衣服上又带到客厅里去了呢?如果地板上的是直发,我心里虚得就像做了好大的错事一样。我差不多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只要一到客厅,我的眼睛就盯着地板看,好像地上有黄金一样。她真的让我很害怕。除此之外,她还很节约,很守女人的本份。她总是最后一个上饭桌,并且只吃剩菜剩饭,很少去碰新鲜的饭菜。搁了好几顿的残汤剩水,她都舍不得倒。我看着很过意不去,也陪着她吃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剩菜,但收效甚微,并没有因此增加她对我的好感。”
“她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你的?”
“从我到她家不久后,我就感觉出来了。”
“其实,你好端端的,又何必去她家受这个气呢?她不喜欢你,跟你过不去,你走人了事,还帮他们什么忙啊?”
“她并不认为我是去帮她家的忙,而是去依靠他们,可能还想打她儿子的主意。她是个很势利的人,她以为我家在鸡鸣市混得不好,所以我的爸爸妈妈连给我安排个工作的能力都没有。她说在前些年还有几个上海纺织大学的本科生到他们厂去应聘,他们可是服装专业的人才,他们都没要。”
“那时凌宇晨还没回来吧?”
“没有,这都是最初的事。”
“既然这样,你干嘛不走呢?老实说,袁校长那时还一直把研究生的名额给你保留着呢。”
他乡闻故人,冷暖知真情。我的话让她深有触动,她的眼睛红了一红,眼泪又水汪汪地蓄起来了。她强忍着哭意,就问:“袁校长还好吧?”
“听说,他已经退居二线了。”
“这我知道。我一直想去看他,都没能够……”说着,两粒泪珠便夺眶而出,她将它们擦去了,又不好意思地朝我笑了笑。
“真是的!我们学校的高材生出来还受这个气,真把我气死了!”
“其实,感情都是相互的。自打我第一眼见到她,我就打心眼儿不喜欢她,但看到她家里有我们家多年来的照片,我就感到他们亲近了。但我毕竟是个外人,又是女的,又年轻……”
“还很漂亮。”我补充。
她瞧了我一眼,又情非得已地点点头,承认道:“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她居然以为……”说到这里,她便打住了,自嘲地笑了笑,又道;“最初几天,她对我还是挺不错的。她喜欢跑到我房间来跟我拉家常,谈她的亲戚老表之间勾心斗角、婆婆妈妈的事。厂里的管理层都是她那方的亲戚。她丈夫那方的亲戚都混得不错。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他们之所以能办厂也多亏她老公那方亲戚的赞助和支持,而她却把她自己的兄弟姐妹、侄儿侄女都安插在她老公周围,布置成了监视他老公的哨兵哨卡、天罗地网,但他们同时又会给她惹出许多闲气。不过,他们也是制服她老公的棋子,一则人多势众,二则他们自称是厂里的开国元勋、有功之臣,她的老公还敢把她和她的亲戚怎样呢?制服她老公的理由还有两点,其中之一就是因为他老公的海外关系,她在□□期间也受了连累,抬不起头来做人。另一个就是她为凌家生儿养女、含辛茹苦、操劳一生,点点滴滴,如数家珍,劳苦功高。富贵不忘糟糠妻,她老公还敢任意妄为吗?也正因为凌伯伯掰扯不过她,所以,他儿子一回来他就把所有的事情交给他儿子,让他去跟他母亲斗,他在中间斡旋和调停,乐得轻松自在,威望还高了。
“我什么时候有闲情逸致去听那些家常理道的事情?开始出于礼貌,还感觉一个长辈把我当作她的知心人有些受宠若惊,但听了两天听得头皮发麻、耳朵生老茧,我就主动到厂里去上班,向凌伯伯了解厂里的事务,请教服装行业的内情。这些东西都是我必须学的,并且,摆在我面前的也是一摊子烂账,我得把它们清理出头绪。从厂里回来,我们到了家还要讨论厂里的事情,这也许就让她看不惯。再加上中间也可能有她的耳目煽风点火,她更是捕风捉影,信以为真,经常跑到厂里去搞突然袭击。
“我很尴尬,我不希望引起他们家庭战争,但凌伯伯当时非常需要我,虽然他总做老好人,不褒贬谁,我也能理解他的难处,我只好暂时留下来。我好几次都想搬出去住,每到这个时候,她又成了贤良淑德的老好人,竟打电话向我父母亲哭诉,说我这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外面怎会安全,又怎能照顾好自己。我要搬出去住,又怎么伤了她的心,好像她是多么爱我似的。”
她不屑地笑了一声,道:“到她家里洗铺盖还是我平生第一回。以前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家里的铺盖也是扔进洗衣机就了事,并且都是我妈包干了的,从头到尾都用不着我动一动手。到了学校正碰上公寓制,也没有机会来锻炼。到了她家里,因为她好像是个很爱干净的人,我也不想让她说我闲话。她是很有功夫说闲话的,我也最受不了就是这个了,说我懒啦、不爱干净啦之类,我就只得像过去在家里一样,半个月换一次铺盖。你猜,我第一次洗铺盖用了多长时间?整整半天!从中午一点钟到下午六点钟!那一大桶被单,毛巾被——最重的就是毛巾被,偏偏第一次洗就遇上夏天要洗毛巾被。它们摆在我面前,就像一座泰山。我搓又搓不动,提又提不起,她见着,也半字不提让我用用洗衣机。到最后,我的手都搓伤了,掉了一层皮,又红又肿。因为我洗了铺盖,没帮着她做饭,吃晚饭的时候我见她跟她老公脸色都不大好,我又只得硬着头皮争着去洗碗。我的手又红又肿,他们都瞧在眼里,但有谁会心疼你呢?人就是这么锻炼出来的,什么金枝玉叶、心肝宝贝,到了别人家里就是寄人篱下,就得察言观色。我洗了碗,手上的伤也没见得感染,似乎还就好了,不那么疼了,你说奇怪不奇怪?我虽然心里难受,但我却把这些事情看作是对我体格和意志力的锻炼。我那时还真是意志坚定,脸皮比拐角城墙还厚。
“她打电话找我妈。我妈妈素知她的为人,在我来凌家之前她最担心的就是我跟她之间会不好过,只是多年没有接触,只凭书信电话联络感情,说的全是些亲热的话,她就对她麻痹了,以为生活水平提高了,人的素质也会得到提高。我妈接到她的电话后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转过身来就叫我马上回去。我没答应她,她就要去找我老爸算账,说全是他害我的。曾庆银就这样把我一家搅得热热闹闹的。她不仅打电话找我妈,”
“她叫曾庆银?”
“嗯。她还找我爸。我爸有心脏病,你知道的。我最后忍无可忍,就对她说:你有事就尽管找我妈好了,我爸心脏有病,他是气不得的。她才稍稍收敛些了。
“只一个月,我就熬不下去了。那时正是夏天,酷暑难耐,再加上她发神经,我真的是度时如年。我就这样陷入小家庭的战火中焦头烂额、脱不开身。我爸爸教育我,他是很会教育人的,他说:选择没有错误,错误在于步履。他要我认清形势,找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像曾庆银这样的女人到处都是,如果每个人都要跟她理个三长两短,那中国就不用发展了。
“虽然他是在岸上说教,不过也点醒了我,我想只要我把那一仓库大衣卖掉,我就可以脱身走人了。因为曾庆银的关系,我才选择了最土最笨的办法,自己提着一皮箱的衣服逃到外面拉订单。到外面那两三个月,真是我最愉快的时候,有一种拨云见日、死里逃生、脱胎换骨的感觉。跑销售的确很锻炼人,并且也很有成就感,并且,也不用洗被盖了。不过,我回来后,却发现床单上有一滩血迹,我想是他们哪个女亲戚用了后留下来的。我是寄人篱下,我只有忍着。曾庆银竟开口闭口说是我留下的,说根本就没有人进过我的房间。我不在,谁敢进来呢?她家里有客房,亲戚们也有自己的家——她就这样矢口抵赖。我也才想起我妈为什么在电话里提醒我要爱干净,别人的家里比不得自己家。我就跟我妈打电话,果不其然就是她老早就把这件事捅到我妈那里去了。她说我不在没有人敢进我的房间但她为什么又知道床单上有血呢?你说,这种人,还有什么道理跟她说清楚?
“凌宇晨回来后,她又担心我要抢走她的儿子。我们搞人事改革,触动了她那帮亲戚的利益,她更跟我过不去,暗地里骂我是狐狸精,莫明其妙就卧病不起了,要不然就晕倒在地了,躺在地板上全身乱抖,抖得比山还高,非要我们把她送到医院去住几天院,花上几千块钱不可。医生说她患的是癔病,也就是竭斯底里症,这个病名安在她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了。你不知道,她那么肥,一百五十多斤,再加时不时地抖那么一下,他儿子虽然高大,背起她也是条条打颤的,真有些惨不忍睹。要她是我老妈,我就只有陪她一起晕倒算了。
“凌宇晨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对他老妈倒是千依百顺的。但次数多了,他也就见惯不惊、习以为常了。他还劝我别去理会她,她就是这副德性。他说他当初要到国外去留学,也是逃出去的。他老妈过去还要厉害些,三天两头找街坊邻居吵架,是个出了名的泼妇。他可以说他老妈的坏话,但不许旁人说。后来毕竟公司走上了正轨,节节赢利,翻着倍地赚钱,大家的收入也成番成倍的长,她的那些亲戚的腰包也前所未有的鼓胀起来了,这些矛盾也才缓和下来,我跟凌宇晨之间的矛盾又转化成了主要矛盾。
“可以这样说,我没选择凌宇晨,他的老妈是主要因素,并不因为沈浩。在结婚之前,沈浩跟我之间一直是若即若离的。就是现在,如果真要我嫁给凌宇晨,想到将来会跟他老妈打交道,我也有些后怕。”
“像她这么势利这么LOW的人,应该是很好应付的,就看你舍不舍得在她身上下功夫了。”我道。
“你是说迎合她,送她礼物?实际上,我从没当面顶撞过她,她是长辈,我也犯不着,对吧?并且,每年她过生,我都要送她礼物。第一次花了两大千,送她一只玉手镯,你猜她当面嘀咕了句什么:羊毛出在羊身上,花的还不是我凌家的钱。在她看来,我整个的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吃的穿的用的,全都是她凌家施舍的,就没一样该是我自己的。后来,凌宇晨回来了,就让他代我送了,我也懒得花这功夫花这钱了。”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你当初选择沈浩是很正确的。因为婆媳关系处不好,夫妻离婚的多的是,并且大都闹得很寒心。”
“也是这样,老实说,就是现在,我对凌宇晨也不抱什么幻想。”
“就因为他母亲?”
“是的。凌宇晨本质上是个孝子。虽然很多方面他表现得跟大多数独子那样,自我意识太强,在他父母面前我行我素、为所欲为,但在大的问题上,他跟他父母的原则向来是一致的。我不能说他会听他父母的话不愿娶我,但娶了我之后我们能幸福多久我就把握不住了。我虽然会尽心尽力地为他们赚钱,但他们已经不缺钱了。他们需要孙子,我又不能生,他的老爸老妈是容不得我的。到了那天,矛盾更大了,可能我已经离不开凌宇晨了,但他又嫌弃我了,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你这样想就太悲观了。”
“我不是悲观,这是很客观的现实。我们不说了吧,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呢?”她痛苦不堪,想中止这个索然无味、让人徒然神伤的话题。
“好妹妹,你千万不要想得太过了,我真的担心你啊。”我动容地道。
她突然热泪盈眶,激动又无可奈何地坦白道:“你不知道,其实到了现在,他已经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了!在我心目中,他比沈浩还让我觉得亲近。在感情上,他就像我的丈夫,我儿子的父亲。他所做的也正是这样。我失去了儿子,我唯一想到的就是对不起他,好像孩子的父亲本来就是他而不是沈浩一样。支撑我活下来的,也就是他留在我心中的记忆。我感觉还是有人爱我的,我还是值得人爱的。我真的不敢想象将来他嫌弃我的那一天,一想到这一点,我的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
“别想得太远,也许到时候是你先厌倦他而不是他嫌弃你。”
“别痴人说梦了,那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我跟他永远有缘无份。我说过,没有得到就不会有失去,我真的希望他能另外找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安安心心地过日子。”
“你这样说并不让人觉得你是在为他着想,却显得你太绝情,对他也太不公了。不只是你经历了一场情劫,他难道不是?他对你的感情不可谓不深,维持得也不可谓不久。好不容易等到有个机会——你不得不承认沈浩的死虽让人难受,但对他确实也是一种机会。你却让他竹篮打水一场空,你不让他伤透心才怪。你这是存心折磨他。就像你说的那样,你总是要折磨你爱的人,你哪里又是为他着想了呢?像那种刀枪不入、百折不挠的男人只有在《飘》里才能看到,你也不可能像斯佳丽那样幸运得嫁一个男人死一个,在还比较年轻的时候就能让他把你追到手……”
她一直紧绷着脸儿不满意地睨着我,这时,她禁不住破涕为笑了。她道;“就算我没答应他,也不会嫁给其他人的。”
“将来的事谁说得清楚呢?”我道。
“你这个八婆!我跟你说真的呢!你却不当一回事!”她哭笑不得地拧了我一下。
后来,我已经迷迷糊糊的要睡着了,她突然问我:“你认为,我真应该嫁给他,不在乎他家里的人?”
“你自己想吧。”我说。
我睡着了,她肯定没睡着。就睡着了,也该有甜蜜蜜的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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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谨以此书献给为生活而痛、而哭、而歌、而笑、而痴、而狂的人; 战斗不息的人;徒然喈叹的人。 或许人世艰难,并不顺心如意, 但都快乐吧! 你们! 抓住这有限的生的时刻, 每一时刻, 都快乐吧! 你们! ——作者:陈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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