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自 三国时期孙吴文人周昭《与孙奇诗》
【2】参考 知乎 作者牵丝戏中的傀儡之手《出嫁从夫:族刑和连坐中的女性困境出自三国时期程咸的话》:“在室之女,从父母之诛;既醮之妇,从夫家之罚。宜改旧科,以为永制。”
原句的历史背景是在曹魏时期,镇东大将军毋丘俭因起兵反对司马氏失败被诛,按律其家族需被“夷三族”。当时法律规定,谋反者的已出嫁女儿也要被处死。毋丘俭的孙女毋丘芝虽已嫁给颍川太守刘子元,但仍面临连坐处死的命运。其母荀氏向司隶校尉何曾求情,愿入官府为奴婢以赎女儿性命。何曾怜悯其遭遇,命主簿程咸上书朝廷辩护。
作者本人稍稍修改:第一种,若是娘家犯错,即出嫁女不获罪;第二种,若是夫家犯错,女子可以与夫君和离,回归本家。这样最大的程度,保障女子的权利。
【3】 【4】参考仇鹿鸣《魏晋之际的政治权力与家族网络》第一章 汉魏时代的河内司马氏 第一节 两汉时代的河内郡与司马氏家族的文化转向 第二节 乡李秩序中的河内司马氏
谢谢观阅